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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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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裁判渎职 2015年8月16日晚22时,犯罪嫌疑人刘豆豆酒后驾驶王世显的机动车,车上搭载了当事人王培仁和被害人王世显俩人。车辆沿307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242公里500米处时,因躲避由南向北骑自行车的一名女士,发生侧滑撞向路北渠道水泥墙护栏和树木上,致王世显重伤,后经河北省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刘豆豆并没有立即抢救当时已是重伤的王世显,反而伪造车祸现场,将一切责任嫁祸给王世显。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干警郭振杰接到通知赶往事故发生现场,后以沿途7公里12个摄像头全部因设备故障而无法调取录像为由,仅凭犯罪嫌疑人刘豆豆的供言便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武断地认定“王世显为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让其自行承担车毁人亡的全部后果。 王世显的父亲王建勋得知儿子的噩耗,悲痛欲绝、痛不欲生,王建勋本就患病的老伴承受不了失子之痛,当场晕倒、不省人事。在听取刘豆豆对事故的陈述及收到交警队的认定后,王建勋对此产生了怀疑。之后王建勋本人通过自力救济,获得了相关证据,多次去与郭振杰理论,都未得到结果。在有关单位部门的关注下,迫于压力的郭振杰不得不进行重新勘测和认定,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于2015 年 12月 02日,郭振杰第二次出具了又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豆豆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负全责”,但对逃逸是怎样形成的,逃逸的工具是什么却未予提出(而在刘豆豆的口供中却清楚地写着事发后是其舅舅王大永把他带到医院去看伤的),认定“王培仁无违法行为,无责任”; 2016年1月07日郭振杰第三次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刘豆豆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刘豆豆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却拒绝提供血液酒精含量的证据,仍认定“王培仁无违法行为,无责任”;直到2016年6月29日郭振杰对该事故又出具了一份补充说明,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刘豆豆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存在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和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这份迟来的补充说明还原了事实真相,让肇事者刘豆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据事故发生的2015年的08月16日整整过去了半年零13天了。对王培仁,还是没做出任何的处理。 对“王培仁无违法行为,无责任”的认定,王建勋却不予认同。他认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王培仁参与并实施了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有包庇刘豆豆的重大嫌疑。他向本网提供了有关的证据:1、王培仁的询问笔录及医院监控录像。王培仁在其口供中说“我坐上车时间不长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才醒,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但是在王世显被抢救的辛集市第一医院的监控视频中,22:36--23:12分时,清晰地出现了王培仁走动的身影(有视频监控录像为证)。2、王培仁自己承认是坐在事故车的后座上,但是,在王培仁坐的后座上却留有王世显的血液痕迹(2015年08月17日上午抽取的王世显的血样,经司法检测与后座上血样为同一血样,证实了后座血液是王世显的),而王世显已因伤重失去自行移动的能力,那么他的血液是怎么出现在王培仁所坐的后座上的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王培仁与死者王世显有过接触,死者的血液是通过王培仁带到后座上的。3、事故造成涉案车辆严重变形,使汽车前排空间极度狭小是导致王世显因挤压受重伤的主要原因,那么在极度变形如此狭小的车厢里,刚刚因交通事故受到极度惊吓的刘豆豆,如果没有人帮助他一个人怎么都不可能把死死卡在车厢里身受重伤的王世显移动到驾驶位上。而当时的事发现场又只有他和刘豆豆两个人。因此他认为王培仁参与并实施了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有包庇刘豆豆的重大嫌疑,请求对王培仁进行立案侦查。 对于主办该事故的交通警察郭振杰,王建勋认为郭振杰对该事故处理中有故意,包庇,隐匿、伪造证据,徇私枉法的行为。他的理由是:1、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郭振杰未经认真侦查,仅凭一面之词就武断的作出“被害人王世显是驾驶员,刘豆豆、王培仁是乘车人,”的错误认定,给他的家庭造成了无尽的伤害。2、事故认定中既然认定了“三人在事故中都受了伤”,那在事故当天为什么郭振杰只对刘豆豆的伤情进行了拍照,却没有对同是伤者的王培仁的伤情进行拍照,这才导致了在本案的两次司法鉴定中均未提到王培仁的伤情及照片。后在王建勋的多次追问下,时隔半年,郭振杰才向王建勋提供了一张照片,说这就是他当时拍摄的受伤的王培仁照片,王建勋仔细辨认后,发现该照片根本就不是王培仁。
  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玉龙,贪赃枉法 实名举报   书记讲:个别干部颠倒黑白、混淆事实、必有个人好处!   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玉龙,贪赃枉法、包庇犯罪、致使危害一方的犯罪嫌疑人韩俊涛逍遥法外。   在涿州市公、检、法没有花钱摆不平的事:   在涿州市雇佣杀人的主犯都能花钱办理取保候审。韩俊涛(韩老七)自批捕后,其哥哥韩俊忠四处活动,威胁、恐吓、到处找人作伪证,拉赞助,原支书杨力更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党籍,出资2万元,其狐朋狗友出资两万元,韩自己筹款共计花费30万元捞人,韩俊涛终于逃脱法律制裁。韩俊涛请刑警队长吃饭竟能宰一头牛,警匪一家亲,可见涿州市的公安、检察院黑暗到了极点。   韩老七的二哥韩俊忠就讲:韩老七准备买车的钱全都送了礼。   韩老七家属所筹集的几十万元贿金没白花,果然买通了涿州市检察院院长李玉龙,也就是这个李玉龙竟敢在2016年6月22日以证据不足为借口,决定不予起诉,让韩老七取保候审一年,放回了黄屯,又重新当上了所谓的村主任。   2015年12月19日,韩俊涛因涉嫌破坏耕地罪被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22日,涿州市检察院、不顾村民反对,又以证据不足为由,为韩俊涛非法办理了取保候审,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勾当、这种前后矛盾的行径,涿州市政法系统也真做的出来!真叫群众大开眼界!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涿州市检察院竟能够作出证据不足的裁定,你们就不怕百姓的谴责?上级的追责?   涿州市检察院所谓的证据不足: 到现场一看就明了的案件,却不进行取证,只相信涿州市刑警四队提供的由韩俊涛家属强迫黄家屯村民为韩俊涛出具的伪证(竟把举报人及提供的证据排除在此案之外)。涿州市检察院不顾事实,颠倒黑白,也推翻了由保定市国土局经过卫星定位、认真调查、多方取证,而定性为毁灭性破坏耕地的犯罪事实。保定市国土局出具《毁坏耕地处罚决定书》在涿州市检察院个别领导眼里就变成废纸一张。   事实是:韩俊涛利用村长职权,非法侵占集体耕地8亩,后强行扩充到11.7亩,(原由韩俊利、李书森、韩国良、吴金钟、熊俊泽、吴振山、韩俊田、吴振江、 李泉等村民耕种),毁灭性的用白灰、水泥、石子、硬化厚度达50公分,无法复耕,并建筑了永久性住宅,至今韩俊涛仍在使用和租赁。 有原耕种村民:韩俊田、韩俊利,熊俊华、原生产队长吴秀丰、韩国森、老支书李华等出的书面证据。   书记讲:个别干部颠倒黑白、混淆事实、必有个人好处!   为此,我们请求上级调查涿州市检察院院长李玉龙贪赃枉法的犯罪行为。同时请求上级调查韩老七贪污盗窃、殴打村民、违法征地、破坏耕地的罪行,将其绳之于法。   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家屯村民:   联系方式:韩国森:13700322795,吴秀峰:18233200805   熊俊军——韩俊明——蔡友——韩俊杰——刘兴——李茂——熊志栋——蔡和亮——周书兰——赵君英——熊俊华——刘 宾——熊波——李玉新——韩国强——韩国勇
涿州市市.镇.村三级贪官勾结开发商 实名举报   河北省涿州市市.镇.村三级贪官勾结开发商侵吞我村承包田近千亩   (请问涿州市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   实名举报:涿州市原副市长、松林店镇原党委书记、黄屯村村主任违法征地的问题。   2011年,在涿州市原副市长祝振军的主持下,涿州市松林店镇两级政府与黄屯村村主任韩老七合谋,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征地近千亩,上演了一场侵吞村民耕地的一场大浩劫。   也就是从2011年开始,恶霸村主任韩老七(又名韩俊涛,该人因为抢劫罪曾判刑三年六个月。其父韩锡增因加入北京盗窃集团被捕坐牢七年)。在黄屯半个村的耕地上明目张胆的平沟断道、停水、停电、同时,趁夜深人静之时开着挖掘机在村民的承包田里横冲直撞,破坏青苗百余亩。韩老七为了控制未签字村民浇灌农作物,竟把地上的几眼井以八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开发商李涛,现在机井所有权就是李涛,卖井的八万元装进了韩老七的腰包,同时,韩老七还从李涛处领取征地辛苦费300万元,原祝振军市长和原镇党委书记张辉分别得到征地辛苦费300万元和200万元,这样的官怎么能不发财呢?   韩老七在违法征地的耕地内,强令村民把各家的祖坟全部迁走,开发商给每个坟头的动迁费是3000元,而韩老七只给村民400元,从中贪污动迁款200万元。   在征地过程中没有平等,没有协商,村民只能乖乖的在韩老七拟定的条文上违心的签上自己的名字,谁敢拒签,韩老七轻的是辱骂、重的是拳脚相加,村民遭其殴打的就有五六十人之多,一时间黄屯村真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大多数村民在韩老七的淫威下,把自己赖以生存的责任田写给了外乡人李涛,并按他们的要求把租期写到了2041年(村民与政府的承包期实际只到2028年)。   就在这紧要关头黄屯村的硬骨头韩国森、吴秀峰、韩俊明、李茂等二十几户村民,冒着丧命的危险挺身而出,拒绝签字。同时,走上了逐级上访之路,这一访就是六年。上级领导对村民的举报十分重视(涿州市除外),也就是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2014年来到了黄屯,并于当年12月25日把涿州市这一严重的违法征地问题作为反面典型,向全国曝了光,特别是记者到松林店政府采访时,镇党委书记张辉等主要领导,躲的躲、藏的藏,镇政府演出了一场相当有水平的«空城计»,在«经济半小时»节目的视频中,农业部经济体制管理司长张红宇一针见血的指出“土地流转价格如何确定,流转的方式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田”。结论是黄屯村的强行征地于理不通,于法不依,合同无效。   面对这一定论,再看看涿州市市政府,特别是原祝市长是怎么办的吧:   1:金蝉脱壳,先把张辉书记从松林店镇调离,其实质是先把他保护起来。   2:偷梁换柱,避重就轻,2015年原祝市长丢开韩老七违法征地的严重违法行为只字不提,找了个破坏耕地十一亩的小事把韩老七开除党籍并且刑拘,果然韩老七在监狱只躲了六个月就放回黄屯,仍然当他的村主任,据韩老七讲,祝市长很快还要为他恢复党籍。   3:与党中央唱对台戏,从去年开始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农民土地确权活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农民欢欣鼓舞。可到黄屯看看,甭说那些被迫签字的村民没有得到确权,就连我们没有签字的村民的承包田也没有一户得到确权。据说由于祝市长他们卖给开发商的这近千亩耕地是三十年,(已经无法在确定给黄屯村村民了)。你看看祝市长、张书记、韩老七他们的胆子有多大。所以说倡导的反腐无比正确,不反腐这些贪官什么亏心事都干的出来,为此,为了我们的权益,我们的上访永远在路上,我们请求上级政府还要为我们做主。   我们请求:   1:韩老七必须吐出他得到的辛苦费300万元,退出卖井款8万元,以贪污定性。同时追究他的违法征地的法律责任。   2:彻底查清祝振军市长、张辉书记二人的辛苦费500万元,同时彻查祝市长、张辉个人的几处房产和巨额财富的来源,让他们公示他们的个人财产,并同时追究他二人违法征地的法律责任。   3:给我们承包田确权,承包田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不管流转给谁,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准变更的。   4:追究开发商李涛向三级贪官行贿的法律责任。   5:由于三级政府贪官违法的所谓土地流转,在经济上给我们二十几户村民造成了无可估量的损失,基本数字如下:   平沟断电,封路拉闸,造成120多亩耕地中多达80多亩耕地由两季改种一季,6年*80*1000元=直接损失48万余元。   六年上访支出燃油费,住宿费13.6万元。   六年上访误工费1760个工作日x100=17.6万元。   六年春季小麦的返青水和冬灌,没有一次能按农时.按季节浇灌。造成减产经济损失30万元。   六年由于三级贪官的指使,造成黑社会打手殴打,威胁,恐吓,我们拒签的村民,出门都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甚至生命堪忧,生活堪忧,必须为村民补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为209.2万元。   6:现开发商李涛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在基本农田上全部种上了树,并建设“农家院”等永久性设施,望市、镇土地资源部门来黄屯进行查处。   7:松林店镇现任的领导:违法征地是原祝市长,原张书记,韩老七他们三人干的,与你们无关。
邯郸曲周县一证照不全的化肥厂工商不作为 河北曲周县一证照不全的化肥厂并举报到当地工商局,下午跟随工商局查扣时却大门紧锁…… 在邯郸市曲周县四町乡有一家生产化肥的小厂子,名子叫河北上桥生物有限公司,该小厂子不仅手续不齐全,而且生产的产品涉嫌不达标。8月11日上午,将这个证照不全的企业举报了曲周县工商局,上午还热闹的企业,下午与工商人员准备进行查扣时,发现已经锁上了大门,曲周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还表示,当事人不配合就不好查扣东西,不禁要问,是谁在“配合”这家无证企业逃避检查与监督,这无证企业的大门关闭的实在有点蹊跷! 近来,当地群众的举报,反映曲周县四町乡有一家小化肥厂,名子叫河北上桥生物有限公司,是一家证照不全的小企业,生产的化肥等产品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且销往邢台、邯郸等周边县区的农村,由于生产的农用肥料产品质量不达标,庄稼使用后会造成减产现象,存在着严重的坑农害农行为,且并群众多次向当地的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举报,均无任何消息。8月11日上午,根据群众的举报,经过多方打听,在曲周县四町乡卫生院对面一个废弃的院子里,找到了这家名为河北上桥生物有限公司的企业,虽然名头为河北上桥,但在现场看到,占地不过2亩,只有两排破烂的房屋,里边一排是厂房与仓库,其中仓库内堆放着大量的化肥,工人门正在向一货车上抬化肥,正准备销往外地,工人进进出出一阵忙碌的景象,看来这家证照不全的企业,生意还十分红火! 在外边一排的经理室内,见到了这家企业的负责人郭江辉。郭江辉对笔者的到来十分恼怒,问其企业是否有相关手续?郭江辉先表示什么证件都有,但就是不让看。接着又气急败坏地说,干企业的,又有几个手续全的,还说手续不在厂内,要想看需到曲周县城的办公室。接着 ,跟着郭江辉来到了位于县一中旁边的曲周县创业园的办公区,他拿出了一份营业执照,上面的厂址是曲周镇里八庄村,与现在的厂址不符,郭江辉表示,正在变更地址。另外,还提供了肥料登记证与执行标准证书。记者告诉他,作为一家化肥企业需有下列手续:一专业机构检验化验材料。第二,环境检测部门的证书。第三,农业部门的批文。第四,工商的销售许可。第五,土地利用手续。第六,土肥站的检测。郭江辉听完笔者的话,非常牛气地表示,就这几个证件,愿意到哪告就告去! 当天上午,曲周县工商局办公室,办公室吕主任表示,会通知经检大队进行查处,让笔者等电话。当天下午3时,曲周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牛队长表示,上午已与四町乡分局进行联系,下午联合执法进行查处。下午四时当执法人员与来到现场时,看到上桥公司已锁上大门。执法人员说,这个执法需企业配合,如果不配合,也不好办。这让记者非常不解,违法企业还配合执法?这配合的有点问题吧。上午举报到曲周工商局,下午违规企业果然配合,关闭了企业的大门,一起配合糊弄笔者! 采访过程中,让笔者不明白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坑农手续不全的上桥公司,竟然被有关部分安排到了县创业园内办公,实在令人想不明白,是谁在为违规企业亮绿灯?当天傍晚,曲周县工商局经检队牛队长打电话告诉,企业锁了门,改天再去查吧!
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唐山滦县金马工业有限公司   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无合法用地却已生产多年,滦县金马工业有限公司的现状正是唐山钢铁民企的一个缩影   坑洼不平的道路,挂满灰尘的树木,喷着白烟的巨大烟囱,来回进出的卡车,环着位于滦县茨榆坨镇芦苇庄村金马工业的厂区走上一圈,这样的景象比比皆是。 这里是滦县政 府的骄傲,作为河北滦县第二大的钢铁企业,唐山滦县金马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在纳税、提升经济总量、解决就业等问题上自然是佼佼者。但它同时也是滦县周边百姓无法摆脱的痛,糟糕的空气质量,无法耕种的土地,高发的疾病率,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附近村民的神经。 而早在企业创立之初,金马公司便一直身处漩涡:一方面,金马公司的创立与一起至今悬而未决的诉讼息息相关,其发家历程更是被指系“1000万套1个多亿的蛇吞象”;另一方面,金马公司至今仍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无合法用地手续的现状,也正是唐山钢铁民企的缩影。 钢铁企业旁的癌症高发村 公开资料显示,金马公司坐落于滦县茨榆坨镇芦苇庄村北,拥有总资产4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5亿元,是以经营钢铁、焦化、矿山、房地产开发、商贸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在滦县乃至整个唐山市都有盛名。其注册资本1亿元,马学健出资8500万元,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得红出资1500万元。 “说金马公司是滦县的骄傲一点不为过,它和东海钢铁撑起了滦县钢铁行业的一片天,不仅是本地的纳税大户,也解决了数千人的就业。”谈起金马公司,滦县当地一位政 府官员丝毫不吝赞美之词。 可儿子就在金马公司做技工的老林却并不这么想,坐在他的出租车上,老林告诉,自己不止一次想过逃离这个地方,“每天早起一睁眼,就是金马公司的大烟囱在冒烟,最近环保查得严了,还好点。可好也好不了哪去,空气一样的呛人。以前污水直接就往河里排。有钱的都去市区买房子了,只有穷人无奈之下还要留在这里。” 而在金马工业厂区不远处的一家医院里,急诊室的一位大夫告诉,医院每年都会收治不少癌症病人,肺癌早就成为了夺走附近村民生命的最大“杀器”。“浓烟、粉尘,这些都是引发肺癌的直接原因,很多病人40多岁就离世了。” 通过为数不多的公开信息可以查阅得知,金马公司曾因除尘设备未能使用,导致烟尘超 标排放被环保部门处罚,2015年1月,金马公司更被列为河北省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在金马公司上班的小林告诉,因为排放不达标的问题,金马公司不止一次遭到投 诉,“举 报得狠了,(上边)就过来查一下,可被查到的还是少数,此前多数情况是厂子里提前得到消息,有些锅炉和生产线就停一下,打开平时不太运行的环保设备,应付完检查再继续。最近查得太严,还好一点”。 唐山钢铁民企多无环评手续 “在此前唐山依靠钢铁行业崛起的历史时期,便埋下了好多问题出现的基础,其中较为严重的一条便是,除了像唐钢这样的超大型企业,几乎所有的民营钢厂在建厂投产之初,便没有环评手续,这就意味着企业在环保手续这一环节上,几乎是空白的。”对此,唐山钢铁工业协会的一位长期关注钢铁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资深人士如此表示。 在金马公司,办公室主任刘刚也不回避这一问题:“对,我们没有环评手续、没有排污许 可 正,目前正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在整改,也在努力补办。”他还说,“唐山的民营企业几乎都没有(相关手续)。” 这个听起来有些理直气壮的回答,也同样出现在了滦县环保局,滦县环保局管理股股长吴延峰告诉记者:“县环保局只负责日常的检查,不负责审批手续,唐山市很多钢厂都没有环评手续,至于原因嘛,要问环保部。” 原来,他所指的原因,是在2015年3月之前,钢铁企业的环评手续须由环保部审批,而省市一级的环保部门并无审批权限。 2015年3月23日,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这是继2013年11月下放25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后,环保部再次对审批权限作出调整。其中,钢铁冶炼、有色冶炼、火电站、热电站、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沙领子村 乡书记为报个人恩怨非法行政无人管,操纵村霸强抢我合法经营一年的板栗 2012年至今我(张彦军河北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沙领子村人)对2000年承包山场果树经营投入几万元,经营时无纠纷。2013年到收获季节唐山市迁西县旧城乡书记王新中,因其在1998年任我兴城镇副镇长时和我有矛盾,以我承包山所有权有纠纷为借口,2013年9月9日以乡《会议纪要》非法行政强收我承包山板栗,我于2013年9月10日县长接待日开始反应此事,迁西县常务副县长姬保新(主管信访、法制科、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法院)主管处理此事到现在长达两年多没结果。这其间我在常务副县长姬保新组成以农工委副书记陆立军为调查组长调查此事的调查组成员的县信访局、农工委、法制科、移民迁建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办、法院无数次的递材料,2014年9月常务副县长姬保新责成其主管的法院出手续以财产保全将我辛辛苦苦经营一年的板栗收打。我向省长信箱反映以上这些事,省信访局于2014年12月4日开始督办多次,到现在我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更不用说签信访双向责任书,今年又到收获季节,我多次找主管信访的常务副县长姬保新,要求落实主办单位,催要信访答复,旧城乡书记王新中竟然主使其管辖下的旧城乡银洲峪书记兼村长李瑞成组织村民在2015年9月4日开始至14日我辛辛苦苦经营一年价值五万元的板栗哄抢,我找常务副县长姬保新县长反应,他竟然说不归他主管,并把我推给了信访局。李瑞成组织村民哄抢了半个月,每次我都向常务副县长姬保新求助,他没有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制止,此行为纯属不做为,2015年10月15日国家信访局又开始督办此事至今无果。迁西县政府认定的我承包山所有权纠纷,主管处理此事的常务副县长姬保新不按《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责成其主管的法制科依据土地权属纠纷行政案件法定期限半年出处理决定,之后责成迁西县旧城乡书记王新中就我2013年9月10日县长接待日,反应2013年9月9日以乡《会议纪要》非法行政强收我承包山板栗的信访事项给与答复,姬保新做为常务副县长只是在上述单位批来批去转来转去,包庇王新中非法行政,搞团团伙伙山头主义(王新中和姬保新同是迁西人,同时在迁西官场发展起来的干部),对国家政策法规不执行。 联系电话:13513459194
邢台南和考验国土资源局领导的试金石 胡少勇在基本农田上的违法建筑能否拆除?是考验国土资源局领导的试金石。 南和县三召乡西南召村胡少勇违法在基本农田上的非法建筑(见图1--3)宽19米长16米,面积304平方米。能否依法拆除,是考验国土资源局领导能否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秉公执法的试金石。 胡少勇家有两个小子,现有两块宅基地,其中一块(见图4--6)长23.5米宽16米占地376平方米,建有三层建筑约500多平方米。另一块(见图7)长7.4米宽14.5米占地107.3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两块宅基地共占地483.3平方米,共有建筑600余平方米。且二小子胡某某现年16岁,未满18周岁。根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不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南和县三召乡政府也没有批准胡少勇的宅基地申请。在这里特别提出表扬,老百姓相信你们,拥护你们!三召乡政府棒棒地。 胡少勇家庭居住面积如此宽裕,不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任何条件,竟然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搞起房屋建筑,破坏了基本农田耕地,且与国土资源局打游击战,执法人员来了,他就停工,一走继续建设。号称我有关系有钱没有审批手续一样把房子建起来。 胡少勇破坏耕地,在基本农田上搞非法建筑违法行为,违犯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国土资源局应该依法行政,采取有效措施,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农耕地原貌,保护基本农田耕地不被破坏。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应该依法移交到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广大人民群众都在关注着国土资源局,这正是考验国土资源局的一块试金石。国土资源局领导也要棒棒地。
邢台任县司法局连续顶风私自违规发放 一、人事关系混乱---自2012年刘建君任司法局局长以来,违规借调文广新体局科员白现辉为任县司法局局长刘建军专用司机,由司法局每年给白发工资。作为专用司机配备专车每天负责接送刘建军上下班。司法局有四十多个编制,而正常上班的只有二十个,不上班的人员每年给刘建军缴纳数目不等的钱后就可以一年不来上班,有检查的时候应付一下就可。司法局五个员工,以在邢台市司法局借调的名义从未来任县司法局上班。类似情况还有三个工作人员常年在家经商,刘建军收受其钱财后心知肚明,却装作不知。 二、违规购车,私分国有资产---刘建军任司法局局长后超标违规话费20余万购买最新款大众帕萨特1.8T,挂了车牌冀O75500,后又怕别人告发,违规改成了制式警车。司法局原有的一辆长安面包车(警车 无牌照)被刘建军以及其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会计王秀玲。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刘建军的月工资只有三千多,而其除了在任县有一套装修豪华的别墅外还在邢台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并且为其在石家庄工作的儿子在石家庄市里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为其儿子花费三十余万购买了两辆高级轿车。收入和支出明显不符。 四、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贪污贿赂---司法局账目混乱,刘建军为了一己私利的花费,通过虚假的账目支取正常的办公费用,两年间共计挪用各项专项资金约40余万,后通过造假账来掩盖。在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装修中,刘建军以同学杜某之名将工程招标到手,以次充好,买通监理人员,从中获利三十余万元。来司法局前刘建军一直在任县纪检工作,他通过在邢台市某局任局长的同学杨某和时任县委书记的赵某打通关系,才获得了任县司法局局长的位置。 五、变相违规超额私占办公用房。在中央出台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后,刘建军为了应对清理办公用房的检查,搬到了小办公室,将原来的办公室隔断成了套件,名义上是小会议室和阅览室,其实是他单独的会客室用于接待以及开小型会议和自己休息使用。并且违规在单位兴建了豪华的小厨房,里面设施一应俱全(包括微波炉,冰箱,整体厨房,豆浆机等)。厨房得装修费用和日常做饭的费用全部由公款开支。 六、违规发放各种补贴。在明知国家审计署颁布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于2014年、2015年连续顶风私自违规发放了将近十余万的补贴。
邯郸市成安县工业区  我是一级肢体残疾人,是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工业区北漳村,2010年3月份按照邯郸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总体规划部署。2010年成安县“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将实施邯大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具体由第十一指挥部负责,拆迁范围为沿路两侧各38.5米【从路南沿南拆38.5米】【从路北沿北拆38.5米】只是在拆迁协议上提一提,没有签署拆迁协议也被侵占。没有公开 公示任何相关政策文件,成安县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指挥部文件(2010年)1号 成安县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0年新建道路的拆迁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办法。适用范围 2010年的新开道路为: 东城大道,富康街南延,雪涛街北延,向阳街南延,北城大道,邯大路北漳村两侧。河北省道313邯大路北漳村两侧各38.5米。13.5米两层门面商铺,人行道4.5米、绿化带10.5米、垫道砖10.5米、13.5米两层门面商铺(宽13.5米 长1314)门面商铺占地面积共35478平方米(有我家两个残疾人的两处宅基地面积618平方米),以一套两层160平米35万元出售,邯大公路没有任何拓宽,没有新建任何道路,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政府打着邯大公路拓宽旗号。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剥夺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宅基地,致使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事情发生6年了至今没有解决。不包括 人行道 绿化带 便道砖所征收【宅基地】面积,2015年12月11日河北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成安县委反馈意见会议在成安县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明确指出基层领导干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做出整改要求。由县委书记负主体责任负责领导组织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 整改不利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已经过3个多月了没有任何进展。县委书记王现坤仍然不履行责任 不主动作为 带头乱作为,致使县乡村领导干部 纵容乡匪村霸横行,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时有发生明显对中共中央河北省委决策部署 不收敛 不收手
维护我们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我们南和县邵屯村支书就开始在大喇叭里喊:县里要征用我们的基本农田,要求我们村民和他们签订租赁合同,期限是16年。给我们说的是,每亩每年500斤小麦,500斤玉米,涉及到我们村200余户村民的1000余亩基本农田。 这次征地,还包括我们镇里的寺上村、武庄村、北师村、南师村和李庄村,一共征地3000亩。这3000亩地都是基本农田,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一下子说要被征用,绝大多数村民都不同意。我们南和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从古到今都是鱼米之乡,失去了土地,我们不知道该如何生活。 村支书在喇叭里说,今年的小麦是肯定是不让我们收了,从现在开始,村里已经组织人将地里的电给断了,阻止村民浇地,而眼下正是小麦需要浇地、施肥的时候。看着这1000余亩将要被人为“枯死”的麦苗,我们村民都很难受,他们就是在作孽。 现在村里派人,每晚上去找被占地村民,鼓动和威胁村民同意他们的要求。村里有极个别村民现在和村干部签了,但看到合同之后,我们都感到很疑惑:甲方是村支书,乙方是被占地村民,而这些基本农田的究竟被用来干什么,我们至今不清楚。村民有的听说是,这些地县里是要租给一个大投资商,用途不详;也有的说他们是要用这3000亩地种植蓝莓。 不管是征用还是租用,这些都是需要国务院来批准的,不知道县里有没有相关手续?如果有的话还请让我们村民看一看!如果真的是国家需要,我们村民肯定配合! 请国土厅严查,维护我们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受害人找了西门里派出所 2014年12月23日晚八九点左右张华廷(河南省洛阳人落户邢台)在邢台市人民医院第二住院部照顾义父贾银申时,义父的亲生女儿贾慧丽因怀疑张华廷伺候义父另有所图(争夺遗产),经常无缘无故找茬对张华廷百般刁难、谩骂和侮辱,张华廷为了报答老人对自己一个外地人的提携帮扶,在老人生病(患食道癌)和住院期间怀着感恩之心,极尽孝道、悉心的放下自己的工作三年来一直照顾老人对于老人的财产没有半点私欲和非分之想,可是贾慧丽根本不理解。这天在医院伺候老人时又故意找茬,撒谎说张华廷给老人换秋衣让老人感冒了,事实上老人亲口说没有感冒,当天贾慧丽协同其表弟郑鑫,先是对张华庭横加指责,后郑鑫充满杀气的说:“你下楼我就弄死你” 不过五分钟张华廷下楼时,只见一个人突然从楼下窜来上来直奔张华廷不容分说现撞后打,张华廷还未回过神,又被凶手用医院的黄色警示牌朝头上胳膊上一顿暴打,口中还骂骂咧咧不停,最后把张华廷的头推倒在墙角地上,张华廷顿时就昏了过去,醒来后张华廷立刻报了警十几分钟后,西门里派出所的警察来了,一个姓高的队长做了询问和拍照之后又看了监控录像,张华廷被打多处受伤至今头部有一陷坑,胳膊不能上抬,不能正常工作。当时高队长也没有让做法医鉴定,过了大概一个月,后经朋友提醒才去做的法医鉴定。 2015年元月23号,在过了一个月的时间,经法医鉴定依然为:轻微伤,可见当时凶手下手多么凶狠,经警方多次侦查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真凶姓张名叫张X光,是郑鑫的一个伙计,受贾慧丽雇佣和指使,但西门里派出所明知罪犯却迟迟不抓人、不处理、一拖再拖。 2015年4月8日上午受害人找了西门里派出所,可是蒋所长不但不处理反而态度蛮横地说道:“这事你别跟我说,你走吧,这事愿跟谁说给谁说” 无奈之下,2015年4月23以后,张华廷几次找到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分局的一个任科长接待后让找西门里派出所的高队长,高队长刚开始答应解决,但两个星期后无任何动静,受害人再找高队长时,高队长说你:“你找所长吧,我只是个当兵的”。 受害人明知蒋所长的态度,就写信向邢台市公安局纪检委投诉,没有回应,又找邢台市政法委,政法委让找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中心工作人员给桥东分局打了几次电话后,分局任科长让受害人过去跟分局石书记见个面,见了面石书记答应解决,还有一个姓李的局长也答应抓人,并说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期间还有一个姓刘的纪检书记也答应催办,但最后分局任科长说:”这事解决不了,这是个无头案“。 后经受害人打听得知,西门里派出所蒋所长跟贾慧丽的老公是战友,蒋所长明显徇了私情。 综上,张华廷被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主要问题是:作为确保一方平安的西门里派出所蒋所长有法不依、有案不利、怠于执法、失职不作为,故烦请上级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能对此案予以关注,秉公处理,还法律一点尊严,还受害者一个说法!
邢台市第三医院 邢台市第三医院:作风堪忧亟待整治 12月19日,笔者陪一亲戚到市三院就医,因腹疼医生要求做彩超,但就是因为做彩超,却让笔者亲自体验了一把市三院的作风建设:耗时长、服务差。 当天9点,笔者带着亲戚到市三院就医,医生说需要做个彩超。于是开了单子,经过漫长的排队后,11点20分,我们缴纳了相关费用。马上赶去做彩超,被值班人员告知,现在已经不能做了,你们下午再来吧。 当天的13点50分,我们赶到市三院新楼的二层彩超室,只见设置有多个彩超室的工作区,只有一个彩超室(彩超二室)有工作人员。于是将单子交到了一吴姓女医生的手中,由于做彩超的人多,接着就是漫长等待,等待叫号。一直到15点40分,叫号机只叫了3个号,这引起了等待做彩超患者及家属的极度不满,部分家属上前和吴姓女医生发生了争吵,场面一度混乱。后得知,原来一直有人给吴姓女医生打招呼,强行插队,导致叫号缓慢。经过部分患者家属的理论,负责做彩超的吴姓女医生加快了工作,但就这样,我们做完彩超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也就是说一个腹疼的就医整整耗费了将近8个小时。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邢台市三院的”加强医院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医疗服务质量”成果在哪?这是不是应该引起市三院领导的重视和思考呢?
告御景澜湾邻居书 告御景澜湾邻居书 各位邻居:   我们也是御景澜湾的业主,咱们是邻居,为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权利,急需我们业主们团结起来、联合起来,共同维护大家的权利。我们大家需要共同抵制车库车位的销售和租赁。   车库(位)权属情况(摘自网络法律顾问),既有可以销售的车位又有不可以销售的:   一.车库(位)是否可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库(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到手的也只是一张白纸。《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库(位)(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   二.几乎每个小区都有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车位(库),目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敞开式的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主要通过划线确定每个车位的具体位置,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如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七条:“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2.三面有护围的地上车库(位)——可办产权,可销售若开发商在当初规划时,明确了这类车库(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如根据北京巿关于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销售、测绘、产权登记的有关通知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和购买商品房合同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3.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可办产权可销售,但是无约定的话就属于全体业主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不能办产权的当然还是禁止销售属于全体业主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如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即如果业主和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库进行特别约定,车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4.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已分摊——属于全体业主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5.该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其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三、不购买车库车位的理由:   停车实际费用(下表可以看出停车费昂贵): 价格(以20年核算) 一年银行利率(3.25%) 20后车位车 库总投资 平均每天停车费用 地上车位 68000 2210 122400 16.77 地下车位 90000 2925 165254 22.64 价格 以年利率3.25%计算70年利息加本金 平均每天停车费 地上车库(违章) 168000 1526593 59.75 地下车库(无产权) 188000 1708330 66.86 据说全市停车费用都很低,据说秀兰每天3元,燕云台租金也特别低,而御景澜湾是他们的5-15倍,大家可以了解。   特别提醒:1、没有产权的不允许销售,购买的权利得不到保障。2、产权归广大业主的有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收益归广大业主,用于物业。3、租金价格是否应该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
邢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任县 邢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办公室检查组到任县骆庄乡便民服务中心检查。上楼梯处标明“业务咨询请上楼”的告示牌,楼梯处垃圾成堆。二楼劳动就业服务大厅、财政所以及所有办公室门窗紧闭,没有一人在岗。三楼便民服务中心所有办公室及服务大厅门窗紧闭,无一人在岗。窗外观察少见办公设施,办公桌上一层灰尘,无办公痕迹,没有便民服务事项公示,没有代办人员去向告知牌,便民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邢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责成任县县委对骆庄乡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2月14日,任县经过调查做出处理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给予骆庄乡党委书记韩占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骆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红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骆庄乡党委组织委员李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骆庄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王宏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三级平台、两个代办”是邢台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体现。市委要求,各县市区要于近期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运转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严格落实市委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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