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玉烟 蓝田玉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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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生成就的般配 大学里的那栋教学楼,是100多年的老建筑,屋顶带有教堂的风格,被爬山虎密密麻麻地裹着。与教学楼百八十米的距离间,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路的尽头是一拱小巧的月亮门,通向学校的家属院。      一对发如雪鬓如霜的老人,每天都相互搀扶着,从这条小路上缓步踱过。晚桂开了,老人俯过身去,深深地一嗅,一脸的满足惬意。比我高两个年级的师兄指着老人跟我说:“我的目标,就是4年内得到他老人家的亲自指点。”      老先生有一个能让人如雷贯耳的名字,50多年前从国外回来,一手创办了我们学校的历史系。10多年前他就不带研究生了,从学校正式退休,但一直是历史系的象征。他的夫人,名气也丝毫不比他小。曾经,两人的爱情惊世骇俗,那一年他43岁,她20岁,是他的学生。      她说:“我爱你。”那个时代说出这三个字,本身就意味着浪漫与勇气,更何况“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他的年龄足以当她的父辈。而更难以逾越的障碍是,罗敷未有夫,而使君已有妇,还有一个与她同龄的孩子。但她大胆地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掷地有声:“我爱你。”      他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并不当真;她似乎也只是说说,从此绝口不再提,却把一颗春心细细封藏。15年后他的夫人驾鹤西去后,她又一次找到他:“现在你可以说‘我也爱你’了。”那一年,她35岁,未婚。      不般配,自然是指年龄差距,23岁的鸿沟,一个已满头白发,一个尚粉面红颜;其次是学识上的,他是德高望重的系主任,著作等身,而她受当年大胆出位造成“恶劣影响”的牵累,到图书馆只当了一名普普通通的馆员。她说我不在意你的年龄,现在我30多,你50多,咱们看起来不般配,但30年后我60多,你80多,就不一定有什么差距了。现在你是说句话就能发表的大学问家,我是图书馆员,看起来不般配,但30年后我肯定不比你任何一个学生学问差。      后来有情人终成眷属,因为他被她的一句话打动了:“我赶不上爱你的一辈子,但来得及一辈子爱你。”他说自己时日无多了,再不抓紧爱与被爱,就来不及了。      他们之间的差距,确实是在缩小。结婚10年了,她虽然面色红润,头发却已经提前银白,跟他走在一起,像只有10岁的差距。而在学识方面,更是门当户对,她嫁给他的时候,已经堪称明史研究的专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好几篇论文。      后来,我终于登堂入室,得到了老先生的亲自指导,已然为老夫人的深厚学识素养所折服。老夫人并不避忌当年的爱情故事,还很得意地跟我们表示:“当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为了能配得上他,15年来,他在图书馆借的所有书,我都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当我请教老先生该读点什么样的书时,他笑呵呵地转头看了看老夫人:“让你师母给你列张书单吧。”      她提起笔来又放下:“你想要学问还是要学位?要是想要学问的话,我建议你去图书馆借这本书,半个世纪来只有5个人曾经读过,而其中4个人最终当上了教授。”我问那第5个人呢?她哈哈大笑起来:“教授夫人,那就是我呀。”      系里的先生说,当年老太太是老先生最得意的弟子,只不过为了爱,她停止了学业,只为了说“我爱你”的时候,他不会背上师生恋的恶名。她默默等了他15年,只为了不背负上“离婚再嫁”的名声。她一生的努力,都是为了给自己的爱情一个能被世俗安然接受的理由,不让他为了她的爱受一点点的牵累。      没想到的是,这么般配的一对老人,竟然也逃不过时间的魔咒,我赶往吊唁的时候,老先生已经入土为安了。老夫人看起来精神尚好,要求大家谁都不准哭,因为老先生有遗言:一生中做过最好的学问,有过最好的女人,谁也没有同情和怜悯的理由。他80而殁,当算喜丧,更没理由哀伤。她说作为未亡人,自己再也用不着担心别人说三道四,批评两个人不般配,更用不着隐藏自己的感情来迎合世俗的眼光了,当然也更用不着安慰。更何况,我成功兑现了爱他一辈子的诺言。      我注意到老夫人的发梢银白,发根乌黑。那一刻,我几近落泪,老先生已去,她用不着再苦心地将头发染成一片银白,千方百计寻求与他的般配了。她用自己的一生,成全了与他的般配。
永远的蝴蝶 永远的蝴蝶(陈启佑)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
永远的蝴蝶 永远的蝴蝶(陈启佑)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
北大还是清华 那时候他们自己也并不存心地久天长,心里打着得过且过的算盘,可是经常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以后要有了儿子(一定会是个儿子呢),要他读北大还是清华?”,他说:“读清华,儿子嘛,理工科强些总是没错的。”“不,”她柔和的说,“念北大,念文科的男孩总是有些浪漫的气质.......”这样的 讨论可以持续很久,象醇厚的老酒一样让他们一遍又一扁津津有味的品咂.两个人仿佛对未来的生活有许多切实稳妥的计划,已经成熟在胸似的.实际上谁的心底也没有底,只不过他们不像其他的露水夫妻的年轻人一样比口不谈婚姻,他们谈,谈的比有着实际婚姻的人还要深透,做着透明的自我精神催眠.八月的一天早晨,跟往常一样的明亮爽净,窗玻璃上映着橘红色的阳光.他在这光下坐了很久,坐成一个清晰的,哲人似的剪影.她端牛奶过来叫他吃早点的时候,他抬起头来,脸上带着深思熟虑后的表情--“我们结婚吧”.这是她听到的出自他口中最不可思议的一句话.然而她流泪了,点头.太阳还在热下去,亮下去.清脆的鸟声贴在耳根,日子好象真的真实了,清晰了--也琐碎了. 他们亲亲热热的准备新房,打听家具市场地址,争取最大限度的超市优惠,收集婚纱影楼的宣传单,计算婚期,找第二职业...........心奋而忙碌着,心甘情愿的这样忙碌一生,她越来越注意男式衬衣的样式和西服的穿着要领,他也渐渐对厨房设施产生了兴趣.从商场回来,一路上两个人总有那么多话,说一说,又笑一笑.遇到的熟人感叹道:“看你们热乎的.”但是结婚帖子写好了,还没来得及送出去,他们之间爆发了一场严重的争吵.因为后来火气升级,已经记不得是为了什么,反正怒气匆匆的当时是不会缺少争吵的理由的.“你什么事都和我拧着干!”他气愤的说,“就拿简单的例子来说,为将来孩子读什么大学你都要和我作对!我也不过口头说说你也要争了高低!再说,就算是读清华有什么不好?不也是名牌?他要喜欢呢?万一读不了北大呢?”“我说我喜欢北大的感受,又哪点得罪你了?你管得了小孩子的将来么?”“我的意思是这种争吵是没有意义的!”“这么说我是在无理取闹了?” 天,真吵起来,自己也不敢相信居然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有那么多隔阂一层层挡在他们中间--竟然差一点点要结婚了 .这样陌生的两个人,不肯相让的仇人似的两个人!又有种庆幸的感觉,也许本来就不是诚心诚意要结婚.那个令人一时昏头昏脑的八月的清晨,那些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鸟声,还有曾让她一阵柔情似溢的剪影,使他激起要保护欲的泪水,全都引退到一片模糊中了,像那卷永远没有冲洗的结婚照的 底片,影子倒是在,可惜不是真的. 十年很快就那么过去了. 是一个黄昏,在一个街口,他们相遇了.是的,都是普通人,发生过一段普通的过去,又像两条路,弯弯曲曲的总会有个交叉,就在这个黄昏的街头.虽然曾设想过种种相遇的可能,但是猛的来了,又能毫无准备.“你.......还好?”他尽量做出平淡洒脱的口气,心里想:来了!但是,如果回到从前......他还是愿意回到从前的,就算知道十年后她会变的这么老.....如果当初退一步就好了,哪怕一步,就不会这样尴尬的相逢,说不定两人就应该是牵着手的.说不定还带着那个小清华或者北大.但是,现在,只能向时光认输.她抱着儿子,很温和的笑了:“我很好,你呢?”他马上是也说:“我也很好”由于自卫,他嫉妒她,因为她可以至今不认输.沉默了半响.有太多的话,又实在无话,他搭讪着拉她儿子背上的海军领说:“挺聪明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她颇踌躇了一下,头低下去不去看他,他不是很清楚的听见了:“--叫清华。”
浅谈吕布的悲哀 我认为吕布的悲哀就在于他违背了社会道德! 虽然吕布在《三国演义》中并不是一个主要人物,却是塑造的相当成功的一个艺术典型。首先让我们注意到的是吕布的状貌和勇武。在作者的笔下,吕布是一个英伟绝伦的美男子。书中写到:“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裙,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真可谓英姿飒爽,威风凛凛,不愧称“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他的武勇更是无与伦比。八路诸侯共讨董卓,董卓因有义子吕布而“高枕无忧”,吕布只领三千铁骑迎战,却连斩诸侯的几员大将,以致八路诸侯都说:“吕布英雄,无人可敌。”,想关羽“温酒斩华雄”何等英武?张飞也是一世虎将,少有敌手,但是他和张飞双战吕布,也只打个平手!只待刘备上前助战,才迫使吕布退却。濮阳城边,曹操大将许褚,典韦,夏侯渊,李典等人共战吕布,方才将他战败!正因为吕布英勇无敌,丁原,董卓,王允等人无不利用他来加强自己的实力。因为吕布英勇无敌,曹操,刘备,袁术等都对他惧怕三分。但是这里有一点就值得我们思考了:在那个群雄逐鹿的时代,这个英伟超群,武勇绝伦的人物,既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事业,也没有得到当时人们的敬重,而是象一只丧家之犬,走马灯似的改换门庭,为世人所鄙弃。以致当他被手下人乘其昏睡将他绳缠索绑献去给曹操后,竟然无人替他讲情而留他一条性命!而一同被捕的张辽却得到刘备等人的保护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吕布见利忘义,反复无常的恶劣行迹早已臭名昭著,人们不耻于他的为人,他已经失去了在社会上赖以立足的最基本条件!吕布最早依附丁原,拜丁原为义父,而一旦董卓贿以黄金千两,明珠数十颗,玉带一条,赤兔马一匹,吕布立即杀丁原而投董卓,在拜董卓为父。但为一貂禅,又杀董卓而夺貂禅。他的行为既不是维护国家利益,也不是坚持政治原则,而是为了一己之私。难怪张飞骂他为“三姓家奴”了,正是吕布见利忘义,反复无常,所以李 ,郭汜之乱后,吕布去投袁术,袁术不纳;投袁绍,袁绍与他共破张燕,却对他心存戒备,他不得不离开袁绍去投张扬;因怕张扬与李 ,郭汜合谋算计于他,又弃张扬而投张邈刘备。当曹操大破吕布于定陶之后,吕布又来投奔刘备。刘备让他驻屯小沛,他却乘刘备讨袁术之机夜袭徐州,占领了刘备的的根据地。吕布靠着武勇在社会上横冲直撞,然而,直到覆灭,他都没有真正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一个不讲道德,没有廉耻,失信于天下的人,怎么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呢?吕布最终缢死于白门楼下。“空余赤兔马千里,漫有方天戟一枝”。吕布的下场为那些缺少道德的人提供了镜鉴,吕布的形象塑造强调出了道德的重要性,道德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形成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马克思说:“道德是基础的人类精神的自律。”谁违背了社会道德,谁就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承认。所以对于吕布尽管他英伟绝伦,却得不到人们的认可。但是对于他,除了批判,却也让人有一种深深的惋惜之感!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道德思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根深蒂固的,他们在思考问题时,往往都会与道德相联系!就在今天,道德依然占有重要的位置,一个人不论外貌才能有多么杰出,但只要道德有问题,就得不到大众的认可,在社会上就没有他的立足之地!
我希望看到你们的眼泪,也渴望着你们的感动!(转)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著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著在村里转悠。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著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著我,瘪著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近。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 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著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 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著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什么□,□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著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著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著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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