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小谈 唐山小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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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路超期收费,交通局长任收费单位董事长,包括独幽城不?! 2014年06月12日 15:45:01 来源: 新华网 交通局局长任董事长中方入股不参与分成 “保定龙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是香港万华集团的子公司,1997年,由港方出全资1.3亿元、保定市交通局以公路路基入股,双方各占90%和10%的股份,以合作形式修建S382定龙线公路。”据S382定龙线曲阳收费站的一位负责人孙树田介绍,公司董事长由双方共同出任,保定市交通局一名副局长任董事长,港方派人出任副董事长。 记者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保定龙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主体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吴刊峰。记者在保定市交通局网站上看到,吴刊峰的职务是保定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项目前期、计划、勘测设计工作。 官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任职?河北省交通厅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与外资合作修路成立新公司以后,官员可以在企业兼职。以京石高速为例,京石高速也是中外合作修建的,双方成立了河北冀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北省交通部门的领导也在企业兼职。领导只是在公司挂名,他们承担责任又不拿工资,我觉得是可以的。” 然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 政府以公路路基入股,为何拿不到分红?孙树田表示,根据合同,双方合作不合资,中方不出资,也不参与分成;道路建成后,经营权和全部收益交由香港企业。 一些受访群众则纷纷质疑,“政府用公路路基入股却不分成,谁能相信?”“既然政府不参与分红,为什么还要派官员到企业任职?”“政府在签订合同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霸王条款?国有资产是否存在流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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