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枪神 烟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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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肥烟 首先我得承认自己是一只说葡萄酸的狐狸。 颠簸的城际班车上,满是油污的裤子上是两万块买的笔记本。 指尖的滑落,好像是谁在不停的叹息。 十年前--------------------------------------------------------------------------- 《十年》这首歌,算了算,真的听了有十年了吧。 依然记得,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瞬间就被迷上了。 一遍一遍的听,直到能背出歌词来。 那时候,觉得这首歌的旋律非常特别,隐约觉得歌词有什么不同。 却不真的知道有什么不同。 我那时候大抵是没有现在这么臃肿的,谈不上帅,但是也算干净,精神。 当时语文还不错,作文里老是散发出青春期的闷骚与伤感,每次拿到满分,就被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板上,引来各种唏嘘。 其实有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 但是却有女生迷。 青春期的女生大多比男孩发育的早,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 只不过有的时候她们思想上的成熟,只不过是年轻的幼稚,以及自以为是,罢了。 现在想起来,倒也不必觉得羞愧。 当时煞费苦心编造出来的华丽辞藻,只不过是为了顺利的把手滑进她们的内衣。 以及,某物在那青涩的舌头上,耸动。 仅此而已。 当时这首歌给我带来幸运,曾经听了一夜的十年,第二天数学考试拿到了市里第一,英语第二。 其实那些都没什么,没给我现在的生活带来一丝影响。 重要的是,十年前,我太年轻。 十年前,我还不认识你,也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十年后--------------------------------------------------------------------------- 十年了,当我听起这首歌。 9年的苦读,和别人花了二十万块上一样的大学。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上过课。 十年前,我绝对想不到自己以后会挂科,通报,记过,开除学籍,再买回。 后来也学着别人花钱找了一份工作。 挺着轮胎一般的肚子,满是灰尘的眼镜,满是油污的衣服裤子,以及头发。 几乎所有的女人看见我都会躲的远远的吧? 每天工作时熟练的说着日语,甚至连一个美国人跟我问路我都说不明白。 这就是十年前老师嘴里的,有天分。 有十年了吧?没有拿起笔写过什么。 十年里面唯一的幸运就是遇见了她。 她教以我成长。 她教以我爱。 后来我才明白,和你爱的人合二为一,哪怕一动不动,只是温柔的抱着她。 那么的安心。 也远比年轻时卖力的打桩要幸福。 那是心灵的平静。 她是我的前妻。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那两个字何其颤抖,不是分手,而是离婚。 这一个十年,我想说,艹。 今年我二十六。 (本文纯属虚构,臆想,原创,抱着写篇散文的心态写的,结果写成荤段子了,吧务大人勿手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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