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照大御神s 天照大御神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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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懂法律的朋友进来帮帮忙!先谢过! 本人从事设计行业!2010年1月4日新到一家公司上班!底薪为4500圆.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加班不带薪~原本5天半工作制变相变成6天~加班很晚后第二天迟到就扣5块一分钟等原因】.我于2010年2月25日就辞职了!放年假前那个跟我们老板说春节放假期间带薪8天~但是我昨天辞职时他就同我说新年的假期不带薪和不给提成了~变相扣了我的钱~还跟我说一大堆道理~我有文件可以证明到我在这家公司上过班~也拿了一个月工资~工资簿里面也可以证明我的底薪是多少~我现在向请问下大家他这样做符合新的【劳动法】吗?我只想为自己讨回个公道~我在这里工作两个月了~加班钟达到60多小时~出道2年半了~由于日常都是在办公室办公~在其他公司工作的时候都肥了~唯有在这里一下子瘦了13斤~回到阳江我妈见到我变成这样都担心死了~那个老板还和在职的员工说我是由于工作态度不好而把我辞退~造成我的名誉损失~ 我们这个行业都是缺少法律保护的~因为我们这行业公司和员工是没签合同的~所以很多东西都是被黑了~【请各位帮帮忙】~我应该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必要时也可以打官司~我朋友也和我说过打官司会得不偿失~但是我不想被这些黑心老板永远用法律的漏洞来继续害我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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