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42016 编号142016
关注数: 29 粉丝数: 208 发帖数: 9,424 关注贴吧数: 73
【本地公告】长治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通告 长治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1月25日下午18时,省委、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联防联控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主动配合排查。感染病毒后有一个潜伏期。近期从武汉市返我市人员和与其接触过的人员,应自行居家观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对自己、亲人和他人的健康负责。 二、各县区、各单位干部职工要近期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提倡信息拜年、电话拜年、视频拜年。 三、各县区、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加强居家防护。家里做好通风保暖,避免感冒。勤洗手,多饮水,清淡饮食,均衡饮食,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保持良好心态,不恐慌、焦虑,不信谣、造谣、传谣。 四、各县区、各单位干部职工中从武汉返我市的人员和与其有接触人员,如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有密切接触的家人也应进行居家观察,并尽可能减少外出。 五、各县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迅速行动,强化相关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做好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紧迫,任何人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能懈怠、懒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靠联防联控、群策群力,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守护人民健康。 长治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原主任黄树斌公车私用被省纪委通报 人民网太原1月20日电(赵芳)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省供销合作联合社所属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刘卫国公车私用问题。刘卫国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2月,刘卫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华公车私用等问题。黄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赴外地办理私事,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此外,黄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黄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 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统筹振兴试验区原主任黄树斌公车私用等问题。2018年11月以来,黄树斌长期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上下班,多次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赴外地办理私事。此外,黄树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黄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4、 太原市尖草坪区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杜业甲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至2019年,杜业甲先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2019年12月,杜业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山西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公司神头站站长费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费军长期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2015年调整工作单位后,仍长期占用原单位车辆。2019年12月,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告】关于举报煤炭系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长治县煤炭工业局关于举报煤炭系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围绕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充分调动全县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广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深入推进全县煤炭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举报煤炭行业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要点 1.依仗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扰乱矿区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 2.在煤炭行业征地、租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煽动闹事的; 3.在煤炭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私挖滥采的; 4.严重干扰、破坏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 5.在煤炭行业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的; 6.打着讨债、维权等旗号强行插手煤炭行业各种矛盾纠纷,蓄意挑起事端,从中牟利的; 7.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活动的; 8.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的; 9.雇佣无关人员以讨要工资等为名,通过群体性非正常上访给党委、政府施压,谋取非法利益的; 10.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的黑恶势力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11.采取暴力、胁迫、恐吓、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垄断经营物流运输的; 12.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方式 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或其他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话:0355-8089934 电子邮箱: czxmt**[email protected] 信件:长治县新建北路93号长治县煤炭工业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47100 来访:长治县新建北路93号长治县煤炭工业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3.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特此通告。 长治县煤炭工业局 2018年8月21日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