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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曾几何时--也说枪手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枪手"一词在中国失去了其原本的意思."枪手",在西方看来就是使枪的高手.在007里,金枪客,其实翻译过来,就是枪手一类的词语.可见说的就是枪法准,厉害,就是强的意思拉.一般人还真称不上.但是在中国,"枪手"一词渐渐的成为了地下工作者这一类性质的代名词.可能是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吧,中国古代是剑侠一类的江湖社会,大家认为使枪的都是洋鬼子.我这么觉得啊,所以在中国,枪一直未能在我国人民心中和剑达到一样的平等待遇.呵呵,夸张了.总之吧,"枪手"目前在中国这个半封建半开放的社会里就是不好,玩阴的,就是恶毒一类的词语全加上也不够说的意思.一说枪手,大家第一个想到的笔和试卷而不是枪和子弹了.但是,种种的不好,不也证明了"枪手"的强大吗?"枪手",就举个比较通用的代表来说,是帮人考试.我们说了,任何人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还不如的人,去帮自己考试,那不是有病吗?找就找强的,还得找最强的.我们说了,在西方,不是你想当枪手,就能当的.在中国也一样,虽然性质不同,可是标准一样,只有强的才能当"枪手"!所以说虽然"枪手"一词字在中国被某些自娱自乐的前辈成功的扭曲了其原本的意思,但是,那些力争为我国文字文化做贡献,那些极力反对乱汉语的工作者们,那些明明享有盛誉,却无端在中国被唾弃的人们,那些喜爱枪手阿森纳的球迷们,不要着急,不要烦恼,不要生气.无论枪手的意思被改造成了什么,他的标准都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想当枪手,你就得很强才成!![[[[[[[我也没怎么翻阅"枪手"得名的历史,所以说错了什么,也是很正常的,还请高手谅解]]]]]]]]
[大家一起下,暑假一起玩,保证你爽歪]做种! 我经常问自己,GTA是什么类型的游戏。今天,人们不再满足于单纯某一种类型的乐趣,结合了众家之长成了游戏开发的新潮流。而在诸多的“混合类型”游戏里,《侠盗猎车手》以其令人惊异的销量证明了自己是最成功的一个。在黑帮的背景下混了驾驶、枪战、格斗、养成乃至经营的元素之后,《侠盗猎车手》显得如此的与众不同,我们根本不用给他归类——GTA就是GTA。  在意大利移民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的影响下,家族成为美国黑帮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那些无法无天的帮派份子来说,家族与亲人,在他们心中有着无法言谕的地位。这次我们的主角天才罪犯卡尔·强森(朋友们都叫他CJ)在过了5年平静的生活之后,忽闻母亲在家乡遇害。这时他身体中的“帮派之血”再次熊熊燃烧起来,现在CJ便要重返圣安德列亚,在明争暗斗的几个地下势力之间再次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这次CJ将会投靠自己的哥哥,重振橙林家族。游戏舞台由前作的佛罗里达移至加州,虚构的圣安德列亚市是由三个城市(Los Santos、以洛山矶为原型,San Fierro、以旧金山为原型,Las Venturra、以拉斯维加斯为原型)和绵延数里的高速公路、沙漠、山脉、河流湖泊组成,圣安地列斯范围会比以前的Vice City大上五六倍,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各式风格不同的景观,事实上你将其称为一个微缩的世界亦不为过。  《圣安地列斯》中会有大量的交通工具(从自行车一直到飞机,这已经是GTA的招牌啦)供玩家选择,不过在能使用某种交通工具前CJ必须考取相应的执照才行。游戏中的战斗要比以前更加复杂,近身战斗占到了相当的地位,你可以通过参加拳赛等方法学到新的格斗招式。有些伸手敏捷的家伙还会在你撞他的时候躲开并跳到你的车上。警察亦会有更高的AI,被追击的时候你将遇到来自空中与地面的联合堵截。另外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游戏掺入了养成的成分,如果你经常使用某种武器便会有更大的威力,经常去健身房锻炼还可提高耐力和敏捷。  除了飞车和枪战之外,《圣安地列斯》还增加了更多新鲜的元素。你将会遇到各种小游戏,去Las Venturra的赌场里一掷千金,参加街头篮球赛,打台球甚至还有跳舞游戏都会出现。为了保持体力,CJ也必须每天进餐,但吃的太多亦会发福——没人会信任一个大胖子的。所以为了接到任务,CJ还要去健身房把多余的脂肪转化成肌肉。游戏中可以在服装店购进各式行头,换个新发型或者是文身等等,这些装扮并不仅仅作为满足你的个人爱好用,在一些任务中,一个合适的形象可是成功的关键。[所以,大家起起去做种,大家一起下,暑假一起玩,保证你爽歪了]
[原]写给"回锅肉王"的标题 [ 来自百度 ] 肉子(请让我这样亲切的称呼你吧,也对,也许应该叫你肉王吧),你是我发自内心认可的第一个曼联球迷!你是一个令我佩服,死了的曼联球迷! 请原谅我的无知,一直以来,我都被一些片面的野蛮与无理而蒙住了双眼,一直认为曼联球迷是那样的.没能认清曼联球迷的真实模样,你的一篇文章,彻底打动了我!原来曼联球迷的品种有如此之多! 想当年,我喜欢足球,很巧合的机会,看到了一场阿森纳的比赛,很快便喜欢上了这支给我代来视觉享受的球队.但是,我并没有讨厌过什么.不过,那不幸的一天还是到来了。注定了我所得到的享受要付出代价…… 同样是一场比赛,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伟大的曼联强劲的攻势足球的威力已经涉及到足球以外时,当我看到伟大的曼联球员因过分劳累而产生自然的口水外喷现象的同时,其主教练也效仿似地连续不停的吐出已经发臭的口香糖时,当我看到在这花花体坛的现今,那么多天才的曼联球员在足球场上思春时,当我看到苏格兰人把屁股上的那片红也挤到脸上,然后对着范了错误的年轻队员,像在森林生活过一样的大声怒吼时……我感慨万分,看来上帝是公平的,他让你看了一场好看的比赛,也一定要让你看一场难看的比赛才成。 于是,我明白了,总有那么一支球队会让你讨厌的,好,我已经找到了。 当然,厌恶归厌恶,曼联并不是没有优点的(也许我这么说,会遭到欧足联的不满,但我仍要说)曼联的优点虽然很难覆盖其缺点的光芒,但还是有的。 得比大战,从来都是仇恨之争,但是显然,自从1999年的那次自然规律发生严重错误的时代里,曼联成为了王者时。他们并没有把时间全部花在奖杯傍边,而是更多的把心思放在了如何积累英超其他球队对其的仇恨中去。他们的无私与努力得到了回报,他们的比赛,每一场都要比德比战来的火暴。曼联的传统节目——庆祝新科状元的全体大鼓掌,年年都有为节目做准备,最近一段时期,此类活动更是频繁出现在老特辣球场里。有些曼联球员,我很欣赏。有一个身高1米52,屁股就占了一半儿的年轻小胖子,呵呵。经常可以看到他努力的克服身体力学的约束而尽量跑的象他们的猴子前辈一样快。一个孤单的“葡头鸭”小伙子,虽然在队里没什么朋友,但是依然没有放弃,独自一人奔跑在球场上,独立性很强! 无论如何,曼联就是强。在佛格森决斗士的带领下,他们如日中天。苏格兰人终于在那时把对英格兰的历史仇恨宣泄了出去。 (谢谢,那边的那位先生,你可以帮我把桶拿走了,是的,我舒服多了,谢谢.) 肉子,我都差点忘了你,你的文章让我知道了文字也是会散发臭味的。但是,最起码,你还知道不用你的嘴去散发!!谢谢了
[原]足总杯,我们赢的理直气壮! 跟别人说这个时,别忘了阿森纳吧哦.首先,我们没有必要为这场比赛的胜利感到惭愧.因为一件事情,你做的再好,但却在结尾时失败,其实就是等于0.而相反,你抓住了最后的机会,无论以前做的如何,你都是成功的.踢球难道不也是这样吗?球是圆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点球是残酷的,谁都有可能获得胜利.机会是均等的,你不去抓住,别人可不放过.运气是一时的,可不是所有人都会利用.奖杯只有一座,他只属于胜利者.我们具体来看这场比赛.第一个进球是曼联的,可被判越位,难道这不是事实吗?如果还有人总拿他来说事,那比赛规则还有什么意义?比赛时,我们是被动的.但是,我们并没有在比分上落后,这证明我们的防守是成功的,我们不再是简单的"枪手"了,没有亨利的时候,后方照样挑的起大梁来.别人不能再说我们"偏科"了,我们的技术是均衡的.再说犯规,我们在比赛时动作确实比较大,没有曼联"沉稳"那还不是因为曼联队员的速度快吗,难道就因为追不上,我们就不去枪球了吗,那就是不是枪手的精神了,不符合体育的职业道德了,而且我们的犯规全是技术性的,至于说比较"大",那可能是因为对方的身体因素吧.点球,请注意,斯科尔斯并没有把球罚飞,而是被莱曼扑出去的.我们不光靠的是运气.我们的门将显示出了实力.卡落尔也可以扑出点球呀,但是,这不能怪他,毕竟在点球上,门将守不住,很正常,能扑出,才是高手呀,是吧.当然了,我总结的显然还不够,但是我想说的就是希望大家不要感觉惭愧,我们赢的当之无愧!我们赢的理直气壮!总之,谢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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