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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秀夫背上的卫王算殉国吗? 话说陆秀夫背着小卫王一起投海,那小卫王算是陆秀夫“杀”的吗?小卫王算以身殉国吗?
关于《晋书地理志》中“南郡以南属吴”的探讨 《晋书地理志》记载:【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及败于赤壁,南郡以南属吴,吴后遂与蜀分荆州。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 有些吴粉以“南郡以南属吴”为依据说,赤壁之战后,南郡包括南郡南面的所有荆州都属于东吴。从而继续脑补出剧情“刘备征荆南四郡后,拱手将四郡地盘交给孙权,然后在求都督荆州时,从孙权那里再借得南郡与荆南四郡”。且不说这脑补的剧情有多荒诞,我们来讨论一下,这句“南郡以南属吴”应该如何理解。 我认为,【南郡以南属吴】应该理解为:南郡南部属于东吴。 吴粉会说:“以南”不能解释成“南部”。那么古文中有将“以东(南西北)”解释为“东(南西北)部的情况吗?有,而且《晋书》中就有 1、【及武帝置十三州,其地以西偏为凉州,其余并属司隶,不统于州。】 此处【其地以西偏为凉州】意为雍州西部一半土地划为凉州 2、【又分建宁以西七县别立为益州郡】 此处意为:又分建宁郡西部的七个县立为益州郡。 《宋书》对此事的记载是这样的: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 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阙) 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宋书》的记载中明确写了“建宁西”,两段史料相互印证,证明了《晋书》此处的“以西”二字的意思就是(建宁郡)西部。 吴粉又说了:前文有【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这个“以北”不能解释成“北部”,因为晋书记载襄阳郡的山都县属于南阳郡不属于南郡。 1、吴粉的理解是这个“以北”是“北部加上北方”的意思,我认为这个说法首先是不合常理的,我们说某处以北一般是不包括某处的,就是指某处的北方,而不能是“某处的北部加上北方” 2、曹操立的襄阳郡与两晋的襄阳郡范围一样吗?不一定吧!《晋书地理志》记载的是晋朝的地理不是三国时期的地理,曹操立襄阳郡时也可能不包括山都县。 《三国志吴主传》:【(建安二十五年)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 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 《建康实录》的记载:【秋,魏将梅敷使南阳长史张俭送欵以南阳阴、鄼、筑阳、山都、中庐 五县五千家归附,权纳之”】 这说明建安25年时山都县是属于南阳郡的。 3、《魏略》中甚至还有记载说,襄阳郡不是曹操设立,而是曹丕设立的 所以,我认为曹操立的襄阳郡与两晋的襄阳郡范围是不同的,可能并不包括南阳的山都县,【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中的“以北”理解为(南郡)“北部”更加合适。 另外,大量史料证明,赤壁之战后,刘备在荆南拥有势力地盘,如果无视这一点,无异于掩耳盗铃。 综上所述,我认为【南郡以南属吴】理解为:南郡南部属于东吴,更为合适。
晋书地理志“南郡以南属吴”的探讨 《晋书地理志》记载:【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及败于赤壁,南郡以南属吴,吴后遂与蜀分荆州。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 有些吴粉以“南郡以南属吴”为依据说,赤壁之战后,南郡包括南郡南面的所有荆州都属于东吴。从而继续脑补出剧情“刘备征荆南四郡后,拱手将四郡地盘交给孙权,然后在求都督荆州时,从孙权那里再借得南郡与荆南四郡”。且不说这脑补的剧情有多荒诞,我们来讨论一下,这句“南郡以南属吴”应该如何理解。 我认为,【南郡以南属吴】应该理解为:南郡南部属于东吴。 吴粉会说:“以南”不能解释成“南部”。那么古文中有将“以东(南西北)”解释为“东(南西北)部的情况吗?有,而且《晋书》中就有 1、【及武帝置十三州,其地以西偏为凉州,其余并属司隶,不统于州。】 此处【其地以西偏为凉州】意为雍州西部一半土地划为凉州 2、【又分建宁以西七县别立为益州郡】 此处意为:又分建宁郡西部的七个县立为益州郡。 《宋书》对此事的记载是这样的: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 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阙) 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宋书》的记载中明确写了“建宁西”,两段史料相互印证,证明了《晋书》此处的“以西”二字的意思就是(建宁郡)西部。 吴粉又说了:前文有【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这个“以北”不能解释成“北部”,因为晋书记载襄阳郡的山都县属于南阳郡不属于南郡。 1、吴粉的理解是这个“以北”是“北部加上北方”的意思,我认为这个说法首先是不合常理的,我们说某处以北一般是不包括某处的,就是指某处的北方,而不能是“某处的北部加上北方” 2、曹操立的襄阳郡与两晋的襄阳郡范围一样吗?不一定吧!《晋书地理志》记载的是晋朝的地理不是三国时期的地理,曹操立襄阳郡时也可能不包括山都县。 《三国志吴主传》:【(建安二十五年)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 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 《建康实录》的记载:【秋,魏将梅敷使南阳长史张俭送欵以南阳阴、鄼、筑阳、山都、中庐 五县五千家归附,权纳之”】 这说明建安25年时山都县是属于南阳郡的。 3、《魏略》中甚至还有记载说,襄阳郡不是曹操设立,而是曹丕设立的 所以,我认为曹操立的襄阳郡与两晋的襄阳郡范围是不同的,可能并不包括南阳的山都县,【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中的“以北”理解为(南郡)“北部”更加合适。 另外,大量史料证明,赤壁之战后,刘备在荆南拥有势力地盘,如果无视这一点,无异于掩耳盗铃。 综上所述,我认为【南郡以南属吴】理解为:南郡南部属于东吴,更为合适。
江表传为何说借荆州“数”郡呢? 从现有史料上看,有明确孙权“借”出土地给刘备记载的就是一个南郡,那江表传中为何说“荆州数郡”呢? 我认为,如果排除江表传吹吴国的可能性,江表传写“荆州数郡”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种: 1、可能江表传的作者认为借出的是南郡与临江郡,或南郡与宜都郡,故称“荆州数郡”。 2、也可能,当时孙权除了占领南郡,还占领了靠近南郡的武陵郡北部的部分土地,孙权把这些土地随同南郡一起给了刘备,故江表传称“荆州数郡”。而史料记载黄盖曾任的武陵太守,其管理的就可能只是武陵北部的部分地区,后随南郡一同“借”给了刘备。
诸葛亮督三郡,“只能”调其赋税?不能这么说吧! 先主遂收江南,以亮为军师中郎将,使督零陵、桂阳、长沙三郡,调其赋税,以充军实。 调其赋税不代表“只能”调其赋税,诸葛亮的职务首先是“督三郡”,不是三郡的税官,调赋税可能是诸葛亮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不是诸葛亮的全部工作。
湘水划界之前武陵郡是属于刘备还是孙权? 1、黄盖有在219年之前任武陵太守的记载 2、诸葛亮督三郡不包括武陵 3、215年吕蒙取三郡 也没有武陵 有没有一种可能,在210年到215年之间的某个时候,由于某些原因武陵成了孙权的地盘,直到湘水划界后才又归了刘备?
古时候,从桂阳郡往吴郡贩米经济吗 有人说,全琮赍米是从桂阳郡往吴郡运米,认为长途贩运才有利可图,我认为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这样的长途贩米在古代大概率会赔本,从经济角度上考虑,私人如此长途运米的可能性极小。所以,全琮赍米的出发地大概率不是桂阳郡。 《史记·货殖列传》【谚日: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说明不长途贩运利薄之物。桂阳郡到吴郡水路路程约4000里,而且吴郡也是大米产地,从桂阳往吴郡运米,无异于从大同往平顶山运煤。 由于东汉运费记载未查到,姑且以唐代的数据,计算一下从桂阳郡往吴郡运米的经济性,作为参考。 以贩运100斤(唐斤)米为例 1、运费 《唐六典》【河南、河北、河东、关内等四道诸州运租、庸、杂物等脚,每驮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虑一百二十文;车载一千斤九百文。黄河及洛水河,并从幽州运至平州,上水,十六文,下,六文。余水,上,十五文;下,五文。】 水路运费每百里5文,桂阳郡到吴郡4000里运费200文 2、米价 《通典》初,自贞观以后,太宗励精为理,至八年、九年,频至丰稔,米斗四五文,马牛布野,外户动则数月不闭。至十五年,米每斗值两文。麟德三年,米每斗直五文。 米价一斗5文,唐代一斗容量约6000毫升,一斗米约4500克,唐斤1斤约600克,故100唐斤米值67文,远低于运费。 综上所述可知,古时候,从桂阳郡往吴郡贩米大概率无利可图的,私人如此长途运米的可能性极小。所以,全琮赍米的出发地大概率不是桂阳郡。
方北辰把许褚排在魏国战将型名将第三名?评价标准是什么? 方北辰在自己的《三国名将:一个历史学家的排行榜》一书中,把许褚排为魏国战将型名将第三名,第一、二名是邓艾、张辽,真不知道他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了!
刘备派过赵云去抢粮食吗? 被某个云吹@Hw财神wH 捧成“顶级三国历史学家”的方北辰教授,说:“刘备经常给他(赵云)安排的角色是特别的角色,很重要但是也很特殊,不是去保护自己的家眷,那就是去抢粮食”,咦,怎么感觉哪里不对呢,刘备啥时候派过赵云去“抢粮食”呢?据我所知,没有派过啊!汉中之战去“抢粮食”的明明是黄忠啊。赵云没去“抢粮食”,刘备更没“派过赵云抢粮食”!
后出师表,几败北山,指的是哪场战斗? 后出师表:曹操智计,殊绝于人,其用兵也,仿佛孙、吴,然困于南阳,险于乌巢,危于祁连,逼于黎阳,几败北山,殆死潼关,然后伪定一时耳。 这里的“几败北山”指的是哪场战役呢?有人说可能是指汉中之战,我认为不大可能,原因如下: 1.文章的下一句“然后伪定一时耳。”,按网上查询的普遍解释为:然后才得同一北中国,僭称国号于一时。而汉中之战之前,曹操已经统一了北方,而且已经受封魏王,建立魏国。如果“几败北山”是指汉中之战,就存在时间和逻辑上的矛盾。 2.再看“困于南阳,险于乌巢,危于祁连,逼于黎阳”这几句所指的战役,都是虽然有波折但最终曹操方还是扩张了领土,而汉中之战则不同,曹操方最终没有获得汉中。 综上所述,我认为“几败北山”不大可能指的是汉中之战,个人认为,“几败北山”指的是曹操征乌桓之战,而北山指的是白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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