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风光 偃师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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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的个别人物 (记者 吴扬 侯伟胜) 河南省偃师市法院办公室主任宋袅宏因为“收钱不办事”,被不满的当事人录音取证。对此,宋袅宏回应称:确实帮该当事人“协调过事”,但没有收钱。       几天前,记者收到一张光盘,里面有数段录音。其中有一段录音的内容是一老者跟宋袅宏在通电话,长约6分钟。通话中,老者明确提到曾向宋袅宏送1万元现金及2瓶五粮液酒等内容,宋并没有否认。       另有一段录音的内容是该老者和宋袅宏、倪姓法官等人在一起吃饭、谈话,长约1个小时。录音显示,吃饭过程中,双方再次谈到1万元现金及2瓶五粮液酒等内容,老者还对倪姓法官与案件当事一方关系过密提出质疑,倪姓法官则解释,说是和当事一方是因为案件刚刚认识。       提供录音光盘者告诉记者,2006年,他莫名其妙地卷入一场与其并无关联的官司,案件是在偃师市法院审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通过熟人找到偃师市法院办公室主任宋袅宏,希望其帮助自己从中协调。随后,他多次请宋吃饭,并先后送出1万元现金及2瓶五粮液酒等钱物,宋袅宏则表示会帮其协调。3年多过去了,该案先后两次在偃师市法院开庭审理,又先后两次被洛阳市中院发回重审,宋并没有帮其打赢官司。今年1月份案件再次在偃师法院开庭之前,宋袅宏带着一名男子找到他。请宋及该男子吃饭过程中,宋袅宏介绍说该男子是偃师市检察院的。后来开庭时,他吃惊地发现被称为“检察官”的该男子竟然是对方的代理律师,感觉被欺骗了,很窝气。       他还告诉记者,1月28日开庭当日发生的一些事,让他对偃师市法院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2009年12月23日,我收到应诉通知书,要求在2010年1月28日上午9点参加诉讼。我委托代理人按时来到了偃师法院,却被告知案件临时改在下午2点半开庭。下午2点,我的代理人赶到法院,法院却没有做任何准备,合议庭人员和书记员也是临时拼凑起来的,审判庭也还没有安排好。直到下午3点40分,案件才开始审理。可气的是,审判长竟然问我的代理律师有几个被告,可见他在开庭前根本就没有阅卷。而在开庭过程中,倪姓主审法官竟然很随意地拿起案件另一方的代理律师的烟抽,原本很庄严的庭审变得很随意,完全成了过场。庭审过后,由于书记员记录的错误,主审法官多次联系我及我的代理律师,要求我到案件另一方处更正笔录。我及我的代理律师很忙,没有时间去更正笔录。几天前,法院不得不做出决定,5月5日再次开庭审理。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于理不符,真是荒唐之极。”经历的种种事,让他产生了录音的念头,而这些录音都是几天前才录的。       针对录音中的内容及投诉人反应的情况,记者于4月29日上午来到了偃师市法院。宋袅宏解释说,他确实帮该当事人“协调过事”,但没有收钱。他需要征得法院领导的同意,才能就具体的一些问题作出解释。当日下午,宋袅宏又称一直无法联系上领导,所以无法接受采访。       据了解,宋袅宏曾任偃师市法院少年庭、法庭、经济庭、刑庭的法官、庭长,现为该院办公室主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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