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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帖】夏日饮水28式 温度飙升,阳光灼热。在这个每日都与饮品密切接触的季节,冷饮不是喝得越多越好,小编一一解析,帮助你开始最聪明的饮水行动。 矿泉水特点:含多种矿物质,有效解渴,并具一定保健作用。 功能:矿泉水中的矿物质有多种良好作用。如二氧化碳可消暑提神;铁盐和亚硝酸盐有助于红血球和血红蛋白增加;游离碳酸盐能溶解尿酸与碱的结合物,促进肾脏机能,有利于排除体内废物,调节胃液分泌;含碘的矿泉水能防止甲状腺肿大;含硒、锶的矿泉水,可保护心脏、肝病及预防癌症等。 饮用tips: 1.瓶装矿泉水不宜冰冻,否则易出现白色矿物质漂浮物。 2.不要将瓶装矿泉水与汽油、化学物质、杀虫剂放在一起。 3.矿泉水若煮沸喝,水中的钙、镁易与碳酸根生成水垢析出,还会造成感官上的不适,所以矿泉水最佳饮用方法是在常温下。 4.桶装矿泉水存放和饮用期间应避免阳光照射;启封后,应尽量缩短饮用期,一般在7~10天用完为宜。 SPA矿泉水碳酸饮料特点:在经过纯化的饮用水中压入二氧化碳,并添加了甜味剂和香料等成分。 功能:含有二氧化碳,可助消化,并促进体内热气排出,产生清凉爽快感觉。有一定杀菌功能,也可补充水分。但营养成分很少。 种类:果汁型: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果味型:以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雪碧”、“芬达”。可乐型:含有可乐果、白柠檬、焦糖色素或其他类似辛香、果香混合香气碳酸饮料。低热量型汽水:如苏打水等。 饮用tips: 碳酸饮料不适合在运动中饮用,因为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容易使胃部产生饱胀感。尤其是在剧烈运动之后饮用,极易引起胃痉挛、呕吐等消化系统不适症。同时,一般碳酸饮料的糖分也偏高。 运动饮料特点:富含电解质,专门针对运动而设计。 功能:含有一定浓度的盐分及多种微量元素及营养素,较为有效地补充人体因剧烈运动流汗所失掉的钠、钾、镁和碳水化合物,缓和因疲劳和体温上升所造成的消耗。也适用于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饮用tips: 1.若运动持续1小时以上,且强度较高时,适度饮用运动饮料可以有效补充身体流失的电解质,帮助恢复平衡状况。 2.中暑或严重脱水的状况下,饮用运动饮料也可以缓解症状。 3.运动饮料中的钠盐易使血压升高,一般人若经常饮用,会增加肾脏的负担,埋下高血压的危险因子。高血压患者不宜过多饮用。 4.饮料都含有相当的酸性,常饮易导致蛀牙,且不适合空腹饮用,以免胃部受到伤害。 水果饮料功能饮料特点:添加维生素 C、锌、双歧等特定物质。 功能:根据添加的不同物质,在调节人体功能方面可发挥一定保健作用。 饮用tips: 1.应根据身体的不同需求来选择不同功能的饮料。 2.功能饮料不要和酒精饮料混用。 3.剧烈运动后不宜多饮。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不宜饮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最好禁牛奶及含乳饮料特点:以鲜乳为原料或者是加入糖、果汁等配料以及用乳酸菌或酵母发酵得到的饮品。 功能:牛奶营养极为丰富,含丰富蛋白质及维生素B1、B2、维生素A等,有效补钙。酸奶营养成分更优于牛奶,经发酵后,维生素、无机盐含量均有提高。且含有大量双歧乳酸杆菌,可增强人体免疫力,并能降低血脂及胆固醇,也有益于治疗便秘。 饮用tips: 1.不空腹喝牛奶及酸奶,否则不利于营养成分的吸收。同时避免与茶水同饮。否则,茶叶中的鞣酸也会阻碍钙离子在胃肠中的吸收。 2.不宜采用铜器加热。铜能加速对维C的破坏,并对牛奶中发生的化学反应具有催化作用,因而会加速营养素的损失。 3.冲调奶粉的水温控制在40°C~50°C为宜,过高会破坏牛奶中的奶蛋白等营养成分。
【美食】水果菜:夏日餐桌的美味 盛夏时节,正是水果飘香的季节。柠檬、橙、菠萝、芒果、荔枝、龙眼、木瓜、香蕉、草莓、苹果在水果菜品中显山露水。水果菜风味别具一格,或甜或酸、或爽口、或滑嫩,尤其与肉类和海鲜同烹,既可以丰富肉类、海鲜的味道,又能去油腻。因经常食用水果菜能令皮肤白里透红、柔软滋润、光彩靓丽,所以还特别受到了女性的喜爱。 水果入菜除要考虑水果与材料的味道是否配合外,还得注意所用的烹调方法是否能保留水果的本质和本味,而且不能让它喧宾夺主,同时水果中的水分和糖份含量也很高,用水果做菜时,口味不宜太咸、调味料不宜过重,稍不注意,便会弄巧成拙。 葡萄鱼 将鱼肉修成梯形腌制,蘸蛋糊炸至金黄,呈葡萄粒状时捞出装盘;菜叶焯水修成葡萄叶状,贴在鱼肉旁,用白糖、白醋、盐、葡萄调成糖醋汁,淀粉勾芡淋上鱼身即成。 葡萄面排 将葡萄干加糖煮沸后,放入玉米粉、柠檬汁、糖色调好口味煮至微沸。将猪油、盐、牛奶、泡打粉和面入模,放进烤箱烤至6成熟时取出,倒入葡萄干煮液,冷后盖上另一面片,涂蛋糊划花纹,烤熟即可。 酸甜水果汤 苹果去皮切成扇形小块,柠檬切片,加水煮几分钟。取出两三块煮好的苹果,留做装饰用。剩下的挤汁回锅加水加温。用饮用水将栗子粉和蜂蜜溶解拌匀,和少量柠檬汁倒入汤中,加苹果块装饰即可。稿件来源:三九健康网
【资料】中国酒令大观 前言: 序 酒令—— 它是两千多年来无数人共同培育的花朵,古老而常新; 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百花园中一枝奇葩,瑰丽而璀璨; 它是独树于世界文化之海的一束异卉,独特而新奇。 中国有着悠久的酒史,又有着悠久的游戏史,而中华传统 文化的齐合性特征,又把酒和游戏二者综合为一,从而形成了 酒令,古人干脆称之为酒戏。 春秋战国时代的饮酒风俗和酒礼有所谓“当筵歌诗”、“即席 作歌”。从射礼转化而成的投壶游戏,实际上是一种酒令。“投 壶令”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据《春秋左传》记载,齐景公入晋 国贺晋嗣君即位,席间行投壶之礼,赋诗助兴。中行穆子举箭 而歌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齐景 公则针锋相对,唱道:“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 代兴。”各自炫耀自己的国家酒海肉山,富夸宇内,堪为霸主。 他们的诗,已肇后代酒令令辞之先河。 秦汉之间,承前代遗风,人们在席间联句,名之曰“即席 唱和”,用之日久,便逐渐丰富,作为游戏的酒令也就产生了。 《后汉书·贾逵传》说:“(贾逵)尝作诗、颂、诔、书、连珠、 酒令凡九篇。”这里所说的“酒令”,当即行令时的令辞。西汉时, 为了使酒令行得顺利,严明赏罚,行令时已有“监酒”之设。《史 记·齐悼惠王世家》记载,吕后尝大宴群臣,命刘章为监酒令, 刘章请以军令行酒令。席间,吕氏族人有逃席者,被刘章挥剑 斩首。后代人常说的“酒令如军令”,即从此而来。 约自三国以后,有一种饮酒风俗叫“流觞曲水”。每年的阴 历三月初三,照例于溪边聚会,置杯于溪流之中,注酒于杯, 杯流至人前则取而饮之。人们相信,这样做会祓除不祥。这种 饮酒风俗实际上也是一种酒令。此俗一直流传到唐宋,乃至明 清,至今全国仍有数所流杯池故址。后来,人们根据流觞曲水 这一古令,创造了“拈字流觞”等酒令,原来的俗信被淡化,游 戏则渐渐地独立出来。 唐宋时代是中国游戏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酒令也相应地 得以长足的发展。唐代的酒令丰富多采,据唐代皇甫松《醉乡日 月》记载,已有“骰子令”、“改令”、“旗幡令”、“上酒令”、“手势 令”、“小酒令”、“杂法”等。行令的用具如骰子、筹子、彩笺等 也被广泛地使用了。唐人白居易便有“筹插红螺碗,觥飞白玉 卮”、“碧筹攒彩碗,红袖拂骰盘”之咏。刘禹锡与裴度等《春池 泛舟联句》,也尝有“杯停新令举,诗动彩笺忙”之歌。反映在 诗文中的例证还有不少。这一时期,一系列的行令规则、赏罚 酒法也逐渐完备。《醉乡日月》的目录中,便有“饮论”、“为宾”、 “明府”、“律录事”、“觥录事”、“选徒”、“令误”、“逃席”、“乐 规”等各项内容,可惜有些篇章只存名目,其文已佚,不能窥 其完豹。 宋代的情况与唐代差不多,不过是更加丰富,在文人诗文 笔记中,每每见到有关的记述。宋人窦苹《酒谱》,特设酒令一 章。 酒令在明清两代进入另一个高峰。其品种在前代酒令基础 上更加丰富,可谓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举凡世间事物、人物、 花木、虫禽、曲牌、词牌、诗文、戏剧、小说、中药、月令、 八卦、骨牌、楸枰,甚至美女之鞋以及种种风俗、节令,无不 可入令。清代俞敦培将酒令分为四个类别:古令、雅令、通 令、筹令。 本书以行令的方式及用具作为分类的标准,以便读者掌 握,总其大类,析为射覆猜拳、口头文字、骰子、牌、筹子、 杂六类。 射覆是一种起源较早的酒令,大概与汉代昭帝母钩弋夫人 的传说有关。钩弋夫人少年时手拳不展,入宫后,汉武帝展开其手,于掌中得一钩,后人摹仿此事而作藏钩之戏。晋人周处
【转贴】苹果牛奶减肥法 两天瘦5斤 苹果牛奶减肥法,两天瘦5斤苹果牛奶法:每次减肥两天。第三/四天恢复正常饮食,然后再开始两天。第一天:苹果两斤(五六个左右,最多不能超过七个)。注意:全天只能吃苹果,不能喝水,不能喝酸奶,不能吃任何东东!只吃苹果。吃的时候将苹果洗净,然后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第二天:酸奶或脱脂牛奶1000ML(小于四斤)分成六七等份,每次喝一份。全天只喝牛奶。不能吃其它任何东东。特别连水都不能喝。渴了就只能喝牛奶。(也可牛奶、酸奶同时喝,但要注意量)如果没有作蔽的话,两天下来就会瘦三——五斤!原理:苹果小口吃减缓饿的程度!两天没喝水,加上第二天喝酸奶,就会制止水份吸收。瘦得会很快。如果到达理想体重后,还可以用这个方法再来一遍,这才是真正的苹果牛奶减肥法。(中间是不能喝水的。也不能把苹果和牛奶混在一起吃。必须单独分开吃。这样才有效。而且每次仅两天,很容易过的,不容易暴!这个苹果牛奶减肥法是一个医学杂志上登的,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不能喝水,是因为我们在减肥期间如果摄入了水份,那么身体肯定先消耗摄入的水份,而不会消耗体内的水份,苹果日断水,基本上减的就是身体的水份,到了牛奶日,水份减的差不多了,就会减到脂肪。因此,牛奶日很关键,不能喝水,不能作蔽。如果循环几回,体重肯定可以下来。而且会比较切实地减掉体内的脂肪。
【刑法】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比较】【诉讼法】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有区别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民法】【合同法】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王利明:合同的解除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我国合同法采广义的概念,它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先说协议解除,它是指当事人通过事后订立一个新合同而解除原来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他人无权干涉。此时有一问题,即一方有违约行为,但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解除协议,此时另一方是否可主张违约责任?对此观点不一,有认为此时视为非违约方抛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为协议解除本就是为了解决纠纷,当事人若不抛弃权利,完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不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协议,否则徒生纠纷。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达成解除协议,但并不影响非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因为权利的抛弃事关重大,应予明示,解除协议若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应视为没有约定。且合同解除有其内在的机能与目的,与权利抛弃无涉。相比之下,第二种观点可能更有道理一点。但是,我觉得第一种说法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确定能不能根据你的行为来推定你放弃了这个权利,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进一步的考查。第二个,约定解除还有一种情况——《合同法》九十三条的第二款,约定解除条件主要是当事人事先约定某种条件,等待条件一旦存在,一方享有解除权。特别和大家强调一下,这种事先约定解除权的情况和我们前面讲的附条件合同里面的约定解除条件,这是有区别的。比如双方约定,我把这个房屋租给你半年,我们达成一个协议,如果乙在单位分到房子,我们解除特定合同或者书面合同。合同里面如果这样写,如果乙方分到房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是一种写法。另一种说法就是如果乙方分到房子,甲方合同解除。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呢?(答:第一种情况约定了解除条件,只要条件一成立,这个合同自然已经解除。另一种情况如果是约定解除权,当这个条件成立之后,有这个解除权选择是否解除这个合同。这个合同有可能解除,也有可能不解除。)对,这个区别主要在这个地方,约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的区别就在这个地方,如果合同规定的是有权解除合同,实际上约定的是一种解除权。给了你这种权利,但是这个合同还没有当然解除,合同的解除要取决与你是不是行使这个权利。《合同法》九十三条的第二款规定的含义,必须要有一个实际的行使的行为。当然不解除条件的话,就向刚才讲的标准,乙方如果分到了房子,合同解除,这指的是约定的解除条件。在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一旦条件成就,这个合同当然的解除,不需要行使任何权利。这个要根据(案情)合同具体怎么规定的来分析,这个在审判实践中差别是非常大的。大家注意《合同法》九十三条的第二款里面提到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是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实际上他的含义就是有权解除合同,不是说合同自动的终止的意思。第二种就是法定的解除,法定解除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另一类我们简单的概括就是根本违约。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来的《合同法》规定的是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当然可以解除。后来我们在讨论时感觉到这个抗力本身它对合同的影响在不同的情况下是不一样的。可能发生天灾人祸,但是并不意味着你的合同完全不能履行,也可能只导致了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导致了感知不能履行,这样就要看不可抗力它对合同的影响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所有《合同法》用这个必须是不可抗力导致了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实现他的合同目的时候,就是影响是重大的,是他订立合同的目的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个时候发生合同的解除,才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这个所谓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所追求的目的以及从合同中获得的基本利益和目标不能得到实现。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向订约的目的或者对方支付的价款,另一方为了获得对方标出的货物,如果支付的价款和标出的货物根本不能达到,那么就是说合同订立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
【转帖】★ 最近流传的“百度排名5月份的新规则”是假的★ (转质 百度排名的新规则, 1.要有一定的格式 2.不能匿名发表,这样反而会拖后,所以各位发贴一定要注册(亲们要一定要 先登陆) 3.回帖字数要超过15字。那样才能算人气值,15个字为一个人气。(不重复的15汉字,不包英文、数字、图片等)否则无积分。 4.每个主题帖下的回复帖数必须超过10个才算积分。 5. 不要顶匿名和没按发贴格式发的帖子 一些好的旧贴,大家可以加分类后重发 —————————————————————————————————————————————— —————————————————————— 上面的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 已咨询过吧主吧的天龙魔神座吧主,以上流传的“百度排名5月份的新规则”是假的 大家回帖也不要太刻意要求十五个字以上,不能重复等等,无论一个字还是十五个字,都算一帖 当然,为了如吧帖子的整齐,帖子前还是要加【】,【】符号在智能ABC里打 v1 (翻到第四页) 可以打出来或直接复制也可…… 灌水刷屏会影响帖子质量,使参观的人数减少,并且经人举报后还会受到警告,给贴吧抹黑,这样反而得不偿失.排名靠前的贴吧灌水显然很少,有的排名靠后的吧反而灌水很多,可见,只有质量低的吧才会采取灌水提高排名. 匿名发帖 人气+2/每帖 注册发帖 人气+4/每帖 发主题 人气+20/每主题 不同IP登陆页面 人气+30/每次 相同IP匿名登陆页面 人气+1/每次 相同IP注册登陆页面 人气+2/每次 ◆准备发贴 首先你必须是百度的注册用户,登陆好你的ID 再发表言论 ,严禁匿名(手机用户除外)。 注册地址: http://post.baidu.com/f?ct=486539264&cm=58589&tn=rdForumUserLogin 登陆地址: http://post.baidu.com/f?ct=486539264&cm=58589&tn=rdForumUserLogin ◆开始发帖 要想清楚要发的内容符合不符合吧规,发帖标题前+【】 (整齐、方便分类) 【PS】“【】”在智能ABC里打 v1 (翻到第四页) 可以打 出来,如果打不出来,随便进一个帖复制再贴上就行了。
【民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解除情形大全 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第94条)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第45条)5、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解除。(第69条)不安抗辩权6、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买卖合同(第148、164-167条)7、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8、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9、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致使标的物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10、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交付不符合约定:(1)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2)致使今后其他各秕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及今后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3)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互相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1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总额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借款合同(第203条)1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中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第219、224、227、231-233条)13、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6、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同,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18、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第248条)19、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承搅合同(第254、259、268条)20、承搅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搅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21、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搅工作不能完成,经承搅人催告并顺延履行期限后仍不履行的,承搅人可以解除合同。22、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搅合同,造成承搅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合同(第287条)23、未规定的适用承搅合同的有关规定。即合同解除情况与承搅合同类同。技术开发合同(第337条)24、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继续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委托合同(第410条)25、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三、其他1、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时有违法行为的;2、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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