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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等你 多少时间来,我已经习惯了,习惯在这里等你。 此时,暮色四合,我像疲倦的鸟儿回到了家,一扇扇动着人影的窗口,透出了温暖的灯光。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一切都是静静的,冷冷的,自从你恋上喝酒以后,我已经习惯l等你,也习惯了这冷与静的空间。 习惯了,习惯在风里等你。风儿从我的窗前吹过,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乱了我的心,风儿告诉我:外面起风了,你走的时候太匆忙,没带上衣服,现在你一定冷了。我连忙带着你的外套来到大路边,向远方眺望,虽然路上行人稀少,可我不敢眨眼,生怕一眨眼你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手机终于响了,电话的那头传来的是你的声音,还夹着猜码划权的嘈杂声,你又去喝酒了……可我依在幻想着。 习惯了,习惯在雨里等你。雨点敲打着我的棂窗,雨声就是我对你轻轻的呼唤,雨滴就是我对你的想念,酒桌旁的你能否真切地感受到,如果你常有一种莫名的心动,那就是我在想你…… 习惯了,习惯在黑夜里等你。在夜的深深处,因为等待,这夜平添了几分妩媚。在我的心灵深处一直在向你低语,诉说着我心情的点点滴滴。因为等你,每一个夜里都有一种殷切的期望,希望我们能携手同行,一直到老…… 习惯了,习惯等你回来……
深秋落叶 提到深秋,人们会联想到落叶。而深秋的落叶在许多文学作品中常用来感怀生命的失落、爱情的飘逝,深秋的落叶总被哀怨和凄凉伴随着。于是每到深秋,我便身背相机去追逐林中的落叶,每一张照片的主题总是表现一种凄美和没落。 然而今年深秋,当我用相机在林中捕捉那些飘落的树叶时,却忽然有了另一种感受。 林中深处,秋风将树叶扬向空中,那些金黄色的叶片随着风在天空中旋转,飞舞,像无数彩蝶,我仿佛看到了这些树的精灵在空中划着优雅的舞步。树叶将它生命的最后的辉煌展现在风中,风带着这些苍翠的精灵慢慢的飘落,它们或上或下或左或右在空中轻轻的漫步,风就像一个细心温柔的母亲将孩子放进摇篮一般,轻轻的静静将精灵们送到大地的怀抱。落叶并没有哀愁,因为它们的一生曾给人类献出一片片绿荫,曾把大地装扮成绿的海洋。于是它们含着笑,枕着泥土睡着了。此时天空中点点的浮云带着轻淡的光影印照着它们,而我的心也随着风在秋色中漫游,眼前便浮现出远方的田野,丰收的果实,菲红的枫叶。大地被淡淡的金色所附盖,看到的是一片生机盎然。 我忽然感悟到:生命的美丽就在于它们的生生不息,生命的消逝必将伴随着另一个更加生机勃勃的生命的新生。我似乎看见了在明媚的春光中摇弋着的苍翠碧绿的树叶。树叶的精美正印证了生命的灿烂。生命的伟大并不在于生命的永恒,而在于生命的存在。 恍惚中感觉有热泪从眼里盈出,这泪不为生命的流逝和苍凉,只为生命的伟大。
因为爱你,所以放手 当水儿很放心地很完全地把自己叫给他的时候,水儿的心醉了,她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只是曾经的设想和这一次完全的不同,她没有反抗,没有自责,她是欣欣然接受的。 事后,水儿怎么也想不清楚是自己放纵,还是他们的感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是缘分吗?如果是,为何在不恰当的时间里降临。是人为吗?如果是,为何自己宁愿为此上刀山下火海而不知悔悟。水儿的心被撕得四分五裂。于是,一场接着一场的病让原本娇弱的水儿不得不整日地躺在床上,伴着一个又一个分不清楚的白天黑夜,辨不明白的梦魇现实,水儿想清楚了,这份爱是模糊的,她只是他平淡生活的一剂调味品,时间久了也会变质。而且它来错了时间,它违反了规则,触及它必会受到惩罚,而他对这份感情表现出来的怯懦也着实让水儿的心常常被刺痛。 面对着这份水儿倾尽心血的爱,水儿只能要一份伴随一生的回忆,如果要长久地握住它真的太累。因为太爱,所以水儿决定放手!
我的上下线专贴! 哈哈.小唉...这个够风格吧.我的.嘿嘿.
HI,我也是唉也不行!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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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霓 天朔十八年初秋的某个下午,一个衣着破烂,金发被尘土掩盖成了灰色的少年踉跄着走在路上。走着走着,身子一晃,少年便歪倒在路边的草坡上,一动不动,似乎无力也不想再站起来了。 少年木然的脸庞依稀可见原本的俊雅秀致,如果此时有个凯曼王国帝都拉蔻迪的人看见他,便会认出这就是在不久前的凯曼封魔之战胜利后便消失无踪的进行封魔的五英雄之一,凯曼第一剑士——艾德瑞克!然而现在的他形容枯槁,毫无神采,与昔日光彩照人的贵公子相比,差别之大犹如石块之与钻石。 艾德瑞克澄蓝的双眸直视着天空,其中却只有恍惚的神色,似乎对一切都没感觉一般。而远处的空地上似乎搭建着歌舞团的帐篷,隐约的乐声还是缥缥缈缈地传了过来,有些嘈杂,却也充满着生气。 “多么美妙的声音啊!”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个总是在赞叹天地间一切的女子的声音,而他随即意识到那不过幻觉。 修雅已经死了。 那个黑发女魔法师总是温柔地笑着,却用死缠烂打的方式不让自己练功,逼自己去做什么欣赏“露珠从叶尖滑落的一瞬间”,“玉兰树在夜风中款摆的悠闲意态”这类的蠢事,或者拖着自己加入那些吵吵囔囔的同伴的无聊话题……虽然自己总是摆出一副很烦的神情,但心中的一角却渐渐软化,开始体会到作为一个人的种种感情,也渐渐视她如母,如姊。 然而她现在却只能象片失去了生命的落叶一样,静静躺在那里,再也无法睁眼看看这个她挚爱的世界。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 从小就摒弃一切全心钻研武技,不到十六岁就成为了凯曼的第一剑士,被人称为凯曼王国建国以来第一天才的自己,以为倚仗手中的裂天剑便足以对抗任何敌人,保护想保护的人,但那最重要的一战却证明这些不过是是自以为是罢了! 在那个叫罗炎的魔王面前,自己引以为傲的武技不过似是小孩子的把戏般,无法保护任何人,阻止任何事。直到最后,完全被魔王强大力量压制住的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修雅以生命为代价换取胜利! 十几年来抛开一切追求的,不过是无用的把戏。 自己不过是个什么都做不到的废人…… 那一战结束后,他便逃离了欢呼着胜利的人群,浑浑噩噩地走了不知多少天,完全忘了吃和睡。经过城镇时,身上高贵的服饰引起人们不少注目,他便随手脱下来连着衣袋里的金币一并与路边的乞丐交换了一身破衣;而穿行在山林荒郊时,如果身旁有野果便随手摘下两个充饥,没有便继续走下去。现在终于到了体力的极限,他再也支持不住倒了下来。 无神的双眼半眯着盯着草地,嘲讽逸出干涸的薄唇:“所谓的凯曼第一剑士,竟是以饿死来作为结束生命的方式,想必出乎很多人意料吧?不过这种死法倒还挺适合我这个废人的……” 但是,他似乎对这样的结局也并无不满,只是静静地俯卧在那里,放任虚软侵蚀自己的肌体,生命一丝丝被抽离,意识也逐渐模糊…… 此时…… “咦?阿霓你看,有个人倒在那边啊。你等等呀,跑那么快干什么?”不远处经过一老一少两个女性,相似的棕发褐肤,相似的秀美丰满的轮廓,显示出相近的血缘关系,大概是祖孙吧。年长的那一位发现了草丛中的少年。 “奶奶你看错了,只是个乞丐在睡觉啦!”年轻的美貌女子加快脚步企图忽略这件事,无奈长者无视她的不满,还走上前仔细察看那个少年的情况,她只好也停下脚步。 “奶奶你干什么?不要看到阿猫阿狗都想捡回去,我们也很穷啊!” “还是个帅哥噢!” “……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们把他带回去吧!”女子立刻话风一转。 协调一致后,两人开始努力搬动着少年。那年轻女子还有余力发问:“看不出来你还真是重啊!喂,叫什么名字?” 少年含含糊糊地应道:“艾……艾……瑞……” “艾里?我说艾里,没想到你看起来这么穷困潦倒,怀里居然还揣着这么华贵的剑。会
最后战士 最后战士 作者:黄易 谢利举起尺半长的匕首,用力地在木板上划过,刀锋深深地刻进了木的纹理里,发出“刮!刮!”的尖声,像是要把心里的绝望情绪,尽泄于这一个简单动作上。 匕首刻出了第四十七道短小的横纹。 代表着第四十七日。 第三次世界大战发生后第四十七日。 谢利把锋利的匕首,缓缓插回挂在腰间粗皮带的刀套内。他珍惜每一个动作,因为每一个动作,都可以消磨少许时间。 这匕首是从一间专售武器的店铺取来的。那次他还一并拿走了一支手枪、一支自动步枪、千多发子弹、一公升塑胶炸药和一个引爆器,“它们”便来了。 地下密室 谢利神情木然地看了看自己粗壮有力的手臂。在牛仔外套露出的臂膀上,有十多度地方结了焦。每条长达半尺的疤痕,像是给野兽的利爪抓过,这便是那次在武器店逃命所付出的代价。可是他取来的二千多发子弹,现在只剩下了七百多发。以他那自动步枪每分钟连续一百发的射速,只可以支持七分钟。 七分钟后便是他的末日了。 他曾想再次潜回那武器店,可是“它们”对那店提高了警觉,看得很紧,如果要以那七百发弹药强闯的话,实在太冒险了。 谢利退到这四百多方尺、堆满罐头饮品的大房间的一角,呆呆地靠着墙坐了下来。 不!一定要想办法。 他知道市中心处有个警署,或者仍未被“它们”占据,可以闯进去抢起弹药和武器出来。 他望上水泥的天花,吊灯发出柔弱昏暗的黄光,像是随时也会熄掉。 谢利心想,看来怎样危险,也要再到邻街的超级市场一行;除了从“它们”手里抢食物外,还要抢干电池,否则一旦断了电,他便不能在晚上出动了。他不敢想像在白天出动的凄惨后果。而这里的通气系统亦将停止运作,当他被迫要走出这尚算安全的避难所时,那和死亡并没有什么分别。 这城市的电力是由一个建在城郊的核子动力发电厂供应,幸好由供应核燃料以至其他操作都是全自动化的,所以虽然整个城市已变成死墟,电力仍是源源不绝地供应。不过,燃料用罄的日子看来也不远了。 他用开罐器打开了一罐午餐肉,用小刀把午餐肉割成一粒粒一方寸许的肉块,逐粒挑出来放在口里,慢慢地咀嚼起来。 墙上的电钟指着四时三十五分,还有差不多三个小时天才全黑,他有得是时间。一定要把时间分配好,使他能不断忙着,否则他是会发疯的。 尤其是在这地底五十多尺下的地室里。 在这差不多把整个人类文明彻底毁灭的大战发生前,谢利是这城市的渠道工程师,所以才能知道这位于城市下渠道枢纽中心的地室的存在。 这是渠道工人的工具室和通往城市四通八达的暗渠的入口。 现在成为了谢利的避难所。 在左面的墙上,有幅长八尺高六尺的渠道图。不同颜色的线条,造成纵横交错的纹理,代表着方圆十多哩内地底不同的渠道:它们默默在华丽的现代化建筑下,负起排污的谦卑工作。不过目下它们已变成一条条中空的通道,只能从渠内余下的污渍,追思往日繁荣的“美景”。 虽在地面上大厦依然耸立无恙,但曾经在其中叱咤风云,自命为大地主人的人类,正以一种残酷和令人不忍卒睹卑贱形式,步上灭绝的命运。 或者他们已不能被称为人类。 谢利可能是这城市内可配称为“人类”生物的其中一个。 他知道还有另一个“人”。 与这另外一人的会合,是他现在唯一生存下去的理由。想到这里,一股火热涌上心头,忍不住狂叫起来。 叫深寂无声的地室内轰然响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两个小时像两个世纪的悠久难耐。 六时三十分。 行动的时间到了。 谢利缓缓站起身来。
主宰者 主宰者 文/霍炬 [天津] 序幕 老板呆住了。 当老板听说我要辞职不干的时候,他呆呆地站在一边,脸色很不好看。我知道他的感受。——尤其是我刚刚在号称“电子时钟”的他的面前旁若无人地呼呼大睡,紧接着又跳起来疯狂工作——十五分钟内制作两幅动画,一个游戏程序的主要部分和完成一个已由三位高级程序员debug了近一周而没有发现任何错误的有错程序的修改工作.他当然不愿我走。——现在我一个人可以代替一个公司所有人的工作。其实,我也并不想走。——如果不是他非要刨根问底地弄明白我是怎样做到这一切的话。 我没再看呆住的老板,转身出了公司大门。我伸手摸了摸脑后未愈合的伤口,自言自语:一切顺利,这东西还真好使。 一 闹钟把我从梦中吵醒,上班要迟到了!立刻我脑中闪过“电子时钟”训我的场面。不过我也立即想到了昨天辞职的事。对了,我不用去上班了。 我重重地重新躺下,突然感到右手中指有些疼痛,仔细一看,伤口不小,但是血已经止住了。像是用尖利的东西划伤的。蓦地,我发现面前的地板上摆着一堆破碎的零件。这是什么?强烈的好奇心迫使我检查了一下这堆破烂。我在其中一块上找到了血迹。 我浑身一震。 我想到了庄明,想起了两个月前那次争吵。庄明是脑外科专家,又是一个超级电脑发烧友,技术堪称一流。这后一点与我志同道合。 “你不能这样!太危险了!”庄明说。 “没有关系,至少它对我无害。”我说。 “我不是说对你有害,蛋白质对人体当然无害。我是说你怎么知道它就一定会听你指挥?你看没看过科幻小说!那里面的情节极有可能在我们这里成为现实!它的结构太复杂了——你知道的——它极有可能会产生自主的想法而不接受外加控制。” “这我当然想过。我既然打算把它植入大脑就研究过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我扬了扬手中的遥控器接着说,“看到了吗。它如果不听话,我可以用这东西来对付它,让它停止工作或立时分解。这才是科幻小说的情节。” “不管怎么说,我绝不同意你这样做。反正我不会为你做这个手术。看你能怎么办!” “好吧。我知道你是担心我,那么这个计划先放一放吧。”我说。 事实上我只是为稳住他。当天夜里,我就偷偷进入我们的实验室,拿走了我们刚研制出的两块蛋白质芯片中的一块。然后带着我所有的东西和所有的钱,离开了那里,在海边买了这所别墅住下。至于植入手术,这便是我的得意之作,我早就偷偷将庄明的脑外科知识和手术技术复制到一台电脑中,再稍作改动,一台电脑手术机就完成了。 当时,我在电脑中设计了一个程序,我会把每天的试验情况告诉它。如果我四天没有告诉它新的情况,那么就证明我遇到了危险,以前纪录的一切细节都会通过互联网传给庄明。——这些也是我给庄明的最后留言中提到的。 一切看上去都万无一失。 而现在,我瞪着那些破碎的零件,一阵苦笑——那分明是我的遥控器。 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渔夫撬开所罗门的铅封放出了铅瓶中的魔鬼,魔鬼要杀死他,但最后还是被渔夫装回了铅瓶中。我和他的境地差不多。只不过我的魔鬼已经砸碎了铅瓶。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二 我突然发现我坐在自己的汽车里。我打开车门,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我怎么会在汽车里? 我怎么会在这个地方? 是梦游?! 是我的“魔鬼”干的!镇定一下。 “你要干什么”?我试着和他对话,可又觉得很荒谬。谁会和自己大脑里的东西对话? 没有反应。 “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这回我试着用脑子想。 没有反应。 真是莫名其妙。我恨恨地发动了汽车。这回得去找庄明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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