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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独行青云路,回望人间叹茶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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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发布 新华社客户端 6月17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相继发布债券回购违约(担保品违约)处置业务实施细则。专家表示,回购违约处置细则的明确,有助于提升回购违约处置效率,改善资金融出方的信心和融出意愿,恢复中小机构融资能力,缓解当前存在的流动性传导不畅问题。 明确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回购违约处置指因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触发违约事件且交易双方未能就违约处置协商一致,逆回购方委托交易中心通过匿名拍卖等市场化机制处置相关回购债券的机制。在受理回购违约处置申请后,交易中心将组织市场参与者在特定时间,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回购债券集中匿名交易。 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发布的文件则为回购违约(担保品违约)提供了协议折价、拍卖和变卖三种违约处置方式。 若采取拍卖的方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明确,拍卖回购债券的最低成交价格为回购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拍卖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成交价格的80%。回购债券在拍卖日前30个工作日内无成交价格的,或计算样本数过少的,按回购债券在拍卖日前一交易日交易中心估值价格的80%确定最低成交价。根据上海清算所发布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债券拍**置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回购债券拍**置业务采取有保留价的公开招标方式,保留价不低于回购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违约处置日前30个交易日内合理平均成交价格的80%;回购债券在违约处置日前30个交易日内无成交价格的,不低于回购债券在违约处置日前1个交易日估值价格的80%。中央结算公司发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品违约处置业务指引(试行)》则指出,标的债券拍卖保留价由公司参考标的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拍卖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成交价格、标的债券公允价值确定。 若采取变卖的方式,中央结算公司规定,标的债券的变卖价格应不低于公允价值,若低于公允价值,则需出质方书面同意。上海清算所也指出,回购债券变卖价格不应低于公允价值,变卖价格低于公允价值的,逆回购方需征询正回购方同意后方可提交变**置申请材料。 上述文件出台的背景是,金融机构近期更关注交易对手风险,部分机构提高风控标准,包括提高交易对手准入门槛、建立授信“白名单”和可接受质押券种名单等,有些机构甚至出现了“一刀切”的做法,致使银行间市场资金传导遇阻,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分层和信用分层的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亟需交易机制和配套措施完善,促进金融体系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 恢复中小机构融资能力 业内人士表示,质押式回购是银行间市场融资的重要方式,虽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下称“主协议”)中,有定义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件并对违约事件的处理做出了规定,但缺乏处置细则,此前在实际操作中仍以协商为主,处置效率不高。 根据主协议,当债券回购交易违约方为正回购方时,交易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且违约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守约方有权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该笔质押式回购有关的回购债券。但主协议对于处置时机、处置机制都未作出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债券回购违约处理方法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导致融出方承担了较大的对手方风险,从而在对手方风险加大情况下降低了融出意愿。 华泰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继强指出,当前明确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主要意义在于用质押物信用补充机构信用。 张继强表示,信任危机之下,央行投放资金,好比往水泥地上洒水,无法向下渗透。解决方案无非是:总量要充裕、渠道要疏通、信心要重建、机制要完善。在以往实操当中,机构更相信金融牌照的信用,缺乏处置质押债券的相关规定指引。本次开展回购违约处置业务,主要意义在于理顺回购债券处置机制,用质押物信用补充机构信用,重建融出方的信心和融出意愿,鼓励机构从认机构向综合考虑质押券增信和对手方信用转变,防止对中小机构“一刀切”,有利于恢复中小机构融资能力。
人民日报:坚定去杠杆 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2018年08月10日 07:20 人民日报新浪财经APP缩小字体放大字体收藏微博微信分享550 专家解析我国宏观杠杆率上升势头明显放缓——   坚定去杠杆,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今年以来,我国去杠杆有哪些进展?怎么看未来宏观杠杆率的变化趋势?结构化去杠杆如何更加精准?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专家,对此进行深度解析。   宏观杠杆率总体趋稳,杠杆结构呈现优化态势   “年初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预判,做好前瞻性预调微调。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国民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结构优化,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起步良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说。   ——宏观杠杆率总体趋稳。2017年以来,我国宏观杠杆率上升势头明显放缓。2017年杠杆率增幅比2012—2016年杠杆率年均增幅低10.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杠杆率增幅比去年同期收窄1.1个百分点。   阮健弘说,杠杆率趋稳,一方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财政和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有助于消化存量债务。另一方面是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和协调有序加强金融监管效果明显,增量债务明显减少。特别是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业务受金融去杠杆影响,增速明显放缓;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等软约束主体债务增长受到明显遏制。   ——杠杆结构呈现优化态势。一是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回落。2017年企业部门杠杆率比2016年下降1.4个百分点,2011年以来首次出现净下降,预计今年企业部门杠杆率比2017年继续小幅下降。工业企业中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回落,今年5月为59.5%,比上年同期低1.8个百分点。   二是住户部门杠杆率上升速率边际放缓。截至6月末,居民贷款增速连续14个月回落,从2017年4月的峰值24.7%降至18.8%。住户部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住户部门偿债能力较强,6月末贷款/存款为71.8%,存款完全可以覆盖债务,且债务抵押物充足,期限较长,违约风险不高。   三是政府部门杠杆率持续回落,2017年比2016年低0.4个百分点,连续3年回落,今年一季度进一步回落0.7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在有序去杠杆的同时,资金运用更加向贷款和债券倾斜,有利于缩短实体经济融资链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阮健弘说。   去杠杆方向未变,未来杠杆率应逐步有序降低   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结构优化,是否意味着去杠杆工作已经完成?   交通银行(5.580, -0.03, -0.53%)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我国杠杆率总水平偏高是一系列深层次因素长期影响的结果,试图毕其功于一役、推动杠杆率迅速回归合理水平是不切实际的。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在内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的前提下,结构性去杠杆显得尤为重要。未来必须坚定不移地去杠杆,将债务水平和杠杆率逐步降下来。   目前来看,影响杠杆率的因素正在出现重要变化:金融监管日趋加强,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影子银行等导致杠杆率上升的状况会有较大改变;地方政府债务约束强化,特别是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大;去产能取得重要进展,供求缺口收缩,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增强……同时,我国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更多地关注就业、企业盈利、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等指标,不应再通过人为抬高杠杆率追求过高增速,这将在宏观上带动杠杆率下行。另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中国经济韧性增强、保持平稳增长,也有助于稳定宏观杠杆率。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认为,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杠杆率将总体趋稳,并逐步有序降低。   结构性去杠杆是精细活、技术活,要精准施策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监管层将更多注重结构性去杠杆,避免过度使用在总量层面“一刀切”的去杠杆措施。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结构性去杠杆需要稳步推进,过快或过慢都不足取。   “结构性去杠杆是个精细活、技术活,要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精准施策。”马骏认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对于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防范在去杠杆过程中人为加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要把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宏观调控与微观信贷之间的微妙关系,提高结构性去杠杆的精准度。   如何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杆的力度和节奏?   董希淼认为,结构性去杠杆应特别注重“精准滴灌”,既要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又要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这就需要在结构性去杠杆的过程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进行。只有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才能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局。 具体来看,一方面,财税政策要进一步发力,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稳健货币政策要保持松紧适度,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优化流动性的投向和结构。金融机构要坚持综合施策,既要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适当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也要正确合理使用定向降准资金,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同时,企业自身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诚信水平,在困难时刻不弄虚作假、不逃废债务;要牢记“借钱是要还的”,理性举债,将企业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认为,应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高度警惕去杠杆中的“次生风险”,平衡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记者 王观)   【新浪财经】 责任编辑:朱英
人民日报:坚定去杠杆 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2018年08月10日 07:20 人民日报新浪财经APP缩小字体放大字体收藏微博微信分享550 专家解析我国宏观杠杆率上升势头明显放缓——   坚定去杠杆,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今年以来,我国去杠杆有哪些进展?怎么看未来宏观杠杆率的变化趋势?结构化去杠杆如何更加精准?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专家,对此进行深度解析。   宏观杠杆率总体趋稳,杠杆结构呈现优化态势   “年初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预判,做好前瞻性预调微调。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国民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结构优化,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起步良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说。   ——宏观杠杆率总体趋稳。2017年以来,我国宏观杠杆率上升势头明显放缓。2017年杠杆率增幅比2012—2016年杠杆率年均增幅低10.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杠杆率增幅比去年同期收窄1.1个百分点。   阮健弘说,杠杆率趋稳,一方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财政和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有助于消化存量债务。另一方面是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和协调有序加强金融监管效果明显,增量债务明显减少。特别是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业务受金融去杠杆影响,增速明显放缓;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等软约束主体债务增长受到明显遏制。   ——杠杆结构呈现优化态势。一是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回落。2017年企业部门杠杆率比2016年下降1.4个百分点,2011年以来首次出现净下降,预计今年企业部门杠杆率比2017年继续小幅下降。工业企业中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回落,今年5月为59.5%,比上年同期低1.8个百分点。   二是住户部门杠杆率上升速率边际放缓。截至6月末,居民贷款增速连续14个月回落,从2017年4月的峰值24.7%降至18.8%。住户部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住户部门偿债能力较强,6月末贷款/存款为71.8%,存款完全可以覆盖债务,且债务抵押物充足,期限较长,违约风险不高。   三是政府部门杠杆率持续回落,2017年比2016年低0.4个百分点,连续3年回落,今年一季度进一步回落0.7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在有序去杠杆的同时,资金运用更加向贷款和债券倾斜,有利于缩短实体经济融资链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阮健弘说。   去杠杆方向未变,未来杠杆率应逐步有序降低   宏观杠杆率总体稳定、结构优化,是否意味着去杠杆工作已经完成?   交通银行(5.580, -0.03, -0.53%)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我国杠杆率总水平偏高是一系列深层次因素长期影响的结果,试图毕其功于一役、推动杠杆率迅速回归合理水平是不切实际的。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在内外部不确定性增加的前提下,结构性去杠杆显得尤为重要。未来必须坚定不移地去杠杆,将债务水平和杠杆率逐步降下来。   目前来看,影响杠杆率的因素正在出现重要变化:金融监管日趋加强,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影子银行等导致杠杆率上升的状况会有较大改变;地方政府债务约束强化,特别是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大;去产能取得重要进展,供求缺口收缩,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增强……同时,我国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更多地关注就业、企业盈利、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等指标,不应再通过人为抬高杠杆率追求过高增速,这将在宏观上带动杠杆率下行。另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中国经济韧性增强、保持平稳增长,也有助于稳定宏观杠杆率。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认为,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杠杆率将总体趋稳,并逐步有序降低。   结构性去杠杆是精细活、技术活,要精准施策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监管层将更多注重结构性去杠杆,避免过度使用在总量层面“一刀切”的去杠杆措施。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结构性去杠杆需要稳步推进,过快或过慢都不足取。   “结构性去杠杆是个精细活、技术活,要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精准施策。”马骏认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对于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防范在去杠杆过程中人为加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要把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宏观调控与微观信贷之间的微妙关系,提高结构性去杠杆的精准度。   如何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杆的力度和节奏?   董希淼认为,结构性去杠杆应特别注重“精准滴灌”,既要保持宏观政策稳定,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又要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定向调控。这就需要在结构性去杠杆的过程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进行。只有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才能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局。 具体来看,一方面,财税政策要进一步发力,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稳健货币政策要保持松紧适度,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优化流动性的投向和结构。金融机构要坚持综合施策,既要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适当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也要正确合理使用定向降准资金,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同时,企业自身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诚信水平,在困难时刻不弄虚作假、不逃废债务;要牢记“借钱是要还的”,理性举债,将企业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认为,应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高度警惕去杠杆中的“次生风险”,平衡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记者 王观)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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