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之神 憎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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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小说。。。。。。。。。伪杀。。。。。。。。。啊啊啊啊 啊… “我要杀了他!”声音依旧没有半点起伏,轻得悦耳。从他走了以后她的魂一直没回来。   “谁?”我依旧摸着手上的杂草,没有回头,远处的水牛“哞——”了一声继续低头啃草。   “你明知故问!”少女的声音带了些愠怒,声音清脆,我知道她现在肯定轻轻的皱着秀眉。她的一切我都很了解,因为我喜欢了她十四年,观察了她十四年,她的一切我都铭记在心。   “为什么?”我问的是我要帮的原因,不是要我帮她,她不会来这里。她不喜欢我。   “今天晚上我陪你!”语气里透着一股冷意,透着“你也就那样了”的语气。   她知道我一直喜欢她。   我笑笑,扔了手上那棵草,又拔了根不一样的草抚摸起来。或许这一生也就只有这一次和她做交易,为什么不给自己多弄点好处呢?   见我没有回答,她又加了一句:“我是第一次。”   “好!”我立马答应,因为我觉得筹码够了。初恋的的第一次换情敌的一条命,很值!如果我不答应那么我以后恐怕连她脸都见不到。我想要一直看着她,只要能远远望着她我就很满足了,我觉得很幸福。   “我以为你们已经……”我说道。   “明天他会经过小杨道。”没等我说完,她留下这句话便走了,没有任何留恋,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她的留恋在他那。   我仍然看着那几头牛,那是我的工作,我是替一个地主放牛的,而她,就是那个地主女儿。那是三头水牛,都大着肚子,很快就要生了,生完了小牛,再等小牛能耕地了,它们就会被卖到屠宰场,每年都这样。我们天的工作就是保证它们还活着,活在这片土地上。   她来的时间很短,但足够我回味到傍晚了,那时候牛们从水里上来,不再吃草,而是躺在地上悠闲地咀嚼着,青灰色的大眸子或望着我或望着大地,尾巴时不时拍拍牛虻,耳朵也一动一动的。一年中除了被卖的那一天我都是很羡慕它们的,至少能每天都能吃饱。一到这时候我便将它们牵回牛栏,等待第二天的黎明。   晚上她果然来了,那一夜很黑很静,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哭,但是我没有,因为我觉得我不应该哭。我盼望着能和她多说几句话,但是她就像个死人,或者说木偶一样任我摆布,没有意识,平静的瞳仁安静的让我害怕,我好想给她一个巴掌然后吼道,这不是你!但是我没有,我不想伤害她。   那一夜,除了她的第一次我什么都没得到。   醒来天边已经开始泛白,她已经走了,枕边的香味提醒我昨晚那不是梦的同时也提醒我,今天我要去杀一个人。走前再次闻了闻枕头残留的香味,突然间觉得很幸福,于是开了牛栏让它们自己寻食去,我直奔小杨道,因为不知道具体时间,只能从早上开始等。   一等就是一天,直到太阳已经有一半下山了他才带着一队人,慢悠悠的过来。他很英俊我知道,英俊的人多花心,所以他抛弃了她,看着他人高马大的身影骑在一匹毫无杂色的雪脂马上一般人都会把他看成翩翩君子,当然前提是把和他同骑的那轻佻女子去掉。   “张元,有人要买你的命!”我出来挡住那一队人的路。   那些人显然愣了一下,接着全都哄然大笑起来。张元一边笑着在那同样笑得前倾后仰的女子身上乱摸着,一边随手指了个手下:“你,去把他收拾下。”看了看落下一半的太阳,接着说:“速度点!”   那人于是出来站在我面前,也不看我,转身对后面喊:“少爷,要点乐子不?”   张元笑道:“好!那来点乐……”接着那笑容便僵在脸上,因为他看见刚还和他说话的那人在他面前活生生被砍成了两截,甚至还能从对方脸上看到和自己类似的坏笑。“杀了他!杀了他!给我杀了他!”他竭斯底里的喊起来。   周围那些护卫在主子的喊声中回过神来,个个抽出腰间长刀,熟练的将我围在中心。看着地上不久前还在一起喝酒谈女人的兄弟眨眼间就被个小毛孩子分成了两段,个个红着眼睛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   十几个护卫个个虎背熊腰,武功底子丰厚,跺一脚地都能震一震。而我,只是个放牛孩子,不但有上顿没下顿,而且顿顿不能饱,瘦的只剩下骨头。差距,很明显。   我缓缓闭上眼睛,再次睁开时候地上已经全是尸体,看了看手中尚在淌血的细竹竿,我把话又说了一遍:“张元,有人要买你的命!”差距,很明显。张元慌张起来,把女人推下马,狠狠踢了马肚子想跑,没想到踢得太狠,那马受惊直接把他摔下来自己跑了。   “大……大侠饶命,饶命啊!小的张某本性纯良从未做过……”   “有人买你命。”我不想听他废话,直接打断他,看着他磕头如捣蒜感觉不错。   “那小的出两倍,不三倍,五倍的价钱求大小饶命啊!”   “报酬我已经用掉了。”我缓缓举起右手欲把他也分成两段,我对折磨人没兴趣,赶紧完事可以早点回去。   “住手!”她从林子里出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我来!”   张元看见她,顿时明白前因后果,于是连忙对着她磕起头来:“菲儿我错了,我知错了,我不该听人蛊惑,不该受那狐狸精迷惑,是我对不住你,我对不起你,你别杀我,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那她的故事呢?”她是指那边受惊发抖的女人。   “这……这个……”那小子顿时语塞起来,不过他知道现在语塞就等于找死,赶紧打哈哈:“那不是你想的那样,菲儿,我一直以来都只喜欢你一个人菲儿,每天晚上我都会告诉自己,一个叫做菲儿的女孩才是我心中的那个女孩,你要相信我,相信我啊!”   她没有丝毫停顿,她已经不信他了。手中的匕首狠狠扎进她最爱那个男人的身体。   人是种神奇的动物,只要看见一线生机就会无限挣扎,向着生机拼命挣扎。同样,当你看不到任何生机的时候就会疯狂。张元盯着扎进胸口的那匕首,神色变得狰狞起来:“哈!疯女人,乡下丫头,你当本少……本少爷会真喜欢你?你连被本少爷玩……玩弄的资格都没有!都没有!哈哈哈哈哈……”接着忍着痛猛的把匕首一拔往她脸上刺去。   我没有让他得逞,我打掉了那把匕首,顺手砍掉他的头。她哭了,那是第一次我看见她哭,我不知所措只好先去收拾尸体。然而没想到一转身她也死了,她抱起他的头,用同一把匕首狠狠的扎进自己的胸口……
第八节 逃亡与双卵果 “这几天怎么没见你去‘东来楼’?”看见叶楠坐我旁边我就心发慌,尤其是一连几天无论吃饭睡觉甚至睡醒一睁眼就能看见他无辜的眼神和邻家哥哥般的微笑。我身体迟迟不见好,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他。   “我不干了。”   “为什么?”我不觉得每天都有烧鸡和馒头吃而且还有钱拿的工作哪坏了。   “你杀了黄云,白云镇的人贴了画像满天下找你,镇子里的人不少是认识你的,也有人知道我和你是一伙的,所以不安全,我就告诉掌柜的我去别的小镇,或许能拖点时间。”   “哦?”我恍然。我这地方偏僻,四野无人,这院子才荒废没人管,虽然镇上不少人见过我,却没人知道我住在这。毕竟接任务碰头都是出任务的提供地点。第一次为我选这院子远离人烟感到高兴,估计也没人会想到这么个长得跟个义庄似的房子里还住着活人,而且一住还俩。不过薛梦璐背我回来,她怎么知道我住这儿的?可能是找我之前跟踪了几天观察吧,毕竟这么大的事不会乱找人,得先观察几天确定下的,要是找的人不对,马上就带人把自己抓了。   “不过被找到也是时间的问题。”叶楠盯着我道:“等你能走了得换个地方。”   “去哪儿?”我被他盯得心里发毛。   “不在白云镇管辖的地方。”   “白云镇不是只管白云镇,还能管其他地方?”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黄雄信武功确实很高,但不表示他就是天下第一啊!比他武功高、势力强、影响力大的人也有不少,他只掌控白云镇包括在内的东边这一小块地区咱们跑出他的势力范围就基本安全了。”   “哦?”关于这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由感到新鲜:“那我们去哪儿?”   “去我家吧。”   “哦,你家。”半响,我回过神来:“你家?被杀手追杀的那个家?那我们不是回去送死吗?你爹都死了,那里已经什么什么都没了,回去干什么?不去!绝对不去!”   “去嘛去嘛!”他用大男人的身体做出小女人的撒娇:“我想家嘛!”   “去就是送死,傻子才去。”   他于是开始解腰带:“你,你非要人家这样吗?”一边抽泣一边说:“那我今晚陪你一起睡,这样我的身体就是你的了,我的家也就是你的家,咱们一起回家好吗?”说完还巴眨巴眨晶莹   的眼睛,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别,别,好,好,好,我答应你,去你家,去你家,一定去,绝对去,拜托你,别过来。”这是个早死还是晚死的选择,我选择晚死。   他很高兴,因为可以回家了,一高兴就开始收拾屋子。   “等等,那是什么?”我看见他拿着一叠纸打算扔掉,嘿嘿的几乎看不出来是纸,但是有点眼熟,好像哪见过,好像很重要的感觉。   “不知道,你回来的时候放在怀里的,收拾伤口的时候扔一边了。”   “拿来我看看。”我有种不好的感觉。   他递给我。待我看清那是什么之后顿时声泪俱下:“老天爷啊,我赚点钱容易吗?”那是银票,从黄云身上拿过来的,我把它们塞进怀里。那时我浑身是伤,根本没考虑过血会染上去,因为饮片在那之前我见都没见过,时间久了,血会变成黑色凝固,那些银票就成了现在这团黑乎乎的东西。   “什,什么!你说这是银票?!”叶楠不能置信的望着我,张开嘴巴,看他那样子估计十分想用我这条命去换这些银票的清白,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哭丧着个脸说:“算了,没事,你能活着就好。”任谁看了都知道他心里绝不是这么想的。   又过了三四天,能下床勉强走路了,思乡心切的叶楠二话不说拽着我就走,我直接爆了他一脑门:“现在走路上碰上敌人是你杀还是我杀啊,想送死啊!”他抱着头直喊痛,我抱着我的右手不动声色,刚才清脆的响声中我明显感到刚有愈合的手指骨又断了。不能示弱不能示弱不能示弱……我冷汗直冒不断告诉自己。   又过了将近一个月,期间有几次小兵探索到这了,被叶楠用速度引诱中了陷阱干掉了,我也能勉强用出第一式和第二式,看样子上次的领悟对身体恢复能力有不少帮助。二人打算离开,我把书塞进包裹,还好这书平时不随身带,我暗自庆幸。
第四节 抉择 静如水,出任务的是一个女人,很漂亮,未经画眉就如施粉黛,体娜多姿,身着青花衣,清   新芳香钻入口鼻不禁有了刹那恍惚,整人站在那就突出一股韵味,绝不是小户人家能培育出来的,   但给我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不是对这人,是对将要发生的事。   她给我一张纸和十两纹银。   十两纹银,这是我见过最大的钱了,我没有感觉高兴,开始沉吟是接还是不接。   十两不是一个普通人的命可以满足的,一旦跳出平民这个圈子,那么便永远也回不来了,或许   平民里的我可以横扫无敌,但是跳出平民,在行家眼里我什么都不是,这是个选择,关于我命由多   长的选择。   或许我的想法根本是多余的,人家只是单纯的有钱也说不定。但这表明了一个信号,即使现在   不是,以后也一定会出现这种抉择,这是无可避免的,平民杀太多了迟早会不知不觉渐渐被任务引   向更高的层面,然后被杀。   犹豫了很久,还是开了信封,已经连着几天没任务了,虽说这些天有龟,不是,叶楠带回吃的   ,但这并不意味自己可以什么都不用干了。   “黄云,白云镇黄雄信侄子,明天下午会从西北官道经过。”接着是一张画像,黄云的,但是   除了表明此人有健全的五官什么也看不出来,也就跟我画画一个水平,听说大户人家出身的琴棋书   画样样精通,我居然相信过真是个笨蛋。   纸上两人的名字我一个也不认识,就连白云镇也不确定是不是我知道的那个白云镇。但是杀一   个人却注重表明他的身份前带出另一个人来,说明那叫黄雄信的人绝不简单,要么有钱有势力,要   么武功高强的很有名气,也可能包含两者。不过无论哪一样都是我难以开罪的,因为这已是另一个   更高层圈子的问题了,或者那个叫黄云的我都应付不了。那人也爬十两银子吸引不了我,纸条最后   还添了一句:   “十两已是我全部钱财,黄云及随从一切物品皆归阁下所有,我只要他的头。”   一个很不是诱惑的诱惑。   不管有钱有势还是武功高强,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好东西,但这句话有个最大的逻辑问题,我杀   完了人,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我愿意,一样可以取走他的一切东西,你在场也阻止不了我,阻止   得了我的身手还需要去杀人?而且有那种身手的人出手会这么贫酸?十两对我这种人来说很多,对   另外层面的人来说,要多少有多少。   回去的时候,叶楠竟没睡,双手托着下巴在昏暗的油灯下望着我回来。   这有些出乎我意料:“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总感觉心慌慌的。”   “平时不是一躺下就睡着了么?今天怎么了?”   “不知道,说说你吧,委托的是个什么人呢?老人?中年?青年?”   “女人,挺年轻的。”   “哦?那挺少见的,什么故事说来听听。”   “不清楚,她没说。黄雄信是谁?”   “嗯……听说是穷苦出身,但是天赋很好,每拜入一个武馆不出三年就能将老师打败,然后换   个武馆继续,后来没人敢收他,他就去有名气的武馆踢馆,一次不行踢两次,直到胜出为止,一时   间名声大噪,九年前取缔了白云镇官府,自封城主。很有传奇色彩的一个人,又是我们这一大片区   域最强的人,东来楼那里关于他的话题永远都不会少……等一下,你别告诉我你要杀他!”   听完讲诉不由震惊不少,天才光环以前就有听说过,不过那是虚构小说里的,以前隔壁的老爷   爷代代传下来的故事,这么近距离的故事第一次听说颇为感慨:“那倒不是,是他侄子,嗯……”   我拿出纸看了看:“黄云。”   “你……你……你你你你……”叶楠震惊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你知不知道黄雄信痴迷武功没   娶妻子,现在的亲人只有他哥哥及嫂子,剩下的就是你要杀的侄子黄云,换句话说,黄家人后代只
第三节 我与叶楠 何?”一黑衣男子背对另一正在验尸男子,而尸体正是追击叶楠父子那几人。   “是把钝刀。”那四十来岁的男子答道,紧接着皱了皱眉:“很钝……”话还没说完,好像又看出了什么脸上尽是骇然:“刀,刀背砍的!”脸上尽是难以相信,又仔细察看一番,确信以后努力平静下狂跳的心说道:“断裂处有较大淤青,皮肉外卷,是钝器,估计是刀背,而切口工整,一刀下去身体被砍成两截,说明此人并非天生神力,而是武艺高强……”   “与我比如何!”男子不耐烦打断他的话。   “宫主您的武功天下第一无人能及扫荡江湖无人……”   “少废话!”   “保险估计,不分上下。”那男子也不继续废话,直接说出自己想法。   黑衣男子沉默,自己打拼多年九死一生创立“凌云宫”,三天前接到委托刺杀二十年前叱咤一方的杀手“火雨”,按照计划先给他下了毒,压制了大部分的内力,然后追杀,不出意外最多昨天就可以拿到“火雨”的首级,然而派出的人三天没回来,派人察看了下,居然带回来这几具血淋淋的尸体,解决了一个高手又碰上了另一个高手,天不佑我凌云宫啊。   “宫主,如果我宫与此人对抗,恐难免十死九伤,实为不值。况且此人没用刀锋却用更加平钝的刀背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大概是向我们表明一个‘此事他不想参与,若我们咄咄相逼就别怪他无情’的态度。退一步来讲,现在‘火雨’已死,委托也算完成了,不如此事就当做没发生过。”   “只是他求走‘火雨’余孤,教他武功,那不是第二个他?而且明显那第二个他会找我们报仇。”那宫主有些忌惮。   “徒弟的东西是师傅教的,武艺再高也比他高的有限,况需要时间,等那余孤来报仇,那时的   凌云宫可不是现在这规模了。”青衣男子循循善诱。   一语中的,现在耗不起,五年后,十年后的凌云宫还耗不起吗?他潜力再大也是一个人,凌云宫潜力再小也是几百人堆积下来的!黑衣男子心中担忧顿时烟消云散。“好!二十年前红极一时的杀手‘火雨’中我凌云宫奇毒后潜逃后被发现,与追兵同归于尽玉石俱焚!把这消息散出去,我凌云宫名望将会上升一个台阶!”   当然要是那验尸的知道那人仅用一根竹棍的话,二话不说离凌云宫越远越好,人情味一点也最多劝这宫主,跑路吧。   任务回来已是第二天清晨。   “我饿了。”龟儿子一见我就眼泛楚楚可怜,亮晶晶,水汪汪。   “哦。”我随口答应了一声,关我什么事啊。随即想到什么,饿了?饿了!!!一个微笑挂在我嘴角,不再多说出门去。   再次回来手上多了几个馒头,坐在床头一口一口自己吃开了,龟儿子羡慕地看着我吃。   “我的呢?”   “你的?你的什么?”我故装不懂。   “馒头!我也想吃馒头,就一个,不,半个就好了。”他用煽情的眼神可怜巴巴得盯着我手中的馒头。   我没理他,想吃馒头?哼哼……   看我吧手上的最后一个馒头塞进嘴里,龟儿子差点没把眼泪掉下来。   “你……你……你欺负……欺负……欺负……”他眼睛水润润的说不出一个句子来。   我还是没理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来打开,里面有五个头。   他破涕为笑。   “想吃么?”我问他。   “想!”他继续目不转睛盯着我手中的馒头。   “离开这,我就给你。”   龟儿子直勾勾的眼神从馒头上移开,转到我身上:“我那么惹你厌么?我知道我有很多习惯你不喜欢,甚至不耐烦看不惯,但我能改,只要给我点时间……”   我又丢了个馒头在嘴中咬了起来。我只要你走,别的不想听。   他沉默了,直到五个馒头全部入了我的肚中,他用幽怨的眼光瞪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离开了,我宁愿认为是,所以我沉浸在他离开的半兴奋状态,但晚上当他踏入我视野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幻想破灭了。   “你肯定又没吃饭。”他一进门就说:“所以我给你带了吃的。”说完扔我一个纸包,包里有几个馒头。
第二节 替人杀人 那株椿树比以前的小村的要大,但是却已经死了,剩下高大的枝干骨架,要不是贴近地表树根部长出的新叶嫩芽,我都认不出来这是株,或许以前是株,椿树。   我在小镇角落找到一个荒废的院子,收拾了一下可以住人。在那院子里做了块牌子,上面写了四个字“替人杀人”,把它挂在那株椿树的枝条上。世道乱了,官府只管收钱,有人需要我这样的人去帮他解决一些自己不愿或者做不了的事。   接到任务是三天后,牌子上多了张纸条,上面有个地址。   开门的是个中年妇女,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中的纸条,最后在我眼神上停留了一下。“孩子”她直接说道:“你回去吧!”   我没有说话,拿着竹竿轻轻一划,门口的石墩子立马一分两断。   她显然吃惊不小,随即便把我让进屋去。我走进去,看她小心关上门,默不作声等她说话。   “他不该打他的。”沉默了半响她终于开口:“那是他儿子啊!”那女人一边抽泣一边说:“他每天都喝的烂醉,回家了就打我们,打完就摔东西,他已经疯了……但是他不能打死他啊!那可是他儿子啊!”她又把话重复了一边。   “一顿饭。”我打断她说道,我不确定她这么下去会废话到什么时候。   她听我说“一顿饭”,愣了愣,随即想到那是我要的报酬,又愣住了,她不相信困扰了她这么多年的麻烦只需要用一顿饭来解决,她不相信这两者居然等价值。   我没办法,看那破落的家也没有什么钱,即便有钱我也不知道该收多少,我没干过这个,不了解行情。而且从进镇到现在三天里都没吃上饭,所以我觉得一顿饭的报酬很合适。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吃。”我说。   她说好。她说就算我杀不了他或者吃完饭走人,她就当施舍了一个饿极了的孩子一顿饭。吃饭的时候她两个和桌子一样高的儿子远远的望着我,满身的伤痕,恐惧的眼神。我知道她是想在他打死他的,或者说她的,另外两个儿子之前杀了他。   我没有让她失望,他丈夫对她来说可能强壮无比,但是对我来说跟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我把喝的烂醉的他打晕了扔在水里,看着他一点点沉下去,我发现自己居然什么感觉也没有,好像在做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一样,看着沾了不知道多少血的双手看了一个晚上,什么心情也没有,我以为我会失落,会害怕,会恐惧,会憎恨,会埋怨……一切可能出现的情感我都考虑过,然而现实是什么感觉也没出现,一如既往的平淡,空拉拉,就像吃完饭不久之后还是会饿一样理所当然,于是我放弃去思索这件事,因为想也想不出什么。   人们都,说万事开头难,如果过了开头那么以后的事就顺了。第一件事情解决以后的第二天便出现了三张纸条,意味着有三个新任务,也意味着我至少要杀三个人。我忘了那天我的心情是高兴还是烦躁,只记得那天夜里小镇少了三个人,然后就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握到了钱的感觉。   再后来有困难没出说的都跟我说的差不多了,生意越来越难接,毕竟不可能每天都会有想杀死对方的矛盾产生,小镇这么多年来产生矛盾都被我几个月来收拾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只是些无关痛痒的小打小闹。在我考虑要不要换地方谋生计的日子里一个孩子挂出了一张纸条,大兔子不见了,哥哥帮我找。大兔子是一条狗。   我暗骂,牌子上写的明明是“替人杀人”,怎么找狗这事也找我?找就找吧,反正我有时间。有报酬一切都好说。一条狗换了一顿饭。   小镇很小,一个杀手帮忙找狗的事很快传播出去了。我以为我会被笑话,被小看,然而没有。取而代之的是那牌子上新添了各色内容的纸条,照看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搬运货物的,帮忙收获的,人手不够求我做杂活的……各种琐事不断,我不用再考虑要不要换地方的问题了,我现在考虑的是要不要换牌子,比如替人消灾,替人帮忙,替人打杂之类的。不过最终决定还是不换了,因为我一人做着一个镇的琐事,没时间,没精力。   叶楠
第一节 我 要杀了他!”声音依旧没有半点起伏,轻得悦耳。从他走了以后她的魂一直没回来。   “谁?”我依旧摸着手上的杂草,没有回头,远处的水牛“哞——”了一声继续低头啃草。   “你明知故问!”少女的声音带了些愠怒,声音清脆,我知道她现在肯定轻轻的皱着秀眉。她的一切我都很了解,因为我喜欢了她十四年,观察了她十四年,她的一切我都铭记在心。   “为什么?”我问的是我要帮的原因,不是要我帮她,她不会来这里。她不喜欢我。   “今天晚上我陪你!”语气里透着一股冷意,透着“你也就那样了”的语气。   她知道我一直喜欢她。   我笑笑,扔了手上那棵草,又拔了根不一样的草抚摸起来。或许这一生也就只有这一次和她做交易,为什么不给自己多弄点好处呢?   见我没有回答,她又加了一句:“我是第一次。”   “好!”我立马答应,因为我觉得筹码够了。初恋的的第一次换情敌的一条命,很值!如果我不答应那么我以后恐怕连她脸都见不到。我想要一直看着她,只要能远远望着她我就很满足了,我觉得很幸福。   “我以为你们已经……”我说道。   “明天他会经过小杨道。”没等我说完,她留下这句话便走了,没有任何留恋,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她的留恋在他那。   我仍然看着那几头牛,那是我的工作,我是替一个地主放牛的,而她,就是那个地主女儿。那是三头水牛,都大着肚子,很快就要生了,生完了小牛,再等小牛能耕地了,它们就会被卖到屠宰场,每年都这样。我们天的工作就是保证它们还活着,活在这片土地上。   她来的时间很短,但足够我回味到傍晚了,那时候牛们从水里上来,不再吃草,而是躺在地上悠闲地咀嚼着,青灰色的大眸子或望着我或望着大地,尾巴时不时拍拍牛虻,耳朵也一动一动的。一年中除了被卖的那一天我都是很羡慕它们的,至少能每天都能吃饱。一到这时候我便将它们牵回牛栏,等待第二天的黎明。   晚上她果然来了,那一夜很黑很静,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哭,但是我没有,因为我觉得我不应该哭。我盼望着能和她多说几句话,但是她就像个死人,或者说木偶一样任我摆布,没有意识,平静的瞳仁安静的让我害怕,我好想给她一个巴掌然后吼道,这不是你!但是我没有,我不想伤害她。   那一夜,除了她的第一次我什么都没得到。   醒来天边已经开始泛白,她已经走了,枕边的香味提醒我昨晚那不是梦的同时也提醒我,今天我要去杀一个人。走前再次闻了闻枕头残留的香味,突然间觉得很幸福,于是开了牛栏让它们自己寻食去,我直奔小杨道,因为不知道具体时间,只能从早上开始等。   一等就是一天,直到太阳已经有一半下山了他才带着一队人,慢悠悠的过来。他很英俊我知道,英俊的人多花心,所以他抛弃了她,看着他人高马大的身影骑在一匹毫无杂色的雪脂马上一般人都会把他看成翩翩君子,当然前提是把和他同骑的那轻佻女子去掉。   “张元,有人要买你的命!”我出来挡住那一队人的路。   那些人显然愣了一下,接着全都哄然大笑起来。张元一边笑着在那同样笑得前倾后仰的女子身上乱摸着,一边随手指了个手下:“你,去把他收拾下。”看了看落下一半的太阳,接着说:“速度点!”   那人于是出来站在我面前,也不看我,转身对后面喊:“少爷,要点乐子不?”   张元笑道:“好!那来点乐……”接着那笑容便僵在脸上,因为他看见刚还和他说话的那人在他面前活生生被砍成了两截,甚至还能从对方脸上看到和自己类似的坏笑。“杀了他!杀了他!给我杀了他!”他竭斯底里的喊起来。   周围那些护卫在主子的喊声中回过神来,个个抽出腰间长刀,熟练的将我围在中心。看着地上不久前还在一起喝酒谈女人的兄弟眨眼间就被个小毛孩子分成了两段,个个红着眼睛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   十几个护卫个个虎背熊腰,武功底子丰厚,跺一脚地都能震一震。而我,只是个放牛孩子,不但有上顿没下顿,而且顿顿不能饱,瘦的只剩下骨头。差距,很明显。   我缓缓闭上眼睛,再次睁开时候地上已经全是尸体,看了看手中尚在淌血的细竹竿,我把话又说了一遍:“张元,有人要买你的命!”差距,很明显。张元慌张起来,把女人推下马,狠狠踢了马肚子想跑,没想到踢得太狠,那马受惊直接把他摔下来自己跑了。   “大……大侠饶命,饶命啊!小的张某本性纯良从未做过……”   “有人买你命。”我不想听他废话,直接打断他,看着他磕头如捣蒜感觉不错。   “那小的出两倍,不三倍,五倍的价钱求大小饶命啊!”   “报酬我已经用掉了。”我缓缓举起右手欲把他也分成两段,我对折磨人没兴趣,赶紧完事可以早点回去。   “住手!”她从林子里出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我来!”   张元看见她,顿时明白前因后果,于是连忙对着她磕起头来:“菲儿我错了,我知错了,我不该听人蛊惑,不该受那狐狸精迷惑,是我对不住你,我对不起你,你别杀我,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那她的故事呢?”她是指那边受惊发抖的女人。   “这……这个……”那小子顿时语塞起来,不过他知道现在语塞就等于找死,赶紧打哈哈:“那不是你想的那样,菲儿,我一直以来都只喜欢你一个人菲儿,每天晚上我都会告诉自己,一个叫做菲儿的女孩才是我心中的那个女孩,你要相信我,相信我啊!”   她没有丝毫停顿,她已经不信他了。手中的匕首狠狠扎进她最爱那个男人的身体。   人是种神奇的动物,只要看见一线生机就会无限挣扎,向着生机拼命挣扎。同样,当你看不到任何生机的时候就会疯狂。张元盯着扎进胸口的那匕首,神色变得狰狞起来:“哈!疯女人,乡下丫头,你当本少……本少爷会真喜欢你?你连被本少爷玩……玩弄的资格都没有!都没有!哈哈哈哈哈……”接着忍着痛猛的把匕首一拔往她脸上刺去。   我没有让他得逞,我打掉了那把匕首,顺手砍掉他的头。她哭了,那是第一次我看见她哭,我不知所措只好先去收拾尸体。然而没想到一转身她也死了,她抱起他的头,用同一把匕首狠狠的扎进自己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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