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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证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及校防控疫情领导小组第64次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符合返京条件的教职员工应尽快返京,有特殊情况的不迟于8月15日返京,返京前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不去涉疫地区,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二、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得前往第三地,减少出行和聚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自8月15日起建立个人行程轨迹和健康状态监测台账,确保返校前有至少连续14日的台账记录。 三、为保证旅途安全,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师生(含新生及未满18岁学生)应在返京前或入学报到前在属地完成疫苗接种,已接种一剂的,应掌握个人已接种疫苗品种名称,返校后进行第二针接种;返京行程安排尽量避开涉疫地区,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京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前往京内中高风险地区,不扎堆、少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时返校。 五、在京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六、在京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和新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方可返京返校和到校报到,进入校园。 七、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连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新生,推迟返京返校和到校报到;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京当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持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方可返校和到校报到。 八、在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旗,直连辖市为所在区)师生员工及新生,返京前进行14天健康监测,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京当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持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方可返校和到校报到。 九、从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解除入境隔离后,应居家健康监测满7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在京师生员工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从境外返回且解除隔离的,该家庭成员需居家健康监测满7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十、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须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要完成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咽干、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要及时就诊,待症状消除且核酸检测阴性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到校,严禁带病入校。
2020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安全管理与公共安全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安全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考试作弊记录,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 (四)在职人民警察;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本科毕业满3年,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20年9月1日); (七)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报考专业方向及招生人数 (一)专业: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 (二)招生人数:30人。 四、考试科目 (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英语二(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yz.chsi.com.cn%2F&urlrefer=4d3dd44b1578c60f8fb9f60372d985d7)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缴纳报名费; (二)2019年11月中旬,考生到报考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六、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为本人工作单位。考生录取后须按照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工作关系、个人档案、户口、医疗保险等都在原单位保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 (二)考试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地报考点(网报阶段选择的报考点)。 八、复试、体检及录取 复试安排在2020年4月进行。考生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及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复试时须提交全国任一家三甲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见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为英语笔试(含听力)、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九、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职高专、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硕士),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习形式及证书 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第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约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校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有关费用 (一)学费:15,000元/学年,3年共计45,000元; (二)住宿费:900元/学年; (三)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收取)。 十二、其它 (一)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比,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比,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公费医疗;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的考试大纲考生可自行购买。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38 电话:010-83903086 网址: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yzb.ppsuc.edu.cn&urlrefer=6b184b9cb8c306b21a79927f7a9e5bc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公大研招办
2020年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安全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安工作与公共安全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公安学、公安技术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解决公共安全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考试作弊记录,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 (四)在职人民警察;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2020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 (七)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报考专业方向及招生人数 (一)专业:警务(专业代码:035300) (二)研究方向:公安学、公安技术、经济犯罪侦查 (三)招生人数:预计200人 四、考试科目 (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英语二(教育部统一命题) (三)警务硕士专业基础(招生单位自命题) (四)警务硕士专业综合(招生单位自命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yz.chsi.com.cn%2F&urlrefer=4d3dd44b1578c60f8fb9f60372d985d7)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缴纳报名费; (二)2019年11月中旬,考生到报考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六、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为本人工作单位。考生录取后须按照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工作关系、个人档案、户口、医疗保险等都在原单位保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报考公安技术方向的人员,本科专业应为理学或工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非理学[门类代码为07]及非工学[门类代码为08]门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考经济犯罪侦查方向的人员,须为在经侦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且已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五)警务专业考生还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 (二)考试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地报考点(网报阶段选择的报考点)。 八、复试、体检及录取 复试安排在2020年4月进行。考生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及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复试时须提交全国任一家三甲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见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为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综合能力面试。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九、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习形式及证书 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第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约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校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和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有关费用 (一)学费:15,000元/学年,3年共计45,000元; (二)住宿费:900元/学年; (三)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收取)。 十二、其它 (一)警务专业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比,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比,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公费医疗;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警务硕士专业基础的考试内容为刑法学(75分)和刑事诉讼法学(75分);警务硕士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为公安学基础(75分)和公文写作(75分)。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下载。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的考试大纲考生可自行购买。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38 电话:010-83903086 网址: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yzb.ppsuc.edu.cn&urlrefer=6b184b9cb8c306b21a79927f7a9e5bc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公大研招办
2019年本科招生各省加试安排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应与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相同)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组织单位:各省级公安机关。 时间安排:由于各省的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不同,部分省份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项目与我校章程中的要求不一致,具体安排以各省公安厅或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因此,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各省公安厅或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的通知,按照各省招生办官方网站通知要求参加各项工作。 1)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3)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4)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具体如下:
2017年新生报道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到流程 1、全体2017级本科新生于8月30日8:00-17:00在团河校区礼堂进行现场报到。 2、由志愿者引导新生领取被装。 3、各学院志愿者引导本学院新生去往各学院报到处进行学院报到。(木樨地校区各专业学生领取被装后统一乘坐专车返回木樨地校区进行学院报到) 二、注意事项 1、8月30日为新生报到时间。若无特殊原因请务必不要提前或延期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提前向学校请假。 2、现场报到需要带的材料及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以及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材料等(材料相关要求请参考入学指南)。 3、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需着警服,因此新生不要携带过多衣物,学校统一配发行李箱,新生也不要携带行李箱。 4、学习用品(含教材费)、生活费用及其他费用均自理。 5、根据各地招生办的要求,如需要新生本人自带高中阶段档案的,请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报到时,由新生本人将有关档案交给学校。 三、各学院报到地点 法学院:木区学生公寓 犯罪学学院:木区学生公寓 公安管理学院:木区学生公寓 国际警务执法学院:木区阶梯教室前广场 治安学院:团区文化广场南侧 侦查与反恐怖学院:团区学生11号公寓楼前 警体战训学院:团区学生9号公寓楼前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团区学生4号公寓楼前 交通管理学院:团区学生9号公寓楼前 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学院:团区学生10号公寓楼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二、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   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一)木樨地校区: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团河校区: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招生计划按照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编制。   (二)招生计划适当向尚未开办公安院校或尚未开展本科层次公安教育的省份倾斜。   (三)招生计划向艰苦边远和反恐维稳任务繁重的省份倾斜,足额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四)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倾斜。   (五)公安专业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七、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可以报考:(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五)未婚;(六)身体、政治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 八、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的有关规定。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下表:   (四)外语语种要求   涉外警务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九、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如遇本科一批、二批合并的省份,则为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三)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120%的比例调档,施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为100%。   (四)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同一专业录取时,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六)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七)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等8个专业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5个专业46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十一、奖励与资助   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政策,并设有种类丰富的校内奖学金,最高单项奖金为10000元。通过“奖、助、贷、补、勤、偿”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规定,学生毕业时可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 十三、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3903097;招生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学校网址: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ppsuc.edu.cn&urlrefer=e6b9606271c8f8859682ad58c53e481b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邮箱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56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五、本科生在校学习地点 (一)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含反恐怖专业方向)、犯罪学、涉外警务、治安学(警察法学专业方向)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木樨地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9个专业在团河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2017年全国各地面试安排 1.黑龙江 时间:6月13日-17日 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在哈尔滨火车站乘8路公交车到哈体院站下车即是) 备注:详情请参考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lzk.hl.cn%2Fgkpd%2Fgkxx%2F201706%2Ft20170602_13863.htm&urlrefer=dc81630dd39d6957bd0342d05647a779如有出入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2.上海 时间、地点:体测、面试和政审工作将从6月中旬开始分批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届时注意查看“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信息。 备注: 详情请参考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shmeea.edu.cn%2Fpage%2Findex.html&urlrefer=9acba5c420280148cbab5d703741d3da 如有出入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3.辽宁 时间:6月18日-6月24日 地点:鞍山市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95号。 备注: 详情请参考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lnzsks.com%2Fhtm%2FIMS_20170610_33302.htm&urlrefer=c278672c20d1860b53895feda00326c9 如有出入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4.宁夏 时间:6月30日-7月1日 地点:宁夏警察训练总队(原宁夏警察学校,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文昌北街交叉口向西600米、北方民族大学北围墙北侧) 备注: 详情请参考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nxjyks.cn%2Fcontents%2FZHXX%2F2017%2F06%2F20170608105232000.html&urlrefer=559648fad9fea9ef0f4d171f8e0d93ec 如有出入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5.河北 时间:6月19日-22日 地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石家庄桥西区滨河街1号,从火车站乘13路公共汽车到滨河新城站下车即到)。 备注: 详情请参考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hebeea.edu.cn%2Fhtml%2Fptgk%2Ftzgg%2F2017%2F0608-213931-110.html&urlrefer=27d9817dbd9a6b6926a7d371ac86368c 如有出入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该信息转自公大招办新浪微博,陆续更新中
公安机关面向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已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于2016年1月21日印发,为便于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掌握文件精神,提前做好应考准备,现将有关文件精神摘要如下: 一、录用计划 按照当年本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60%)编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计划。 二、报考资格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未参加此次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考试的,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公安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生源地以省(自治区)为单位还是以市为单位,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三、笔试 全国统一组织笔试,2016年考试时间为4月23日、24日(2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24日9:00—11:00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 各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组织工作。面试成绩原则上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考生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各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五、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实施。 六、体能测评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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