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雨_Rain_ _雨_Rain_
喜欢阳光,喜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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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只想和你一起唱 本文原载于我的博客:http://hi.baidu.com/%5Fqingniao%5F/blog/item/4513952bedcaf7fae6cd40bd.html 前几年最难忘的记忆,便是和朋友一起喊歌。可以随便的在教室里、校园中、大街上不顾一切的放声歌唱。不理会同学纷纷回头,路人个个侧目,两人一起将声音放到最大。快乐是把兴奋挥发到极致;悲伤时把痛哭纷纷唱跑。喊歌,让悲伤和快乐变得如此简单,让那段纯白的岁月在歌声中像水一样流淌。 毕业后就和朋友分开了,我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听说她进了合唱团。 在新的环境中我开始变得沉默,再也没有像原来那样无拘束地展示自己,张扬个性。我看这在这个逐渐熟悉的环境中逐渐陌生的自己,充满了失望。我越来越怀念那段喊歌的日子,和那个不安分的自己。于是有时会认为,只有和那个朋友在一起,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是那个会玩得很疯的,经常捉弄人的自己。 最近又约了朋友出来。走在大街上忽然想起过去,就说:唱歌吧。当我张开嘴,听高昂的歌声从我喉咙中流淌出来,用微笑回应每一个路人惊诧的目光时,我感到了一种久违了的快乐。仿佛从前那个熟悉的自己,那段熟悉的日子,一瞬间又回到我身边。 但是马上,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了:我听到身边的她在用假声唱歌——一种听起来很好听,也很保护嗓子的声音。 “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唱?喊出来不行吗?” 她看了看我,然后说:“在合唱团里,你必须把你的声音和大家融合在一起,不可能去突出你个人的东西。”说着,她解围地笑了一下:“现在我的声音是环绕的,就好像我的声音包着你的声音……” 我们没再唱下去,很快又说起别的话题。我没有再说:“可你现在不是在合唱团里!”也没有说“我不要你的声音包着我,我只想和你一起唱!”。我终于什么都没有说,因为我突然间发现,过去的日子再也回不来了,她已经开始长大,开始融入周围,懂得了和谐——只有我,还在想着那过去的疯狂,怀念着昨天的张扬。只有我,还在拒绝长大。 我终于明白:喊歌,只属于那一段岁月。它再也回不来了。 因为慢慢地,我们就都长大了。
【随笔】淡淡柠香——记叶璇 柠檬,双子叶植物药芸香科。花小,簇生在枝头,果实可入药。在希腊诸神中代表罗马处女圣维维亚纳,花语为:Fresh ——题记 平心而论,叶璇算不得是极美的女子。无论在大陆还是在TVB,都有那么几个演员,无论哪个角度、什么扮相都是倾城倾国。无疑,璇算不得其中之一。但璇,却是极有个性的一个——她的每个角色,都像为她量身定做,只为她而准备,从此再无人演得。 所以璇演的角色不多,却每每创造经典;璇演的剧集也不多,却上映一部便拉来一大批璇迷。 正如同那小小的柠檬花,花白而小,瓣细而长,微见淡红的蕊一旦绽开,周围便芳香弥漫。那香气淡然而清远,几日不散。花开过后结出清爽可人的柠檬。极酸,却酸得清冽,让人唇齿生香,一尝难忘。 就像,璇的角色一般令人难忘。 在璇的众多角色中,最难忘的便是厉胜男。 不知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因《云海》而爱上叶璇。我一直觉得有多少都不奇怪,因为厉胜男是第一个让我难过到痛哭的角色。即使知道那只是梁老先生编造出来的故事,也甘心为她痛哭,而不仅仅是流泪。 厉胜男,是心底一道永远的伤。 怎能忘记初次相遇时她好心为金世遗吸出毒血,世遗却根本没事时,她乍惊还羞的可爱表情; 怎能忘记她一次次转身,留下孤单而倔强的背影,却丝毫没有留恋地离去; 怎能忘记她辛苦陪世遗一路走来,却换来一个巴掌时,她一抹眼泪说出:“金世遗,总有一天你会为你今天所做的事后悔一辈子!” 怎能忘记那句:“你好好记住了,我叫厉胜男。” 彼时她微一侧脸,星眸闪烁,嘴角有着一个杀手所不该拥有的顽皮笑容。 于是我牢牢记住——她叫厉胜男,她是叶璇。 也许有人会说:你这是喜欢厉胜男啊,怎么能说是爱璇呢?的确,我说的更多的是我喜欢厉胜男、我喜欢冬青、我喜欢海棠……事实上,我一直分不清楚,在屏幕上轻颦浅笑的到底是她们,还是叶璇;那个在我心底徘徊多年的影子,到底是叶璇,还是她们。我也从不认为,一个演员能与他所扮演的角色完全分割开来。于是一直固执的相信:爱她们,就是爱璇。 一部部重温璇剧,一遍遍被她打动,居然没有一次可以忍住不掉眼泪。才发现璇的美不在于五官精致,而在于眉眼动人。 爱上璇就像喝下毒药,纵使知道要痛彻心扉,也心甘情愿,纵使知道会越陷越深,也欲罢不能。对璇的爱、怜像慢性毒药一般溶进骨血,流遍全身。从爱上一个角色到爱上每个角色,从恋上一部璇剧到恋上所有璇剧。如同恋上柠檬的清香,自第一口开始,让那极酸微苦的味道沁入心脾,感受那芬芳溢满唇齿,一瞬间恋上——柠檬的味道。 听闻,柠檬喜水,爱阳光,依恋着关于生命的一切。 听闻,柠檬花的寓意是——挚爱。 埋下一刻柠檬的种子,等待花开——这就是我爱璇的全部方式。本文首发于我的博客:http://hi.baidu.com/%5Fqingniao%5F/blog/item/800d1f958280b1087af4806c.html
【欣赏】泰戈尔<飞鸟与鱼> 泰戈尔<飞鸟与鱼>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 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 爱到痴迷却不能说出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 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 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 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做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却还装做毫不在意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这是一个伤情的故事,飞鸟和鱼是主角。故事里说的是一只飞鸟,在飞过一片美丽的水域时,偶遇一条浮在水面呼吸的鱼,眼神相撞,久久凝望。它们惊讶的发现,彼此都已深深的爱上了对方。飞鸟就在空中盘旋,迟迟不肯飞走。而这条鱼也久久不愿沉入水底。然而,它们毕竟是有着两个完全不同境遇的生命,注定无法走到一起。最后这条鱼带着深深的叹息,沉入水底,而那只鸟也悲伤的飞离了那片水域。匆匆相遇,匆匆离散。从此,这只鸟再也没有经过这片美丽的水域,鱼也再没浮出过水面,音讯渺
【搞笑·转贴】语文老师的郁闷 教书,而且教语文,学生的小小失误常常给我带来莫大的乐趣,使我思想的火花不时迸溅出来。谁说语文是枯燥乏味、死记硬背的东西?   某年月日,我组织诸生默写《天上的街市》。原文为:你看,那浅浅的天河/定然是不甚宽广/那隔着河的牛郎织女/定能够骑着牛儿来往/我想他们此刻/定然在天街闲游/不信,请看那朵流星/是他们提着灯笼在走。   甲生写道:“那隔着河的牛郎织女,定能够骑着车儿来往。”   我心中暗想:必是牛郎织女生活改善了,鸟枪换炮。下次没准能“开着车儿来往”。   乙生写道:“那隔着河的牛郎织女,定能够骑着女儿来往。”   我不由得一惊:骑女儿?这,这,这实属虐待儿童呀!   再看丙生写道:“那隔着河的牛郎之女……”   我顿时呆若木鸡:夫妻何时变了父女?   又观丁生写道:“我想他们此刻,定然在天街闲逛。”   我轻叹一口气:虽然“逛”与“游”境界不同,但总算意思差不多。   忽见戊生写道:“不信请看那朵流星,是他们提着牛儿来往。”   我无奈道:“牛郎织女果是天上星宿,好大的力气!”   一日,我留字词作业,只见———   某甲本上赫然写着:“坚持不懒。”   大喜:若能长将此念挂心头,坚持不懈,何愁语文学不好?   某乙却笔走龙蛇:“改歪归正。”   我一愣,随即释然:人言歪门邪道,二字差相仿佛,只要改邪归正了就是好的。   某丙则写道:“猝然长猝。”   我吓了一跳:猝然长逝已然够让人悲痛的了,此君却还要“长猝”,此等打击哪是正常人受得了的?   某丁更吓人:“七窍生灯”……?!?!?!   我脑海中出现一幅奇景……   更有甚者,二生分别在本上写着:“比肩断踵”、“披麻带笑”。   我摇头叹曰:“不过上趟街就要遭断脚之祸,家中出了丧事竟还能面带笑容。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转贴】金庸十二钗(正册、副册、再副册) 正册: 1,黄蓉: 纵观金庸的小说,虽没有佳丽三千,也如入乱花丛中,渐欲迷人眼.谁又能当得起这一等一的绝品呢?也许只是,只能是,蓉儿吧. 书中,她的出场是这样的:突然身后有人轻轻一笑,水声响动,一叶扁舟从树丛中飘了出来.只见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更是灿然生光.郭靖见这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一般,不禁看得呆了.那船慢慢荡近,只见那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喜欢.姣丽无双,慧黠多端,智计百出却又稚气未脱,当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选择郭靖,是她所有的聪明里最大的一桩.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明白这个道理的女人,便牢牢地抓住了自己的幸福.倪匡认为神雕中黄蓉的形象大打折扣,从天上落到了地下.我却觉得,这样的人物才丰满,完整.如果说射雕中的黄蓉只是不谙世事的少女,那么神雕里的她,才是真真正正的女人. 跟有情人,做快乐事,活便一起开开心心地活,死便一起轰轰烈烈地死.蓉儿的一生是圆/满的,她是金庸笔下女子中最幸福的人. 2,郭襄 许多人爱神雕,我却不太喜欢.前面的部分常给人以凄风苦雨的压抑感.一直到第三十三回风陵夜话,那个项上带着一串明珠,身穿淡绿衣衫的少女出场,全书的格调才陡然轻快起来.金钗邀客,夜访神雕侠,天真妩媚中透出侠气与大气;铁枪庙中祭鲁有脚,重情重义,有始有终;三枚金针,看似小女儿娇态,然而深藏其中的情意殷殷款款,又有谁能解得? 仅仅出场数回,便一改书中格调,郭襄不愧是小东邪.杨过一生孤苦激烈,聪明任性,若论行止见识,襟怀磊落,郭襄尚在杨过之上.所以我相信,她的悟道,并非为了这段情缘,而是当真看破了,也看淡了——如果将郭襄的出家创派,视作寻常的为情所苦,未免看轻了她. 然,峨嵋巅上积雪,毕竟清冷如是. 3,程灵素 看飞狐外传的时候,正在上中学,一边看,一边讲故事给别人听,讲到程灵素死去的那一段,两个人都哭得傻傻的. 小妹子待情郎,恩呀么恩情深,你莫负妹子的一片心.你若见她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时,要一天十七八遍挂在心. 金庸女子往往是绝色,而程灵素不是,她只是长着一对大眼睛的瘦弱女子.也许正是如此,注定了她被忽略的结局.然而烛光熄灭的那一刻,是惊心动魄的.那么多的聪慧和计谋,算好了一切,也安排好了那最后的命运.——用我的命,换他的命.只要他平安喜乐,我便安心. "她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待她好.我一天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另一个姑娘." 悠扬的山歌飘来,谁又能看见唱歌的人脸上的泪? 4,凌霜华 人淡如菊.凌霜华这个名字,该是这个意思吧.金庸女子中,这个外柔内刚的人物正配得上菊花的清丽风华.没有见到她的出场,她欲说还羞的微笑,纯洁坚贞的深情,只是在丁典温柔的述说中出现,而当真看到她的那一刻,已然是一堆白骨. 来生来世,再做夫妻.看见这八个字的那一瞬间,惊心动魄. 连城诀第一次读的时候,未能终篇,因为觉得很压抑.为了连城的宝物,那些人,从戚长发到凌大人,开始就疯了,而不是最后.这样的故事,不像是发生在人间. 只有那菊花依然,清香如故.即使黑牢与坟墓,也不能让它枯萎. 5,李文秀 白马载着李文秀,缓缓地走向杏花春雨中的江南.身后,大漠风沙越来越远.这是白马啸西风中最后的画面.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无数风流少年,如花美眷,在二十四桥的明月里吹箫,在春江花月夜的韵律中缱绻.那么,李文秀呢?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这句话,经典. 白马啸西风更像一首诗,连有几分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因为笼罩于全篇的淡淡忧伤变得朦胧起来.心底深处,李文秀是我的最爱. 6,任盈盈 江南写的搞笑文章,说任盈盈是最理想的妻子.既然是恶搞,免不了要有些添油加醋,但大致的好处也提到了.我倒觉得任盈盈最可爱的地方,不在聪慧美貌,而在她的面皮薄.如徐志摩的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盈盈动人的神情,应当便是那一刻.
【原创】女孩和剑 女孩和剑 那女孩看上了一把剑。 街上随处可见那样的剑,很轻,塑料制成。剑身用锡箔纸包成金属的颜色,剑桥要么是一种很亮的粉红色,要么就是那种很耀眼的蓝色。剑柄是金色。女孩爱上了那把剑,就在她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那一年,女孩四岁。 女孩的姥姥家门口有一条狭长的街道,街道两旁都是杂货铺。女孩就是在一家杂货铺的窗口看见那把剑的。那真是一把漂亮的剑,女孩指着那把剑:“爸爸,我喜欢那把剑!”“不行,孩子,那太危险了。”女孩有看了一眼那把剑,牵着父亲的手走了。之后,每一次走过那条狭长的街道,女孩的目光都会徘徊在那把剑上。但她也只是用余光注视着那把剑,从未为它偏过一下头。女孩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在牵挂着那把剑。几年过去了,女孩依旧爱着那把剑。她也曾动过小孩的坏心眼:好几次父亲和亲戚谈话,那把剑就挂在他们身后。女孩知道,只要她一伸手,就算父亲不给她,亲戚也会掏钱的。女孩知道,只要她一伸手,那把剑就是她的了。但女孩还是一次次对自己说,那危险。尽管她知道,那把剑还不如一把尺子锋利。 女孩再没提过那把剑,但女孩从未忘记过那把剑。 女孩九岁那年,杂货铺都拆了,改成了街道两旁的便民菜市场。女孩像,这样也好,那把剑,终究自己是不会得到的,就不要总看着它了吧。女孩开始进行两点一线的运动:家—>学校;学校—>家。偶尔随父母逛逛书市,在也没有看见过那把剑。女孩十二岁跟父亲去逛庙会,看见一个四五岁的男孩扛着一把塑料的堰月刀从身边走过,女孩一下子想起那把剑,拉着父亲满处找。女孩发现,原来她一直没有忘记那把剑。 女孩找到了那把剑,那把从她四岁起,思念了八年的剑。当她把剑摘下来时,不禁哑然失笑。那把又轻、又短、又小的塑料剑,在十二岁的她眼中,不过是一件幼稚的玩具。 那女孩就是我。 我后来随父母看过很多剑,也想过又一把真正的剑来装饰一下家。但那些雕琢精美的,镶着亮丽宝石的金属剑,细细把玩起来,却又都少了点什么。华丽有余而味道不足。从未有一样东西像那把剑一样,承载了我所有童年的梦想。我也常常想,如果我当年的到了那把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回味起来时,那种遗憾的美了吧。
【佳作共赏·转帖】热爱祖国的我 热爱祖国的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祖国,无论是在异国钻研的科学家,还是在家乡劳作的农民;无论是饱经风霜的老者,还是不谙世事的孩子。祖国养育了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应热爱自己的祖国。而我,就热爱着自己的祖国。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被一幅世界地图所吸引。虽然还认不全上面的字,但那各色的土地、多彩的国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知道了祖国在世界上的位置,知道了我应热爱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明白自己的祖国是多么可爱:勤劳勇敢的人民,丰富多样的矿藏,绵延起伏的群山,蜿蜒曲折的江河……这使我对祖国更加热爱。同时,我又明白祖国为什么需要我们热爱:因为她经受了太多太多的苦难!丧权辱国的条约、横遭杀戮的同胞、大片大片的割地、大笔大笔的赔款,难道这还不够吗?只有我们热爱着自己的祖国,才能使这些血的教训铭记于心! 我热爱自己的祖国。在语文课上,我了解了她优美的文字、瑰丽的诗词;在历史课上,我了解了她灿烂的文明、发达的科技;在政治课上,我了解了她宏伟的计划、光明的前景;在地理课上,我了解了她壮丽的河山、富饶的资源。而就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我便对她产生了发自内心的热爱。 我们祖国的历史上,有多少仁人志士为祖国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有浴血奋战的士兵,有救死扶伤的医生;有留学归来的大学生,有潜心探索的研究员。因为我爱自己的祖国,我知道祖国需要我们建设;因为我爱自己的祖国,我知道我将成为祖国的栋梁。因此,便有了我教室里的伏案疾书,有了我操场上的迎风奔跑,有了我升旗时的高唱国歌,有了我征文中的慷慨激昂。我的努力使我开始具有了能力——今后为祖国奉献的能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祖国,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自己的祖国。我明白,学成后追名逐利、远走高飞不是热爱祖国。祖国养育了我,我热爱自己的祖国。这种热爱使我有了方向,有了动力。也正因为如此,我会时刻积蓄力量,有朝一日回报我热爱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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