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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小乌鸦(原创) 可爱的小乌鸦 今天我们讲到著名的《乌鸦喝水》一课,这篇课文很简短,意思也很好懂,让学生预习过课文、自主认识生字、仔细观察课文插图后,课进行得很顺利,最有趣的是最后扩展思维时的一件事,讲完课,我问同学们:“如果你是小乌鸦,你会用什么办法呢?”顿时可爱的孩子们叽喳起来,让他们讨论以后,“精彩”开始了: 用石头砸开瓶子(不怕砸坏瓶子吗?) 用草伸进瓶子沾水喝(有点创意) 用尾巴伸进瓶子沾水喝(创意更大,这乌鸦真行) 在地上挖坑把水倒坑里(这乌鸦真爱“劳动”,可是倒在坑里可怜的乌鸦还能喝到水吗?) 把瓶子放倒,让水流出来(那就气死乌鸦了) 把瓶子放进大海里(郁闷中,有大海乌鸦还找水喝?而且那海水乌鸦也受不了呀) 让天上下雨把瓶子灌满(那乌鸦就成了标本了) 让乌鸦把瓶子带到云里,然后倒在云上(之前课文里提到瓶子有少量的水),下成雨。。。。。。(汗-.-!!!这乌鸦真NB) 用翅膀抱着瓶子喝(晕死,成了乌鸦超人?) 。。。。。。 整个过程,我都尽量保持微笑,因为真是太好玩儿了,我真想哈哈大笑! 在开心快乐的时光中结束了这节课,同学们都觉得认识了一只聪明可爱的小乌鸦,而我也开始喜欢这一群:有时衣衫不整、流着鼻涕;开始写作业时用小脏手揉揉眼睛说:老师,我忘记带铅笔了;老是头发乱乱的就来上学;。。。。。。的远离城市,可爱的“小乌鸦”们。 课前,我在导入新课时讲到乌鸦在我国传统思想中是不吉利的鸟,而且黑黑的不好看,人们都不喜欢它。可是,今天我们的主人公确是一只不一样的小乌鸦。同事正好路过窗前,下课后跟我讲,一年级要讲这么深入吗?我说没事,讲给他们听听呗,看来我想错了,孩子们对乌鸦的看法不一样,觉得它很可爱。呵呵,为什么要让这纯净的心灵过早蒙上灰尘呢?踏入社会后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选择在等着这一只只羔羊。停!思想又溜号了。 我才发现这些孩子们身上有好多的闪光点呀,于是想到人不是吗?我们曾经都是可爱的“小乌鸦”,被社会洗礼后就变成真正的“乌鸦”了。 下课后,打开手机有朋友发来信息问候,就把这种快乐的心情分享给了别人,我要说声:谢谢!谢谢可爱的小乌鸦,谢谢可爱的孩子们,谢谢今天的好天气,谢谢您的问候,谢谢生命对我们每一个人的眷顾!如果还不努力,“乌鸦”永远也不会喝到水! 加油!可爱的小乌鸦!呵呵,工作中瞎写的一点看法,写的不好,欢迎大家的板砖!另外,谈谈您的看法,谢谢了~~~~~~~
三毛作品之《白手成家》 白手成家 其实,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沙漠的人是我,而不是荷西。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我。 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也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不记得在哪一年以前,我无意间翻到了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它正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等我再回到西班牙来定居时,因为撒哈拉沙漠还有一片二十八万平方公里的地方,是西国的属地,我怀念渴想往它奔去的欲望就又一度在苦痛着我了。 这种情怀,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几乎被他们视为一个笑话。我常常说,我要去沙漠走一趟,却没有人当我是在说真的。也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 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 好在,别人如何分析我,跟我本身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等我给自己排好时间,预备去沙漠住一年时,除了我的父亲鼓励我之外,另外只有一个朋友,他不笑话我,也不阻止我,更不拖累我。他,默默的收拾了行李,先去沙漠的磷矿公司找到了事,安定下来,等我单独去非洲时好照顾我。 他知道我是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我不会改变计划的。 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丈夫荷西。 这都是两年以前的旧事了。         荷西去沙漠之后,我结束了一切的琐事,谁也没有告别。上机前,给同租房子的三个西班牙女友留下了信和房租。关上了门出来,也这样关上了我一度熟悉的生活方式,向未知的大漠奔去。         飞机停在活动房子的阿雍机场时,我见到了分别三个月的荷西。他那天穿着卡其布土色如军装式的衬衫,很长的牛仔裤,拥抱我的手臂很有力,双手却粗糙不堪,头发胡子上盖满了黄黄的尘土,风将他的脸吹得焦红,嘴唇是干裂的,眼光却好似有受了创伤的隐痛。我看见他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居然在外形和面部表情上有了如此剧烈的转变,令我心里震惊的抽痛了一下。 我这才联想到,我马上要面对的生活,在我,已成了一个重大考验的事实,而不再是我理想中甚而含着浪漫情调的幼稚想法了。从机场出来,我的心跳得很快,我很难控制自己内心的激动,半生的乡愁,一旦回归这片土地,感触不能自己。 撒哈拉沙漠,在我内心的深处,多年来是我梦里的情人啊!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荷西静静的等着我,我看了他一眼。 他说:“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抱里了。” 我点点头,喉咙被梗住了。 “异乡人,走吧!”荷西在多年前就叫我这个名字,那不是因为当时卡缪的小说正在流行,那是因为“异乡人”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确切的称呼。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机场空荡荡的,少数下机的人,早已走光了。 荷西肩起了我的大箱子,我背着背包,一手提了一个枕头套,跟着他迈步走去。         从机场到荷西租下已经半个月的房子,有一段距离,一路上,因为我的箱子和书刊都很重,我们走得很慢,沿途偶尔开过几辆车,我们伸手要搭车,没有人停下来。 走了快四十分种,我们转进一个斜坡,到了一条硬路上,这才看见炊烟和人家。荷西在风里对我说:“你看,这就是阿雍城的外围,我们的家就在下面。”远离我们走过的路旁,搭着几十个千疮百孔的大帐篷,也有铁皮做的小屋,沙地里有少数几只单峰骆驼和成群的山羊。
谁是前世埋我的那个人(ZT) 这是一个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林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他轻轻的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月光下的大海,泛着粼粼的波。朋友说,和你的爱人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我从奈何桥上走过。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炙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是谁埋的我。 看到该帖的女孩,你是否知道你的前世是谁埋了你?
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转) 读纪伯伦的文集,跳入眼帘一句话:“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这句 话让我停止阅读,进入思考。 忘记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这在我们生活中不是每一次都应该办到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办到的,这是不好一概而论的事。但是,有时我们必须这么做,而且我感到它会使我达到一种自由境界。我们常常以自身作为尺度,再这尺度面前那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一下子成为世界上最坏的人,你的正义感,自尊心,责任感,还有是非感都驱使你去采取报复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你用惩恶扬善的种种侠义精神激励自己,使自己全副身身心投入这个工作。然而,在这个可以称作工作的行为里,有两个常常是明显的错误判断。 一是那个伤害过你的人当然不一定是一个好人,但也不应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他对你的伤害在他的是非表上,可能是减去10分,但他的总分也许还不是一个负数。二是你的所有报复行为完成的也许是一非常遗憾的的平衡式,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条狗咬了你一口便逃窜到荒野之中,你是到医院治好接着过你正常的生活呢,还是千辛万苦花费几天几月甚至几年时间去找到这条狗呢?上述的两个判断,每个正常的人都会知道应该怎么选择,但我们往往不能忘记,结果我们用最宝贵的时光,去与狗讲理,去与假定的魔鬼辩论是非,去用全部精力打扫荒原 上一间废弃的厕所。。。。。忘记是一种自由的方式。一般地说,对伤害的最好回答是努力的生活的更好,这你受到的伤害的最好的回应——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有意的,你的成功是他最苦的苦果;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无意的,你的成功会使他得到解脱, 忘记过去,常常因为我们全力投身于新的生活。我们的眼睛长在前面,而不是额头上一只,后脑勺再长一只。但是往事并不会像我们常说的那个词——“付之东流”,它们也会像候鸟一样,又飞回我们的头脑,毕竟这是它们的旧巢。 从唯物观讲,我们最后的自由到来之时,也就是将一切以忘,也将被遗忘。但我们在今天和明天,还努力记住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一切,这让我们有限的生命,越来越多地充满阳光。是的,诗人和毒蛇都是依恋大大地。但在阳光下,他们内心又是何等的不同,尽管在严冬,他们都同样地梦想春天。。。。。。
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转) 读纪伯伦的文集,跳入眼帘一句话:“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这句 话让我停止阅读,进入思考。 忘记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这在我们生活中不是每一次都应该办到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办到的,这是不好一概而论的事。但是,有时我们必须这么做,而且我感到它会使我达到一种自由境界。我们常常以自身作为尺度,再这尺度面前那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一下子成为世界上最坏的人,你的正义感,自尊心,责任感,还有是非感都驱使你去采取报复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你用惩恶扬善的种种侠义精神激励自己,使自己全副身身心投入这个工作。然而,在这个可以称作工作的行为里,有两个常常是明显的错误判断。 一是那个伤害过你的人当然不一定是一个好人,但也不应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他对你的伤害在他的是非表上,可能是减去10分,但他的总分也许还不是一个负数。二是你的所有报复行为完成的也许是一非常遗憾的的平衡式,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条狗咬了你一口便逃窜到荒野之中,你是到医院治好接着过你正常的生活呢,还是千辛万苦花费几天几月甚至几年时间去找到这条狗呢?上述的两个判断,每个正常的人都会知道应该怎么选择,但我们往往不能忘记,结果我们用最宝贵的时光,去与狗讲理,去与假定的魔鬼辩论是非,去用全部精力打扫荒原 上一间废弃的厕所。。。。。忘记是一种自由的方式。一般地说,对伤害的最好回答是努力的生活的更好,这你受到的伤害的最好的回应——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有意的,你的成功是他最苦的苦果;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无意的,你的成功会使他得到解脱, 忘记过去,常常因为我们全力投身于新的生活。我们的眼睛长在前面,而不是额头上一只,后脑勺再长一只。但是往事并不会像我们常说的那个词——“付之东流”,它们也会像候鸟一样,又飞回我们的头脑,毕竟这是它们的旧巢。 从唯物观讲,我们最后的自由到来之时,也就是将一切以忘,也将被遗忘。但我们在今天和明天,还努力记住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一切,这让我们有限的生命,越来越多地充满阳光。是的,诗人和毒蛇都是依恋大大地。但在阳光下,他们内心又是何等的不同,尽管在严冬,他们都同样地梦想春天。。。。。。
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转:青年文摘) 读纪伯伦的文集,跳入眼帘一句话:“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这句 话让我停止阅读,进入思考。 忘记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这在我们生活中不是每一次都应该办到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办到的,这是不好一概而论的事。但是,有时我们必须这么做,而且我感到它会使我达到一种自由境界。我们常常以自身作为尺度,再这尺度面前那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一下子成为世界上最坏的人,你的正义感,自尊心,责任感,还有是非感都驱使你去采取报复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你用惩恶扬善的种种侠义精神激励自己,使自己全副身身心投入这个工作。然而,在这个可以称作工作的行为里,有两个常常是明显的错误判断。 一是那个伤害过你的人当然不一定是一个好人,但也不应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他对你的伤害在他的是非表上,可能是减去10分,但他的总分也许还不是一个负数。二是你的所有报复行为完成的也许是一非常遗憾的的平衡式,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条狗咬了你一口便逃窜到荒野之中,你是到医院治好接着过你正常的生活呢,还是千辛万苦花费几天几月甚至几年时间去找到这条狗呢?上述的两个判断,每个正常的人都会知道应该怎么选择,但我们往往不能忘记,结果我们用最宝贵的时光,去与狗讲理,去与假定的魔鬼辩论是非,去用全部精力打扫荒原 上一间废弃的厕所。。。。。忘记是一种自由的方式。一般地说,对伤害的最好回答是努力的生活的更好,这你受到的伤害的最好的回应——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有意的,你的成功是他最苦的苦果;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无意的,你的成功会使他得到解脱, 忘记过去,常常因为我们全力投身于新的生活。我们的眼睛长在前面,而不是额头上一只,后脑勺再长一只。但是往事并不会像我们常说的那个词——“付之东流”,它们也会像候鸟一样,又飞回我们的头脑,毕竟这是它们的旧巢。 从唯物观讲,我们最后的自由到来之时,也就是将一切以忘,也将被遗忘。但我们在今天和明天,还努力记住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一切,这让我们有限的生命,越来越多地充满阳光。是的,诗人和毒蛇都是依恋大大地。但在阳光下,他们内心又是何等的不同,尽管在严冬,他们都同样地梦想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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