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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海狮“访问”曹妃甸图为在唐山LNG接收站排水口平台四处张望的海狮。 韩东 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孔祥华 通讯员 韩东)端午节当天,曹妃甸工业区经历清晨的小雨后,下午气温约23℃,沿海风力4至5级。中石油京唐LNG公司唐山LNG接收站正在按照节日期间升级管理要求平稳运行安全生产。谁也没想到,当日14时,两只海狮在接收站海水排水口处爬上平台,四处张望,像节日的客人到访一般,打量着这个华北地区的重要气源保障地。   海狮是海洋哺乳动物,无固定生活空间,多生存在食物充足的地方。它们主要聚集在饵料丰富的地区,食物主要为底栖鱼类和头足类。海狮的7个亚种已被全部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发现海狮后,唐山LNG接收站员工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值班领导。公司领导要求安全部门人员立即联系地方动物保护部门,在不影响动物栖息的同时,全程做好记录工作。随后,唐山市大清河野生动物救助收容站站长、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委员会常务委员田志伟到达接收站,发现此次到访的是一只雌性海狮和一只幼崽。田志伟说:“海狮在国内海域极为罕见,这次是近几年首次发现!可能由于近期海上风暴潮等自然原因,不好捕食造成饥饿,它们上岸栖息的接收站位置恰好非常安全,于是到岸上歇息节省体力和躲避危险。”接收站人员听从救助人员建议,积极展开行动。他们与海上渔船联系,将打捞上来的新鲜小鱼倒在了海狮栖息的平台附近,用实际行动保护“稀客”。
曹妃甸警方成功破获涉案金额49万元诈骗案 自河北省公安机关“亮剑2020”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港治安分局充分发挥维护辖区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曹妃甸区公安局临港治安分局果断出击,成功破获涉案金额49万元防疫口罩原材料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5月12日,临港治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吕某某报案,称2020年5月10日,其从闫某某处购买了价值49万元的口罩原材料熔喷布,后发现购买的24卷“熔喷布”中,有16卷为无纺布,8卷为质量不合格的熔喷布,立即与闫某某联系要求退货,但货物退回后,闫某某拒不返还购物货款,发现自己被骗。 民警了解到,受害人吕某某通过其弟弟的介绍认识了闫某某,后通过闫某某从唐山某医疗器械设备公司购买了价值49万元的口罩原材料熔喷布(重量1吨,共24卷)。由于吕某某第一次接触熔喷布,缺少相关知识,且闫某某保证熔喷布质量合格,提到货物后,吕某某便直接将货物发往位于河南的某制作口罩的工厂。该河南工厂收到货物后,发现吕某某所购买的24卷“熔喷布”中,有16卷为无纺布,8卷为质量不合格的熔喷布,仅价值20万元。 接报案后,临港治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刑警大队立即开展侦破工作。经大量工作,办案民警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的详细信息,遂迅速展开抓捕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行踪不定,给办案民警抓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经进一步摸排调查,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在廊坊活动的线索,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赴廊坊进行抓捕。6月7日,办案民警在廊坊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成功抓获,24卷涉案物资全部被追回。 经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男,28岁,河北廊坊人)对其以无纺布冒充熔喷布进行售卖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郑文静)
曹妃甸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曹妃甸区关于端午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境内北京等地连续出现多例确诊病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严峻复杂。端午节临近,人员往来更加频繁,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觉主动报告。自5月30日,北京市新发地等批发市场及中高风险地区来曹返曹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及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严格健康管理。北京低风险地区来曹返曹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活动;凡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落实集中医学观察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等管控措施,费用自理。   3.减少人员聚集。娱乐、休闲等活动场所,通过限量、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人员接触时尽量保持在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餐饮场所,分散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4.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宾馆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做好环境清洁和通风消毒,严格落实人员进入“亮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同时要严格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全区各旅游景点合理采取限量、预约、错峰旅游,避免人群过度集聚,落实“亮码+测温”措施。   5.加强自我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尤其是来自北京、境外等地区,或与上述相关人员有接触的,要做好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各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   疫情防控工作容不得半丝松懈,让我们共同努力使健康安全成为节日的主基调。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编辑: 杜雨璐
最严格!曹妃甸推进文明养犬管理专项治理@所有养犬人 为切实解决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曹妃甸区公安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文明养犬工作开展。严格执法力度,推动文明养犬。 根据上级要求和各级领导指示精神,曹妃甸区局制定了《曹妃甸区文明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协调警务保障部门为文明养犬工作配备了车辆,焊制了狗笼,设置了流浪犬、无主犬临时收容点。多部门合作,加大对各类涉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流浪犬、无主犬的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文明养犬。 曹妃甸区局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开展了以“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自筹资金,印发了彩色宣传单200余份,张贴《关于开展文明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500余张。完善监管体系,督促文明养犬。 公布举报电话0315-8787230,并由指挥中心24小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群众对文明养犬方面的投诉与举报,做到随时举报随时出警。简化犬类手续办理,规范文明养犬。 开通网上办理犬证、犬牌的通道,明确了专人进行审核批准,规范犬证、犬牌的办理流程(关注“唐山文明养犬”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犬牌犬证),截止目前,全区共为符合条件的531份养犬申请办理了犬牌。材料来源 区公安局
曹妃甸警方成功打掉一以租车为名的犯罪团伙 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06-1517:43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官方帐号 “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曹妃甸区公安局新城治安分局坚持高站位,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姿态强势亮剑。近日,该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沈某波(男,19岁,滦南县人)等7人,破获案件11起,有效净化了新城社会治安环境。 今年以来,新城辖区内接连发生数起因租车被敲诈勒索案件,为尽快消除社会影响,新城治安分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租车行乱象问题,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班靶向打击。办案民警辗转山东、石家庄、保定等地艰苦摸排、调查取证,一个以租车行为掩护,对承租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沈某波等人以“江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招揽租车业务,故意将车辆租给年轻人,在承租人交还车辆时以车辆损害为由对受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对不配合人员则纠集多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 2020年5月15日,新城治安分局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对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收网抓捕。经过近7个小时的蹲守,警方首日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涉案车辆2台,后续通过网上缉捕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沈某波、刘某亮(男,20岁,滦南县人),杨某(男,28岁,滦南县人)等7人对利用租车为名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郑文静)
曹妃甸警方速破一起诈骗案 求职无果反被骗 曹妃甸警方速破一起诈骗案 在全省公安机关“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唐海镇派出所日前破获一起普通诈骗案件。 2020年6月6日,于某某夫妇向唐海镇派出所报警,称被高某诈骗15000元。接警后,派出所所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侵财组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描述当即将犯罪嫌疑人高某传唤至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男,25岁,滦南县宋道口镇人)原系唐山市某人才公司雇员。2019年12月,高某因手头拮据萌生了诈骗恶意,遂假借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了“替人找工作”讯息。受害人于某某急于为其妻找工作,看到高某发布的讯息后,主动添加高某微信,商谈为其妻找工作事宜。高某为打消于某某夫妻疑虑,利用微信向于某某展示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图片。高某和于某某约定,一个月内介绍于某某妻子到某检察机关工作,预收定金1万元,事成之后收取服务费3万元,于某某向其转账1万元。一个月之后,找工作的事宜仍无果,于某某便多次催促高某,高某则以找人办事需“打点”为由,又先后两次诈骗于某某5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赃款已被追缴。 这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其手法也是骗子们惯用伎俩,但这些骗子就是抓住了受害人急于求成的心理,才屡屡得手。本案中,“花钱”就能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已经是伪命题,如果受害人对某人才公司有无“招人”资质、某国家机关是否在招聘工作人员及高某行止间的可疑等稍加留意,此类普通骗局还是不难识破的。如果我们没有非分之想,尽管骗子见缝插针,那也是徒劳的。
河北曹妃甸警方破获涉案700余万元盗窃企业生产设备案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郑文静)自“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北唐山曹妃甸区公安局临港治安分局立足本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护航企业经济发展,于近日成功破获涉案700余万元盗窃企业生产设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2020年3月7日上午9时许,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曹妃甸工业区某公司厂房内价值700余万元的进口生产设备被盗。对此,曹妃甸区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临港治安分局成立“3.07特大盗窃案”专案组,竭尽全力,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临港治安分局专案组民警一方面以案发地为中心展开走访摸排,另一方面在辖区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布控。3月7日晚22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巡逻期间发现一车辆与作案车辆特征相似,遂果断追踪拦截,将嫌疑车辆司机控制,并从嫌疑车辆内查获部分涉案赃物。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男,30岁,河北省唐山市人)如实交代了其伙同姬某某(男,34岁,黑龙江省人)、胡某某(男,29岁,黑龙江省人)盗窃企业生产设备的犯罪事实。 3月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姬某某迫于压力到临港治安分局投案自首,并对其伙同冯某某、胡某某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专案组民警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迅速开展其他同案犯追捕工作。经进一步工作,最终锁定了其余全部犯罪嫌疑人。5月15日至5月31日,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辗转广东、江苏、四川等地,往返万余公里,成功将赵某某(男,32岁,江苏省人)等3名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追回全部赃物。至此,涉案700余万元的盗窃企业生产设备案成功告破,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增添了保障和信心,为曹妃甸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了优良的营商环境。 目前,冯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正在抓捕中,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举报警示+信息鉴别】不实信息举报,不明信息求证! 举报警示+信息鉴别】 不实信息举报,不明信息求证! 可通过跟贴进行举报或求证,有链接的请附链接。 紧急问题可 @有关部门 或 @在线吧务。举报谣言直接拨打110 【重要提醒】 疫情面前,遵规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应以官方媒体、各级政府、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 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严重的还构成违法犯罪。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网信办会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落地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络谣言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1 刑事处罚的有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众筹捐赠】武汉市红十字会对社会公告(第三号) 根据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武汉市红十字会于1月23日下午开通5部向社会公开募集款物的捐赠电话。自捐赠电话开通以来,海内外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致电表达捐赠意愿。由于短时间内拨打人数剧增,造成数次通话线路堵塞情形,对此,武汉市红十字会向各界爱心人士表示深深歉意! 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社会捐赠工作,服务好各界爱心人士,现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公告如下: 一、市红会原有的接听捐赠咨询电话已由5部增至10部,24小时不间断接听,以缓解通话线路不畅问题; 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关于进出武汉问题。凡向武汉市红十字捐赠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均可进入武汉市区,离汉时可由武汉市红十字会签发专用离城通行证。 四、捐赠方式: (一)物资捐赠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2号武汉市红十字会,邮政编码:430000,收货人:叶慧敏,收货人电话:027—82210181 (二)捐赠资金途径: 1,捐款账号: 账号一:4218 6015 8018 8001 18860 户名:武汉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账号二:17 0002 0104 0005 351户名:武汉市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胜利街支行 2,官网捐赠:登陆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wuhanrc.org.cn&urlrefer=507f5ff16cfc26f00185256a9157a64d),点击首页捐款链接。 。 4,现金捐款: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2号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大厅。 感谢社会各界对武汉抗击新型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武汉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4日
唐山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北省政府决定和《唐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唐山市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是什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7、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各部门应该怎么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划定控制区域;疫情控制措施,比如限制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流动人口管理;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发布信息与通报;普及卫生知识等。▲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等。除上述机构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也会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非事件发生地区也有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一级响应主要是省级要按国务院的部署组织防控工作;强调的是全国范围统一的部署、协调。面对一级响应,我们该做什么?专家表示,面对一级响应,做好防护很重要。▲正确戴口罩日常自我防护、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型口罩都可以。如果出没在车站、机场等地,口罩最好2~4小时更换一次。▲注重手部卫生尽量不接触公共场所的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外出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认真洗手,处理完海鲜活鱼等食材后也要及时给手消毒。▲减少外出尽量减少外出的机会,尤其是不去人流密集处。春节期间,改改拜年形式,尽量电子拜年、云送祝福。▲不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少接触流浪猫狗、不接触野生动物,也不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家庭用餐备好公筷家庭用餐时,先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建议不聚餐、减少聚集活动。划重点:无论是否启动一级响应,群众都应该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 - 来源 | 唐山发布、长城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唐山市政法机关以“七项措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唐山市政法机关以“七项措施”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政法保障作用 近日,唐山市委政法委专门制定下发《通知》,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法保障作用。《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坚定不移站在防控疫情斗争的第一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中政法任务落实到位;要坚定不移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畏艰险,顽强拼搏;要坚定不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相信科学,解疑释惑,弘扬正气;要坚定不移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忠实履职;要坚定不移与各类违法行为、危害群众安全、妨碍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进行坚决抵制和斗争,为推进唐山高质量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做出应有贡献。 《通知》明确了七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流入流出人员调查、隔离、维护秩序等工作中,依法行使强制措施,在切断传播途径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的作用。二是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囤积居奇、非法谋利,制造传播谣言,宣传封建迷信,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恶意传播疫情,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快侦,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快判,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三是根据指令及时组织力量,启动或建立各类检查卡站,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迅速到位、设备迅速到位,第一时间投入运行。四是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在隔离、劝返、卡口值勤等工作中要耐心细致,避免简单粗暴,以讲清道理、说服教育为主,通过思想教育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矛盾排查调处、组织化解,并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营造依法防控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强重点部位保卫,保障各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对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和药品仓库等部位,加强重点保卫,指导相关单位健全各类内保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医闹”、伤害医护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医疗资源用于抗疫工作和正常的医疗救治工作筑牢安全屏障。六是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的作用。市县乡村综治中心要加强值班备勤,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综治视联网系统畅通,确保各类信息传递及时高效。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以网格为基础,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要求,配合党政组织,对返乡人员和其他流入人员采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七是扎实做好社会面稳定工作。启动高等级防控勤务,全面强化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街头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良好社会秩序。持续加强对互联网、自媒体等信息传播渠道的筛查巡查,对恶意信息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别有用心人员散布谣言、制造恐慌。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员、各级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在抗击疫情斗争中政法机关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严格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办案于法有据。要加强对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一线执法干警的关心和厚爱,落实依法履职保护措施,帮助解决他们在家庭、生活等方面后顾之忧,让干警更好地安心投入工作。市县两级要成立由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为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保驾护航。各级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主动投身于宣传教育、困难帮扶、环境整治、安全稳定等工作中,注重在疫情防控中发现政法干警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及时进行宣传和奖励,并作为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的依据。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敢于刀刃向内,对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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