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浅情丶 _浅情丶
你好、我是陈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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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案埋没在河北省沙河市 三命案埋没在河北省沙河市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我叫石长全、男、汉族、河北省沙河市桥西曹一村人。今向你们求助,希望你们认真核查一场残酷的谋杀案。 2010年4月24日23点10分,在河北省沙河市西环铁路地道桥发生一起重特大疑似交通事故,三被害人当场死亡。沙河市**队事故五科室李国春一手遮天,利用工作便利弄虚作假隐瞒案情、顽固职守、包庇纵容,欺上瞒下,瞒报死亡人数、篡改现场照片,无端的给本案定性为“交通事故”企图蒙混过关。三家四处奔波状告无门、无人敢管、无人敢问,使罪犯得意洋洋至今仍逍遥法外。被害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 石利菲、男,汉族、24岁,河北省沙河市桥西曹庄一村人。 2. 安丽朋、男、汉、22岁,河北省内丘县侯家庄乡白鹿角村人。 3. 李凉涛、男、汉族、22岁,河北省南和县郝桥镇东郑庄村人。 薛磊(男、汉族、28岁河北省沙河市桥西曹庄二村人)和田为山(男、汉族、33岁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东漳堡乡、小移庄村人),2010年4月24日傍晚,有薛磊、田卫山、石利菲、李凉涛、安利朋五人(同是工友)一块去沙河市大清花饭店吃饭,饭后又去西环路与机场路交叉口音悦汇唱歌,尔后五人离开歌厅。据查;歌厅监控录像显示:在23点07分五人一齐离开歌厅。 当天夜里23点40左右,薛磊之父薛相民到我家告知我们:利菲被汽车撞着了。然后薛相民驾车拉着我和妻子赶到沙河市西环铁路地道桥事发现场。现场状态: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向右摔倒完好无损,三尸体在南北马路地道桥南坡中间双黄线上;头朝西、面朝上、尸体由北向南、一个压着一个整齐摆放在一起,南边穿红羽绒服的孩子叫石利菲是我的儿子,比北面的两个孩子高出一头,右手握着放在肚子上,左手放在安丽朋身上,头、脸严重变形并多处受伤,前门牙掉了几个,耳和鼻孔流出了鲜血,胸前有2公分宽十字伤痕,脖子上有勒过的伤痕,肚子被轧崩,从左大腿上方小肚子崩出,左腿裤子外侧上部、斜面上有磨擦伴有水泥痕迹、刮坏50多公分长的口子,当时南风刮的很大,尸体南边的路面上粘有一米多宽三米多长的羽绒毛,摩擦过的羽绒服后背面整个失去。中间的孩子叫安利朋,左腿外侧裤子膝盖部位有25公分长擦破的口子,左脚鞋前有摩擦水泥的痕迹,脖子上有个1寸多长的伤口,头部被轧崩,面目已毁。北面的孩子叫李凉涛,左腿外侧裤子有20公分长蹭有水泥痕迹,头部轧崩,左臂压在了身后的右肩后、手与头持平。直接注意的是:摩托车向右摔倒,三人身体的右侧完好没有损伤,反而身体的左侧部位有,明显刮坏、蹭有水泥痕迹,.路面是沥青路面、地道桥下其它部位粘有瓷砖,唯独桥墩是水泥没粘瓷砖,三人身体左侧蹭有水泥来源于此。 我问田为山报警了没有。田为山答:报了,23点28报的警,先报的是110,后报的120,120急救车首先到达现场,他们查看现场三人摇摇头说:都没有了。于是便开车回去了。我们又等了很长时间,**还没到,我们又报了一次警,报的是110,时间是23 点51分。我们在现场又等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到现场,也就是4月25日0点20分。李国春看完现场、然后拍照、测量完后,让我们帮着把石利菲装上车,又去抬地上那两人时,李国春不让装,说:邢台市支队还来人呢。装利菲的车和我们在现场又等了很长很长时间、邢台支队事故处人员才到现场,查看了现场、又问车上装的尸体所在的位置、仔细勘查了现场并进行拍照还说;这哪像是交通事故。李国春急忙把我们往远处赶不让我们在旁听、然后和支队人交头接耳说起话来。 整个事件中、助理勘查师李国春,有种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瞒案情、包庇事实等行为。 第一:李国春为什么要篡改现场照片? 李国春首先拒绝我们复印现场照片。当第一次看到事故现场照片时,照片和现场相同。我们通过现场照片,告诉李国春说;(这是谋杀、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他们而是在利用交通事故来掩盖打坏头部的伤势、伪造的交通事故现场)。李国春问:你从哪方面能看出是伪造的交通事故?我们告诉李国春:(照片上石利菲比北边两个孩子高出一头,如果是车祸,轧到北边两个孩子的头,就应该轧到石利菲的前胸,而不是肚子,这三人是两次碾压形成的伤势:按常理、如果是交通事故,车轮压过三人致人当场死亡之车辙应该是在一条线上,而现场是两人头上的伤在一条线上,而另一个人肚上的伤偏离了这条线40公分。)这句质疑的话提醒了李国春。我们一直要求复印现场照片,李国春就是不让复印。之后事隔多日,我们找**大队长、大队长请示邢台支队后,才让复印。当我们复印到现场照片时却发现,李国春已经篡改了现场照片:三人尸体分开、尸体方位已改变;变成伤势在一条线上等。为啥要篡改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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