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的命运计划 decade20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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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台后原来签的条约,特别是不平等条约该如何处理? 今天备课时才发现《辛丑条约》居然直到1946年才正式废除。 1926年3月,奉系军阀在日本帝国主义支持下进兵关内,冯玉祥率领的国民军同奉军作战。日本帝国主义公开援助奉军,派军舰驶入大沽口,并炮击国民军,守军死伤十余名。国民军开炮自卫还击,将日本军舰逐出大沽口。事后,日本认为国民军破坏了《辛丑条约》,与英、美、法、意、荷、比、西等8国公使,于16日向北洋军阀段祺瑞执政府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拆除大沽口国防设施等种种无理的要求,并限令48小时内答复,否则以武力解决。同时各国派军舰云集大沽口,用武力威胁北洋政府。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向美国不宣而战。太平洋战争爆发,蒋介石命运的转机也随之来临。珍珠港事件的第二天,中国政府便向日德意三国宣战,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中德、中意之关系者,一律废止”。 1943年1月11日,驻美大使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赫尔在华盛顿签订《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条约第二条,规定大致如下:美国认为1901年9月7日之议定书,应行取消。并同意该议定书及其附件所给予美国政府之一切权利应予终止,美国愿协助中国与其他有关各国成立协定,将北平使馆之行政与管理,连同使馆界之官有资产及官有义务,移交中国。 1943年10月20日,中比条约第二条,1945年5月29日,中荷条约第三条;1946年2月28日,中法条约第三条,均做出同样规定,废除《辛丑条约》。《辛丑条约》原签字国,共十一国。除上述英美比荷法,五国外,其余如德、奥、俄、日、意大利、西班牙六国,因宣战或改定新约,也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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