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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爱的小狐狸 森林里住着一只非常漂亮可爱的小狐狸,有着一身火红的皮毛,它每天戴着一个洁白的姜花做的花环,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它碰到了一位上山来打猎的小王子,小王子英俊的外表,轩昂的气宇一下子吸引了它,它毫不惧怕的来到小王子面前,小王子也被它一身漂亮的皮毛吸引了,他想,要是把它捉回去,养大了就可以做一件漂亮的狐皮大衣了,于是,他弯下腰对小狐狸说,小狐狸,你跟我回皇宫去住吧,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保管你每天开开心心的。小狐狸非常高兴地答应了。 皇宫里的生活是很好,可是小狐狸却没有以前那么快乐,它每天都被对小王子的思念和爱折磨着。可是,它只是一小狐狸,只能将这份爱深深地埋藏在心里,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悄悄地来到小王子的床前,久久地看着他沉睡的样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狐狸也长得越来越漂亮,漂亮到王子有好几次都想用它来做那件想了很久的狐皮大衣,可是现在是夏天,还用不着这样的衣服,于是,王子就想再等一些日子吧,小狐狸对这一切完全不知情,它还是每天快乐的依偎在王子的脚边,享受着这样跟他在一起的时光。 转眼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天气也一天天凉了起来,王子却突然生了重病,病得起不了床,每天发高烧,整个人糊里糊涂的,他那双漂亮的眼睛也失去了往日的光华,小狐狸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这天晚上,它又悄悄来到王子的寝宫,爬上王子的床,用自己小小的软软的舌头仔细的舔着王子,给他降温,王子在睡梦中,依稀闻到一阵阵姜花的香味,而且有一位十分美丽的穿着一袭红衣的女子为他打着扇,温柔的笑着,令他觉得本来很烫的身子慢慢变得清凉起来,舒服极了。 就这样,每天晚上,小狐狸都来为王子驱病,终于有一天,王子痊愈了,可以下床了,举国上下为之欢庆,小狐狸当然也非常高兴,它听到王子向身边的每一个人打听有没有见过一个充满姜花香味,穿着一身红衣的女孩,它知道王子在病中一定以为是这样一个女子救了自己,它多么想过去对他说,其实他梦里见到的就是它啊,可是它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它的舌头已经红肿发炎了。 王子病好了,却又陷入了对红衣女孩深深地思念之中,小狐狸实在看不下去了,它不忍心自己爱的人这么痛苦,于是,带着王子来到它经常去采姜花的那个树林,说来也巧得很,那天他们去的时候,正好有一位邻国的公主也在那里采姜花,而且她穿的是一身红衣,王子欣喜若狂,拉着公主的手激动的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三天后,王子宣布与这位公主订婚,每一个人都祝福这对新人,只有小狐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沉默了,它不再常常到王子身边嬉戏,而是常常蜷成一团睡觉,就连王子来了也不理不睬的,那位美丽的公主见到它,十分惊喜,对王子说,我早就想要一件火红的狐皮大衣了。面对心上人的要求,王子怎么会拒绝呢,他命人把小狐狸杀掉,剥下它的皮为自己的新娘做一件漂亮的嫁衣。 小狐狸已料到了是这样一个结局,它没有挣扎,只是用一双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爱的那个人,他依然是那么英俊,依然是那么神采飞扬,可是这一切都不可能是属于它了,是啊,人养狐狸当然是要用它的皮做大衣了。想到这里,不禁落下泪来,王子看了也觉得于心不忍,于是,他对它说,临死之前你有什么愿望,或是什么话,请尽管说吧! 小狐狸看着王子,幽幽地说:“请你告诉我,怎样才可以不爱你?”
守侯 他和她亲梅竹马,从小开始,他就是她的守护神,只要有人欺负她,他总会挺身而出,而不管对方的块头比他大多少。因此他常常被打得鼻青脞肿,而她总会温柔地擦试他脸上的伤口。 他每次都说,长大后,我要娶你为妻。她笑笑,一脸地灿烂。 初二那年,她得了肾病,休学一年。他得知后,每天都会按时到她家进行辅导。他做了两份笔记,一份给自己,一份给她。 他画了一个小老鼠在上面。他说,你看,那就是我,我以后天天缠着你。他又指着天空里飞过的一群侯鸟说,让我们一起追赶理想吧。她点点头 。 他们考入了同一所高中,进入了同一个班学习。高二会考那天,她在他书包里放了一把栀子花她对他说,我就是你的栀子花,我希望每天每夜,我都在你的心里绽放。他感动得哭了。 他约她去湖边玩。风起了,他指着水里一对嬉戏的天鹅,认真地问她哪只是公的,哪只是母的。 她脸一下子红了,说,大概左边的那只是公的吧。 他笑笑,望着她清纯的脸蛋,一本正经地说,不,左边的那只是母的,右边那只是母的。我们就是那对快乐的天鹅,我们将来的爱情就和它们那样,自由而幸福,。她挥舞着粉拳,轻轻地捶着他的胸膛,他顺势抓紧她的柔夷,她没挣扎。 他说,我要陪你到天荒地老。她问真的?他刮刮她的鼻孔说,真的! 后来他考上了一所电子大学,而她则因为家里的原因到一所小学去教书。他每周都会给她写信,他的信缠缠绵绵,满是青山绿水的真挚。 她每次都会很认真地问他,我们的爱会不会像风一样,只留下片刻的温柔。他每次都会信誓旦旦地说,我们的爱就象时间之水,永不停息。 他说他喜欢古桐色的地板,他喜欢福尔摩斯的小说,刘德华的音乐,他说他喜欢天鹅的舞姿……然后他又说,我来看你吧,他就象风一样来了,一进门,他惊呆了,整下房间都是按他的喜欢摆设的:古桐色的地板,古桐色的床,桌上摆满了福尔摩斯的小说,刘德华的专辑,走廊上还养着一盘栀子花,还有两只天鹅在池塘里奏着爱的交响曲。 她说,那栀子花就是她的守护神。他把她揽在怀里,说,你就是左边的那只,我就是右边的那只,让我们一起幸福到老。她眼里噙满面了泪水,她说,我会记住这句话的,这天下如果还有人相信爱情可以天荒地老,那个人就是我! 毕业之后,他去了广州一家公司上班。他说,三年之后,等他攒足了钱,就会回来和她结婚。她快乐地笑了。 他就象风一样走了,他很少给她写信了,他总是说他多少的忙,希望她能理解,于是她的眼里多了一种表情,那叫忧郁。 她只是静静地去浇灌那盘栀子花后来他干脆不写信了,再后来他结婚了,听说新娘就是他的顶头上司。他托朋友转来一封信,他说我们分手吧,我只是一个过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只是在你身边留下淡淡的清香。 她哭了,眼睛肿肿的。于是,她每天中午都会在池塘边上坐上一会儿,说一些也许只有天鹅能听懂的话语。 但他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他的眼里有了深深的悔意,他经常在朋友间说起她,说着说着,眼就湿了。 他又给她写了长长的信,他一遍遍地倾吐着他的思念,他的忏悔。他问,他飘过的那一抹清香,她闻到了没,他希望有一个人能拾起它,轻轻地,飘满春的绿意。她回了信,信上只画了两只天鹅。 他离了婚,带着干净的身体回来了,一进门,他突然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古桐色的地板和床,福尔摩斯的小说,刘德华的唱片,一切都是那么赏心悦目,那盘栀子花正在绽放着,那对形影不离的天鹅就在他的眼里走来走去,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和温馨,只是她老了,白发片片。 他看到墙头刻了一行字:有一种守侯,叫天长地久,他看着看着,眼就湿了。她说,你的幸福还在。 他把她深深抱住,泪雨纷飞!!
[美文]逃跑的新娘 日期:一九九九年七月  这天本该是何守古最幸福的一天,这天是他结婚的大喜之日。   然而当时钟敲过三点时,何守古知道他的最害怕的恶梦要成真了。一切都如同那乌鸦嘴段愁新胡说的一样,他的新娘临阵逃跑了。   婚礼仪式定在从下午两点到六点,现在预定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新娘还没有出现。   下面的十几位宾客开始有些坐不住了,而站在何守古身旁的伴郎段愁新靠近何守古的耳边问到:“这下咋办?”   “等到四点钟还不出现,我就只好宣布取消婚礼了。”何守古心头发苦,两眼发花,只得如此说到。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段愁新低声嘀咕,又追加了一句,“一切都是你爹娘的错误。”   何守古知道段愁新指的是什么,两人间的交情也深到可以不怕引起误会的程度,所以段愁新才敢这么说。   何守古的父母是少数仍然十分怀旧的现代夫妻,何守古从小就与段愁新这些在电脑指导下成长起来的新时代儿童不一样,何守古是在父母两人亲自教育下长大的。平常何守古只要有和段愁新等不一样的思想想法,段愁新总是把原因归到何守古的父母身上。   比如这回要娶张爱雪为妻这事,就被段愁新笑了不止一两次。接近婚礼这几天,段愁新老是拿媒体报导中婚礼上新娘新郎临阵逃离的统计数据来吓人,那知道竟然应了真。   三年前,段愁新自己娶了一个如夫人。何守古去段愁新家时也常见到那个貌美非凡、伶俐聪明、体贴温柔的琳达。如夫人是对机器人的一个别称,因为这种机器人在外形与思维上与一般人都一样,被称为类人。大家开玩笑时,多把女性称为如夫人,男性称为如意郎。   与何守古比较要好的几位朋友都是娶的如夫人,何守古之所以坚持要娶一个普通人,确实是因为父母教育的原因。小的时候,何守古就是在王子公主童话故事中听着长大的,王子为了追求公主而不惧艰辛正是爱情的魔力。何守古的父母二人又是一对恩爱父妻,何守古才会不顾八成的离婚率、三成的逃婚率,非要找一个普通人不可。   何守古和张爱雪的爱情经历可以说是一波多折,追了五年多,终于大功告成之时,张爱雪却逃婚了,何守古又被当头一棒。          ※        ※         ※   很久很久以前,在太阳西沉的尽头,有一个美丽富饶的国家。这个国家有一个开明仁慈的国王,人民在他的领导下,过着和平与快乐生活。   而这些天来,这个国家又在狂欢与庆祝之中了,因为王国的继承者、国王唯一的儿子,王子殿下将与东大陆的公主成亲,婚礼就在月圆的夜晚。   月圆的前一天傍晚,公主的仪队浩荡而来,国王与王子上前接迎才发现仪队中人都面色忧愁。进了王宫一问,才知道公主在半路上被魔王掠走了。          ※        ※         ※   第二天醒来之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昨日下午婚礼取消之后,何守古和段愁新就到酒吧痛饮起来。段愁新虽然一直规劝,何守古最后还是大醉而归,现在醒过来,头还有些痛。看了看四周不熟的环境,才想起昨晚醉后是回到了段愁新的房子。   段愁新仍在身边大睡不醒,何守古从房间到了客厅,迎面过来的琳达递上一杯醒酒茶和点心。何守古接过来谢过后,没心情地吃着,心里估量着自己将怎么办。   点心快完之际,旁边索索声音,是段愁新起床坐在旁边。段愁新嘴里一边嚼着东西,一边问到:“有什么打算?现在天已经塌下来了,不至于还不死心吧。”   在之前何守古追求张爱雪时,也有两次破裂,每次都是何守古再三努力才又和好的。而每次失恋,都被段愁新称为天塌下来了。何守古抬起头,面色惨淡,口气坚决:“我还要再努力一次。”   就如同童话中的王子公主,在婚礼的前夜公主被妖魔抢去了,英勇的王子并不畏惧恶魔的强大,终能夺会心爱的公主,从此过着快乐的生活。   不顾段愁新在旁边叹气,何守古开始电话张爱雪所有的朋友,不知道这些朋友是真不知道,还是替张爱雪保密,十几通电话下来是毫无进展,而张爱雪她自己的号码从昨日起就没通过,何守古脸色也越来越阴沉。段愁新在旁边有些不忍,说到:“还是问问主电脑吧,张爱雪应该不至于那么绝情。”
[美文]该拿什么来还你   小淙慢慢地在街上走,天很冷,很黑,出门的时侯没戴手套,她把手插在外套的兜里,不时的抽出来放在脸上哈气暖和一下。从11路车站到家,这段路不长,小淙却出神的走了很久,全然没有了刚才送他时的轻快脚步。那会儿他俩刚从小淙家出来手挽着手冻的一蹦一跳地去赶末班车,他回学校,她去送他。她很喜欢这样,轻轻的挨着他走,手在他的手中被一点点捂热,听他讲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或是一大堆哲理,然后随心所欲地瞎说一通去把它搅乱。在他面前,她就象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什么事都要他督促,总是他对她说:“唉!你总得看看书了吧,要考试了!”或者是“我跟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记住了就要去做。”她总是哼哼哈哈答应着,本来嘛,他的道理的确都是对的。   他们已经认识九年了,中学的同学,大学又是面对面,只是他的那所在全国很著名,而她的则一般。“他很聪明,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她总这么固执地认为。虽然她也知道这也许不太客观,但她偏就这样。九年以前他刚到她们班的时候,她对他没有什么印象,只是排队做操时发现站在前排的他穿的那件鲜红的运动衣在队伍里格外刺目,“他怎么这样啊。”她想。直到升入高中,她和他成了同桌,他们才熟悉起来。那时她刚离开一个天天吵架摔文具盒的调皮男生,相比之下他显得温厚宽容。每天早上来了会主动擦桌子,会在她需要借尺子像皮还没张口时及时给她递过来,会在她趴桌上看书胳膊超过了界河时悄悄往自己那边缩一缩而不是粗暴的撞回去,当然他也会把每天令她头痛的物理化学作业很快做完呈上供她“参考”,会在上课时喋喋不休地同她说话,以致在下课后她有那么多不懂的问题要问他。一次开家长会,班主任对他的家长说:“他课堂纪律不好,好动,老爱和同桌及前后讲话"。她的父母问到她的表现,班主任则说:“她很守纪律,上课从不讲话"。他百思不得其解,对她说:“奇怪,难道我每天都在自言自语?”就这样快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高二的国庆联欢会后,班里宣布了新的座位名单,他的同桌换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她的同桌是一个玩皮任性的浑小子。当时她的眼圈红了,很难受,心里反复盘旋着《恋曲1990》里的几句歌词,“人生难得再一次寻觅......"这种伤心因为她发现他对他的新同桌有过之而无不及地好而持续了好久。转眼到了高三,他留在原班她去了文科班。再后来他升入了这所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第二年,她终究没能上成她最想上的广播学院阴差阳错考到他对面的那个大学。这可能跟缘分有点关系,小淙边走边想。   快到家了,小淙收住了那些纷纷扬扬的思绪,换了一个灿烂的表情掏出钥匙开门。客厅的灯温暖而舒适,爸爸妈妈看到小淙回来迎上去怜爱的说:“多冷啊,去了这么久,也不戴帽子。”她孩子气地撒娇:“车多不好等啊,我已经是最快速度了。”小淙的情绪有些异样,其实每次和他告别后都有点失落,只是今天尤为严重罢了。她很想回自己的房间一个人呆着,又怕爸妈察觉自己不大对头,便坐在客厅同他们一起看电视。“你们也真是的,同学来了,老是问人家妈妈是哪儿的人爸爸是哪儿的人,妈妈的妈妈是哪儿的人爸爸的爸爸是哪儿的人,我记得你们都问过了,怎么老这样啊,烦不烦那!”“那我们能跟人家说什么呀,我们又不知道你们这么大的人关心什么。”其实爸妈挺喜欢他的,小淙想,这主要都是她平日里那些溢美之词的功劳。   小淙掩上房门,来到电脑前,今天他在这里为她忙了一天,想象着鼠标,键盘,椅子上还有他的余温,她竟舍不得碰它们。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如此伤感,就跟决别似的。   或许是因为他说他每天一个人在学校里常觉的很孤独,或许是她想到了茫茫无法预知的未来。她念大四,他正在读研。她毕业后很可能参军到南方,他的既定目标是出国留学,她担心命运注定他们会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留学也是她的梦想,可是对一个文科生来讲,这个梦想太渺茫了,她没有理由放弃眼前很好的参军机会。更何况她也向往军营生活向往南方。但是她舍不得他。别的的同学都是两个人来自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到了毕业分配时削尖了脑袋往一个城市挤,而她和他呢,从小生长在这座美丽的城市,又都在本市读大学,却将相隔万里。有什么办法呢?他们都太年轻了,一切还没有起步,根本没有能力去许诺未来,这个世界很大,还有那么多的梦想要去实现。她由衷地希望他可以做成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无论哪一天,无论他在做什么,她都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但是想到快要到来的分别,她从心底感到一丝寒冷。
[美文]如水女孩 作者:媚妹            我,不是如水女孩,            没有田田的裙百,            没有恬恬的娴静,            也没有甜甜的美丽.            当清晨,夜静静地退却,            我化作露珠,从草间,            轻轻,轻轻,滑入你眉间,            静静,静静,我象清泉般冰凉,            润泽你的心房.            你那骄阳般的火样的胸怀,            让我蒸发着.            于是,晨露淡淡,            我化作柔雨飘落.            在石缝间,寻找干涸的土地.            我,不是如水女孩.            没有凉凉的泪花,            没有亮亮的歌喉,            也没有靓靓的艳丽.            当傍晚,光渐渐淡出,            我化作雾珠,粘在,            那翩翩的萤火虫的翅膀上,            落在脉脉的,            你恬静宁谧的脸颊上.            倾听着,你的沉默,            品味着你的沉默.            万籁俱寂的夜,            我润着你的眼,            你那清澈闪亮的眼神,            让我溶化着.            于是,暮雾微微,            我化作晶莹的泪,            在你心中静静地流淌.            我没有如水的眼,            也没有如水的发,            更没有如水的媚.            晨露暮雾中,            你最感动的,            是我如水的心灵.
[美文]啊,我迟到了 一  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了。时间已经冲淡了我的记忆。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故事。即使是一个寝室的哥们,有的也是三个月前才只知道的。   大家也许猜到了,又是一个关于情感的故事。有点老的题材,但是故事中的人有我。   我,是个有点散漫的人,号称有点偏激。总有点与众不同的想法。可又是个相当内向的人,真正了解我的人,好象并不多。   而她,也许是一个。   之江时代开始的时候,我认识了她。虽然不是一个班的,但是因为浙大那种古怪的分级方式,我和她在一起上英语课。常常能看到她。那时注意到她,只是因为英语课上,她总和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在一起,而那个女生还是和我有说有笑的。   她不漂亮,按照一般的标准来说。但有种很特别的气质,说话时,笑笑的,晃晃头;有点象唱歌的那个陈红。   不过那时我没有那种感觉,也许那时我还太年轻(她也一样)。那时侯看女孩子的眼光太简单。一直到后来才发现原来我是欣赏这样一类女孩子的。   后来,回到了本部。我们分在了一个班。新班主任不认识我(好象他一直都不知道我叫什么)。我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所以女孩子几乎都不认识我。不过她还是认识我的。我们还在一个班上英语。因为比较感兴趣,又可以看到更多的女孩子,我在这门课上表现还不错。所以还略有些引人注目。这算是我和女孩子话比较多的一段时间吧。   中学时我常常写点什么,到大学,把这给荒废了。只有英语课上有写点什么的必要。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先后两任老师都认为我的作文不错,也许是因为我的随意。在老师的“误导”下。大家也就认为我的作文不错了。   她的作文也不错,如果说我的是随意,那她的就是细腻。我和她的共同点颇少,这也许是一个。   我不用功的,她很用功。只有在英语上,不用功的我可以拿到比用功的她多一点儿的分。大概因为如此,她看我,和其他女生略有些不一样。在DiscussionGroup里,我和她谈了一些东西,看着她笑笑的说话的样子,我觉得这个女孩子好象还是很可爱的。   有一天因为有些事想不开,我把头发染成了黄色,期待换个心情。(大概这样也比较引人注目吧!)她问我为什么,我想了想说:“我想让自己特别一点吧。”   我突然有了当班长的想法,并很快付诸实践。很奇怪,身为无名小子的我,居然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于是我就当了班长。班长这个职务,让我至少学会了一件事,和女生说话。   第一次搞活动,我组织了一次中秋晚会。晚会上,她吟唱了一首诗,忘了叫什么,反正是她喜欢的比较忧伤的那种诗词。我,点燃了一支蜡烛,交给她。淡淡的月光下,一个女孩子捧着一支蜡烛,轻轻的唱着歌。   她还是比较欣赏我的,我这样想,后来她也这样说了。   可是我觉得我还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这时我内向的毛病又来。我变的烦躁起来。很少抽烟的我突然发现身边多了许多烟头。抽多了头晕的时候,我会忘了一切。   她发现我在抽烟,很惊讶。   寝室里的哥们看出点什么。老是问这问那,而我只是不答。   公历的除夕(不知有没有这种说法),我托人把一小块巧克力送给她。心思缜密的她会知道的。然后我溜回家了两天。   再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总红红的。那时候我不知道该说,或是能说些什么!她还是和以往一样,除了脸上的红色。   那时她很忙,快考试了,还在上课。我觉得我有话说。一个晚上,我一个人在校园里走,口袋里躺着一张崭新的电话卡。可是当我按动号码的时候。却是叫寝室里的哥们一起出来散步,在图书馆前的圆池边,我们一起抽烟。我说:我说了!   我生日那天,她也托人捎来一张卡片。暗色卡片里夹着另一张小卡片,上面抄着一句诗: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这是李商隐的《锦瑟》中一句。   我知道最后一句是: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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