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0隙1 心有0隙1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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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随母去,天堂安息 父亲舍不得离开我们,顽强地与肺癌抗争;我们舍不得父亲,精心医治呵护,尽心竭力为父亲减轻痛苦,延长生命。。。 父亲在弥留之际,不断告诫他的子孙:张家根正,善良守法,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哥兄弟要和气,遇事商量着办,不要打闹,别让外人笑话;教育后代好好学习,踏实工作,为国家出力,为祖宗争光;多次叮嘱(后事)“简单点办,不要多花钱”。 2019年11月23日,父亲乘坐妈妈接他的云车,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到天堂与妈妈一同陪伴爷爷奶奶去了,享阳寿88岁。 父亲成长在大城市,少年学过日语,青年学裁缝,学徒三年后在哈尔滨军需被服厂为东北野战军做衣被,后因爷爷病重需要照顾携弟弟妹妹回到农村老家。父亲一生纯朴善良,正直坦荡,不欺负人,不害巴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兄弟之间推功揽过、包容共生,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谐共处,对外与人为善、宽宏大度,八十四岁时被中学生骑自行车撞倒摔伤没要一分钱,反而劝那个孩子不要害怕,说:我没事,你走吧。父亲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用坚实的脊梁为子女撑起广阔的天空。父亲年轻时家里只有自己一个劳动力,和母亲一起养活我们六个孩子。因为劳动力少人口多,工分钱不抵口粮钱,父亲在生产队劳累一年,年底分红时还得往外倒找钱。为了不让我们挨饿受屈,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白天出工劳动,晚上凭自己的手艺,在家挑煤油灯为附近乡亲做衣服,挣点辛苦钱还债,每到大年三十前,都是几天几夜不合眼,真不知父母是怎么熬过来的、怎么把我们拉扯大的。我们长大后,每当外出回家,父亲和母亲都高兴得不得了,而当我们离开家的时候父母则要反复叮嘱:好好工作,不要惦记家;犯法的事,千万不要做;保养好身体,注意安全。然后送到村口,直到我们的身影淡出视线。母亲去世后的十多年,父亲一直独自生活,从来不给儿女添麻烦,让我们安心工作,好好过日子,就连缠绵病榻也选择了农闲工闲的初冬季节,宾天选择在周六休息日。 父亲一生为家操劳,替父母分忧,为兄弟姐妹担当,教育子孙长志气、走正道、做好人。临终前,还牵挂着他的兄弟姐妹、儿女、侄孙,一个一个地嘱咐,最后拉住孙子的手一字一字地说:爷〜穷,没〜给〜你〜留〜下〜啥,你〜要〜自〜己〜努〜力。孙子含着眼泪说:爷安心养病,我会照爷说的去做。 父亲特别顽强,半个多月滴水不进,也未绝望。父亲说:梦里你妈妈驾车接我两回了,我都没去,我舍不得你们。身边的儿女说:爸爸不能去,要跟我们在一起。妈妈那有爷爷奶奶,不孤单。父亲说:那时候,你爷不吃不喝十八天又缓过来了,我知道我挺不过去,那我也闯一闯、试一试。父亲绝不是怕死,而是对生命的敬重和对生存的渴望,是对亲人的留恋和不舍,是与病魔顽强抗争的决心和勇气。他是在用行动告诉后人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坚持,决不放弃! 无奈, 父亲身体日渐衰弱,意识日渐模糊,最终还是走了,乘坐妈妈接他的云车去天堂陪伴爷爷奶奶去了。走的安详,没有牵挂,没有遗憾。 几个月来,看着父亲饱受病痛折磨,儿女心如刀绞。怎奈我们无力分担父亲的痛苦,也无法找到回天之术。千金可以买良药,却不能挽回父亲的生命,令人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成人,儿女自当拳拳感恩、殷殷相报,为父母养老送终。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从此之后,阴阳相隔,除了梦境,再也不能见父亲的面,再也不能叫一声爸爸,再也不能听见父亲的叮咛。。。多想再为父亲煎汤熬药,多想再听父亲教诲唠叨,多想再看父亲的音容笑貌。。。而这一切,今生从此无缘,只有来世再续。 父亲走了,带着子女深深的眷念,留给我们无尽的缅怀。父亲是平凡的父亲,而父亲的一生却是不平凡的一生,他的家国情怀、凡人善举在平凡之中可见伟大。亲爱的父亲,您安心去吧,我们一定牢记您的教导和嘱托,把张家的家风、家教、家训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把您的愿望变成现实。 慈父仙逝,子孙恸悲,山河欲碎,肝肠寸断。遵照父亲的遗嘱,丧事从简,没有戏班、没有歌舞、没有鞭炮,只有悲怆的唢呐和低鸣的哀乐和孝男孝女撕心裂肺的呜咽。。。 亲爱的父亲,一路走好! 愿亲爱的父亲,在天堂无痛无忧。 按照家乡习俗和父亲遗愿,父母骨灰合葬于自家墓地,供后人祭奠和追思。 亲爱的父亲,您福泽子孙、德耀万代,永远活在后人的心中! 亲爱的父亲,您安息吧。 2019年11月29日
我服,但是我冤!——经费不足是对民警的政治迫害 2019年6月25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这天,我收到县纪委的处分决定书。结论是:张同志因违反群众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是:2018年初至2019年3月,吴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在整治“散乱污”工作中,违规向辖区涉污企业收取罚款总计12万余元。所收款项用于所内办公经费和日常开支,并购买一辆北斗星牌轿车,作为所内公务车辆使用。案源是:群众举报。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擅自决定向辖区涉污企业违规收取罚款,增加了群众负担,违反了群众纪律,受到党纪处分纯属咎由自取,毋庸置疑。但追根溯源,也事出有因、情非得已。。。一,派出所办公经费无保障。由于吴钟县财政困难,2019年之前派出所没有办公经费,所需费用全部自筹,也就是非税收入,包括各种收费、罚款和赞助款。二,辅警及临时人员工资所内自筹。因为警力严重不足,五万多人的辖区仅有四名正式民警和两名工勤,为了工作,只能雇用辅警。新城派出所雇用的辅警及其他临时人员近二十人,每月工资款3万余元。三,派出所工作强度高、开支大。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总数近30人,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每年正常开支50万元左右,平均每月4万余元。主要包括:辅警及临时人员工资、保险、服装费、加班补助、用餐补贴等;购置公务车辆(车改后仅有的一辆警车显然不符合需求);车辆燃油、维修、维护、保险费等;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办公场所改造、房屋修缮、地面维护、门窗桌椅床铺更新、办公用品及耗材以及其他正常开支。资金来源:镇政府贴补、罚没款返还、企业赞助等非税收入。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政府本应足额保障经费开支,否则势必造成“羊毛出在羊身上”,侵犯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负担。虽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终不合规合纪。众所周知,没钱干不了工作;自己筹钱,违反群众纪律。这种“两难”境地,上级心知肚明,政府隔岸观火,纪委就事论事,涉事民警有口莫辩。。。一段时间以来,所长最头痛的不是如何干好工作,而是如何让单位“活”下去;民警不畏惧违法犯罪分子的刀枪,而害怕哪笔钱会出问题受到党纪处分;他们三天一个夜班轮流转,事无巨细、有警必接拼命工作,还要战战兢兢、提心吊胆。。。无腿不能行,无米不能炊,无饭不能活!过去基层公安没有皇粮,只能吃杂粮,自筹自支,乱象横生。后来实行“收支两条线”,但是单位账户没有余额则不能报销正常开支,公安机关靠“化缘”,收“赞助款”、“保密费”等非税收入为生。2019年初,县财政保障了辅警工资(每人每月1320元)以及单位基本的日常开支和办公经费,派出所经费压力有所缓解。法律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连普通百姓都知道公安是吃皇粮的,但吴钟公安不是!没有皇粮,为了誓言和使命,不得不吃杂粮。所以“被”变成了不听党的话、人民群众反感、没有娘亲的坏孩子。。。新城派出所的问题绝不是个案,全县乃至全市欠发达县区农村派出所都是同样状况,是历史遗留的顽疾,是大环境造成的通病。苍蝇多的地方,一定是环境卫生有问题,拍死一两只苍蝇无济于事;当生存权得不到保障时,杀鸡也达不到儆猴的效果,充其量迫其改变套路而已。平心而论,本人对组织的处分没有异议,但是为政府“排忧解难”,个人却背了“黑锅”、成了“牺牲品”,有失公允,感觉委屈,有点“冤”。30多年的辛苦与功名毁于一旦,一夜之间由英雄形象变成反面教材。多少枪林弹雨化为浮云、多少奖章证书失去光泽、多少伤疤渗出了新血。。。如果,通过处理我和我们这些“倒霉蛋”,能够让组织发现“症结”,根治顽疾,促使基层公安机关改善生存环境,不再让基层民警冒着政治风险自谋生路;不再因工作“需要”而断送个人前程;不再流血、流汗、又流泪;不再让辅警兄弟们干着最累的活儿,“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不再既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草,吃了路边草打得他浑身掉毛。如此,再冤也值,再痛也心甘! 2019年6月26日
警察的精力是有限的 不会使用枪支,说我们平时缺乏训练。身体素质不强,说我们平时缺乏锻炼。基础工作不扎实,说我们嘴懒手懒腿懒。。。我所是消防重灾区,一个消防中队长到我所挂职副所长,整治消防隐患。可是来了三个多月了,楞没干过一次消防的活!为什么?没时间! 来的时候正是七月份,我们这里历年的暑期警卫工作是全县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其它一切工作都无条件让路,这是全县政法系统的政治任务。没办法,有的时候一天在卡点,在哨位,在维稳,在排查化解重大隐患。两个多月的暑期熬过去了,本应休整队伍,赶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都知道,选一次,乱一年。没办法,维稳,打击,全力维护选举秩序。有时从天亮忙到天黑。还有正在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每周要进度。奇葩市局局长,又独出心裁,另辟蹊径,自开战场,搞了个破追打歼灭战。唉,真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啊。。。本应休整,却加压加码,让一线民警情何以堪?这种揠苗助长,透支体力,寅吃卯粮的做法值得吗?机器转久了,要停下来降温,孙悟空也得休息,何况有警必出,微笑面对各种锯齿獠牙,不怕被吃咬,生怕被投诉的弱小民警辅警呢?警察也是人,是普普通通的凡人,请尊重他们的人权和尊严,不要让他们流汗流血再流泪。。。精尽人亡。。。
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宣传与处置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实施的,是农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维护好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一切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道义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一,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主要包括: 1,非法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器具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选举现场的。 2,殴打,侮辱,谩骂选民或工作人员的。 3,围堵,封闭选举现场主要路口,通道,大门的。 4,强行占据,封锁选举场所的。 5,在选举现场私自打横幅,发传单,贴标语干扰选举工作正常进行的。 6,在选举现场起哄,煽动闹事,造成选举现场秩序混乱的。 7,挑起事端聚众斗殴,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会场秩序的。 8,推搡,踢踩,抢夺,毁坏票箱,话筒等选举设备或撕毁选票的。 9,不按正常委托程序投票,未经委托代为投票,多拿委托票代为投票,抢夺他人选票投票,或诱导胁迫他人违背自主意愿填写选票,以及撕毁公示结果的。 10,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冒充他人填写选票的。 11,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的。 12,酒后破坏选举现场秩序的。 13,其它破坏选举现场秩序的行为。 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三,现场处置前置程序 1,这里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禁止一切扰乱破坏选举秩序,妨碍选举工作的行为。 2,你的行为已经涉嫌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现警告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3,强制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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