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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19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初中、幼儿园、转学招生办法 和平沸点今天 东海县2019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根据《东海县2019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我县2019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片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沿用去年施教区划片方案,城区热点学校实行“双学区”和“多校划片”。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和平路校区今年继续实行符合条件儿童自愿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双湖校区   (1)湖东路以东,滨湖路以西,和平西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   (2)滨湖路以东,复兴路以西,利民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   (3)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利民路以北,府苑路以南;   (4)振兴路以东,幸福路以西,富华路以北,石安河以南;   (5)振兴路以东,自清路以西,利民路以北,玉带河以南。   2.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花园路校区   (1)幸福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   (2)新民巷以东,迎宾大道以西,海陵路以北,富华路以南。   (3)本施教区内幸福路以东,花园路以西,北辰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区域为花园路校区和滨河校区的“双学区”,即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既可以到花园路校区报名,也可到滨河校区报名。   3.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滨河校区   (1)幸福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晶都大道以北,石安河以南。   (2)幸福路以东,花园路以西,北辰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区域为滨河校区和花园路校区的“双学区”,即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既可以到滨河校区报名,也可到花园路校区报名。   4.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本部   牛山路以东,明珠路以西,铁路以北,海陵路以南。   5.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   迎宾大道以东,葛宅村以西,海陵路以北,石安河以南。   6.牛山小学教育集团本部   (1)振兴路以东,牛山路以西,钢铁路以北,利民路以南;   (2)玻璃东巷以东,牛山路以西,铁路以北,钢铁路以南;   (3)峰景小区项目西至红线以东,玻璃东巷以西,站前街以北,钢铁路以南。   7.牛山小学教育集团徐海路校区   山西路以西(含机械厂安置小区),铁路以南。   8.海陵路小学   (1)自清路以东,幸福路以西,利民路以北,玉带河以南;   (2)幸福路以东,牛山路以西,利民路以北,富华路以南;   (3)牛山路以东,新民巷以西,海陵路以北,富华路以南。   9.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本部   振兴路以东,幸福路以西,玉带河以北,富华路以南。   10.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晶城校区   (1)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   (2)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北。   11.牛山街道中心小学   (1)湖东路以东,振兴路-峰景小区项目西至红线以西,铁路以北,和平西路以南;   (2)滨湖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和平西路以北,利民路以南。   12.牛山街道城南小学   山西路以东,铁路以南。   13.牛山街道和堂小学   明珠路以东,石安河以西,光源路以北,海陵路以南。   14.继续实施城区热点学校“多校划片”    实验小学西双湖校区、花园路校区和滨河校区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如果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只有本施教区内的房产证,或者只有本施教区的常住户口,西双湖校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安排到幸福路小学入学,花园路校区和滨河校区的适龄儿童就近安排到海陵路小学入学。   二、招生对象   城区(牛山街道)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条件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和平路校区   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具有牛山居委、钢铁居委、徐海居委、东海居委、外贸居委、康园居委、果园居委、和平居委、北辰居委、站南居委、利民居委、幸福居委、兴业居委、振兴居委、双湖居委和茅墩居委的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并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牛山街道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西双湖校区、花园路校区、滨河校区   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具有6月30日前签发的本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城区其它小学   (1)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具有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   (2)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具有6月30日前签发的在相应施教区内具有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   四、招生程序   1.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   (1)登记报名。(7月5日~7日)   (2)学校摸底审核。(7月8日~9日)   (3)教育局进行复审。(7月10日)   (4)公示初审名单。(7月11日)   (5)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7月12日)   2.城区其他小学   (1)登记报名。(7月15日~17日)   (2)学校摸底审核。(7月18日~20日)   (3)教育局进行复审。(7月21日~23日)   (4)公示初审名单。(7月24日)   (5)下发录取通知书。(7月25日)   五、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到县城区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1)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19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明、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或有实体店面且正在营业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安排   根据县城区小学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以下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牛山街道中心小学、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晶城校区、牛山小学教育集团徐海路校区、和平路小学教育集团富华路校区。其中申请到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的,由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到所属完小中有学位的学校。   (3)报名时间地点   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5日—17日就近到上述学校申请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六、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公办小学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   2.教育局成立由督导室、基教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7800751 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5 附:东海县2019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2019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根据《东海县2019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9年县城(牛山街道,以下简称“县城”)公办初中招生办法。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施教区划分   以招生学校为中心,依据学校招生规模,以道路、河流、桥梁等自然物为界线,就近划分施教区。具体见《东海县2019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图附后)。   1.县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南,幸福路以东。   (2)本校与第一实验中学的“双学区”,即牛山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海陵路以北区域。   2.县第一实验中学   (1)海陵路以北,牛山路以东,其中牛山北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海陵路以北,为本校和县实验中学的“双学区”。   (2)牛山路以西,富华路以北(晶城小学施教区除外,即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北区域除外,以下简称“晶城小学施教区”),其中,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区域为本校与培仁学校的“双学区”。   3.县初级中学   (1)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西。   (2)海陵路以北,富华路以南,幸福路以东,牛山路以西。   4.培仁学校   (1)晶城小学施教区,即复兴路以西,晶都大道以北;复兴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府苑路以北区域。   (2)本校与第一实验中学的“双学区”,即富华路以北,晶都大道以南,幸福路以西区域。   (3)有县城公办小学学籍而无县城户籍和房产(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4)在县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   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1.县实验中学、县第一实验中学、县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相关学校施教区内有户籍(必须为同户口簿)或房产,且户口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签发时间均为2019年6月30日前。如是不动产权证,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   2.培仁学校招生条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晶城小学施教区的学生和“双学区”的学生,招生条件与上述第1条相同。   (2)在县城公办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但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县城户口且在县城无产权房的学生。   (3)在县城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19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明、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或有实体店面且正在营业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四、招生程序   1.学校登记报名:7月6-8日   2.学校审核:7月9-11日   3.教育局审核:7月12、15、16日   4.公示初审结果:7月17日   5.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8日   五、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公办初中学校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受借读生。   2.教育局成立由督导室、基教科、人事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组,严格督查各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调查、问责、处理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学校或相关责任人,确保招生过程规范有序。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正。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87800751   教育局监督电话:87800786   附件:东海县2019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施教区示意图。    东海县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根据《东海县2019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我县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对象   城区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招生条件   (一)东海县幼儿园教育集团   1. 东海县幼儿园教育集团的本部、西双湖分园、果园路分园   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具有牛山街道16个居委的常住户口,且幼儿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并具有牛山街道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幼儿父母其中一方或入园幼儿的,且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幼儿祖父母其中一方的,幼儿父亲必须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且没有第二套房产、户口要与幼儿祖父或祖母在一起)。   具有郑庄村居民常住户口,且具备上述房产条件要求的适龄幼儿,可在西双湖分园报名。   (说明:如果东海县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和西双湖分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2. 东海县幼儿园教育集团南湖尚苑分园   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具有牛山街道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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