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淹死的蚯蚓
不会淹死的蚯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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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笔】谣 走廊的声控灯,并没有亮起,只有一盏绿色的安全通道提示灯,散发着昏暗的绿光。程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身边徐慧的体温和气息,陌生的香水味混合着熟悉的软糯气味不停的侵扰着程阳的嗅觉。 程阳突然觉得那光不再幽暗,灯也变成了半轮明月。那是一条幽深的巷子,月光倾斜着射入巷子,一半明亮,一半黑暗。程阳双手死死的撑在墙壁上,用整个身子抵着另一具柔软的身躯。
【原创】逆风 程阳很早的时候就曾谈过一次恋爱,程阳那时还是程小阳。刚刚上幼儿园,拉屎之后,知道自己擦屁股,隔三差五尿回裤子。整天的挂着两行鼻涕四处晃悠,有时还会吹个鼻涕泡,糊了一脸鼻涕,还自己傻乐。
『原创|15-02-10 』青春不死(求哪位给唱一遍) 那一天,我突然发现。 我的兄弟,已和我渐行渐远。 我爱的,那个她。 这些年来,也不知去哪啦。 我在想,这是怎么啦。 我的青春已经死了吗? 我的青春你在哪呀? 你知道我在想你吗? 他们说, 青春一去不回来。 他们说, 活着应该向前看。 青春,青春,你在哪呀?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在找你吗。 有一天,在街头, 偶然遇到那个她, 她对我说, 这些年来,你还好吗? 我的兄弟对我说, 五爷为了我们共同的时光喝一个。 突然间,我发现。 我的青春还活着。 青春不死还活着, 它一直就在那里呢? 逝去的时光不回来, 但它们仍存在。 生活一直向前走, 它永不止步,不停摆。 但过去的故事我永不忘怀。 青春不死,它还活着。 这些年来,它一直活在我们心里呢。
『原创|15-02-04 』自己无意中写的歌词(不专业) 有没有人来帮忙唱一下的。 你是还记得 还是忘了呢 那些曾在这里发生的 我说我是爱你的 而你还没有回答呢 那时,你站在我对面 黑夜里依稀可见 嗨~亲爱的女孩 你是否还记得 你说你喜欢王力宏 所以我送你他的CD 那张CD你还会听吗? 还是已经遗失啦 嗨~亲爱的女孩 你还在听吗? 一闪一闪,亮晶晶,留下岁月的痕迹。 而在我眼中你的笑,依然的美丽。 嗨~亲爱的女孩 你是否还记得 那时说爱你的我。
【原创】 15-01-06悲凉 当叶青再次凝望着这张面孔,有一种时空瞬间逆流的错觉。即使陈树改变了许多,可他的眼睛仍然让叶青穿越了十年的时空,回到十年前的某个午后。 那时,陈树也是用这双眼睛凝望着她。他的眼睛并不明亮,却很深沉,里面充斥温暖,溺爱,和一种神秘的吸引力,正是这种引力如同漩涡般将叶青吸引,并且深深的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也正是这双眼睛,让叶青一眼就认出眼前这个留寸头,穿西装,魁梧挺拔的男人,就是十年前自己的陈树。 无论经历怎样的沧海桑田之后,这双眼睛仍然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让自己回到十年之前的时空。
【原创】嘀嗒 (简介)二十六岁的叶青偶遇自己的初恋陈树,已经被十年时光消磨的面目全非的往事一瞬间又跃然心上。 再次相遇的陈树英俊多金,并且一如既往的温暖体贴。可此时的叶青早已经嫁为人妇……
【原创】丫丫呸《浮躁》 第一章雷锋 哥们我仰壳躺在马路牙子上,斜眼看着灯火阑珊中来往匆匆路人。 南来北往的各色人等,匆匆的走进我的视线又匆匆的走。好像没有看到路边上还躺着我这么大一活人。或者他们正是因为看见了我,才让本来平缓的脚步变得急匆匆起来。 毕竟现在这世道,谁也不想多管闲事给自己添堵。可能某个从我身边匆匆而过的哥们还念叨着“出门买个馒头还能碰到这号事,真他妈晦气!”然后在走出我的视线之外还得冲我淬口吐沫,“丫丫呸!”
水贴大家来说说写小说的理由和初衷吧。 一楼二楼是格式贴
第八个人来报道。 还有人不?
秋意浓 不知有几年时间没有在这里过秋了,这个被称为我故乡的地方不知不觉间竟离我渐行渐远。 童年,青春,亲人,恋人,朋友,友情,爱情……我生命中所有应该被珍重的东西都留在了这里,可它们却都不能成为我可以永远守望这里的理由。 懵懵懂懂中我已经成长,成长到了不得不离开这里的地步。我总在心中对自己说“我离开只是因为生活的压力,我有我的无奈,也有我必须承担的责任,等到我过的好些时我就会回去,永远不再踏出这座小城一步。” 这也许可以算得上是我离开的理由,可却不能在我遥望故乡时慰籍我的哀伤。 我曾经在很多地方度过很多秋天,可那些秋天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一大堆气温和天气的参数而已,我从未觉得那里的春夏秋冬有任何差别。就如同我从不觉得北京和上海有什么不同,在我的心中从来只有两座城市,一座叫做故乡,一座叫做他乡。 只有故乡的秋天才有秋风落叶,白露为霜。只有故乡的秋天才不是一堆生硬的数字。只有故乡秋天才有萧瑟的秋意。也只有故乡的秋天才容得下我叹一声“天凉好个秋!” 如今我终于有了不得不回来的理由,可我站在自家院中,裹得像个雪人一样臃肿,却总觉得抵不住彻骨的寒意。 还记得,一月前父亲对我的叮嘱“在外面,不容易,别亏待自己。入秋了,记得加件衣服。” “爸,我回来了,也加了衣服。只是不知道你在那面怎么样?记得多加件衣服,今年的秋天格外冷。”
【原创】又开新坑名字未定,剧情未定,类别未定 “嗯~”穆林伸了个懒腰。顺便擦了擦吧台上自己留下的口水,看到今天店里唯一的主顾,立马来了精神。 殷勤的凑上前去,恭敬的问到“这位美丽大方,楚楚动人,倾国倾城的小姐,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 韩雪看到眼前这个眼里直冒精光的男人,下意识的退到了门口。直到看到“七号当铺”的四字招牌,才确定自己没有又错地方。自己来时接引使还特意嘱咐自己,这当铺的主人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万万不可招惹。只是这个大人物也太年轻,也太猥琐了些吧。 韩雪重又走进店铺里,轻声说道“我来这里赎一件东西。”
【原创】不染 看过一篇小说,名字叫做《锦鲤》。 是我平常不怎么看的一种,古装言情,有点仙侠风格。 不染即出自其中。
【原创】(魔幻 可能太监)艾尔兰法 第一卷众神篇,第一章创世纪 初始,父神从虚无中来。 他的灵运行在虚无中,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父神以己身为时间,虚无为空间,是为世界。 时间流逝了无尽久远,虚无中有光凝结。父神称光为光,光所不能照耀的为暗,发光的是为日月星辰。 日月星辰围绕父神四周,循序往复是为规律。 父神称日月星辰往复一周是为一日。这便是第一天。 父神行于日月星辰之间,当他从一颗星辰到达另一颗星辰之时便是一年。 当父神行了一周,回到原点时,他便消逝。他从虚无中来,自当回虚无中去。 父神的灵回归虚无,他的身便开始变化。 那些沉重的聚在一起是为大地,稍轻些的聚在一起是为水,最轻的聚在一起是为风。 风行于大地和水面之上,光和暗交替笼罩。它们的灵便是最先的神明。 大地孕育了树木花草,和一切行走在土地上的生灵。水孕育了一切游动在水中的生灵。风孕育了一切翱翔于风中的生灵。光所照耀时,神明称之为昼,暗所照耀时神明称之为夜,昼夜交替,又为一日。 光所照耀时,从光中孕育的生灵走向大地,他们对陆地上的说“你们应该去喝水。并且接受风中的在陆地上歇脚,只因你们本是兄弟。” 他们对风中的说“你们也应该去喝水,在陆地上歇息。并且接受陆地上的来呼吸您们的风。只因你们本是兄弟。” 他们对水中的说“您们应该接受他们都来饮你们的水,却不去享用他们的大地和风。只因你们本是兄弟。” 他们将大地上的,风中的和水中的都告知一遍,然后就在大地上的森林中歇息。 大地上的,风中的和水中的问他们“你们是谁?”他们回答说“我们是精灵。” 暗所照耀时,从暗中孕育的生灵走向大地。 他们对陆地上的说“你们应该杀死风中的和水中的。只因大地承载了风和水。” 他们对风中的说“你们应该杀死陆地上的和水中的,只因陆地上的要杀死你们,水中的不再允许你们饮水。” 他们对水中的说“你们应该杀死陆地上的,和风中的。只因他们想要杀死你们,夺取你们的水。” 当他们把陆地上的,风中的和水中的都告知一遍,光明重又照耀大地,他们便躲到光明无法照耀的阴暗中。 陆地上的,风中的和水中的问他们“你们是谁?”他们回答说“我们是恶魔。” 昼夜交替,这又是一日。
【原创】九故事 一些小短篇,预计写九个,究竟能写几个鬼知道。
竟然这么冷清? 活不明白,难道就差草木年华这么多?
感怀,九一八 九一八,一个每个中国人都应该记住的日子。 因为那天的耻辱。 因为那天的牺牲。 更因为那天的抗争。 刚才和一个朋友谈到抗战。她说她曾去一家敬老院探望一位抗战老兵。那位老人为她讲述他的抗战经历,直听到她泪流满面。 小时候,我六奶奶也时常给我讲述她所经历的抗战。那个年代的耻辱,凄惨,抗争,牺牲和那些苦难深重中的壮怀激烈。 只是那个年代离我们愈来愈远那些苦难和壮怀激烈更是已不可见。还记得初中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曾义愤填膺的对我们说“如果再来一次八年抗战,就你们这些人,要有一半去做汉奸!” 他在骂我们。可悲的是,他是对的。 如今的我们不曾遭受苦难,更没有那时的壮怀激烈。我的只有矫揉造作,只有每日里的浑浑噩噩,只有面对利益时的斤斤计较。 谁又能如同他们那样凛然赴死? 那个因抗战而炸瞎一只眼睛的老兵,他所付出的,和他所得到的完全不成比例。 可他从未后悔,从未算计。那个时代的战士从来都不知道可以后悔,可以算计! 他们只知道守护! 他们只知道流血! 他们只知道牺牲!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战士, 也是永远的英雄!
【原创】一剑刺向太阳 古龙先生的残稿续写,好像17K有这个活动。不过我觉得我参加也赢不了,就没去添乱。就是手痒痒,不写不快呀! 如果有相关人员觉得我这样做不妥,请告知在下,一定删除。 最后,古龙先生在天之灵恕小子唐突。
纯正蒸馏水贴, 本人有一事不明,那些在贴吧里拉人的网编们,是否真的浏览过您浏览的帖子?
【原创】原创《你丫闲的了?》又名《小爷就是闲的了!》 听听书名就知道我的写作风格了,其实说是写作实在是我自己抬举自己了。我一直认为我只是在忧伤的扯淡,或者是在扯忧伤的淡。有兴趣的看看吧。
传世名著《你丫闲的了?》又名《小爷就是闲的了》。》 三爷恋爱了,其实说是恋爱并不准确,准确来说应该是三爷看上了一个女孩。女孩名字叫做程锦,在学校时,我们便对她略有耳闻,但多是听说她和谁谁,又好上了,和哪班的谁谁又打架了。 简单来说,程锦就是一个失足少女。但凡称得上是失足少女的,都有几分姿色,程锦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程锦不但容貌秀丽,而且身材挺拔,尤其是她的胸部可以说是波涛汹涌,呼之欲出。这在众多女同学被宽大校服掩盖下的大片停机坪中更是显得独树一帜,鹤立鸡群。 我们猜想,三爷之所以对她芳心暗许,绝大部分便是因为她那出类拔萃的胸部。二爷对对三爷的选择相当赞许,曾拍着三爷的肩膀说:“三爷,你可真有眼光,一看那妞的咪咪,就知道上手快,就是不太好掌握,要不我先替你趟趟这水的深浅?” 三爷的这番话,换来的自然是我们的雷霆镇压,三爷动手是出于义愤填膺,我们除了是为了帮三爷伸张正义外,还因为二爷说出了我们共同的心声。人类就是如此虚伪,可以忍受自己心中的猥琐,却不可以忍受别人口中的猥琐。
生命与死亡 死亡就像一种终极的苦难,它就尾随在生命的身后,它铸造坚不可摧的城墙,将生命禁锢其中。它的力量神秘而且强大,我们无从选择,也无法超越,只能在那永恒的虚无中孤独的流浪,衰弱,最后卑微的消逝,成为那坚不可摧的城墙的一部分。 死亡是生命的天敌,任何生命在他面前,都软弱的可笑,只能在他面前战战兢兢的屈服,等待着注定要消逝的命运。生命无法反抗死亡,所以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只能恐惧,悲哀,挣扎,绝望? 生命无法超越死亡,但是有些东西却可以将生命原本俯视地狱的绝望,转变成仰望天堂的洒脱。它可以是信仰,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精神,品格。 它们就隐藏在生命可笑的软弱和战战兢兢的屈服之中,生命不能超越死亡而永生,它们却可以烙印在死亡那坚不可摧的城墙上而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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