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436191 252436191
东方西瓜,南宫北漂,人穷志长
关注数: 145 粉丝数: 128 发帖数: 8,995 关注贴吧数: 24
家长们注意,紧急通知:压岁钱属儿童个人财产,没收挪用系违法 【网友发帖】 用了孩子压岁钱,她要上法院告我 前些天跟朋友在说过年压岁钱的事儿,一直以来都是我给孩子保管压岁钱。一提到压岁钱,在一旁看宝宝漫画的女儿(5岁)就跟我闹起来,说我每年都侵犯了她的权利。今年必须把压岁钱给她,这是她的财产,我没有权利用!还说她可以去法院告我!真是把我气死了,她居然这样对我说话。 我很生气,上网搜了下,结果度娘让我震惊了: 大人给孩子发“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 赠与合同就依法成立。有的父母认为,他人给孩子压岁钱毕竟只是名义上的,孩子只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来往的桥梁而已,这种认识是不对的,“红包”给了孩子,其所有权就属于孩子的了,家长无权予以没收。 看到这些我真的很震惊,难道一直以来我们的做法都错了吗?父母是不可以拿孩子的压岁钱的。网友 小Q的美好 【网友跟帖】 没收孩子压岁钱的观念得改改了 冰雪聪明的Angel:压岁钱既然给了孩子,就是孩子的,由她们自己支配。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孩子 可以学理财。多好的事情,所以家长没收孩子压岁钱的观念得改改了。 你的张益达:从小都是父母拿着我的压岁钱,他们说替我保管着。现在我有了孩子,也替孩子收着压岁钱,还真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爱美丽菲菲:在我的印象中,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都是爸爸妈妈收缴的,说我还小先替我保管着。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理所当然的,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地步。 现在的社会发展趋势让小朋友都有了大人们的心态,有钱自己花,不够了还问家人要,这是教育问题需要改善! 【问下度娘】 孩子合法财产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孩子或被监护人受赠与的财产是其合法财产,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只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否则处分行为便不具效力。即使经被监护人同意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话律师】 我真的违法了 问: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压岁钱吗? 答:无权。 问:是具体违反了哪个法的哪条规则? 答: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父母只能帮孩子保管或为了孩子利益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其他情况下都是不能的。 问:这么说私自挪用孩子压岁钱是违法行为? 答:是的。
喜闻乐见,蚊子再小也是肉啊!--又见崇仁&抚州碳管落网 正义网江西1月24日电(通讯员 于照林 汪建兴 赵敏) 近日,由江西省 崇仁县 检~ 察~ 院提起公~ 诉的受~贿~案被告人熊某被 崇仁县法~ 院以受~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经崇仁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某在担任 抚州市水利~局~ 副~ 局~ 长及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项目办主~任或者建设单位分~管~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水利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的 人民币56.4万元。( ---楼主数学不好,56.4-6=50.4,八年的话,折合年薪6.3万,月薪5000+,还包吃包住,表现好的话还提前释放?)   崇仁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6.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熊某能主动向纪~委机关如实交代受贿56.4万元的事实,属自首,被告人熊某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前,能主动退还他人部分赃~款且在案发后能积极退清全部赃~款,在单位的工作表现及羁押期间表现也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崇仁法~院能审抚州副~局长?) 链接: 正义网江西1月24日电(通讯员于照林 汪建兴 赵敏) 近日,由 江西省抚州市检~ 察~ 院提起公~ 诉的被告人章某被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同时,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三罪并罚,决定执行 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经抚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某利用担任 抚州市商~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 人民币168.85万元,其中以“干股”分红形式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125.85万元;被告人章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62.4353万元,其中个人分得赃~款39.4953万元;被告人章某滥~用主管全市出口创汇数据的职权,指使他人擅自调整全市出口创汇数据,造成国家出口创汇奖励资金被重复申领,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   抚州市中级~法~院认为,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款168.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款62.435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不正确行使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章某对其所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章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案发后主动退缴全中赃~款,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曝我县一官员放高*利*贷 被指借款50万11个月回利44万 多家媒体已车专了 车专自大江网 “借出50万元,每个月收利息4万元。”近期,网上曝出崇仁县城*管局党*组书*记王建国,在当地放月息8分(8%)的高*利*贷,而且放出的50万元已收利息44万元,借钱者没钱还已逃走,不敢回家过年。   本报记者驱车前往崇仁县调*查时,该官*员回应称“春节后上法*院,一切等裁*决”。而崇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县纪*委将会同政*法*委及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调*查。   网曝城* 管局书* 记放高* 利* 贷   在天涯论坛及江西大江网论坛上,一则关于“崇仁官员非法放*高*利*贷”的网帖被众多网民关注,该网帖为实名发帖,发网帖人名为廖*会龙,崇仁县人。   网帖称,2010年11月,廖会龙在崇仁工业园区接到一工程,因资金周转困难,廖便四处凑钱。此时,时任崇仁县房*管*局*副*局*长的王建国找到廖, 称能提供200万元以内的资金周转,条件是一起建设该工程,并占有股份。2010年11月23日,廖和王建国达成协议,由王借给廖50万元,占有该工程部分股份。廖向王建国打了一张50万元的欠条。   “后来,由于投资方资金没有到位,导致工程一直未开工,此时廖已将50万元用于应酬和开销。之后,王建国找到廖要其还归还50万元,廖希望宽限几个月。而王建国得知廖在县城有两块土地,便要求廖用两块土地作为抵押,并以每个月8分的利息计算(利息一个月4万元)。”网帖还称廖每个月借4万元现金还给王建国。   本月11日,记者根据网帖所留的电话号码,联系上廖会龙。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连续还了王建国11个月、每个月4万元的利息后,他实在是借不到钱了,而王建国天天找人逼债,年过六旬的他不得不远走他乡,两年不敢回家过年。   官* 员回应:会上法* 院,一切等裁* 决   政*府*官*员竟然放*高*利贷,而且月息竟然高达8分?那么,网帖举报是否属实呢?   14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崇仁县城*管*局,但王建国并不在办公室。之后,记者电话联系上王建国,王建国称他已经向法*院起诉,等判决书出来再联系记者。   据当地县*委一名官*员透露,王建国现在的职务是崇仁县城*管*局*党*组*书*记。   县纪* 委及有关部门将成立调* 查组调查   14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崇仁县纪*委。崇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崇仁县*委主要领*导和县纪*委接到过相关举*报,纪*委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   “涉及高利*放*贷,廖会龙和王建国都违法了,借和放都是不允许的。”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事件的调*查还没有开展、情况还不清楚,纪*委没有更多的情况向媒体通报。   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转-江西一种粮大户给百余农民发140万元年终奖(图) 2013年01月07日 15:24 原 作者:梁振堂 来源:大江网  本报安义讯(记者李晚成通讯员帅如琼)1月6日,天寒地冻,一场令人热血沸腾的农民年终颁奖大会在安义县鼎湖镇一农家大院举行:院子中央的一张小玻璃桌格外令人关注,桌上搁着厚厚一堆现金,共有140多万元!被叫到名字的农民挨个上前,喜滋滋从 种粮大户凌继河手中领取年终奖。其中,仅“种粮状元”刘高美一人就获得了16.3万元奖金。   颁奖的种粮大户凌继河是 鼎湖镇西路村远近有名的农民老板。上世纪80年代末,种得一手好庄稼的他,嫌种田不赚钱,洗脚上岸,外出创业,先后做起建材、手机批发、宾馆餐饮等生意。2008年,积累了资金的他,又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毅然回村重当农民。如今他承包稻田1.5万亩,将稻田分成15个分区,聘请100多名农民帮他管理,每人每月能领到2500元工资,年底统一发放年终奖,稻田管理得好的农民都能领到奖金。   46岁的庄稼汉刘高美带领7名农民,管理了1000亩稻田,今年超产5万多公斤,作为队长的他因而获得16.3万元年终奖。领到钱后,刘高美黝黑的脸放着红光,他俏皮地提着厚厚一叠钱掂量了一下,说:“估计至少有一斤重呢。”旁边农民起哄:“今天得这么多奖金,得多喝几杯酒。”老刘豪气满怀宣称来者不拒。   种了20多年庄稼的刘高美,从来没有赚过这么多钱。他告诉记者,以前他家种了20来亩田,靠传统种田模式,一年到头赚不了多少钱;如今,在凌继河带领下,通过科学种田,年年高产。刘高美不久前买了一辆14万元的小轿车,他兴奋地说:“做梦都想不到,农民靠种田也开上轿车了。”   来自新建县联圩镇下沙头村村民熊珊琏夫妻俩也帮凌继河管理了300亩稻田,夫妻俩当天领到10.2万元年终奖。熊珊琏说, 科学种田门道还真不少,测土配方、施肥、晒田、喷农药,都有讲究。他称自己管理稻田的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熊珊琏暗自鼓劲:“争取明年多出好点子,加强稻田管理,收更多粮食,赚更多奖金。”   奖金发完,热气腾腾的红烧肉、 红烧猪脚端了上来,一场别开生面的“丰收宴”随即开席。院子里共摆了10桌,每桌摆了10大碗菜,种粮大户和农民互相敬酒,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欢笑声、喝彩声溢满整个院落。   喝着丰收酒,凌继河豪气地宣称:“今年将每亩出资460元,再多承包2000亩稻田,力争未来种5万亩田。中央 惠农政策一项接一项,国家粮食‘九连增’,咱农民在奔向小康的路上,不能落后。”
崇仁严把“五关”推进保障住房建设 抚州日报 日前,刚入住崇仁县巴山镇廉租房小区的65岁老人吴春梅乐得合不拢嘴,之前她家4口拥挤在窄旧的平房里,令她做梦都没想到的是,如今却住上了5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   近年来,崇仁县把加快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至目前,该县已投资近亿元建设廉租房676套、经济适用房328套和安置房468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370万元。今年以来,该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投入2300万元,其中建廉租房350套、公租房200套,棚户区改造289户。   为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县努力做到严把“五关”: 严把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监管关。各职能部门强化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建设许可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出现违规审批。 严把保障性住房招投标监管关。对保障性住房招标发布公告、抽取评标专家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把保障性住房资金拨付监管关。实行“三专一报”制,即设置专账、建立专户、明确专人,确保建设资金安全。 严把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关。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杜绝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偷工减料行为,防止工程质量隐患,让群众住上“放心房”。 严把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管关。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即由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县审核领导小组逐级审核,并在社区及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名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再采取随机抽签或摇号方式分配,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首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