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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那些借古讽今 很少看电视剧。小时候看是为了娱乐,现在看还是为了娱乐——只不过在娱乐之外又看到了其它的东西,忍不住莞尔一笑~ 中国人传统的男女观念,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我看到某集,若曦看到四爷在查帐,然后她也凑过去瞧了——这时,四爷说:你是我女人,留你在身边是让你享福的,不是让你受苦的。 在四爷看来——或者在中国传统的男女关系观点出发——女人在男人身边,其角色是一个“享福者”的角色,而不是“共事者”或者“帮助者”的角色。 可是,权利和义务向来是平衡的,那“享福者”的义务是什么? 且再往后看。 大家一定还记得绿芜是怎么死的吧?看上去,好像是某侧侮辱了她,但是实际上,笔者私以为该某侧其实是一个“真像帝”。某侧断断续续地劝绿芜离开的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承欢让人家清白的人代养”,这个提议的理由是“让承欢将来嫁一个贵族,享受荣华富贵”——看!又是享受! 再看后面: “你这么个身份”——暗示绿芜是从烟花之地来的,也许有人会说,绿姑娘卖气质不卖身——但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只要你是来自“烟花之地”,无论你是不是处女,无论你多么有气质,反正大家都把你当作**的人……唉!可至此,我们也看到了,传统观念中,女人的权利是“跟着男人享福”,而对应的义务是“为这个男人守贞”——说白了,就是专心和一个男人滚床单……
穿越会遇到的问题 上几天看《夺命捉迷藏》,主人公在N个次远元穿来穿去,找到该次元中最大的隐患,再把隐患给灭了,所以在日全食的时候又想到了“穿越”这件事情。 穿越有两种:一种是从现在穿越到曾经经历过的古代,比如《天是红河岸》、《海盗风云》;一种是穿越到未来或者其他平行空间,比如《凤于九天》。 穿越的主人公无论属于哪一种,到了穿越的地方就如鱼得水——成不了废柴~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作者往往在作品中省略了许多穿越会遇到的问题—— 1、四眼怎么办? 最大的困难,即使是带隐性眼镜也回避不了的问题,对度数深的人来说更是这样。对于我等“睁眼瞎”,唯一正当的职业估计是做算命了吧?不过也很危险,除了容易被杀掉外,自己也很容易出事故——穿越到古代就是如此,因为古代建筑很多都是复式的,有很多台阶,中式建筑还有很多门槛,这万一没看清楚踩空咯或者拌一脚 …… 2、生理期怎么办? 这是在看《天是红河岸》时产生的疑问,同上题一样,战场上运动量太大了,万一遇到生理期,总是比较郁闷的!据说古老的时候用棉布制做简易的“日本面包”,但这个的卫生质量让人怀疑。 3、没有免疫力怎么办? 当时看《天是红河岸》,讲到夕梨被投到了“七日谷”,按当时记载的证据显示,大多数人进去7天后就会感染死亡。那时候就想:这作者要怎么办了?难道要让她失足掉到水中再穿越回来,治好了再穿越回去?谁知道,作者抖出“夕梨在现代种过疫苗”,所以在当时发挥作用了—— “七日谷”事件让人想到“天花”。这也让我想到一个问题,80年以后,我们这代人就不打天花疫苗了,但要是我们当中有人穿越到了天花横行的时代,那不是风险超大的? 目前想到了3个具体问题,大家一起来回复讨论吧!
【新闻】TWILIGHT拯救零售业 我订的网络杂志不定期发送新闻,其中有这么一条: Twilight Emerges As Retail’s Great Savior 连接在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ymag.com%2Fdaily%2Ffashion%2F2009%2F03%2Fretails_great_savior_twilight.html%3Fmid%3Dfashion-alert--20090312&urlrefer=60fd27c9344c2f572df4247aba21ee12 具体内容是: This welcome break from never-ending economic doom and gloom is brought to you by Twilight, the movie responsible for boosting Hot Topic's sales 11.4 percent in the third quarter. What? Yes. Twilight merchandise has saved Hot Topic from bloody retail death in the economic downturn. Just look at the numbers: The mall-based retailer’s comparable-store sales were negative from the second quarter of 2005 until October 2008. They have risen each month since then, increasing 6.5 percent in November, 4.3 percent in December, 6 percent in January and 10.8 percent last month. The movie came out November 21, which means Hot Topic cashed in on the prerelease hype, a period of time we never will understand or miss. Even though sales have been increasing month to month, Hot Topic is anticipating the day they start to flag as the popularity of Twilight merchandise fades.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Betsy McLaughlin says this is inevitable and she's "not sure there will be a next ‘Twilight.'" Except she's totally wrong, because there will be a next Twilight — you know, a sequel — and there's nothing any of us can do to stop it. So rather than waste time coming up with complicated music-driven sales strategies that are doomed to fail, why not just hype the sequel and then the next sequel and the next sequel and never let it die? Pretty soon we bloggers might forget about the Perez Hilton Hot Topic line, otherwise known as the most embarrassing fauxlebrity-clothing-line launch in the history of clothing lines. Now, it would amuse us greatly if you Hot Topic execs would put on your Twilight T-shirts and go running through Saks popping bottles of Dom and screaming, with hundred-dollar bills flapping out of your pockets.
【感想】TWILIGHT: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打开电驴自动下载页面,发现有一部电影总是显示在前面: 《TWILIGHT》(暮光之城)。     关于吸血鬼的故事总是拍得比较成人和惊悚,特别是西方人拍出来的。日本人讲吸血鬼故事倒是有高中生化的倾向,不过自从看了云里雾里的动画《吸血骑士》之后,觉得“吸血鬼”的身份设定总体而言是为烘托主人公的神秘以及魅力服务的,思考的东西不多(除了《彼岸岛》)。          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下载了《TWILIGHT》,似乎是由于电驴上介绍的那句:    “而这时候,爱德华家族的死敌又找上门来,妄图消灭整个爱德华家族。内忧外患的爱德华,究竟与贝拉的感情会走到什么地步,家族的危机又如何去解决呢?”          其实看过以后就知道了,电影里面没有“家族的死敌”,而是吸血鬼世界的几个狂暴青年在实施没有目的性的犯罪——就像人类世界中存在某一些恶性杀人犯,沿着高速公路沿途犯罪,见一个杀一个,谁要是遇到他们自己倒霉——     总之,Bella就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     看完电影,有一点小惊喜:比起过去那些充满了血腥和性的西方吸血鬼电影,这部电影拍得非常纯情,让人想到方文山的词: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噢!我说的眼神不是两人邂逅的那一些眼神,刚开始的时候Edward有一点神经兮兮(抱歉!可我真得觉得他的眼神怪怪的呀!),后来两人都心知肚明了,电影就变成粉红色的了~     好小说不一定有好电影,但好电影背后肯定有好小说。从百度贴吧中得知,目前《TWILIGHT》算是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将来还要引入吸血鬼一族和狼人一族的矛盾斗争——有一种说法,《TWILIGHT》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没有在2008年推出——这个我不同意,《HP》系列偏重于讲一个少年的成长,而《TWILIGHT》系列偏重于讲种群之间的关系,只不过大家都披上了“魔幻”的外衣。    非常期待《TWILIGHT》系列的下一部电影!
脱光OMP 虽然很早就知道OMP不像蒙牛吹嘘的那么神,但是“不好的东西”和“坏东西”之间还是有巨大差异的。     东窗事发前的2005年某日,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时遇到一个认识的小姑娘,此姑娘手中拿着一包“特伦苏”。彼时,我为了省钱尽量以豆浆来替代牛奶(笔者很喜欢牛奶啊!念初中前每天要喝的~),对于“特伦苏”之类的贵族奶,不“妄想”长期喝但想尝尝鲜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巧的是,没过几天爸爸单位发了超市卡,而该超市里恰好有卖特伦苏,我那是高兴啊!终于有机会买了。冲到货架一看——乖乖!没有拆包零卖的,只有一箱一箱卖的,价格是惊人的12盒(大概12盒)48块!而且除了特伦苏,旁边还有伊利的“金典”和蒙牛的另一种和特伦苏同级的奶。这下我犯愁了,选哪一种好呢?     还是从营养入手!         仔细对比了牛奶外箱上的说明书,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也产生了一个疑问:        结论是,三者都差不多,但考虑到伊利的贵族奶是在蒙牛以后推出的,有抄袭营销的嫌疑。     疑问是:在某肥皂品牌(还是牙膏品牌?)标榜自己的产品受XXX医学会推荐的营销吹嘘事件发生后,蒙牛所吹嘘的“OMP”是一种目前科学新发现的物质还是“旧瓶新装”的吹嘘?     于是,我没有马上把特伦苏搬来。     回到家,一“百度”,我的疑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证实——所有关于“OMP”的百度连接都是和蒙牛“捆绑”出现的,没有和科学论文或者保健知识“联姻”。     后来假期结束回到学校,我去图书馆的文献库一搜,文献检索为“0”,这就说明:OMP这个物质是蒙牛自己编出来的,国内外的科学文献里都没有这个物质出现!     这时,我猜想这个OMP在本质上是一个很普通的物质,只不过被蒙牛新取了一个名字,再被吹嘘一番以后变成了一个神奇的物质,但至少:OMP“不好”,在逻辑上并不代表它“坏”。     但是昨天看到报纸的时候,极端恶心了一把! 夸大一个普通的东西倒也算了,还把“黑马”说成“白马”,这是难以忍受的!     时常有新闻报道什么江湖游医或者保健品公司把加了红糖的姜茶当成神奇保健品卖,红糖姜茶的效果比不起你花的大价钱,但“效果少”、“没效果”比起“反效果”还是比较仁慈的了。    这次,我们脱光了OMP充满BLING BLING气息的外衣,得到一个畸形的怪物,在庆幸真相大白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自己置身这样一个处境:没有所谓的恐怖袭击,因为对恐怖习惯了。
我看美版“丑女贝蒂” 邂逅这部连续剧很偶然。最早是在杂志上看到说这部片子很受欢迎,但内心想:一个非美女的喜剧,恐怕就是一路耍活宝吧?就忽略了。直到遇到两个问题:1、去年下半年《越狱》停播了一会儿;2、学校的FTP里现成就有,不用麻烦地下载——于是就看了第一集,没想到,看得在学校人数众多的机房里泪流满面,于是在哭和笑的交织中看了全部。上网时,也终于知道了过去还有一个哥伦比亚版,只是也有人只挺这版的,不喜欢美版。自己是没看过哥伦比亚版的,看了图片后才知道哥伦比亚版中的贝蒂其实并不是丑女,她只是被剧本需要而搞得不太漂亮而已。相比之下,美版的贝蒂呢?厚道地说,单就“外表在最后一集变美”而言,美版的演员要来个大变身是挺困难的——不过这也成了这部美版的特点。要说“XXX其实是很漂亮的”,这个“其实”很叫人玩味。像哥伦比亚版里的贝蒂,说白了不过是一个“伪装丑女”的美女,整部剧集还是没有逃掉“美女帅哥”的套路(也许跟它拍得早也有关)。哥伦比亚版里的男主角是一个怎样的人,剧本定在那里,肯定是不会太坏的,但最后搞个“丑女其实长得不难看反而很漂亮”,总让人有“其实电视就是电视”的感觉。美版的丑女贝蒂呢?结局当然是还没有出来的,但是按哥伦比亚的结尾,美版的才突破了传统。不是要批判什么,与时俱进的道理还是懂的,从过去到现在,这也许就是进步——只是个人现在比较喜欢美版,当然,希望热心的人提供能下载的源让我有机会仔细看哥伦比亚版的
【殿菲幸福°.殿粉满足】21号欲知宁波浙江工商学院地点的可参考一 最近晚上要给学生上钢琴课,刚刚没办法去了,不然家里倒是很近……如果非本地的歌迷要来,这里提供一下浙江工商学院走法。公交车20、506、507、357可以在联丰立交桥不到一点点下,具体到哪站下车?发挥一下您的人格魅力,问一下司机叔叔基本就可以了。不过问题在于从火车南站出来没有上述公交车,但你从南站出来可以向北走后拐弯到妇儿医院前面的公交站(还是直接问路人妇儿医院怎么走好,离南站走路5分钟),最重要的是:不要乘反方向的车了——我们要坐的公交站不是和医院同一边马路的,而是在医院的对马路。可以把联丰立交桥看作是一个地标。向西穿过联丰立交桥的桥洞之后(就是垂直地穿过立交桥的走向)向左走,就是会看见浙江工商学院。上述是经济版的走法——不好意思,我没坐过飞机不知道从飞机场出来该怎么走……中产阶级版的走法就是——打的!不过有一点要注意:现在外来务工人员很多,有一些开出租车的师傅自己也搞不清地方。这里有一下信息可以告诉司机:从南站出来,打的先上“柳汀立交桥”笔直开,开呀开,开呀开——在立交桥上的时候向左看一排粉红色的房子,这些房子后面的中间有一幢刚巧没有被遮挡的旧房子,其中一间就是我家——搞笑一下……当你过了柳汀立交桥之后再一次横亘在你眼前的立交桥就是“联丰立交桥”了,穿过桥洞向左转就到。附:公交车费1-2元不等,打的8+1起步,那1元是燃油附加费,不过从南站打的过去9块钱不止的……
周扬爱着谁?——我之浅见 原文出处:http://hi.baidu.com/zhuoshi830/blog/item/f71857f0910dc6ada40f5278.html 如果说,《凤于九天》是《天是红河岸》的BL中国化版,那么《不能动》涉及的则是一个永恒的哲学命题:WHO AM I? 上比较哲学时,老师放了阿诺早期的电影作品《宇宙威龙》,那个在《看电影》杂志中惊鸿一瞥的看上去长得很恶心的首领(没想到居然是好人,真是XX不可貌相!)有一句话说得好: “决定一个人价值的,是他的行为,而不是他的记忆。” 后来,周扬爱上了陈明,但苦于无法相忘于已故的爱人离慰,最后就把自己的记忆清空了!很难讲,到底如何,现在看来,更像是两个人都爱,却给活着的情人带来“脚踏两只船”的痛苦,所以通过洗脑让自己忘记过去“爱离慰”这个过程的刻骨铭心,只记得过去的一个结果——我爱过那个已逝不回的人,然后向前看,既不使现在的情人痛苦,又使得自己从过去中解脱。 如此看来,还是《活着就是恶心》中IK和弥纯的感情更那个一点。在灯红酒绿处的第一次相遇,弥纯从此“很有骨气”地跟定了IK。即使,弥纯知道如何不让IK受肉体上的折磨,但因深知IK的自尊而故作不知。而IK,内心虽然隐隐晓得答案的,依然小心翼翼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后来,他们带着记忆,活生生地在人间轮回了N次,到最后依靠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抛弃了人格,物化为猫——谁都不会知道的结局,是结束的开始,是开始的结束——但他们在一起,带着共同的记忆,同样的伤痕,他们在一起,他们无比强大。
思考(选手和FANS,大家都请耐心看完)  先坦诚,笔者欣赏张殿菲,但也深信自己下面这番话是对所有FANS说的。   补充一下:之所以用“欣赏”,而不是“迷恋”,是因为自知和吧中投入的人们相比,自己也不好意思说自己的反映算是“热烈”这个级别。   宁波在刮大风下大雨,看到一半信号没了,后来我是没有机会看直播了(唉~)。跑到贴吧中来,看到各个歌迷团成员也都在为自己的偶像作“厮杀”——也许,是因为不能看直播的关系,内心也冷静了不少。   在开始之前,先向张超的歌迷不好意思一下——因为笔者认为,张超唱歌不是太好——“喜欢唱”和“善于唱”是两码事情,但评价一个人并不是单单看“唱歌水平”的,所以现在想想他应该还是有他能让他人共鸣的优点的。   言归正传,其实我的中心思想和简单:反正就是一桩生意,娱人娱己的比赛,冤冤相报没什么意思,不如大家都为自己欣赏的偶像干一杯,祝福他们。   在张殿菲落榜的上周,也为很多东西愤愤不平过。无论是哪个人,很多事情大家心中都是有数的。淀粉说张殿菲是“炮灰”,现在看看也许被讨伐得最厉害的某个主持人也是“炮灰”,可能BOBO也是“炮灰”——少有只手遮天的事情,弄到最后,最大的幕后黑手还是“资本”。   窃以为,当大家(各路FANS)在用短信互拼的时候,收短信费的人是高兴得不得了了(好在,电视台有捐款给有需要的人,总算心中平衡了一点)。   所以,大家的负面情绪最好少一些——这里,应该还有很多还没有经历高考的人吧?既然还在一段非常重要的受教育阶段,更应该去掉“追星”这件事情中夹带的负面情绪——那么,我们应该从哪个方向上去努力?   制度!!!      大二时,我记得敬爱的商法导师陈醇说过一句话(是不是原创的我不知道,但很值得大家听取):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     在“加油!好男儿”中,最大的一个制度是“短信投票”——这是引起所有争吵的弊端所在。   你能说全世界不懂中文和没有手机的人中,有几个人会喜欢谁谁谁?听吧中说,BOBO很早就签了——为什么早?华宜不等短信选票出来是不是太贸然了?不是,他们肯定有他们商业上的综合考量,他们也不是以“短信投票”为唯一依据的——但是这是选“好男儿”的唯一依据。说苛刻了,这些好男儿们也只不过是赚钱的工具罢了。   所以,大家停止没有证据的争吵吧!难道你没有看到,一个小小的短信制度,让平日里理智的人们变成了有负面情绪的“怪兽”了吗?在抱怨他人的同时,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是要受负面影响的啊!   真的!积极的事情就是:现在为每一个选手干杯祝福,将来钻研一下票选制度,让以后中国有更受欢迎的偶像的推出而作一个好的铺垫吧!这也有利于将来的中国偶像走向世界,不是吗?   到了那个时候,这才是“加油!中国!加油!好男儿!” 欢迎来这里交流http://hi.baidu.com/zhuoshi830/blog/item/1b6671fbce6a39146d22ebfb.html
【王子殿下 永远最棒】思考   先坦诚,笔者欣赏张殿菲,但也深信自己下面这番话是对所有FANS说的。  补充一下:之所以用“欣赏”,而不是“迷恋”,是因为自知和吧中投入的人们相比,自己也不好意思说自己的反映算是“热烈”这个级别。  宁波在刮大风下大雨,看到一半信号没了,后来我是没有机会看直播了(唉~)。跑到贴吧中来,看到各个歌迷团成员也都在为自己的偶像作“厮杀”——也许,是因为不能看直播的关系,内心也冷静了不少。  在开始之前,先向张超的歌迷不好意思一下——因为笔者认为,张超唱歌不是太好——“喜欢唱”和“善于唱”是两码事情,但评价一个人并不是单单看“唱歌水平”的,所以现在想想他应该还是有他能让他人共鸣的优点的。  言归正传,其实我的中心思想已经用标题表达了:反正就是一桩生意,娱人娱己的比赛,冤冤相报没什么意思,不如大家都为自己欣赏的偶像干一杯,祝福他们。  在张殿菲落榜的上周,也为很多东西愤愤不平过。无论是哪个人,很多事情大家心中都是有数的。淀粉说张殿菲是“炮灰”,现在看看也许被讨伐得最厉害的某个主持人也是“炮灰”,可能BOBO也是“炮灰”——少有只手遮天的事情,弄到最后,最大的幕后黑手还是“资本”。  窃以为,当大家(各路FANS)在用短信互拼的时候,收短信费的人是高兴得不得了了(好在,电视台有捐款给有需要的人,总算心中平衡了一点)。  所以,大家的负面情绪最好少一些——这里,应该还有很多还没有经历高考的人吧?既然还在一段非常重要的受教育阶段,更应该去掉“追星”这件事情中夹带的负面情绪——那么,我们应该从哪个方向上去努力?  制度!!!    大二时,我记得敬爱的商法导师陈醇说过一句话(是不是原创的我不知道,但很值得大家听取):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  在“加油!好男儿”中,最大的一个制度是“短信投票”——这是引起所有争吵的弊端所在。  你能说全世界不懂中文和没有手机的人中,有几个人会喜欢谁谁谁?听吧中说,BOBO很早就签了——为什么早?华宜不等短信选票出来是不是太贸然了?不是,他们肯定有他们商业上的综合考量,他们也不是以“短信投票”为唯一依据的——但是这是选“好男儿”的唯一依据。说苛刻了,这些好男儿们也只不过是赚钱的工具罢了。  所以,大家停止没有证据的争吵吧!难道你没有看到,一个小小的短信制度,让平日里理智的人们变成了有负面情绪的“怪兽”了吗?在抱怨他人的同时,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是要受负面影响的啊!  真的!积极的事情就是:现在为每一个选手干杯祝福,将来钻研一下票选制度,让以后中国有更受欢迎的偶像的推出而作一个好的铺垫吧!这也有利于将来的中国偶像走向世界,不是吗?  到了那个时候,这才是“加油!中国!加油!好男儿!”欢迎来这里交流http://hi.baidu.com/zhuoshi830/blog/item/1b6671fbce6a39146d22ebfb.html
【感想】总得要有个分寸 作为放松日常紧张情绪的连续剧或者偶像剧,众人基本上抱着一种比较宽容的心态:剧情傻一点没关系,有时候傻也是“萌”的一种表现形式;演员不是非常外型出众也过得去,更能实现心理上的一种“角色代入”;逻辑上出现前后矛盾之类的也算了,毕竟不是写论文……可是,无论怎么样,总是要有一点分寸啊!剧中,蔡戊龙在有女友的情况下,作恋爱教练、作生活保姆倒是没什么不好的地方,但后来一边发个“我爱你”的视频彩信、和幽熙接吻,一边还高唱自己完全是爱女友的,即使是作为偶像剧,也太没有分寸了!现在,恐怕很多人和我一样,是因为DENNIS而继续“坚持”看着《魔女幽熙》。想当初刚播放的时候,寄予那么大希望的片子,收视率虽然比《魔王》低了一点点,但我们都相信一定会更好,但是如今不太敢去打听收视率如何了。之所以会寄予很大希望,除了令人炫目的演员阵容,还在于编剧的前两部电视剧观众反响不错——可如今这个局面,真的让人很难相信是同一个编剧的作品。就DENNIS单方面来说,看了众人的留言,必须承认:《甜蜜间谍》的韩悠日是DENNIS角色塑造上的一个不小的成功,让人有“此角色非他莫属”的感觉(相信对南相美来说也是如此)。不过,这也是伤脑筋的地方,因为很多人在接受了“韩悠日”的深情间谍角色后,很难接受他“傻小伙”的天才厨师角色了。或者观众们也要换一个心态看角色?总而言之,《魔女幽熙》剧情没分寸啊!
关于断翅图腾的“【海报】某电影海报(HP相关)(心脏承受能力差者 好像不是海报,是书籍封面——我有这本书。 这个版本在印刷上,是“西藏人民出版社”的版本,其实是台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出的版本,由彭倩文翻译的(彭倩文:淡江中文系毕业,纽约市立大学戏剧研究所肄业。现为专职翻译。译有《别跟山过不去》、《黑狱来的陌生人》、《欧洲在发酵》、《汉娜的女儿》、《爱上月亮的男人》、《辛德勒的名单》、《法斯宝达的世界》、《摇滚乐社会学》等书。) 我第一次看买的版本。 可能是我高二时看的关系(2001年),看过这个版本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后,个人觉得比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翻译得要容易接受——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语言更倾向于儿童,而台湾版翻译更倾向于青少年。 至于封面上的图画——由于是盗版的关系,这画是未弥纯的作品。 但是有一点很怪!好像官方说,这个2000年版本在台湾当时只有HP1——就是说,第一本的确是彭倩文翻译的,但是后面三本署名由“彭倩文”翻译的,不知道是谁——因为台湾的HP4在当时的2000年,计划到2001年才出版!(相关情况见http://cache.baidu.com/c?word=%C5%ED%3B%D9%BB%CE%C4%2C%B9%FE%C0%FB%2C%B2%A8%CC%D8&url=http%3A//edu%2Esina%2Ecom%2Ecn/wander/2000%2D09%2D19/12409%2Eshtml&p=8c33e7539e904eac52bd9b7e0b4d9e&user=baidu) 总之,盗版是盗版,里面翻译的内容质量是相当好的!当时——大家不要批斗我……因为众所周知,书价真的挺贵!而HP刚在流行起来的时候,自己觉得这股潮流只不过是和好莱坞电影一样,是市场推广到位的结果(不过现在觉得,HP的本身实力和市场营销都很成功!)所以在一家“6元书店”看到有买HP1—4,就花24块人民币抱回家了——结果,就像大家看到的,看了第一本后就被HP吸引~下面这个连接里有她的全部HP翻译http://cache.baidu.com/c?word=%C5%ED%3B%D9%BB%CE%C4%2C%B9%FE%C0%FB%2C%B2%A8%CC%D8&url=http%3A//book%2Ejqcq%2Ecom/extend/4/23044%2Ehtml&p=9b769a46dd8700fe13bd9b7a0d5198&user=baidu 版权问题啊~唉 最后:撇开版权争议,我喜欢彭倩文翻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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