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十字绣9 米兰十字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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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年限条件再明确!2018-04- 退役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年限条件再明确! 2018-04-2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新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公布。 其中,《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伍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另,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包括: ①服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②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 ③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 ④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高校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不复学)且服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 退役军人工龄计算、报考公务员及城镇兵安置等政策解答 提问:退出现役后,我准备到地方就业,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请问工龄是如何计算的? 解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提问:退出现役后,我准备报考国家公务员,担心自身没有什么优势,感到压力很大。请问对退役士兵报考国家公务员有哪些政策规定? 解答:《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明确: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提问:我是入伍即将满一年的新兵,从城市入伍,明年就要面临退伍选择,请问对于城镇入伍的士兵,在安置方面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解答: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安置政策实现城乡一体,不再以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籍为依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清明祭——谨以此文献给我慈爱而伟大的母亲。娘啊! 又 清明祭——谨以此文献给我慈爱而伟大的母亲。 娘啊! 又到清明了,我与姐姐及您的儿媳,孙子又要为你祭拜追思了。四十几年前你把我诞生到世间,含辛茹苦,嘘寒问暖,教我做人,为我做饭。从我出生到你离我们而去四十年间,儿为你做的还不及你为我付出的一半。病榻前儿伺候了你不足一年,看着你被病魔折磨的痛苦之极,又无法分担,当你六十有五就驾鹤西去的那一刻,儿是肝肠寸断。八年来每当夜深人静时想起你儿都泪流满面。不是儿不坚强,是时间越久儿对你的思念越深。娘啊! 你教我正派做人,道德经商,我兢兢业业,文明经营,与人为善。你教我体贴妻儿,孝敬长辈,我家庭和谐,儿孝媳贤。你教我交友谨慎,莫贪钱财,我不花天酒地,捡物送还。娘啊! 你激励我许多许多……十九岁那年爸爸重病,姐姐已婚,当我能帮你干活时,你却把我送去参军。入伍十几年,我努力工作既使面对着平暴时暴徒的枪口,还是抗洪时面对滔滔江水我眼都不眨一下,累不吭一声,是你给予我坚强的意志。娘啊!你走了,儿再也听不到你的唠叨,不能尽孝床前,你的音容笑貌永远定格在2010年阴历五月十五十点这一刻,这一天,从此阴阳两隔,想起你儿都会泪流满面,肝肠寸断。 娘啊!如果能从头再来,如果真有时光隧道,儿定会为你多尽孝心。现在只能为你多烧纸钱,让你在那边不再寒酸。如果有来世,娘我还做你的儿子!回报母亲的恩和念! 八年来我找来《易经》,《麻衣神相》,《奇门遁甲》通读了一遍,梦想借通灵之门与你说上一句话,既使为你倒上杯薄酒,也尽了儿女的孝念。 儿梦想——待清明时刻,在烛,香的光芒中打开“通灵”之门,给慈爱而伟大的母亲带去晚辈对您的深深思念! 儿建新敬书
工会基本职责和职能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尉健行编 工会基本职责和职能 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尉健行编著的一本图书,该书于2009年9月出版。该书取自尉健行同志1993年至2002年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期间的有关讲话、文章、指示、批示等内容,部分内容是首次公开。全书24万字,按十个专题进行摘编,是一部对我国工运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著作,是各级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必读之书。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一部按十个专题摘编的文集,真实记录了尉健行同志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领导中国工会具体工作中的理论思考、大胆实践和走过的历程。 本书节选和摘编的文稿,均来自健行同志1993年至2002年在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期间的有关讲话、文章、指示、批示等,其中一些内容是首次公开披露。 工会基本职责和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中国工会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同时,还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综合概括为: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一、维 护 职 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这是我国工会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是工会所以存在的基础. 在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方面,工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监督、规范和保障职工的各项劳动标准,采取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等形式形成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同时,工会向困难职工伸出援助之手,释疑解难、帮困扶贫,提供法律支持和经济救助,维护职工的工作、生活、劳动安全和受教育权利;工会还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精神,坚持开展“送温暖工程”. 二、建 设 职 能 工会的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具有的一项社会职能. 在实现建设职能方面,工会积极配合各级党政,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职工主动为祖国建设、社会繁荣,为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工会还围绕地方和企业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企业经营活动的重点和难点,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扭亏增盈和提高经济效益. 三、参 与 职 能 工会的参与职能,是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这是由于广大职工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主要地位,并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享有民主权利,工会作为广大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而确定的一项社会职能. 中央[1989]12号文件明确指出,工会应当成为广大职工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目前,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以及其他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措施时,有同级工会参加,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各级政府在设立工资、物价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时,能吸收工会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某些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能与同级工会分别或共同联署发布文件;各级政府均指定一位负责人加强同工会的联系,帮助工会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这些做法措施为工会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发挥民主渠道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基层,工会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工会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劳资协商或集体谈判制度,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问题,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方面进行协商或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谈判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基本职责和职能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尉健行编 工会基本职责和职能 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尉健行编著的一本图书,该书于2009年9月出版。该书取自尉健行同志1993年至2002年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期间的有关讲话、文章、指示、批示等内容,部分内容是首次公开。全书24万字,按十个专题进行摘编,是一部对我国工运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著作,是各级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必读之书。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一部按十个专题摘编的文集,真实记录了尉健行同志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领导中国工会具体工作中的理论思考、大胆实践和走过的历程。 本书节选和摘编的文稿,均来自健行同志1993年至2002年在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期间的有关讲话、文章、指示、批示等,其中一些内容是首次公开披露。 工会基本职责和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中国工会在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同时,还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综合概括为: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一、维 护 职 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这是我国工会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是工会所以存在的基础. 在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方面,工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监督、规范和保障职工的各项劳动标准,采取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等形式形成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同时,工会向困难职工伸出援助之手,释疑解难、帮困扶贫,提供法律支持和经济救助,维护职工的工作、生活、劳动安全和受教育权利;工会还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精神,坚持开展“送温暖工程”. 二、建 设 职 能 工会的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具有的一项社会职能. 在实现建设职能方面,工会积极配合各级党政,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职工主动为祖国建设、社会繁荣,为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工会还围绕地方和企业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企业经营活动的重点和难点,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扭亏增盈和提高经济效益. 三、参 与 职 能 工会的参与职能,是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这是由于广大职工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主要地位,并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享有民主权利,工会作为广大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而确定的一项社会职能. 中央[1989]12号文件明确指出,工会应当成为广大职工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目前,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以及其他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措施时,有同级工会参加,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各级政府在设立工资、物价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时,能吸收工会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某些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能与同级工会分别或共同联署发布文件;各级政府均指定一位负责人加强同工会的联系,帮助工会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这些做法措施为工会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发挥民主渠道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基层,工会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工会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劳资协商或集体谈判制度,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问题,由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方面进行协商或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谈判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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