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110 青县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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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 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 通 告 青政告【2017】13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杜绝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放的区域和时间 1.禁限放区域:西新街(西外环路)、新104国道、柳河屯干渠和唐窑干渠合围区域 2.销售时间: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15日(除夕)、2月25日(初十)至3月2日(正月十五)。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网点全部撤除。 3.燃放时间: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除夕)和2月16日(初一)全天,2月20日(初五)和3月2日(正月十五)的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暂停烟花爆竹销售。 二、全年禁放区域、场所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楼房阳台、绿地;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信线路附近;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京台高速、石黄高速、沧廊(京沪)高速合违内的新兴镇、陈嘴乡部分区域。 三、限定销售、燃放种类。 全县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除双响、摔炮、擦炮等摔炮类、摩擦类以外的C级、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所有A、B级和非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单发药量大于5克的旋转升空类产品,铁炮、拉炮、擦炮、铁管炮等违禁产品。 四、责任追究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奖励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销售、燃放相关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根据举报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青县“2013.1.29”范官屯案件真相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29日晚7时许,青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范官屯村有人打架,接警后马厂派出所6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陈某甲带领司机陈某乙来到庞某某家,双方发生争执,陈某甲对庞某某进行了殴打。随后,陈某甲的儿子陈某丙及邓某、邓某某、刘某、吴某某、马某某非法侵入庞某某家住宅,被庞某某等人围堵在其家中。办案民警立即兵分三路展开工作,一路去调查报案人,一路去范官屯村委会考取村里的监控录像视频资料,第三路去传唤违法嫌疑人。在办案民警依法对陈某丙及邓某、邓某某、刘某等人进行传唤过程中,赵某某等人阻碍民警依法办案,妨碍执行公务,自1月29日10时至1月30日8时许将民警及被传唤人围堵在庞某某家中长达10个小时。后经公安机关派30余名民警增援并经耐心工作,才将被围堵的违法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赵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涉嫌妨害公务罪。其间,庞某某将对方的黑色丰田睿志轿车及白色长安轿车砸坏,经鉴证损失价值为29410元,庞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 二、处理结果 因庞某某、赵某某认罪态度较好,2014年4月30日,庞某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赵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陈某甲因殴打他人于2013年2月4日被青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陈某丙及邓某、邓某某、刘某因非法侵入住宅于2013年1月30日被青县公安局分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吴某某、马某某因非法侵入住宅于2013年7月20日被青县公安局传唤至公安机关,并分别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款500元。
河北省交管局发布:2015年春运“两公布一提示” 一、石家庄 易发生事故路段 1、衡井线与定魏线交叉口,该路口为事故多发地段,途径此处车辆请小心谨慎驾驶,减速慢行。 2、灵寿慈峪镇慈峪村南路段,该路段道路多为山路,路窄、弯多、坡陡,为事故多发路段,建议谨慎驾驶。 3、灵寿岔头镇岸沟村路段,该路段道路多为山路,路窄、弯多、坡陡,为事故多发路段,建议谨慎驾驶。 4、灵寿陈庄镇白家河路段,该路段道路多为山路,路窄、弯多、坡陡,为事故多发路段,建议谨慎驾驶。 5、鹿泉石闫路闫同至杜童,该路段为事故易发路段,建议途径车辆减速慢行。 6、鹿泉232省道故城段、南甘子段为事故易发路段,建议途径车辆减速慢行。 7、308国道栾城冶河段、南宫段,路口易发事故,建议途径车辆减速慢行。 8、平山清风路段,山区道路弯多路窄车流量大,建议途径此处车辆减速慢行。 9、393省道赞皇黄沙岭路段,该路段坡度大、急转弯,请谨慎驾驶。 10、赞皇障石岩山区路段,该路段坡度大、急转弯,请谨慎驾驶。 交通拥堵堵点 11、307国道藁城机场路道口,该路口车流量大,道路通行能力受限,易发生拥堵。建议途经藁城的车辆选择绕行黄石高速。 12、藁城通安街与307国道交叉口(汽车站),春运期间,返乡回家人较多汽车站乘车人多,途经此处时,注意减速行驶,停车礼让行人。 13、藁城正五路只甲路口,该路口车流量大,道路通行能力受限,易发生拥堵。 14、藁城大队西城街口正在施工,建议大型车辆绕行机场路、定魏线;小型车辆绕行金五线。 15、灵寿青同镇、岔头镇、团泊口乡路因马路集市段易堵车,建议绕行。 16、平山温塘高速路口,因恶劣天气高速封路,高速口积压的大型货车过多,建议绕行。 17、平山301省道马舍口路段,山区道路弯多路窄车流量大建议绕行西柏坡高速至207国道。 18、行唐煤炭物流交易中心附近路段,车流量大易堵,建议绕行。 19、308国道赵县段正在道路施工,建议绕行果王线、青银高速。 20、正定正无路与太行大街口附近桥涵施工,建议绕行京港澳高速公路。 21、107国道新乐承安铺集贸市场段,因农村集市人多易堵,建议绕行邯北路。 22、井陉苍岩山景区路段,苍岩山景区节假日车流量较大,山区路段坡多,路窄,请谨慎驾驶或选择绕行。 23、井陉头泉至上安路段,该路段大车多且路况差,弯多,路窄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建议绕行石太高速或山前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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