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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翻外篇】七月七日情翻外篇~ 以下是楼雨晴写的番外噢! “你现在就可以开始想,雨停后要去哪里了。”   “我想看雪。我这辈子从来没有看过雪呢……”   “没关系,我可以带你去日本、瑞士,去所有看得到雪的国家。”   二ΟΟ三年的七月七日,她的二十七岁生日。   雨停了,天空放晴了,她的愿望终于要实现……   给亲爱的读者:   套一句楼雨晴在后记说的话:“意外!这绝对是意外!”   最初,《七月七日晴番外篇》只是作者的一时兴起,   没想到写了之后越来越投入,自已哭得比读者还惨;   我们看了,也觉得这么优的东西,   不跟所有喜爱楼雨晴的朋友分享,实在是良心不安!   于是,我们将这个“意外”化为实质的惊喜,   回馈给读者朋友,当作最好的新年礼物。   在欣喜于新书《如果我们不曾相遇》上市的同时,   也邀请你再一次重温《七月七日晴》浓郁的心酸与甜美。   之一  盼雪   壁炉的火光燃烧著,她偏头,侧耳聆听燃烧所发出的细微声响,听著听著,倒也听出乐趣来,唇畔勾起浅浅的、恬适的微笑。   屋子的另一个角落,坐著她心之所系的那个人,他静静看著书,而她寻著生活中细微的小乐趣,不需交谈,也不需任何肢体接触,只要知道他与她就在同一个空间中,心就能感到踏实。   这就是她所寻的幸福,很平凡,很简单。   “笑什么?”柔沈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沈瀚宇倒掉冷却的茶水,重新注入他要的温度,放回掌心让她暖手,不忘轻声叮咛:“小心烫。”   “有旋律。”她轻轻地回了他一句。   “什么?”   “哔哔剥剥的,像不像一只顽皮的精灵在火光中跳跃舞蹈?哥,你听,它还有规律的节奏哦——山清水明幽静静,湖心飘来风一阵,呀行呀行,呀静呀静……像不像你以前常唱给我听的那首歌?”   沈瀚宇停顿了三秒,才领悟她指的是壁炉的声响。   像吗?   他跟著细细聆听了一会儿,什么旋律都串连不起来,却不忍戳破她的想像。   双目失明,再加上行动不便,她能做的事已经很有限了,但她似乎并不困扰,随时随地都能自得其乐,或许是不想造成他的负担,也或许她真的适应愉快,充分享受平凡中的温馨。   “这有什么好开心的,值得你笑得那么甜?”他占据她身旁的沙发空位,同时将她搂进胸怀的空位。   那么小的生活琐事,她却像发现天大秘密,露出那么愉悦的笑意。   “那是你跟我记忆中最珍贵的一部份啊!我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你常常抱著我,哼这首太湖船,特别是睡前,还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找不到任何比这更美的旋律。”也或许她念念不忘的,并不是歌曲本身,而是那种被人哄著宠著的感觉,让她始终忘不掉那道动人的音律,从此拿命去眷著、恋著声音的主人。   这,就是让她唇角挂著温柔甜笑的原因。   沈瀚宇眸光热了。因为失去目视的权利,所以她没能见到他眼中浓得几乎揉痛心扉的爱恋。   沈天晴放下茶杯,双臂缠抱而去,寻著温暖的角落,安心栖憩。“好久没听你唱这首歌了,你还记得怎么唱吗?”   “那么久的事,都快忘得差不多了。”心中长年以来的缺口填平了,他收拢双臂,怀抱中的充实,令他幸福得想叹息。   曾经,那段属于他与她的过去,被他刻意地压抑与遗忘,久了,几乎要以为自己真的忘了。   “试试看好不好?我想听。”   他张口正要说什么,门铃声传来。   “我去看看。”沈瀚宇放开她,起身应门。   耳边传来对话声,哥的态度仍是一贯的温淡有礼,她隐约认出是住在隔壁的邻居。   最初来到瑞士时,他毫不犹豫地舍市区而在这不知名的小城镇落脚,虽然偏远了点,但是环境幽静,适合她养病。   在这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也没有人会来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他是这么说的。
【长篇小说】超级感人的故事----七月七日情(珍藏) 天晴  第一部 年少   爱情,就像初次尝到,那半熟的杨桃滋味,   酸酸的、涩涩的,却又忍不住想一再深尝,   流转在青涩杨桃、你憨甜笑靥间,   我初次的、纯净的爱情,   悄悄萌芽。   一之一 天晴   我叫沈天晴。   若要说起我的一生,其实乏善可陈得紧,怕各位看得头重脚轻眼皮撑不开,就挑些重点来说好了。   所谓的「一生」,其实也不长,目前为止,才过了十四个年头又三百二十七天八小时零五秒而已。   首先,和所有人一样,我有一对慈祥和蔼的父母,还有一个很帅、很优秀,女生看到都会忍不住尖叫的哥哥。   至于我,从小到大老师给的评语,大抵都离不开:个性冲动、顽劣难驯,宜多管教等等形容词,善良一点的老师,会说我活泼外向、打抱不平。   不过那有什么差别?换个好听些的说法而已,还是在损我。   什么?不信让我来批注一下--   活泼外向--等于我很皮,相当皮,皮到欠揍。   打抱不平--另一个说法叫惹是生非,调皮捣蛋。   最狠的是,国小五年级时的导师还在家庭联络簿上写着:冥顽不灵,目无尊长,行径嚣张,不知悔改,请家长严加管教,以免危害社会善良风气。   俨然把我写成了混世恶魔,连社会风气败坏、经济景气低迷都和我有关,再说下去,孔明先生的出师未捷身先死、中国五千年来的成败兴衰都变成是我的罪过了,只差没要我切腹自杀以谢天下。   我只不过在背后给那个老处女导师取了个「灭绝师太」的绰号,外加和同学赌她内裤的颜色而已,大家来评评理,这样有很罪该万死吗?   妈妈居然罚我跪,这也就罢了;要我明天向灭绝……呃,吴老师道歉,我也可以接受;写悔过书,小Case,保证文情并茂直追与妻诀别书;可是--最最不能接受的,是妈妈居然不准我吃晚饭,晚餐还故意煮我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   这真是天底下最不人道的酷刑了!   不过还好,哥哥总是会维护我,不管任何时候。   小时候一再挨罚,常会哀怨询问:「妈妈,我其实不是你亲生的对不对?」   「答对了!你是臭水沟挖出来的。」真过分!居然答得这么干脆,还一副「你这辈子就现在最聪明」的表情。   相较之下,品学兼优的哥哥,相当适合被拿来当天神崇拜。   而,我确实也这么做了。   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好,家中务农,爸妈每天都好忙好累,没办法兼顾到我,我等于是哥哥一手带大的。对我而言,哥哥不只是哥哥,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不会像所有的人,去批判我的行为,而是用另一个角度看待我,包容我的所作所为。每当我又闯了祸,在一堆皱着眉头看我的人里面,总会有那么一张面容,带着微笑,眼神充满了解与宽容,默默支持我。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哥哥是我很重要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守护神,也是我的避难所,每次只要有事,第一个赶来我身边的人是他;闯了祸,第一个想要找的人,也是他。很早以前,我就已经领悟到,我可以失去一切,就是不能没有哥哥。   有一年穷极无聊,蹲在一旁看到邻居玩「新郎、新娘」的家家酒游戏,回来之后满口嚷着要嫁给哥哥,在那懵懂无知的年岁里,还不太能理解「嫁」是什么意思,但是隔壁长我两岁的大毛,一副大人样地告诉我,「嫁」就是和最喜欢的人一起生活,永远不分开。   最喜欢的人?那不就是哥哥吗?   所以我问哥哥,要不要「嫁」给我。   哥哥说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是男生,不能『嫁』给你。」   「那,我嫁就可以了吗?」   「还是不行。」   「为什么?」第一次觉得哥哥很龟毛,用力瞪他。   哥哥轻轻笑了,摸摸我的头。「因为我们是兄妹。」   兄妹?我歪着头思考,因为是兄妹,所以不能嫁给我最喜欢的哥哥吗?   那年,我三岁半,第一次讨厌「兄妹」这个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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