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ci g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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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说这个是对的…… 简单的说,混血王子那本药草学笔记的笔记,是哈里波特的母亲莉莉写的。 比较有力的 证据一:赫敏在原著里说过那是女生的笔迹。依照罗林的个性,这不会是空穴来风,而这女生是谁呢?自然不会是什么马儿服的妈妈啊之类无足轻重的角色。 证据二。鼻涕虫一百次提到莉莉在草药学方面的天赋。可是,好像没有人能记住斯内普的天赋——那是因为当时的他根本没有。后面还有分析。 属于主观猜测的证据: 一。人物分析 不能否认,斯内普是个聪明的人,可是这种聪明不是在于赫敏那种“学习”,而是“心眼”,证据是他虽然能至少骗过校长和伏地魔中的一个,可是却没有被罗恩发现——罗恩曾经擦过奖牌,还是被斯内普本人罚的,可是那些里面有斯内普的么?可见他在学生时期并不是赫敏这么优秀。 那么,他为什么能当魔药老师?因为他擅长,可是他为什么擅长?他又不喜欢这门课,——原因和不喜欢魔药的哈里一样,有这样一本书指导。 二。斯内普对莉莉的感情。这已经很流行了我不用分析了。 ………………以上我敢说是对的 以下是我的猜测之一。 下面的问题就是,这本书最后怎么会写上“混血王子”?……有很多种可能,最不可能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们曾经恋爱。 混血,代表莉莉,王子,代表斯内普。或者根本就是莉莉把这本自己的书送给了斯内普写上了他的名字。 如果这样,那么斯内普可能就是伏地魔的敌人,因为伏地魔杀害了莉莉,那么有可能他就是善人了。
我敢说这是对的…… 简单的说,混血王子那本药草学笔记的笔记,是哈里波特的母亲莉莉写的。比较有力的证据一:赫敏在原著里说过那是女生的笔迹。依照罗林的个性,这不会是空穴来风,而这女生是谁呢?自然不会是什么马儿服的妈妈啊之类无足轻重的角色。证据二。鼻涕虫一百次提到莉莉在草药学方面的天赋。可是,好像没有人能记住斯内普的天赋——那是因为当时的他根本没有。后面还有分析。属于主观猜测的证据:一。人物分析不能否认,斯内普是个聪明的人,可是这种聪明不是在于赫敏那种“学习”,而是“心眼”,证据是他虽然能至少骗过校长和伏地魔中的一个,可是却没有被罗恩发现——罗恩曾经擦过奖牌,还是被斯内普本人罚的,可是那些里面有斯内普的么?可见他在学生时期并不是赫敏这么优秀。那么,他为什么能当魔药老师?因为他擅长,可是他为什么擅长?他又不喜欢这门课,——原因和不喜欢魔药的哈里一样,有这样一本书指导。二。斯内普对莉莉的感情。这已经很流行了我不用分析了。………………以上我敢说是对的以下是我的猜测之一。下面的问题就是,这本书最后怎么会写上“混血王子”?……有很多种可能,最不可能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们曾经恋爱。混血,代表莉莉,王子,代表斯内普。或者根本就是莉莉把这本自己的书送给了斯内普写上了他的名字。如果这样,那么斯内普可能就是伏地魔的敌人,因为伏地魔杀害了莉莉,那么有可能他就是善人了。
下一个麦当娜,pink,我得另一偶像……还有一个是王菲……另外螺丝 姓名:Alecia·Moore (艾蕾莎摩儿) 生日:1979年9月8日(星期六) 星座:室女座 血型:A型 身高:5'4" 真名:Alecia Moore ( 艾蕾莎摩儿 ) 音乐影响:麦当娜、惠妮休斯顿、比利乔、爸爸 专辑里最喜欢的歌曲:《Split Personality(人格分裂)》 这位留著亮丽粉红色短发,一身酷炫装扮的新世代辣妹Pink,有著菲律宾的血统,却在法国尼斯举办的超级模特儿选秀表演会上,一鸣惊人而被唱片公司发掘,并成为新世代酷炫乐团TLC的师妹。不同的是,虽然有著类似的外表,但除了酷似TLC以重节奏的Hip-Hop舞曲为主外,Pink更唱出足以和Janet Jackson、Toni Braxton媲美的节奏蓝调情歌,尤其在转音和浑厚的嗓音运用上,也令人惊讶不已,是以让LaFace将其视为秘密武器。 虽然年纪轻轻才21岁,Pink却已被媒体赞誉为“下一个麦当娜”。纵然这个推论尚言之过早,但这位顶著粉红惊世发色的女歌手,确实已经撂下了“我要接收全世界,然後把它漆成粉红色”这样的豪语。自信、率真、直言不讳,Pink常说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破陈规。而身为一位在人才济济的节奏蓝调乐坛中打拼的白人女歌手,事实上她可说已经粉碎了这个主战场中既有的惯例了。 Pink 生长于费城郊外一个名为Doylestown的小镇。本名Alecia Moore(艾蕾莎摩儿)的她,从小就在擅长吉他的保险业务员父亲教导下,学会许多鲍布狄伦和唐麦克林的歌曲,而她母亲则是个喜欢把自己打扮的跟个歌手似的新潮老妈。 早在小学一年级时,Pink就知道自己以後想当歌手,而事实上,她在学校里除了体育成绩最为突出之外,音乐俨然占据了她课余的所有时间。13岁时她认识了堪称是良师益友的费城舞池高手Skratch,并开始为他的Rap组合Schools Of Thought担任和声。在这个短暂的工作之後,她继续在费城目前已关闭的舞厅Club Fever中磨练音乐技巧,那儿的DJ准许她在每周五晚上出场表演5分钟。在一次演出之後,有个MCA唱片公司的代表主动表示,希望Pink能够加入一个名为Basic Instinct的演唱组合。於是Pink与另外两个女孩便草草成军,但据说没多久她就被踢了出来,“她们讨厌我”Pink坦诚地表示,“不过我不在乎,我根本不觉得自己属於任何一个团体。 仅管演唱之路出师不利,但不信邪的Pink又加入了另一个更有前景的节奏蓝调三人女子组合Choice。在没有经纪公司撑腰的情况下,她们寄了许多试听带给各大唱片公司,而五大唱片公司也对她们表示了高度的兴趣。最後Choice选择与LaFace唱片签约,主要是因为她们希望能与金牌制作人Babyface合作。紧接著,LaFace安排三人到亚特兰大总部受训(这时Pink刚好被退学),她们在一间木屋里头接受体力与声音上的密集训练。97年12月,蓄势待发的Choice在LaFace的年终耶诞派对上,特别为公司老板L.A. Reid进行了一场演出。 Reid 对於Choice的演出没有太大兴趣,但对Pink倒是印象颇深,於是便力邀她在该厂牌旗下做个人发展。于此同时,Pink也发现了自己的创作能力,并且继续磨练自己力道十足的女高音。她先是为戴瑞西蒙的作品《Just To Be Loving You》谱写了副歌,接著又受Reid之邀一起与She'kspeare、112甚至Babyface等人共同创作。在短短几个月之间,Pink不但完成了处女作中超过半数的歌曲,还与EMI签下了值钱的创作合约。 在Reid与Babyface的监制下,Pink的首张个人专辑《Can't Take Me Home》在2000年4月正式推出。但早在这张专辑上市之前,首支单曲《There You Go》就已经进占告示牌排行前10名并热卖了50万张之多。虽然来自媒体的评价不一,但是年轻乐迷们却表现出热烈的支持,在六月号的青少年版《Teen People(人物)》杂志中,Pink便被点名为“25岁以下最热门的25位明星”之一。到了9月份,《Can't Take Me Home》已经成为白金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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