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sXrror 20170228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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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必要对i wanna系列游戏作更加详细的定义? 这里“详细的定义”,我认为是要几乎量化,并涵盖i wanna游戏所有的内涵的定义以及由其衍生出的若干规则。 想到这个问题也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是吧友对于iw界的发展前景问题的几次讨论让我产生了这个想法。我认为这样的定义被确认之后,对iw的发展以及推广会有一定的好处。 就在写这段帖子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下维基百科上fangame,I Wanna Be The Guy,I Wanna Be The Boshy三个词条,也是我能找到的仅有的三个关于iw的词条,又有了不少的感触。 在众人的印象中,iw系列是以本家为基础展开的一系列游戏,即便是只在本家基础上进行修改,就可以发展许多游戏。而现今的iw,显然不拘泥于情节和素材,有的纯跳刺游戏几乎看不出本家的影子。而这显然是受广大玩家所欢迎的,现在iw游戏的多样性和玩法的丰富性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 但是这并不让人满意。之前(好像是蛋叔的)一个帖子就质问了国内优秀综合作极其低产而跳刺作品泛滥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原因被多次提到,那就是缺少脑洞,也可以理解为缺少开发gimmick的能力和意愿。 我对此想到的是,实际上并没有人知道这个gimmick开发的限度在哪里。如果果真需要这样的一个限制而这个限制并没有被规定出来的话,那么在可预见的未来,各式各样的gimmick层出不穷的时候,玩家会感到迷茫:我所玩的这个游戏究竟是因为什么而被叫做i wanna?只是因为它的游戏名里有一个i wanna的外壳(何况有的游戏并没有)?还是因为游戏主角是kid?还是因为游戏可以二段跳,或者kid移动的各种数据符合一个什么并未规定的规则?有人找到过很像i wanna的游戏,那么有没有人问过,这种游戏为什么不是i wanna? 简单一点来说,借用一下维基百科中对于fangame的介绍,fangame可以是对初始游戏的改编,或者是以初始游戏作为模板的独立的新游戏,甚至是用通过其他软件工具制作新的游戏引擎制作的游戏。目前的iw应该都在这个范畴内。我所想要大家一同讨论建立的所谓“详细的定义”,就是一个新的i wanna所具备的基本元素,如果缺失这些元素,那么一个游戏就不可以被称作i wanna。 我想,这种条框式的限定可以很宽松,但是一定要很明确。我自己想到的一个例子是:一个游戏成为i wanna的必要条件是游戏主角为kid,kid的判定大小是1×1像素或者11×21像素。这只是我的一个例子,不代表最终的观点,但是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启示。 建立这样的限定我认为并不是限制了i wanna的发展,而是明确了i wanna的发展方向,将i wanna与其他同类型的游戏区分开来。就算讨论的结果最终是并不需要这样的限定,那这个问题也是有价值的,这种情况下它告诉我们i wanna的边界并不存在。 想说的还有很多,但就先这些吧。希望大家能讨论一下,一个游戏成为i wanna的基本条件,这个条件可以很宽松,但是一定要很明确。如果这个问题的结论被足够地重视,那么我相信得出最终结论的时长不会短。我会持续关注这个帖,但是在今年6月7号之前,或许不会很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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