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驴上磨18f1 懒驴上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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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猎刃星连招,给新手和个别老手的一些建议 先说好,勿喷。 首先,大家都知道,二姐就是靠背击和暴击打伤害的。 首先说暴击,一般来说,二姐堆50%的暴击率不是问题(原谅我是垃圾,2W1战力,只有40%的暴击率)外加上隐身的50%,基本上可以在隐身期间打出100%的暴击。所以说暴击是二姐的爆发来源之一。(以上说的 是否正确?求大神指点。这是我想当然的想法,不知道有没有错的地方。) PS:(这是否说明那个15秒内+25%暴击伤害率的传说终结水晶很适合二姐?虽然不如炽日和+伤害率的那个来得实在,但胜在便宜啊,也就是十分之一的价钱就买的到) 再来说下背击,背击是增加150%的伤害,我不知道背击和暴击是怎么叠加的,求高手指教。 众所周知,二姐有两个绕背技能(不算EX2),一个是四方,一个是鬼爪。 我以前都是一套连招叠出血,最后鬼爪+突刺终结。 重点在这里,面对体型比较大的怪物,鬼爪之后的身位会和怪物重叠,导致突刺打出的伤害不是背击(呃,问题略严重了) 所以我考虑是否用四方+突刺来作为终结。 但用了四方+突刺作为终结,尴尬的发现樱花的出血叠不完全。。。。 说到樱花,这里补充下,我是个新手,这测才开始玩的,50刚觉醒的时候,问会里的老人,老人都推荐第一个觉醒技能+樱花,会里人的解释是,没有樱花技能就没法连招。 当时觉得很差异,为什么没樱花就没法连招?后来才知道,樱花这个技能的伤害可以忽略,打小怪清图简直就是渣技能。 其实樱花的主要作用在于叠出血!!BOSS身上大量的出血都主要来源于樱花和手里剑,但让人不爽的是,樱花叠出血需要一段时间,不是立刻就能叠满的,大概需要3秒左右的时间。 这三秒的时间就和觉醒了的四方斩切合了,先放樱花,然后放四方斩,四方结束之后樱花也差不多叠好。 为何说是差不多叠好,而不是完美叠好呢?各位试下就知道了,樱花叠出血比四方还要久一些(觉得好尴尬) 所以,放完樱花+四方之后 ,你还要等1秒左右再放突刺比较好。所以四方+突刺肯定没有鬼爪+突刺来得完美。 那如何能让鬼爪完美的接上突刺对大体型的怪物打出背击呢? 很简单,鬼爪+手里剑+突刺,手里剑的后退一步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好,看起来问题到此结束。 但实际上还是不够完美。 大家知道,二姐叠出血的技能有如下几个:手里剑(尼玛神技有木有!),樱花,升天手里剑,四方,鬼爪,AP瞬杀,AP三连杀。 但恐怕很多人都忘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技能:shift+左键!!!100%一层出血(尼玛神技有木有?) 由于升天手里剑会出浮空,对有些怪物会连不上,原谅楼主自己是个菜鸟,很少用这个技能。三连杀是我最痛恨的技能,强制正面,所以也果断放弃了。 综上,我个人的技能连招如下。 手里剑起手+瞬杀(到怪面前)+樱花+四方(此时是绕背)+(有稀有或者传说的秘藏水晶现在可以开了)隐身+手里剑+shift左键+50大招(怪被推远)+跑一步风遁·毒+鬼爪+手里剑+shift左键+突刺+爆空遁+EX2+手里剑+起爆符手里剑 很多人都一开始就上来手里剑,然后鬼爪绕背,然后连背击,这样会有很多背击,但我试了一下,总是会出各种问题,有时候是樱花叠不满,有时候是隐身时间不足以支持打出最大伤害,等等(重点来了,不是说连招不行,是楼主手残,请喷子勿喷。。。楼主的手速不足以支持难度太高的连招,毕竟三十一岁了) 楼主也是新手,刚玩一个多月,所以说对二姐这个职业了解的并不是很深刻,求各位大神指点,也希望各位新手看完帖子能有所收货! 网一码头的小猎刃向各位致敬!!
特洛伊之谜再次出现~~求指教~ 电脑专家陈某死于自家的书房中。凶器是一把刀,直插入心脏。但刀柄上只有陈某的指纹。现场中的家具和装饰品几乎全破坏掉了。而且现场的窗门均上了锁,从外面无法进去(除非撞进去)。案发后**搜集以下线索: (1)在陈某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杀我的是特洛伊木马”。经确认是陈某的字迹。 (2)其妻李某说:“几天前,他(指死者)对我说他在睡觉时有人勒他的脖子,但当他睁开眼时却不见有人。” (3)4个月前,陈某因偷用其徒弟郑某的软件设计而被郑某打伤头部,而郑某的手也受伤了。从此郑某对陈某怀恨在心。 (4)据佣人王某说,当天没有人进过书房。 (除死者外) (5)李某与郑某有不正当的关系。 (6)发现死者的是其儿子。 请问特洛伊木马指的是谁?动机又是什么?杀人的过程又是怎么的呢? 看过很多分析,但都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以下我一点一点的分析下~大家多指正~ “电脑专家陈某死于自家的书房中。凶器是一把刀,直插入心脏。但刀柄上只有陈某的指纹。”死于书房,而且凶器是刀,而书房中大多不会放刀的,看来凶器是凶手自带的。但凶手,未将刀带走的原因可能是刀上没有凶手的指纹。还有一点,刀是直插心脏的,有人说是自杀,但自杀的人多不会直插自己的心脏,一般是腹部(胃)和颈部,而且自杀的手段一般会采取药物和上吊等痛苦较轻的方式,所以我不赞同是自杀。 “现场中的家具和装饰品几乎全破坏掉了。而且现场的窗门均上了锁,从外面无法进去(除非撞进去)。”家具被破坏掉了,很可能是搏斗的后果,但问题是大面积的破坏必然会有声音,就算是死者自己破坏的,肯定也会有声音,而后来又没人提过声音这回事,说明有人撒谎了。门窗都是锁着的!完美的密室。要想进去的话只能撞门或打碎窗子。但问题是案发前这里是密室吗?会不会是凶手行凶之后才布置成的密室? “案发后**搜集以下线索:(1)在陈某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杀我的是特洛伊木马”。经确认是陈某的字迹。”书房中有办公桌,这很正常,纸条是在办公桌上,位置很明显,而且是死者的笔迹,这说明凶手行凶后没有去动纸条。但是凶手很可能发现纸条的存在了,因为纸条的位置是在是太明显了。 (2)其妻李某说:“几天前,他(指死者)对我说他在睡觉时有人勒他的脖子,但当他睁开眼时却不见有人。”这说明两点,一是李某就是勒死者脖子的人,她说出这话不是让警方怀疑她,更大的作用是让警方认为陈某精神不好。二是死者真的有精神问题。个人倾向第一种。 “(3)4个月前,陈某因偷用其徒弟郑某的软件设计而被郑某打伤头部,而郑某的手也受伤了。从此郑某对陈某怀恨在心。”这说明郑某有作案动机,而且他打伤死者头部说明他是想至死者于死地的。 “(4)据佣人王某说,当天没有人进过书房。 (除死者外)”再一次证明密室的完美性,也说明发现死者死亡的人是第一个进入密室的。 “(5)李某与郑某有不正当的关系。”加强作案动机最强的人和最容易作案的人的联系,使后者也有作案动机。 “(6)发现死者的是其儿子。”说明其儿子有书房的钥匙,否则的话,就应该是撞门,发现死者时佣人和死者的妻子也应该同时在场。 我现在就可以把整个事情理顺,说出个一二三四来,但我唯一想不通的是桌上的纸条到底是怎么回事! 凶手很可能是郑某,特洛伊木马暗指“一经潜入,后患无穷”的意思,说的可能是他的儿子是郑某和李某的私生子,而非死者的亲生儿子。同谋的是李某和儿子。 郑某先从窗子进入书房,那时窗子不是锁着的,经过搏斗后刺死死者,但由于他的手是受伤的,手上缠满绷带,所以凶器上没有留下指纹。杀人后,郑某从窗子逃出,儿子从门外进入,将窗子和门重新锁上,同时发现死者。妻子李某则说谎,让警方认为死者精神不好,同时在凶案发生时缠住佣人,让其听不到声音。 作案动机是死者发现了自己的儿子并非是亲生的,而是李某和郑某的儿子,想要将李某和儿子赶出家门,因财产问题,李某郑某合谋,并通知儿子,将陈某(死者)杀死。 但其中唯一的破绽在于纸条!为什么郑某和儿子都没发现纸条呢?那明显对他们是致命的东西啊???!!!
老谜新解 电脑专家陈某死于自家的书房中。凶器是一把刀,直插入心脏。但刀柄上只有陈某的指纹。现场中的家具和装饰品几乎全破坏掉了。而且现场的窗门均上了锁,从外面无法进去(除非撞进去)。案发后**搜集以下线索: (1)在陈某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杀我的是特洛伊木马”。经确认是陈某的字迹。 (2)其妻李某说:“几天前,他(指死者)对我说他在睡觉时有人勒他的脖子,但当他睁开眼时却不见有人。” (3)4个月前,陈某因偷用其徒弟郑某的软件设计而被郑某打伤头部,而郑某的手也受伤了。从此郑某对陈某怀恨在心。 (4)据佣人王某说,当天没有人进过书房。 (除死者外) (5)李某与郑某有不正当的关系。 (6)发现死者的是其儿子。 请问特洛伊木马指的是谁?动机又是什么?杀人的过程又是怎么的呢? 看过很多分析,但都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以下我一点一点的分析下~大家多指正~ “电脑专家陈某死于自家的书房中。凶器是一把刀,直插入心脏。但刀柄上只有陈某的指纹。”死于书房,而且凶器是刀,而书房中大多不会放刀的,看来凶器是凶手自带的。但凶手,未将刀带走的原因可能是刀上没有凶手的指纹。还有一点,刀是直插心脏的,有人说是自杀,但自杀的人多不会直插自己的心脏,一般是腹部(胃)和颈部,而且自杀的手段一般会采取药物和上吊等痛苦较轻的方式,所以我不赞同是自杀。 “现场中的家具和装饰品几乎全破坏掉了。而且现场的窗门均上了锁,从外面无法进去(除非撞进去)。”家具被破坏掉了,很可能是搏斗的后果,但问题是大面积的破坏必然会有声音,就算是死者自己破坏的,肯定也会有声音,而后来又没人提过声音这回事,说明有人撒谎了。门窗都是锁着的!完美的密室。要想进去的话只能撞门或打碎窗子。但问题是案发前这里是密室吗?会不会是凶手行凶之后才布置成的密室? “案发后**搜集以下线索:(1)在陈某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杀我的是特洛伊木马”。经确认是陈某的字迹。”书房中有办公桌,这很正常,纸条是在办公桌上,位置很明显,而且是死者的笔迹,这说明凶手行凶后没有去动纸条。但是凶手很可能发现纸条的存在了,因为纸条的位置是在是太明显了。 (2)其妻李某说:“几天前,他(指死者)对我说他在睡觉时有人勒他的脖子,但当他睁开眼时却不见有人。”这说明两点,一是李某就是勒死者脖子的人,她说出这话不是让警方怀疑她,更大的作用是让警方认为陈某精神不好。二是死者真的有精神问题。个人倾向第一种。 “(3)4个月前,陈某因偷用其徒弟郑某的软件设计而被郑某打伤头部,而郑某的手也受伤了。从此郑某对陈某怀恨在心。”这说明郑某有作案动机,而且他打伤死者头部说明他是想至死者于死地的。 “(4)据佣人王某说,当天没有人进过书房。 (除死者外)”再一次证明密室的完美性,也说明发现死者死亡的人是第一个进入密室的。 “(5)李某与郑某有不正当的关系。”加强作案动机最强的人和最容易作案的人的联系,使后者也有作案动机。 “(6)发现死者的是其儿子。”说明其儿子有书房的钥匙,否则的话,就应该是撞门,发现死者时佣人和死者的妻子也应该同时在场。 我现在就可以把整个事情理顺,说出个一二三四来,但我唯一想不通的是桌上的纸条到底是怎么回事! 凶手很可能是郑某,特洛伊木马暗指“一经潜入,后患无穷”的意思,说的可能是他的儿子是郑某和李某的私生子,而非死者的亲生儿子。同谋的是李某和儿子。 郑某先从窗子进入书房,那时窗子不是锁着的,经过搏斗后刺死死者,但由于他的手是受伤的,手上缠满绷带,所以凶器上没有留下指纹。杀人后,郑某从窗子逃出,儿子从门外进入,将窗子和门重新锁上,同时发现死者。妻子李某则说谎,让警方认为死者精神不好,同时在凶案发生时缠住佣人,让其听不到声音。 作案动机是死者发现了自己的儿子并非是亲生的,而是李某和郑某的儿子,想要将李某和儿子赶出家门,因财产问题,李某郑某合谋,并通知儿子,将陈某(死者)杀死。 但其中唯一的破绽在于纸条!为什么郑某和儿子都没发现纸条呢?那明显对他们是致命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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