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尔本生 梅尔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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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给子女/配偶有哪些注意事项?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房屋赠与给子女/配偶有哪些注意事项?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房产一经赠与,做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所以赠与前一定要考虑好以下几个问题。 成都8.5新规规定: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一、赠与给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面是想为孩子留下一份资产,作为以后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父母遇到债务、资金问题,不会因为受到牵连而查封,可以作为保留资本。但是赠与孩子,也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 1、离婚时,房产无法分割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哪怕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夫妻也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尽管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具备处置房产的权利,在其儿子年满18周岁之前,该房屋暂由获得该小孩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2、父母无法收回,也不能干涉 子女成年后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处置自己名下房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子女对房屋赠与的房子是出售还是抵押,父母都无权干预。 二、赠与给配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房产赠与,主要是通过房产证加名或者更名的方式实现。对于个人婚前全款所购房产,若遇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加了配偶名字:配偶有权分割房产 解读:结婚后加上配偶姓名,是对自己房屋产权的处理行为,即将个人持有的房产变为共同持有,可以说是一种自愿赠与行为。在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变更为配偶名字:如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即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 解读:结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为配偶名字,本质上也是属于一种房产赠与,将自己的房产赠与配偶。在离婚时,该房产就变为个人财产,此时尽管是赠与方全款购买,但是因为更名时明确表明赠与给个人,赠与方无法分割房产。 三、房屋赠与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撤销赠与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icon。(2)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关于对受赠方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下列情况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表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房屋赠与给子女/配偶有哪些注意事项?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房产一经赠与,做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所以赠与前一定要考虑好以下几个问题。 成都8.5新规规定: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一、赠与给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面是想为孩子留下一份资产,作为以后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父母遇到债务、资金问题,不会因为受到牵连而查封,可以作为保留资本。但是赠与孩子,也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 1、离婚时,房产无法分割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哪怕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夫妻也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尽管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具备处置房产的权利,在其儿子年满18周岁之前,该房屋暂由获得该小孩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房屋赠与给子女/配偶有哪些注意事项?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房产一经赠与,做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所以赠与前一定要考虑好以下几个问题。 成都8.5新规规定: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一、赠与给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面是想为孩子留下一份资产,作为以后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父母遇到债务、资金问题,不会因为受到牵连而查封,可以作为保留资本。但是赠与孩子,也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 1、离婚时,房产无法分割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哪怕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夫妻也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尽管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具备处置房产的权利,在其儿子年满18周岁之前,该房屋暂由获得该小孩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2、父母无法收回,也不能干涉 子女成年后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处置自己名下房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子女对房屋赠与的房子是出售还是抵押,父母都无权干预。 二、赠与给配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房产赠与,主要是通过房产证加名或者更名的方式实现。对于个人婚前全款所购房产,若遇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加了配偶名字:配偶有权分割房产 解读:结婚后加上配偶姓名,是对自己房屋产权的处理行为,即将个人持有的房产变为共同持有,可以说是一种自愿赠与行为。在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变更为配偶名字:如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即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 解读:结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为配偶名字,本质上也是属于一种房产赠与,将自己的房产赠与配偶。在离婚时,该房产就变为个人财产,此时尽管是赠与方全款购买,但是因为更名时明确表明赠与给个人,赠与方无法分割房产。 三、房屋赠与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撤销赠与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icon。(2)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关于对受赠方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下列情况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表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房屋赠与给子女/配偶有哪些注意事项?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房产一经赠与,做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所以赠与前一定要考虑好以下几个问题。 成都8.5新规规定: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一、赠与给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面是想为孩子留下一份资产,作为以后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父母遇到债务、资金问题,不会因为受到牵连而查封,可以作为保留资本。但是赠与孩子,也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 1、离婚时,房产无法分割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哪怕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夫妻也不能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尽管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不具备处置房产的权利,在其儿子年满18周岁之前,该房屋暂由获得该小孩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2、父母无法收回,也不能干涉 子女成年后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处置自己名下房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子女对房屋赠与的房子是出售还是抵押,父母都无权干预。 二、赠与给配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房产赠与,主要是通过房产证加名或者更名的方式实现。对于个人婚前全款所购房产,若遇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加了配偶名字:配偶有权分割房产 解读:结婚后加上配偶姓名,是对自己房屋产权的处理行为,即将个人持有的房产变为共同持有,可以说是一种自愿赠与行为。在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变更为配偶名字:如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即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 解读:结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为配偶名字,本质上也是属于一种房产赠与,将自己的房产赠与配偶。在离婚时,该房产就变为个人财产,此时尽管是赠与方全款购买,但是因为更名时明确表明赠与给个人,赠与方无法分割房产。 三、房屋赠与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撤销赠与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icon。(2)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关于对受赠方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下列情况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表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适用前款规定 2、父母无法收回,也不能干涉 子女成年后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处置自己名下房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子女对房屋赠与的房子是出售还是抵押,父母都无权干预。 二、赠与给配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房产赠与,主要是通过房产证加名或者更名的方式实现。对于个人婚前全款所购房产,若遇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加了配偶名字:配偶有权分割房产 解读:结婚后加上配偶姓名,是对自己房屋产权的处理行为,即将个人持有的房产变为共同持有,可以说是一种自愿赠与行为。在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变更为配偶名字:如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即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割 解读:结婚后,房产证名字变更为配偶名字,本质上也是属于一种房产赠与,将自己的房产赠与配偶。在离婚时,该房产就变为个人财产,此时尽管是赠与方全款购买,但是因为更名时明确表明赠与给个人,赠与方无法分割房产。 三、房屋赠与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撤销赠与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icon。(2)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关于对受赠方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下列情况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表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到底有什么用?有没有必要缴纳? ■它关系到我们以后的买房、买车、租房、就业问题等,所以增强我们的社保意识很重要!!!! [五险一金的概念]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社保。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贷款 ●接下来我会给大家逐个介绍关于五险- -金的具体的内容。 ❼[养老保险] ●也就是你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你缴纳的钱都在养老保险账户中。缴纳满15年,等达到退休年龄(男 60周岁,女55周岁)就可以领到养老金。 ●你缴纳的时间越久、金额越多,你能领到的退休金就越多。(多交多得, 少交少得) ❷[医疗保险] 看病、住院等常见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的。 ●去定点药房买药,去公立医院看病大部分都可以刷医保卡。 ●尤其遇到一些大病,医保至少可以报销一半的负担!千万不要断医保如果医保断缴小于三个月,补缴后次月可以使用;如果医保断缴大于三个月小于六个月,连续补缴六个月可以使用;如果医保断缴时间超过12个月,补缴后1年可使用。 医保累积缴满25年,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的医保待遇。 ❸[失 业保险] ●满足下面这三个条件,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1.个人累计缴纳了1年的失业保险; 2.不是主动辞职,是被公司开除或辞退的; 3.在失业的60天后,办理失业登记,进行领取。 ●一-般是交一年拿两个月,交两年拿四个月,终身交最多拿24个月。 4 [工伤保险] ●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期间,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记得保存好工伤的证据。 ●会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走不了工伤,就走医保。 ❺[生育保险] ●认定标准: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公司给你缴纳了1年以上的生育保险。 ●报销生产手术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上一年月平均工资/30天*乘以产假天数。 ●按规定,女性有3个月的产假,生育保险基金会给你发放3个月的工资,公司只是代发。 ●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男职工对象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但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如果中断缴纳了生育保险,必须在连续缴费半年/一年,才能享受。 ❻[住房公积金] ●个人和公司是按照1:1的比例交的。 ●根据你交的公公积金多少,可以给你贷一定的款去买房。 首套房的利率大概为6%以上,公积金贷款只要3.25%! ! ●可以抵扣每个 月的房贷。如果有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打电话问问12333,问问当地的城市提取政策。 PS:由于每地政策不同可能会有出入和差异。 ! ! !总结:如果遇到老板说把五险一金换成工资,千万千万要拒绝他的要求! ! !这是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我们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成都公积金基数调整2021   重点:成都市平均工资提高,缴存基数上限相应提高提高为25499元。   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故缴存基数下限相应不变。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8〕7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9﹞2号)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保迎来新调整!民法典:2021年,新规下,有3个新变化需了解 社保迎来新调整!民法典:2021年,新规下,有3个新变化需了解 作为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又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是一本与14亿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典,几乎囊括了你自出生到读书、到工作、到买房买车、到生儿育女、到分家析产、到安享晚年的一切大事小事。 当今社会发展速度快,我们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居民的生活体系,由此也制定了许多保障体系用来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其中最能让人耳熟能详的就是社保制度,社保制度的推出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生活。由于最近的社会保险改革,人们对此感到由衷的开心。 下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为您解读:社保迎来新调整!民法典:2021年,新规下,有3个新变化需了解 最近人社部研讨起草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效劳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公开征求意见稿,是意见稿,但是依据这份意见稿,至少能够看出有三大变化。 一是办理社保提交的证明材料大幅减少 要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证件大大减少了,但要办理社会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费用却需求大量的手续和证件,特别费事。 此外,各地政策不同,假如这项规则生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经过共享信息,不再请求申请人提供证明资料,从而使上亿人受益。 二是社会保险转移变得更加简单 在一线城市工作在老家买房,会遇到社保转移的状况,需求破费时间和精神。事实上,能够使这一过程愈加简单。简而言之,分开原保险地,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停止存档,按规则计算个人账户利息。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希望享用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平台,验收后统一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比去一个中央要便当得多。 三是建立社保黑名单制度 就像征信黑名单一样,假如行为严重不可信,关于企业来说就会无法正常运营,关于员工就会无法足额交纳社保。总的说来,这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对老百姓十分有利。 2021年这一年是国度变革的一年,随着新《民法典》的颁布,前后出台了许多新政策,同时也不得不说对旧的社会保证制度停止了许多变革。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格局,国内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化,在互联网与科技高速发展之际,劳动者的就业方式越来越多元,传统的雇佣方式早就不是劳动者获取报酬的唯一方式了,劳动者可以充分利用他的人力资本变现。
成都2021买房资格详解 成都2021买房资格详解 成都三圈层分别是: l 一圈层:天府新区、高新南区 l 二圈层:五城区、高新西区、龙泉区、温江区、新都区、双流区、郫都区 l 三圈层:青白江、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新津、大邑、浦江 一、购房资格 一、购买一、二圈层的房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Ø 户口:两年及以上户口。 Ø 社保: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社保。 Ø 新落户口+社保:落户不满两年,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落户+社保1年)。 !!注意:社保不可断缴,需以公司名义缴纳,断交未超过三个月,可以公司补缴纳。 社保顺位以最后一个月缴纳所在地为准!! 二、购买二套房注意: 两人及以上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在成都有1套房或没房才能购买新房,若已有两套房则不可再购买,单身或非成都籍家庭只有在成都范围内无房才能再买房。 三、购买三圈层的房需要 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应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月以上。 四、刚需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报名前先申请预审码 自2020年11月25起购买成都一、二圈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预审符合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手机下载天府市民云,找到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申请)。 满足资格的话,预审码可以尽早先申请,方便后面开盘预售即用。 五、购房顺位 第一顺位:具有购房区域户口+本区域社保 第二顺位:具有购房区域户籍 第三顺位:具有主城区户籍和社保(如:有武侯区户口+成华区社保,购房成华区房子为第三顺位) 第四顺位:具有该楼盘所在同圈层购房资格 注:任何一个顺位报名人数达到房源数三倍,接下来的顺位不能参加报名。 顺位3、4及普通购房选择需慎重,避开网红盘,及早上车为重 等你要买的楼盘开盘预售登记了,成都住建网可登记,然后等待摇号结果就好了 最后,没有成都户口和社保,又想短期内买房入住成都 的朋友,可以私信我
最新最全社保知识科普 社保,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以上海为例,2019-2020年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比例合计是32.6%,个人缴纳10.5%。如果税前月薪是1万,则单位每个月要给你交3260的社保费用;自己个人需要交1050。 可见,单位交的社保费用是个人交的3倍有余。所以,不要心疼自己扣的那点社保费,因为老板更心疼!可拨打12333与当地社保中心确认最新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每年7月左右,各省市都会公布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海为例,最低基数是4699元,是按照上海平均工资的60%定义的。从字面不难理解,如果工资低于这个基数,单位也需要按照这个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与最低基数对应的,还有一个最高缴费基数。还是以上海为例,即便你月入10万,公司最多也只能给你交23496×32.6%=7660元,你自己也最多交23496×10.5%=2467元。 如果个人工资水平处于最低与最高缴费基数之间,则应按照实际工资缴纳。 这一点大家也要注意,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排除会有极个别的不良Boss在社保缴费基数上动手脚,变相降低用工成本,代价就是牺牲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此外还有公积金)。 想要知道单位是按什么标准给你缴纳社保的,除了耿直的去找HR部门咨询外,还有一个人畜无害的简单办法。比如工资条上显示某个月的社保扣款是500元,则单位给你选的缴纳基数差不多就是500÷10.5%=4762元。测算前请拨打12333与当地社保中心确认最新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 1 交多少 单位每月替员工交20%入社会统筹账户,员工自己交8%入个人账户。 2 交多久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养老保险一定要交满15年,这样退休之后可以按月领取,终生享用。如果没有交满15年,则国家只会在你退休后把个人每月交的8%(个人账户上的养老金)退还给你,但单位帮你交的20%会被划入养老统筹基金里,是无法领取到的。 3 领多少 交足15年只是基本门槛,交费年限与交费基数会决定最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一般来说,交的多交的久则最终拿的越多!依据是什么呢?养老金领取由两个账户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金额=个人账户的储蓄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的储蓄额,就是你个人每月承担的8%部分,计发月数其实就是大概估计了退休之后还能活多少个月。国家人社部给出的数据是,50岁退休计发195个月,55岁退休计发170月,60岁计发139个月。这个数据是根据平均寿命统计出来的大概平均值。 举个栗子,老张35岁参加社保,每月工资5000(假设不变动),缴纳25年60岁退休。 个人账户一共是5000×8%×12个月×25年=120000元。60岁退休,计发139个月,则每月可以从自己的个人账户领取:120000÷139=863元。基础养老金领取金额=(全省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缴费指数指的是你退休时工资和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前述栗子中,假设老张退休时,所在省的平均工资是5000块,上年度平均工资是4500。 按照公式,先计算缴费指数=5000÷5000=1。每月从基础账户领取的养老金=(4500+4500×1)÷2×25年×1%=1125元。老张每月能领出的养老金=863+1125=1988元,一直领到去世。如果老张活不到计发月数139个月会怎样?这时国家会把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一次性返还给家属,但公司交到基础账户里的钱就拿不回来了,划入养老统筹基金里去补给实际寿命超过计发139月的长寿者。从上可以看出:1、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老张的养老金也会跟着增长。过去10多年,养老金每年都保持了8%左右的增长,增长幅度很可观。2、养老金一定是多交多得,少交少得。 医疗 1 交多少 公司每月替你交9.5%,自交2%,另外自己需要交几元的大病统筹,用来报销重大疾病。 2 交多久 按照规定,开始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就可以直接刷卡买药了看门诊了,但是要6个月之后才能享受住院报销,而且中间不能断交! 所以,对于打算辞职或自己创业的亲们,一定要及时到所在地的社保窗口办理交费。 对于上班族而言,交的是职工医保,而居民交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居民医保,交一年保一年;而职工医保缴满一定年限后,可以享受终身医保的待遇。以上海和广州为例,累计缴满15年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其他地区最新要求可拨打12333咨询核实。 3 怎么用 个人账户:个人交的2%,比如月工资5000,国家每月都会把100元划入你的医疗卡,平时感冒,发烧去医院看门诊,或者去药房拿药,都可以直接刷卡消费。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你个人的,只要可以刷医保卡的地方都可以自由支配!统筹账户:公司交的9.5%,被统一划入到医疗统筹基金里。统筹基金是用来报销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具体怎么报,要结合医院等级、免赔额和报销比例等等决定,各个地区不完全一样。具体可以拨打12333咨询。 生育 1 交多少 以上海为例,是按1%缴纳;自己不用交。 2 交多久 一般需要连续缴满1年。 3 怎么用 生育津贴就是公司女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给产妇发放津贴=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产假天数/30。如果该女员工的工资高于公司的平均水平,差额部分公司需要补足(与生育保险无关)。 另外,怀孕期间孕检、生育住院费用,生育保险都可以全额报销。 需要说明的是,男职工也是要交生育保险的。如果老婆没有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男方交的生育保险已经满一年,那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不过报销比例只有50%。至于生育津贴,就木有了。 工伤 以上海为例,公司每月替你交0.1%,自己不用交。没有时间要求,只要参保即可享受保障。如果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等原因,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都能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补偿。比如在上班途中被车撞,那就需要让警察开事故鉴定,证明是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这样可以走工伤保险赔付。职业病,是指在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比如常见的尘肺病、放射病。 失业 以上海为例,公司和个人每月各承担0.5%;缴费时间越长,能领的失业金就越多。上海:1年≤缴费时间,可领2个月失业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可领取的期限增加2个月,最多可领24个月失业金不过失业金的领取是“比较难”的,如果是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以离职证明为准),就不要惦记失业保险了。 最后,再强调下社保断缴的影响! 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无法报销医疗费。一般来说,从医保断缴的第 2 个月起,医保就不能报销了,只能自己全部自费。除此之外,也可能会影响买房、买车、落户、孩子上学等等。所以亲们,上点心哈!
那些关于社保认知上的误区,你知道吗? 误区一:养老保险断缴了,个人账户或缴费年限就会清零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不会因为中断缴费、更换工作、更换居住城市而清空个人账户、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 误区二: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 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 所以,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最低年限要求。养老金高低与缴费年限长短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如果你是单位在职职工,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15年,用人单位及职工还得按规定继续缴费直至退休。 误区三: 买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就能领两份养老金吗? 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后,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至满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误区四:试用期可以不买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五:失业金一生只能领一次 根本没有一生只能领一次失业金这个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领失业待遇;再次失业的,满足申领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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