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羊 叶小羊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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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委托一个rpg玩法mod 问个事儿,如果想找一个会编程的大佬,委托做一个功能型mod,大概需要多少钱 具体情况是我这里提供创意,文案,立绘和人物贴图。 你那里负责编程等。事后mod发布人无所谓,可以由你的Steam账号发布都行。 下面提供一下具体创意,大家帮我估估价,也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接的不懂编程所以不知道具体价位。 具体创意: 1.打算做一个完全个人RPG风格向的游戏玩法。具体实施手段下列: ·做一个独特叙事者。这个叙事者只能选择1个特定殖民者,后期无法增加殖民者,只能选择把别人收为奴隶或囚犯,特定殖民者寿命无限(这个可有可无,有没有都行) ·特定殖民者初始可以选择4个技能在10,其他都是5,且没有任何火。后期有一个类似边缘魔法那样的页面,可以通过行为来升级获得点数 ·升级获得的点数可以增加小人的血量(肢体部位血量),增加移动速度,增加饱食或心情条,增加技能的火和技能熟练度,徒手攻击力等。 ·升级获得的点数可以解锁其他技能,如获得指定创意(有冷却时间),瞬间完成某个物品的建造和制作,瞬间心灵控制其他人,指定地点降落陨石,瞬间治疗,多重生命等(这个如果编程过于复杂不要或简化也行) ·行为多种多样,如砍树宰牛收割作物砍人都能获得经验,和边缘魔法类似。 ·特定殖民者死亡,则游戏强制结束。相当于这就是主角,主角死了就没了(如果编程难以实现也可以不要) ·其他没有想到的rpg玩法 主打的想法就是把边缘世界变成一个RPG升级类游戏。只有一个主角,通过升级这个主角最终变成一个无敌的存在。 委托编程工作的话,估计多少钱合适? (另外当初想到这个mod也发现前景很好,例如只要换一个皮,就可以控制所有自己喜欢的角色征战边缘世界)
关于他送进橘子的方法 貌似他发过他和别人那啥的视频,并找别人要钱。所以刚才想到了一个方法 可以伪装成他的粉丝,找他买片。理论上购买淫秽物品不算违法,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传播和贩卖是违法的。 《刑法》三百六十三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方法操作如下: 1.伪装成他的粉丝,获得他的信任 2.提出购买要求,并支付大额金钱(少一点也无所谓。但多的话会判的更重) 3.手持带有证据的手机,前往最近的市公安局报案。 4.因具有自首情节,且只是违反条例,而且其目的是为了钓出他,故只会是口头教育一下。 5.公安局如果不管,前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自诉第二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显然是归属在内的。 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6.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接bilibili,获取其真实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7.等待开庭时,他或者他妈妈,可能会找你寻求谅解书,有谅解书将会有从轻情节。这方面请你自行把握。 8.证据收集确凿。联系所在地公安局进行抓捕并回传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8.开始审判,我大致分析了一下(按四要件) 在犯罪主体上,其精神病鉴定证明不能用于刑事鉴定,已成年,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犯罪客体为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在犯罪客观方面上,售卖了淫秽物品,且交易已经达成。而且其视频内,也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属于从重情节。 在犯罪主观方面上,其意识清醒,应当且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将产生危害结果的发生,却仍然实施了危害行为。 主客观相统一,确定为传播淫秽物品谋利罪。 鉴于其并无大范围售卖,且获利金额不高,应当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则前罪执行原判并数罪并罚。因此若其在期间有其他罪行,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都可以算的。而侮辱和诽谤罪是标准的“告诉才处理案件”,因此需要受害人自诉。 以上就是流程,希望各位善用法律与正义的渠道去解决争端。
简单评价一下某人 关于最近的火起来的某人 贴吧上不能说脏话,所以我也只能简单评价一下它。 它可能是我这辈子所见到的,唯一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人性的亮光,浑身上下都充满劣迹和恶臭的人。 我一直笃信,一个再无恶不作,再罄竹难书的人,可能都会有他自己的优点和闪光。 但是它的出现,打破了我的笃信。没有任何褒义词可以用在它身上,它的里里外外,从上到下,都是肮脏和卑劣的。连血液里都流淌着最原始的罪恶。 人性本善,但他却是本恶。它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它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去给其他人带来痛苦。就是死后拿去炼油,那油都比从地沟里挖出的地沟油要恶心百倍,哪怕是虫豸都不屑于在里面遨游。 无论是道德,人格,情商还是智商,都低下到让人惊讶,随便找一只南非的猩猩,都要比他会做人。随便拉出一条吉娃娃,都要比他温顺。从臭水沟里掏出一只老鼠,都知道要感恩大自然的馈赠。可它呢? 辱骂抚养自己二十余年的单亲生母,是为不孝。 因为朋友怕被封号不借给它账号,就翻脸咬人,是为不义。 点外卖让外卖员等自己20分钟,不等就差评辱骂,是为无信。 三番两次以抑郁症为借口,要跳楼来绑架他人。肆无忌惮消费着理应关注的群体,是为无德。 看不懂自己的心理坚定表,乱答一气,写了坚定无效还在网上发,是为无智 如此不义不孝无德无信无智之辈,仅仅只是念到它的名字,我都甚感恶心。甚至我都不愿用“他”来称呼,因为它根本不配作为一名人类,人类有他的存在,真的是自人类起源以来,最大的耻辱。 像它这样的人,已经失去了再教育,再改造的意义和价值。因为一团废物,再如何改造,它终究还是废物,一坨垃圾,在摆的光鲜亮丽,还是改变不了它垃圾的事实。一坨新鲜出炉的屎,在如何调配他的口味,它仍然是一坨屎。 “所有人都值得救赎,没有人应该被放弃”这句名言,从它的出现开始,便错了。 它不配得到拯救,也不配得到救赎。像它这样的生物,是唯一一个应该被彻底毁灭,乃至湮灭。因为留有一点一丝它的痕迹存在于世,都是对这个世界的嘲弄和讽刺。 他象征着人类最彻底的失败,基因的进化低谷,生物中最卑劣的存在。它的出现除了向外星人证明人类和地球的下限外毫无意义。 它的存在就是一个标杆,一个人类下限,乃至生物下限,虫豸下限的标杆。 有它作为标杆,人类的每一次进化都是飞跃,猪狗的每次肥胖都是荣誉,虫豸每次的脱壳都是历史的辉煌。 所以,像这样的生物,它应该存在吗?它不应该,让它存在,是天理所不容的,哪怕是撒旦都不可能答应。 当我看到这个生物的时候,甚至连一点点愤怒都情绪也没有。就像人类不可能对地上乱爬的细菌愤怒一样。它已经低下到不配承担我们的怒火。唯有像蝼蚁一样卑微地结束自己存在的痕迹,才是它的最终归宿。 我唯有可怜的,便是他的生母。纵然是这样一个卑劣,恶毒,恶心,丑陋的小人。他在他生母的眼里,仍然是最棒的儿子。也唯有在此,我愿意用“他”来称呼他,这是对一个伟大母亲的敬意和尊重。也只有在他母亲的光环承托之下,才让他得以勉强作为一名人类,苟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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