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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天使~~~谨以此文送给靓靓及所有凉粉 无与伦比的你 ———记 传说中的张靓颖   一直觉得她是个内心真诚的人,因为只有够真诚的人才会在舞台上敢素面朝天。 她并不是天姿国色。五官清秀淡雅,谈不上丽质天生;身材很好,用别人的话来讲:“虽然陈西贝的腿很性感,可是张靓颖的身材是最有女人味的”。 用我自己的话说,她美艳不可方物,似天籁降临人间,无与伦比。 她随随便便往哪里一站,都是令人赞羡的一道风景。 她的眼神,冷漠多情,从不正视你,眉眼低婉,却又俏皮深情,张合之间,意韵良多,含情默默。个中意味,非寥寥数语就能表达。 她的肢体语言,女人味十足。她的手势,让人着迷。手指的分合收放,手掌的推退游移,更不用说曼妙的腰姿和玲珑的步伐。 这些细节都有致命的杀伤力。 如果这里是沙漠,她就是一朵撩人的刺花。 其实,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站在哪里唱歌,哪里就好像有了鲜艳而缠绵的情怀,有了花谢花开。 她站在那里,唱歌、歌唱。我在这个悲怆的角落喝着咖啡,想着吉尔伯特的天空,想着大鱼,想着沉香屑。听着,看着,便是赏了一场历经十八春的花事。我心底最软柔的那一寸,被这声音的质感,柔荑般触碰到了,如若爱人的手。 从此就有了明艳的七分水色、三分山色。 无论如何,顺子说她的声音“是有很多种颜色的”,这点我觉得很赞同。 如果我是个音乐白痴,也可以听得出来她表现力上惊人的多元感;这种感觉是迂回曲折的,是在凤吟细细的回廊上卷帘、张望。云破,抟扶摇而上,赫然在目。我说,那是荡气回肠的一场爱情:爱的惊了心,却散了魄,似水银泻了一地,大珠小珠迸将出来。 就好像美人水前簪花,一摺桃花扇,那艳丽绝伦的扇面便如起伏的水纹,轻轻扬扬的临风展开,由笔尖涂抹均匀,自凭水墨成颜色。 那颜色绽放:悱恻如月,凌厉如剑,优柔如缎,刚毅如峰。 这就是她的歌声,魅惑着,清扬着,旋转着,明灭着。 听她引亢高歌,是被另一个花落三千的世界彻底包容和通体交融的感觉,是一种一点一点陷落下去的感觉。这是彻头彻尾的幻化,醉于色,沉于味。 世上凡有这样的歌者,这样的歌声,我会心甘情愿的被她用灵魂的唱游征服。 歌者,是在黑暗中用声音绽放光芒的精灵。最平实的称谓,却是最无言的溢美——我是这样以为的。 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却有着触动心扉的金属声线和天才唱功。 所以她的歌,未必就一定能如上我所说的感动到那种程度,可能只是单纯的一些偏爱,偏爱一个有天分的女孩,我才决不吝啬言词赞美。 也许注定是个年轻与肤浅同游戏的时代,也许象我这样一个同是八十年代却用耳朵渴望抚慰,用灵魂等待震颤的人来说注定一再失望。 岁数也不小了,经历了很多事情,懂得内敛,懂得放下,懂得戴着自嘲的微笑面对生活,但内心是坚硬的,要说感动,实属不易。 可是当我听到这种声音…… 一次再一次,迷离在震惊的眩晕中,不知道被击穿的是我的鼓膜还是灵魂,失去了方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感受到温柔的触摸,象徘徊在梦境中,艳阳午后空旷河边,那个恬淡白衣女子放牧魂灵的天籁。让我得到最宁静的释放,在黑夜里真切听到魔鬼的喘息。这种感觉,在我聆听喇嘛唱颂超度往生的《中阴闻教得度》也感受过。这种感觉,无论在她声音高亢还是低婉的时候,是我都能接受到的讯息。 这样的声音让我相信她是精灵的转世。 她的降生意在成为歌者安抚人道。 也许不平凡还因为她的经历,听说她曾经作为一个吧台歌手的那些日子的味道,我想,那种味道是真的辛辣,远比那有气无力唱出来的酸酸甜甜来得真实有分量。 我突然真的狠狠感动了。 我想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些经历,才使得她的眼神和姿态有一种超乎同龄人群的低调的美。
████女生会哭,男生沉默█████████ 她说:我需要这样一个男人* 有点害羞,但曾在分别的街头,大声说我爱你。* 同我去庙里求签,轻轻捉住我的手一同跪下。* 言而有信。* 从来不迟到--我迟到他不生气。* 拥抱很久、很紧--每次我起身时几乎是需要慢慢推开他。* 睡得比我迟一点,醒来早一点。* 朦胧醒来轻呼我的名字--没有呼错。* 记得我的日期、鞋号、密码、最怕的事。* 我很怕虫子,见到虫子大声尖叫他不会笑我。* 雨后的早晨我去花园,用小树枝爬到路上来的蚯蚓送还草地--他在一边帮我。* 笑起来很像个坏蛋--其实不是。* 不舒服时,请假带我去看医生,回来路上买冰淇淋做奖励。* 开车绝不喝酒,让我系上安全带。* 帮我做家务,每天。边做边聊天。* 常常帮助别人,不为什么。* 答应我:永远不。然后永远不。* 一边吹口哨一边修马桶。* 说: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白煮蛋的黄可以给他吃。* 雨天散步,背我过积水,说:你还可以再胖一些啊。* 吵嘴时不会一走了之。* 错了会认错。* 我说笑话他笑。* 逛街时我看中同一款式三种颜色的裙子,他说:都试一遍好了。* 试鞋时,他把我的卡通袜叠叠塞进上衣口袋。* 常常说,有我呢。* 事情过了才告诉我,轻描淡写。* 指甲整齐干净,喜欢我替他剪指甲。* 我做的菜他每样都爱吃,要求明天再做。* 小孩子都喜欢他,常常在楼下玩一裤子泥回来。* 轻轻拧开我拧不开的汽水瓶。* 忙时给我订机票,让我带父母一起出去玩。* 告诉我--24小时随时打电话。* 去义务献血,回来笑嘻嘻掏出一块“福利饼干”给我尝。* 偷偷买一件两人合穿的雨衣放在车上。* 我喜欢赤脚,他在副驾驶位脚下铺一小块羊绒毯。* 留言时画一个小老虎头当签名。* 与人争论听上去像是解释。* 教我滑旱冰,扶着我跑了快一千公里。* 送我的花是盆花,替我浇水。* 和我下棋,允许我悔棋。* 他其实很早就对他的父母说起我* 喜欢运动,带我去招待女宾俱乐部。* 穿十年前的牛仔裤仍然合身。* 他养了一条大狗,他的狗喜欢我。* 我不辨方向,他体内有指南针,说:”跟牢我。”* 吃我吃剩的东西。* 我失眠时他陪我聊天。* 比我高,我取不到的东西让他取。* 重大的事情和我商量,比如明年的投资计划、周末野餐带不带烧烤架,晚饭吃大白菜还是小白菜。* 站在商店的洗手间外面等我。* 我感冒了,他还是会用我的杯子喝水。* 和大人在一起像大人,和孩子在一起像孩子,和狗在一起像狗。* 钱不会多到要别的女人替他花。* 喜欢我,从未犹豫,从不和别的女人比较。* 必须非常合心的东西才会买--买时从不问价格,然后用很久很久。* 火车站接我,早到十分钟,带一盒蓝莓酸奶。* 我买给他的东西都合他心,不转送他人。* 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但他自己不知道。* 对女人有风度,也有距离。* 很少叹气。* 真的可以随时找到他。* 和他在一起不怕死--也不害怕活下去,活到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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