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的时光💕 382816900
凉风有性,秋月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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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政府招聘好考么 经兴安区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障房管理、城区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18人,其中保障房管理办公室计划招聘3人,城区管理办公室计划招聘15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鹤岗市户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保障房办公室合同制人员年龄要求在25周岁至40周岁(男性);城区管理办公室合同制人员年龄要求在20周岁至40周岁(男性); (4)身体健康,礼貌端庄,无明显缺陷。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不得报名; (6)其中退役士兵,有驾驶执照,有棚改征收拆迁、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等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 9月12日。 3、报名地点:兴安区人民政府三楼人社局(312室)。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军人退伍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本人现场填写《兴安区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本人接到通知后在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68-3630644 (2)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人员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体检 指定体检医疗单位,自费体检。体检项目:身高测量、视力检查、大生化、乙肝五项测定、胸透、心电、血压、传染性疾病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考核 重点审查报考人员资料(学历材料、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与报名登记表不符的,以及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人民币(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含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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