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と云
星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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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法律事务专业未来的前景与个人发展 这几天浏览了一些帖子,对学校法律事务专业的评价大体是:仅专科毕业,是考不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门槛最起码得是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或者全日制法学硕士或非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毕业,所以在专科院校读法律事务专业没有任何用处,将来也没发展。 上述论调说对了部分,的确这几年由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前称之为司法考试)的改革,很多通过攻读法律类成人本科、自学考试的人被堵死在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大门之外,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间接导致了很多学校不再招收法律相关的专科专业,只有传统的政法类本科院校,诸如上海政法学院这种院校还尚保留了法律事务、司法文秘等相关法律类专科专业。这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变动是我国法律职业人才专业化、精英化的客观需要,但相比于国外英美法系的法律专业人士的高度精英化培养机制,我国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考核还是相对比较接地气的。所以即使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变化,在专科阶段学习法律事务专业,未来的发展和前景也未必不好。
想问下中专老师一般年收入多少?不知道有没有老师在贴吧上。
欢迎各位提问关于法律职业相关的问题
各位总结下近年来民事法律方面所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
民法典草案中将普通诉讼时效从原本的两年修改为三年各位有何看法
司法解释与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相抵触,应该哪个优先? 记得在法的位阶上,司法解释并不是其中之一,那么当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相抵触的情况下,应该哪个优先呢?
各位高考考生们,想了解上海法学院校的进来!
上海社科院的民商法和国际法硕士是可以在职读的么?算委培么? 听说民商法和国际法可以在职读,周末上课,但是这个需要调转档案么还是算委培?又或者是其他?
【七夕专题】你愿意找一个法律从业者作为你的另一半或者配偶么?
【本周话题】那些年,我们共同的苦逼司考复习日 司考的毕业生们,在广大司考生沉浸在今年司法考试复习之际,让我们一起来回味下那些年我们司考复习的时光吧! 那些年,有辛酸、有喜悦! 那些年,有分享、有互助! 那些年,有互嘲,有自讽! 那些年...... 我们对司法考试有着说不尽道不明的话语,我们法律人都有这共同的司考情结。 当经历了百般挫折之后终于看到自己超过360的分数时,你又是何种心情? 本周就让我们这些司考毕业生们分享下当时的感触吧!
【本周话题】我国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让权利人积极地行使权利,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权利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但是现在很多法学领域的学者、实务操作者都这一制度的设定产生了诸多的怀疑和反对,虽然说过时效的权利仍然还在,只是在对方抗辩之下丧失了胜诉权,但是这种胜诉权的丧失对于权利人来说无疑就是最大的损失,其可能从根本上就无法再行使和挽回自己的权利。现在的一些法院在内部文件中都对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采取放宽的态度,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给下级法院的批复也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的适用有所放宽,这是不是法院整体上在在对诉讼时效制度产生了怀疑呢?外国的时效制度又是如何的,是否有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呢? 请吧友们围绕诉讼时效制度的正当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讨论,可以多引用国外的一些时效制度进行比较。欢迎大家讨论。
【拜年贴】法学吧全体吧务成员祝广大吧友们新年快乐! 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时间里,法学吧全体吧务组成员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恭喜发财,考试过过过! 各位有什么新年愿望,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发帖哦!
【本周话题】新民诉司法解释畅谈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新的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那么本吧就趁热打铁,让我们一起来谈谈新的司法解释吧! 新民诉的司法解释较之前的相比有什么变化、有什么创新、有什么完善,吧友们对新的司法解释又有什么期待或者认为它还有哪里不足。在此请大家畅所欲言。
【本周话题】你眼中的中国律师 最近电视剧《何以笙箫默》上映,里面的何以琛的帅哥律师形象让众多女生们疯狂,并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些许好感。那么,广大吧友们,你们眼中的中国律师是什么样的呢?请结合你们日常生活的所见所闻,来谈下你对中国律师的看法吧!
【本周话题】法学吧读书会 最近很多网站都在推荐一些新书,比较权威的法律图书馆也推荐了一些法律相关的书籍。各位吧友们,你在过去的这一年中,看过哪些书?你觉得哪些书是值得与吧友分享的?哪些书你觉得是值得一读的?请你在本帖中以“书名+作者+推荐理由+读后感”的形式与吧友一起分享你看的书籍吧!(不局限于法律书籍哦)
【公告】招募吧主公告 有一位吧主因学习繁忙,退出了吧主的位置。现本吧招募新人,有意成为吧主的请先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 平时能上线管理贴吧的时间是多少? 2 你现在从事什么职业(如果是学生的话,你所学专业是什么,方向是什么?) 3 你对法律人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是什么,简要阐述下。 4 你对法学吧经常出现的考研/司考咨询潮,你有什么看法?如果需要限制,你有什么措施吗? 请已经申请吧主的@水告别离和其他需要申请吧主的吧友们进来回答下,吧务组会根据回答情况酌情考虑吧主人选,另外想要申请吧主的请先点击吧主申请,进入候选名单中。
【本周话题】拿什么来纪念2014年的司考 2014年的司法考试即将到来,此时此刻,你作为即将上考场的人,你有什么想对自己说的,有什么想对一同备考的战友说的?作为旁观者的考过者或者学弟学妹们,你们有什么想对未来上考场的自己说的,有什么想对今年要上考场的学长学姐们说的? 在此,请大家畅所欲言。 (另注:本群置顶公告已经明确注明了将限制司考和考研贴的发帖,再接下来的一周,吧务组会加大对此类贴的删贴程度,希望大家共同维护法学吧的环境,法学吧不是司考吧,不是考研吧,不以司考和考研标榜,希望各位吧友见谅。)
【本周话题】司考下的法学吧 离2014年的司法考试越来越近,贴吧的帖子基本也已经被司考贴所淹没,那么不妨就开个话题贴,大谈下今年2014年的司法考试吧! 欢迎大家要考的/不考的/考过的吧友们畅所欲言!
各类法学专业、学校、司考等的咨询,请到碗里来! 欢迎各位踊跃提问,也希望各位老吧友能多多前来答疑! 谢谢!
【公告】对于近期突然增加的司考资料贴、咨询帖等帖子的管理 鉴于近期司考资料贴、咨询帖增多,有逐步泛滥的趋势,为避免本吧成为司考专属吧,现吧务组作出如下引导: 1、针对资料的发放,本吧不提倡随意开贴通过呼吁别人给出邮箱,向所给出的邮箱发放资料。本吧吧务组能力有限,无法识别资料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因此也呼吁吧友们不要随意给出邮箱,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扰。本吧在置顶帖中已经设有贴吧资源分享方法贴,里面有本吧共享资料分享的方法,需要发放资料或者下载资料的吧友们,可以按照上面的方法操作,以发放或者获得资料。针对今后一段时间内再有的单独资料发放贴,本吧吧务将予以删帖处理。 2、针对学校、法学专业、司考的咨询帖,本吧将开设专门的咨询帖,希望各位吧友如有相关问题,前往该贴发帖咨询,也希望老吧友们能经常前往该贴予以解答其他吧友们的疑问。对于今后一段时间内再有的咨询类贴,本吧吧务也将予以删帖处理。 特此公告!
【本周话题】说说你在法学院的日子 在本吧的各位吧友们,很多都是在法学院读书又或者从法学院毕业。希望同在法学院学习的我们,能够互相交流下我们各自的学习生活。 你可能遇到了些许困难、些许不快,又或者日子过得很惬意和快乐。 你可能在法学院的学习过程中碰到了你的启蒙老师又或者可以交心的同学和朋友 你可能在法学院学习的过程中找到了你的另一半,那个他—你们当初碰面的地方、碰面的原因以及产生感情碰撞的故事都是值得回忆和分享的。 总之,让我们一起来分享我们在法学院的生活的点点滴滴吧!有你有我有法学吧,我们会过的更快乐! 附注:你所分享的内容可能会成为本吧下期吧刊的心语录,故希望大家不要介意被小编使用。
【公告】关于法学吧共享115网盘密码和内容被人恶意篡改的公告 首先,对给广大吧友造成的不便表示由衷的歉意。法学吧共享的115网盘已经存在了一年之久,里面有众多吧友、吧务们上传的珍贵法学资料以及法学相关书籍,在之前的一年里,广大吧友都对法学吧的这一举措给予了赞赏和肯定,并积极响应法学吧号召,上传资料于网盘中和大家一起分享。但是近期由于一些居心不良人士登录网盘后随即修改了共享密码并删除了网盘的所有内容,导致各位吧友无法再登录网盘下载资料,对种行为我和所有吧务组同仁们都十分愤慨并严厉谴责此种行为。吧务组会对此情况加以调查也希望各位吧友能积极提供与实施该恶意行为人士相关的信息。法学吧共享网盘是以整个法学吧为平台,向各位吧友提供便利的,介于此法学吧会尽快登出新的网盘供大家上传和下载资料。希望各位吧友能够遵守吧规,想大家之所想,做大家之所做,共同为法学吧网盘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本周话题】说说你身边的真实法律案例 我们的生活是多姿多彩、酸甜苦辣、或喜或悲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生活造就了诸多法律人生,我们经历的一切无时无刻不与法律相关,我们经历的一切无时无刻都有着法律相伴。本周聚焦你、我、他的法律人生。 各位吧友们,请你说说看你所亲自经历的法律事件或者你身边的法律案件吧! 欢迎职场法律人叙述你们亲自办理过的案件。
【新春祝贺】法学吧全体吧务祝所有会员们新春快乐,马年吉祥! 2014年是充满生机的一年,2014年是值得我们期待的一年。在此,代表全体法学吧吧务向法学吧全体吧友们拜年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马上有钱、马上有对象、马上幸福美满!
【公告】2014年法学吧建议征集帖 各位法学吧的吧友们: 你们好! 农历新年即将到来,法学吧的新年气氛也越来越浓重。在新的一年里,大家一定对法学吧有着新的期待。 接下来,吧友们可以在此帖中畅所欲言,说说你们希望2014年的法学吧应该是什么样的,法学吧应该有什么样的改善,针对吧务的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期待?
【重要通知】百度关于强制所有吧务手机签到的通知 各位可亲可爱的吧主、吧务(包括吧主、小吧、编辑等): 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啦~祝大家新春快乐,马上有福![呵呵] 2013年是吧主福利的元年,相信每位吧主吧务都已亲身感受,无论是PC端、移动APP客户端的功能体验,吧务功能加强,还是“吧主千万助推计划”,还是刚刚过去的贴吧十周年大会、吧主大会,无处不体现贴吧官方对吧主的重视程度。 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迅猛浪潮下,官方不会不重视吧主在手机客户端上的良好体验,更不会不重视移动互联网发展的良好契机,相信吧主们也一样深有体会! 还记得每天大家在贴子里抱怨客户端没有吧务功能,与每一位贴吧运营师吐槽客户端没有吧务功能,不能随时管理贴吧,在西安精英吧主与总监见面会,以及吧主大会的产品意见集市(吐槽)上,都表现出强烈的需求! [呵呵] 为了满足各位吧主吧务的强烈意愿,为了贴吧客户端能够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节奏,大家苦苦盼望的最新版客户端ANDROID版已经低调上线吧务功能(吧务中心已经增加封禁用户列表、黑名单、吧务增删、删贴恢复、申诉处理等常用功能,已基本能够满足日常需求。),IPHONE的IOS版本也已经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相信也很快能够与大家见面! [呵呵] 我们希望大家使用手机客户端就像PC端一样,每天都能来管理自己的贴吧,浏览自己喜欢的贴子,每天都体验着客户端为大家的改变的点点滴滴。 从2014年开始,吧主及吧务在日常管理的贴吧中,须以身作则,真正的“掌握”贴吧!从此,吧主不必担心没有电脑的情况下,无法对突发情况进行处理,贴吧满足吧主随时随地管理贴吧的需求。同时也能够及时反馈客户端使用体验及建议,大家也不希望辛勤的工作人员汗水白费吧:) [呵呵] 为了贴吧的发展,现针对贴吧所有吧主吧务规定,请大家务必重视: 吧主及所在吧吧务每个月须在手机客户端有20天签到行为(不须连续),2014年2月中旬贴吧系统将会直接自动识别并给与相应的卸任或其他处理。 请务必注意红色字体的内容! 官方文件详见:http://tieba.baidu.com/p/2831031563?qq-pf-to=pcqq.group
关于公司装修合同纠纷的一些问题,吧主求大家给点专业建议,谢了 案情:ABC三家法人公司,其中AB属于关联公司,BC属于同一老板开的公司。现三家共同搬进一个大型的办公室做教育培训类行业,A单独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了办公室的902A室,B与房东签订了另一份租赁协议租赁了办公室的902B 903 904 905室。然后B又以转租的形式将902B 903 室转租给了C公司。然后在与房东签订这些租赁协议之前,B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D装修公司签订了公司装修合同(其中A公司委托B公司代为与D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当事人还是B与D装修公司)。双方实际约定D装修公司装修902A 902B 903 904 905这些房间,但是由于当时还未正式搬入,B公司误解了房间号码导致在合同中用文字版只约定了D装修公司装修902B 903 904 905室,并未将A公司的902A室写入,然而B公司在合同的附本装修图纸中却把902A室一同画进了装修合同中(也就是说文字版的合同没有写进902A室,而合同附图画进了902A室。)之后D装修公司在B公司与房东正式签订完租赁协议之后,用了一周准备了装修材料并在一周后经过B公司老板的认可进驻了这五间房间装修,为期一个半月。然而在装修的过程中,D装修公司在其中一间房间内由于误量了一堵墙的尺寸导致无法完成玻璃门的装设,此外由于D装修公司没有事先按照合同的约定按照设立学校的要求腾出消防通道并去消防局备案导致之后施工完消防局来检查时没有通过,最后消防局罚了转租之后的C公司5万元人民币。最后D装修公司还没有按期交付,整整拖延了工期3个月。但是当时由于ABC之前的办公楼到期,无办公地点,在装修约定的工期近一半的时候ABC公司已经入驻正在装修的5间办公室中的3间。现如今,ABC三间公司对D装修公司的装修不满意,最后只付给了D装修公司100万元的装修费用,合同约定的剩余的28万元装修费用没有付。现D装修公司向法院起诉合同相对方B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剩余的28万元装修款。 问:1、此公司装修合同应该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或者是其他合同? 2、作为B公司,应该如何计算自己的损失,如需要反诉的话,应该主张哪些损失,是主张违约金呢还是主张减少价款、赔偿损失?因为B公司的损失不固定,很难计算,有些装修的纰漏也只是小东西,比如一把锁之类的。 3、ABC三家公司在装修期间事先入驻部分办公室办公是否被视为已经验收完毕? 4、合同中关联公司的损失如何能转嫁到B与D装修公司的合同中,要求D公司赔偿? 5、ABC三间关联公司对于该装修合同的间接委托性质是否会对此造成影响? 6、合同约定的文字版房间号码与图纸不相一致,是否会影响这次诉讼? @非专业律师 @水告别离
【年终感恩】法学吧吧务组感谢吧友们一年来对于法学吧的支持! 2013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此,本人代表法学吧全体吧务向所有支持与认同法学吧的吧友们表示由衷的感谢。一年来,我们的会员人数在广大吧友们的支持下不断攀升,我们的签到率也在吧友们和吧务们的努力下不断提高,至此,昨天签到人数已经突破了2400大关。但是这一年我们也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并非完美,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贴吧活动开展不够多、贴吧氛围始终低于100数值等等。在接下来的新的一年中,法学吧吧务组将继续努力,竭尽全力为广大吧友提供更多的话题和活动,也希望广大吧友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吧,谢谢大家!有你,有我,法学吧与你同在!
【庆贺】热烈祝贺法学吧连续两天签到人数超过2300大关! 在众多吧友以及法学吧吧务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法学吧的会员数量和签到率连续上升,会员数量已经突破了15000人,而法学吧的签到率也已经达到了14.71%。在此,衷心地感谢各位吧友的支持,也对吧务团队付出的努力表示诚挚的谢意。希望各位吧友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吧,呼吁更多的朋友、同学加入法学吧,让法学吧的会员数量和签到率节节高!
【公告】法学吧年度小说集更新啦!第八集闪亮登场! 开始军训开幕式了,可是雪儿她们四个迟到了,在被辅导员张老师责备的同时,又出现了哪个新人物帮他们解围了呢?敬请观看第八集:在夏天的搁浅
《外交贴》法学吧2013年年度巡礼小说季开幕啦!~ 你是否曾经怀揣着一个作家梦?你是否曾经想有个自己笔下的主人公?你是否想记录下自己的人生经历?你是否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故事?此时此刻,无论你在何方!此时此刻,无论你是学生还是上班族!此时此刻,法学吧都将与你共享喜怒哀乐! 法学吧推出年度巡礼小说续写活动,欢迎各位上政吧友能够光顾,并积极为小说续写。 具体小说续写规则详情请看:http://tieba.baidu.com/p/2730783709 小说续写帖:http://tieba.baidu.com/p/2737766471 @残酷戏剧 同为校友 帮忙宣传下吧!
【巡礼小说季】2013年法学吧年度巡礼小说季开幕! 小说主题:法律人生活的小说。 小说续写方式:年度巡礼小说编写活动将以吧友续写的形式进行,大吧会为小说设定一个主题和开头(包括主人公),各位吧友以贴吧楼层为单位续写小说,一个楼层则是一集,吧友续写必须以集为单位写完并发帖。续写时,请注意故事内容、主人公与上一楼的衔接,要求条理清楚,故事情节自然有序,可以添加言情、侦探、医学、商战等故事情节。 小说规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请各位吧友续写前务必看清续写规则。续写规则详情请见:http://tieba.baidu.com/p/2730783709 2013年法学吧年度巡礼小说正式启动!开头加红色字体的是本小说的主人公,加黑粗字体的是本小说的配角,请各位吧友续写时按主人公的路线续写,可以新增角色,但不要功高盖主了。 第一集: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法!法!法!法!“ ”啊! 啊! 啊! 啊!“, 欧阳雪儿叫着从梦中惊醒,看着外面的天气甚好,可是她的心情却怎么也好不起来。一想起当初妈妈逼她报西城大学的法学院,她就恨的牙痒痒的。她明明想读医的,可硬是被老妈子阻拦着,还美其名曰说:”女孩子家,天天看尸体,不好,晦气。“ 说到这,我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 欧阳雪儿,是西城大学法学院的大一新生,今天是我第一天去大学报道的日子。”雪儿,雪儿,起床了吗?出来吃早饭了,今天是你第一天报道,还得过去整理宿舍,你得早点啊!“ 岳淑琴在房门口喊着。对,这就是我妈,叫 岳淑琴, 是西城中院民一庭的庭长,出了名的清廉庭长,外面说她叫”食古不化“。在老妈子的侵扰之下,欧阳雪儿硬是拖着疲惫的身躯下了床。洗漱完毕之后下了楼,看到父亲 欧阳长峰正坐在饭桌前看报,便坐到了父亲对面。欧阳长峰看到女儿表情难堪地下了楼,便打趣说道:”怎么了,雪儿,昨天你的民法通则又来找你了?“欧阳长峰,欧阳家的第三个儿子,目前是能源控股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老爸,你说什么呢?我当初就是不想读法学院,还想你会站我这边支持我的,没想到你就一个劲地帮妈说话。哼!再也不睬你了!“”好了,好了,我的乖女儿,现在事已成定局,既来之则安之么。“欧阳长峰安慰道。”来,来。快吃,吃完,妈妈开车送你去学校报道。“说完,岳淑琴端上来了一叠小吃,有松糕、油条、牛奶、还有稀饭。雪儿无奈地看着老爸、老妈,心里想:看来这个经济法我是读定了啊!但是她还是不想示弱,撅着嘴说道:”我不要你们送,我自己认识路,我自己去!哼!“说完就左手拿着松糕,右手拿着一杯牛奶,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岳着急地说道:“吃慢点,吃慢点。你今天第一天报道,手里又拿那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行吗?””怎么不行,我就是要自己去,不睬你们!“说完,雪儿就吃完上了楼。不一会儿,她就身上背着一个包,手里拖着一个拉杆箱下来了,”爸,妈,我先走了!“岳淑琴看着变扭,怕女儿一个人不能应付,想上去阻拦,却被欧阳长峰拉住了,”算了,算了,女儿长大了,该独立了,她想自己去,就让她自己去吧!我们早晚要放手的。“岳淑琴这才作罢。 欧阳雪儿拿着两个重东西吃力地在大马路上走着,这个点,竟然拦不到出租车。雪儿啊,雪儿,你就是犯贱,看,现在好了,连个车都拦不到。叫你再倔啊。欧阳雪儿心里委屈地想到。说时迟那时快啊,对面开来一辆空车, 欧阳雪儿拖着笨重的行李奋力地跑了过去,突然,一阵喇叭声想起,接着就是一堆骂人的话:“小姑娘,你不要命啦!你想死我还不想惹麻烦呢!”欧阳雪儿只好跟司机打招呼。此时,对面的出租车也停在了路边,欧阳雪儿赶紧上去拦住它,放好了行李后坐上了车,“去西城大学。” ”小姑娘啊,西城大学怎么走啊?我不太认识啊!“ 欧阳雪儿听司机这么一说,就更来气了,她想今天真够倒霉的,睡觉做法条噩梦,被爸妈逼到读法学院的死路,出门还差点被车撞,现在又上了个路盲司机的车。她这辈子真是欠了谁的了。欧阳雪儿想,这回不能发作,再发作连车都坐不上了,她只好拿出手机开了导航,给司机指路。车子大概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西城大学。她一下车,看到西城大学的校门,就惊叹不已。金灿灿的校牌,古色古香的拱门,再加上上面精美的雕刻,简直就是天工之作啊。这时,有个瘦小又害羞的男孩迎了上来,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请问你是来报道的新生吗?“”你是谁啊?贼头贼脑的。“欧阳雪儿的气还没消,便没好气的说道。小男生越发的不好意思了起来,说话都有点结巴了:”我, 我,我是今天,今天迎接新生的,导生,请问你,你是。。。。。。”小男生话还没说完,又一个高大且帅气的男生迎了上来,热情地说道:“同学,请问你是哪个学院的,我们是这次的导生,可以带领你们到所在的学院报道。” ”对,对,你是哪个学院的?’ 小男生补充道。“欧阳雪儿明显是对后来的那个高大俊朗的男生感到非常的满意,笑着答道:”法学院的。“高大俊朗的男生愁眉苦脸地对小男生说道:“那就交给你了。” ”恩,恩,好的。你好,我叫 王沧溟,是西城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大二的,我带你去我们的明德楼报道吧。“ 欧阳雪儿看到帅哥转身走了,心理有点不甘,便问道:”那他呢?干嘛不带我去。” “他是商学院大二的,叫 苏睿,不跟我们一路的。”欧阳雪儿记住了这个名字—苏睿。欧阳雪儿扔下了背包和拉杆箱,便说:“我叫欧阳雪儿,是大一新生,你好意思让你的学妹拿那么重的东西吗?” 王沧溟摸摸脑袋,不知所措的说:”好,我帮你拿。” 王沧溟拿起两个背包,顿时就感觉手一沉,心想,一女孩子家怎么带那么重的东西,里边不会是放了石头了吧!苏睿在校门口看着王和欧阳走进校门,往明德楼走去,心理总是觉得非常变扭,但又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来。(第一集完) 欢迎各位吧友续写接下来的内容!
【公告】2013年法学吧年度巡礼小说季即将于12月2日开启 你是否曾经怀揣着一个作家梦?你是否曾经想有个自己笔下的主人公?你是否想记录下自己的人生经历?你是否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故事?此时此刻,无论你在何方!此时此刻,无论你是学生还是上班族!此时此刻,法学吧都将与你共享喜怒哀乐! 法学吧2013年年度巡礼小说季即将开启!欢迎各位吧内吧外的同仁们都能与我们一起分享人生点滴。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生活,我们或许是形同陌路,彼此不相识。但是,我们有法学吧,它让你的故事与我的生活相融合。就这样,我,在你的故事里,你,在我的生活里。你我因法学吧的存在而快乐,你我因法学吧的存在而感到骄傲。 这是一部有关法学院的小说,也是一部记录法律人的小说,它可以记录下法学院的学生的学习生活点滴,也可以记录下作为一个职场法律人的工作生活点滴,这部小说既是属于你的,也是属于我的,更是属于法学吧这个大家庭的。下面就来阐释下年度巡礼小说活动的规则: 1、年度巡礼小说编写活动将以吧友续写的形式进行,大吧会为小说设定一个主题和开头(包括主人公),各位吧友以贴吧楼层为单位续写小说,一个楼层则是一集,吧友续写必须以集为单位写完并发帖。续写时,请注意故事内容、主人公与上一楼的衔接,要求条理清楚,故事情节自然有序, 可以添加言情、侦探、医学、商战等故事情节。 2、初步设定小说的主题是 叙述法律人生活的小说,故事的开头会从一个刚刚考进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开始写起。 3、请大家不要偏离主题,乱设人物。请大家围绕中心线续写。不得在小说中侮辱、诽谤他人,不得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诋毁现实中的人。不得在小说中使用侮辱性言语。 4、法学吧全体吧务会作为本次小说续写的场控,如果遇到不符合主题的编写楼层,或者重复续写的楼层,吧务会视具体情况删除该楼层,以便让后人能更好的续写小说。所以如果您在续写过程中遇到此种情况,请不要责怪吧务,我们知道您续写一集内容非常辛苦,但是为了小说整体的完整性,我们是迫不得已的。希望谅解。 5、如果对某一楼层的一集小说有评论要发,请在该楼层的子帖子中发出评论,不得另开楼层发评语,巡礼小说贴的每一个楼层都将是衔接上文的小说。 6、为了小说的完整性,吧务会视情况整合小说。会删除原有帖子,开出新帖,把已有的小说集整合在一层楼内,方便后人阅读和续写。 7、法学吧2013年年度巡礼法律人小说季会于2014年1月下旬结束,希望各位吧友到时候能个积极前来续写结尾。 8、本次小说续写不提倡偏离社会实际的续写方式,如有科幻类、不切实际的续写内容,吧务会进行删除。 9、 本次年度巡礼小说作为法学吧全吧的结晶,最终小说的整体版权将归属于法学吧所有,法学吧吧务会通过投票协商的方式决定该部小说的具体用途。初步协商的结果是我们会在接下来的吧刊中连载该部小说。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动用该部小说。同时,如果您已经续写了该部小说则视为您认同本条款的规定。 10、吧务希望本次小说续写活动能得到鱼儿唱歌的支持!@曾鱼梦 来唱首完整的歌吧! 11、最后,欢迎大家积极前来续写小说,共同谱写出属于我们全体法律人的篇章!
【本周话题】司考经验贴 为了避免与司考有关的分数贴、经验贴在本吧泛滥,同时也希望能集中这些帖子,让更多有需要的吧友参考和借鉴,所以提早更换本周话题,希望大家有对2013年司考进行总结的帖子或者感想都可以发到话题贴中。另开新帖,将会无理由删除。 无论你是过的还是没过的,都可以来这里发些东西,你可以在这里发泄,也可以在这里鼓励别人,更可以在这里传授经验。希望本周话题这个平台能给大家更多的交流空间。
如何定性? 司机A开着小型面包车上高速公路然后搬开逆向行使的隔离墩,穿过隔离墩逆向行使一段路再转向另一个高速道口,在另一个高速道口停下拿过路的电子卡,然后反复来回穿越那个高速道口,反复拿电子卡。之后收集满1000张后,再在其他的高速道口的隔离栏旁向大货车司机兜售这些电子卡,让大货车司机能用这张小面包车的电子卡便宜得过关卡。每张电子卡,那个面包车司机是用每张20元的价格卖出,而卡车司机理应在高速道口付的费用是130元,但其实际利用面包车的电子卡只支付了10元。司机A卖出这些卡的金额已经达到了25000元 此外还没有算上卡车司机少缴的钱。这个案例中 面包车的司机A如何定性。 @非专业律师
【本周话题】三中全会与司法改革 三中全会一过,股市直线飙红。投资者们对我国的未来信心十足,军工、航天、自贸股都直线上扬。的确,会议的安排给股市带来了诸多利好消息,同样也对我国未来的经济、民生等都做出了大致的改革路线图。这次司法改革也在其中,那么我国未来的司法改革会何去何从呢? 本周特设这样一个主题,望大家针对此话题能畅所欲言!
网店商品标价错误,可否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 案由: 2011年8月“当当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图书促销活动,当时活动引得不少网民守夜“秒杀”,钱女士当时提交了3个订单,购买3套总计66册图书,共计150元货款。随后,当当网在向她发出收到订单的通知,审核通过之后,以缺货为由单方取消了两个订单,并将另一个已确认发货的订单中途拦截,标注为交易未成功。当当网 《交易条款》中关于合同缔结的约定明确写明合同须经电商公司确认发货方为成立。 当当网主张: 当当网出示北京东城工商分局发出的行政告诫书,答辩强调,工商局调查认定标价错误,也就是网站工作人员录入有误,致使折扣标准成为销售价款。 书籍的进价最低应该是4.5折,这是人工输入错误造成的,你不可能要求几百元的书籍50块钱卖给你,所以当当网坚持这点,这肯定是重大误解。 钱女士认为: 电商公司向自己发出收到订单的通知,双方的网络购物合同成立。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结果,你不能让众多消费者为你们员工内部的失误买单。这么多消费者深更半夜熬夜,辛辛苦苦下的订单,你说取消就取消,不能把消费者的权益至于不顾。 各位看了案由和双方的论点,你们怎么看?如果你们是法官,会支持谁的结论。
【本周话题】说一个你心目中记忆深刻的法学老师 要求讲明几点:1该老师出自哪所学校?2该老师的上课特点(好的和坏的方面都可以)3该老师吸引你或者你讨厌的地方。4叙述一件该老师的事例。 吧友们对哪些老师感兴趣,可以在子贴中跟帖回复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你认为有更好的教学或者学习方法,你也可以在子帖中提出。
【本周话题】知识产权伴我行—知产问题随便论 为了增进本吧吧友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加强本吧知识产权的保护,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的帖子,本吧在接下来的一周内,会为知识产权专设一个周话题,希望各位能发出一些有关保护知产的帖子或者与知产有关的问题帖子,吧友和吧务都会留意和解答。
司考发泄贴! 在这个帖子中,你可以批判考题,可以批判出题人,尽情发泄吧!过几天,本吧将一并清理司考贴,所以趁现在赶快发泄。
司考直播贴 各位可以对刚刚考完的科目发表意见。
【本周话题】法学专业出国留学咨询专贴 要想咨询出国留学的都来这个贴问吧!仅限本周哦!
【公告】关于对司考、高考咨询、就业前途咨询主题帖的适当限制 鉴于最近贴吧司考贴、高考咨询帖、就业前途咨询帖等帖子泛滥过多,为了避免这些帖子沾满所有法学吧第一页的页面,影响吧友对其他帖子的阅读以及发帖,从今天起法学吧将在本帖下整理出已有的一些成熟的咨询帖、司考贴供有需要的吧友阅读和讨论。望吧友们不要再发类似的帖子,不然吧务会依规删除,请大家谅解。 此外,法学吧是一个学术性质的贴吧,望各位吧友能多多讨论法学论题、论点,针对讨论和发帖不要太过功利性,毕竟司考不是法学学习和研究的唯一。 由此给各位吧友带来的不便望大家理解,也衷心的希望法学吧能给您带来更多您需要的东西。 2013年8月8日 法学吧吧务组
民事非讼程序中哪些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告】关于规范使用“【】”的公告 经过吧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从今天起“【】”将成为贴吧吧务对于公告贴的专用标识,为方便吧务管理贴吧以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希望其他吧友没有特殊原因不要使用该标识发帖。如果无正当理由使用了该标识,吧务可以删除此贴或者删除后告知以其他标识另行发帖。特此公告!谢谢配合! 法学吧全体吧务组 2013年7月27日
总结最近发的帖子的三大特点 司考贴,高考学校咨询贴,喊冤贴。各位觉得哪种贴最有意义?
为什么最近多了好多司考贴? 讨论司考的问题可以直接去司法考试吧讨论啊,那会有更多信息和题目。
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的范围包括哪些人啊?
高考院校专业咨询帖!请考生不要在散发帖子了,不然一律删除! 高考生要咨询的,一律发这里!
支付令在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有谁知道吗?
法学吧吧主在此祝各位考试顺利。欢迎大家多来法学吧讨论法学问题! 学霸们,快来法学吧吧!
法人是否具有人格权?
上政人的福利来啦!国际桌游展凭学生证免费进! 5月10号 11号 12号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国际桌游展览会,这次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组成志愿者团队在里边做志愿者,主办方同意在5月10号这一天凭上政学生证可以免费进展会玩!5月11号和12号两天上政学生凭学生证门票半价!各位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各位认为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我国采取何种立法模式比较恰当? 世界各国现在普遍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是专门立法模式(法国)第二种是商标法直接保护模式 第三种是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予以保护。三种都有其优点和缺点。
下周二上海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招新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将于下周二在新食堂门口或者庸夫楼一楼招新,有对法学和社会工作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来看看!我们有丰富的实践机会给大家哦!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死亡后条件还未达到,此时这份赠与合同 案例:甲与乙是祖母与孙女的关系。他们于2009年6月2日签订了一份合同。祖母承诺若孙女考上2010年研究生则把其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屋赠与给孙女。后不久祖母病逝,然后祖母的法定继承人对这份赠与合同有争议,他们要求继承这套房产。而孙女不肯,最后双方诉至法院。请问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大家对在修订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有什么看法么? 比如其中的关于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的规定等等!
有谁上过经济法系朱晓燕老师的课?想问下她上得如何?给分如何?
著作权的一个案例! A创作了一首歌曲,B经过A的同意之后在录音棚进行了演唱,C经过AB的同意后录制了B演唱的歌曲并且发行到市面上。D在市面上买到了C发行的这首歌曲的CD,然后D在自己开的夜总会里未经ABC的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向夜总会的来宾们播放了此首曲子,问D是否侵犯了ABC的权利,如果侵犯了,那么侵犯了ABC的什么权利?
一个伦理道德问题 一个醉驾司机撞了一群人,其中一个20岁的无辜青年也被撞了,导致颅内出血,脑硬膜严重创伤,动手术的存活几率只有10%,而那个导致多人伤亡的醉驾司机同样是颅内出血但是脑硬膜并没有受伤,动手术的存活几率可以达到90%,此时医院里只有一间手术室,但是两人情况都很紧急都要做手术,如不及时手术可能立即死亡!同时也联系不到其他医院腾出手术室,如果你是医生你会选择给谁先动手术,是造成多人伤亡的醉驾司机呢还是那个无辜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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