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de亮仔 凌源de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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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应该解决一下吧! 这种情形每天都在上演,究其原因主要有: 1、各年级的学生集中在同一时间上学、放学,人数众多。 2、家长不舍得让孩子多走路,纷纷把接送孩子的车停在学校门口。 3、学校附近的车位太少,满足不了停车的需求,导致车辆乱停乱放。 4、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小摊贩占道经营,阻碍了交通。 5、部分学生离家很近,能够独立上下学,但每天还是依赖家长用私家车接送。 6、学校门口的交通监管力度不够。 为了有效改善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现状,我提出以下建议: 让家长知悉学校的相关规定,提醒家长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学校门口,不能在学校门口的道路上违规掉头、逆行。 解决方案: 交警部门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交警部门要切实抓好学校附近的交通整治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好转。 1、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在学校周边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人流车流的疏导到位。 2、根据学校门口的道路状况,设置临时水马,合理分配路面资源,阻止车辆随意越线行驶、掉头,保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3、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的限速、慢驶、让行等交通标志。 4、在学校门口安装视频监控,对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转弯,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 5、在学校门口附近划定临时停车区域,以方便家长停车。同时,禁止大货车等其它机动车占用临时停车
3儿童扶老被诬 讹人老太被拘7日(怎么看这事) 新京报讯 近日,网上一则“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的帖文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事发地的四川达州警方称,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的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帖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 回顾   目击者称老太自己倒下   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   当事儿童   婆婆摔倒叫我们扶   江先生9岁的儿子小华说,事发当天下午3点多,他和两个同龄小伙伴正在楼下玩耍。“我们看见有个老婆婆在不远处路边摔倒了,她也看到我们并朝我们喊: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小华说,“我们3个马上跑上去扶她,没想到我刚扶着她的胳膊,她一下就把我的手抓住,说是我们把她撞倒的。”   另一名当事儿童小鹏说:“我们看到那个老婆婆摔倒,她一喊,我们马上就跑过去扶她。小华比我们跑得快,他第一个扶老婆婆,结果那个婆婆却把他抓住,要我们赔她医药费。”   目击者   紧抓孩子手腕勒出红印   多位现场目击者都是楼下的商家和住户。“那个七旬老太摔倒的地方离我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她是自己倒下去的。”在事发点不远处开副食店的陈女士说,最开始是两个老太太一起并肩往前走,走到一半时有个老太太慢慢地往地上倒,另一个老太太转眼就不见了。   “我当时还准备去扶她,看到3个孩子跑过去了就没去。”当天下午在事发点的王女士说,“老婆婆把那个小孩子的手腕紧紧抓着,小孩子的手上都勒起了红印,我使了好大劲才把她的手掰开。”   孩子家长   不堪其扰准备搬家   11月16日,老婆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江先生家。“当时有一个是她儿子,另一个好像是她孙女,背着老婆婆来到我家,将她丢下就走,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家”,江先生说。   老婆婆在江先生家住了两天,江先生不堪其扰,甚至准备收拾东西搬家。“她这样天天住在我家里,我给她好吃好喝,还怕她在我这儿再有个三长两短。”
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开罚首日748辆车吃罚单 过一个月的教育劝导后,泉州市公安部门昨日起对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车无牌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鲤城、丰泽等公安部门统一行动,民警上街执法,开罚首日中心市区共有748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吃到罚单。 车牌未挂 罚款20元暂扣车 昨日重点查处的主要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超标电动车无牌证上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酒驾等。 记者在丰泽街与田安路交叉路口看到,民警拦下多部没有悬挂车牌的超标车。直到被拦下,一些市民方才急匆匆从座位下或者后备箱拿出车牌辩解,有的辩称牌子挂不上,有些辩称购车点不给挂,还有人则说不知道牌子没有规范挂好会被处罚,但这都为时已晚。未按规定安装车牌,民警暂扣车辆并处20元罚款。 市民小张则是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小张一直说,自己有急事要办才骑无牌车出来,电动车是公司去年买的,主要方便他跑工地用。结果他因为工作忙碌,错过了上牌时间,因此无法再上牌。最后,小张的电动车被暂扣并处罚200元。 还有市民居然将摩托车伪装成超标电动车上路,也逃不过民警法眼。卢先生所骑车辆外表有些像超标车,又无牌子,但实际上动力来源是汽油,而非电力。卢先生被民警处以罚200元,小车驾驶证扣12分,车辆被暂扣。 交通违法 较上月明显减少 在津淮街与刺桐路交叉路口,市民陈小姐骑车被拦下,她将两块牌照叠起来一起安装在了车后面,陈小姐说电动车前面没办法安装,所以才这么挂牌。“一些市民觉得车辆前面不好装索性不装,或是把车牌随意安在车辆的其他部位,都属于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行为,将被罚款20元。已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市民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记得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民警说。 市民小赖是一名快递员,骑电动车载着满满一车子包裹,脚踏板上一大包,后座又载着一大包,小赖因为超载被民警拦下,“这几天比较特殊,这一车满满的东西都是双十一的货物,人手紧缺,快递又非常多。”小赖解释说。但安全不分特殊时期,货物挡住了车把的自由转动,很容易与人刮碰,也很容易刹车不及,存在着安全隐患。民警最后人性化执法,劝导小赖将货物分批盘走。 据统计,昨日一天,泉州中心市区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共查处无牌证86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62起,总共748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吃到罚单。10月16日整治首日,当时中心市区就教育、劝导、查纠了1600多起超标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罚首日相比,市民骑电动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警方再次提醒,未满18周岁,特别是中小学生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和乘坐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超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上路行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坚决杜绝无牌证上路、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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