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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各国语言说新年快乐 汉语:新年快乐英语:Happy New Year 阿拉伯语:سنة جديدة سعيدة 朝鲜语:새해 복 많이 받으세요 发音:Saehae Bock Mani ba deu sei yo! 德语:Glückliches neues Jahr 俄语:С Новым Годом 法语:Nouvelle année heureuse 葡萄牙语:Ano novo feliz 日语:新年おめでと 发音:Shinnen omedeto 西班牙语:Feliz Año Nuevo 意大利语:Nuovo anno felice 苏丹语:Warsa Enggal 科西嘉语:Pace e Salute 伊拉克语:Sanah Jadidah 库尔德语:NEWROZ PIROZBE 罗马尼亚语:AN NOU FERICIT 希伯来语:L'Shannah Tovah 泰国语:Sawadee Pee Mai 捷克斯洛伐克语:Scastny Novy Rok 爱沙尼亚语:Head uut aastat! 匈牙利语:Boldog Ooy Ayvet 马耳他语:Is-Sena t- Tajba 阿尔巴尼亚语:Gezuar Vitin e Ri 孟加拉语:Shuvo Nabo Barsho 希腊语:Kenourios Chronos 伊朗语:Saleh now mobarak 老挝语:Sabai dee pee mai 斯洛文尼亚语:sreeno novo leto 阿富汗语:Saale Nao Mubbarak 亚美尼亚语:Snorhavor Nor Tari 印度尼西亚语:Selamat Tahun Baru 马来语:Selamat Tahun Baru 越南语:Chuc Mung Tan Nien 克罗地亚语:Sretna Nova godina! 荷兰语:GELUKKIG NIEUWJAAR! 马其顿语:Srekjna Nova Godina 世界语:Felican Novan Jaron 柬埔寨语:Soursdey Chhnam Tmei 菲律宾语:Manigong Bagong Taon 斯洛伐克语:A stastlivy Novy Rok 威尔士语:Blwyddyn Newydd Dda! 爱斯基摩语:Kiortame pivdluaritlo 立陶宛语:Laimingu Naujuju Metu 芬兰语:Onnellista Uutta Vuotta 巴布亚新几内亚语:Nupela yia i go long yu 加利西亚语:Bo Nadal e Feliz Aninovo 波兰语:Szczesliwego Nowego Roku 土耳其语:Yeni Yiliniz Kutlu Olsun 乌克兰语:Shchastlyvoho Novoho Roku 爱尔兰语:Bliain nua fe mhaise dhuit 尼泊尔语:Nawa Barsha ko Shuvakamana 索马里语:Iyo Sanad Cusub Oo Fiican! 马拉地语:Nveen Varshachy Shubhechcha 波斯语:Saleh now ra tabrik migouyam 保加利亚语 Tchestito Rojdestvo Hristovo 捷克语:Scastny Novy Rok 阿拉伯语[伊拉克方言]Sanah Jadidah 威尔士语 Nadolig Llawen 爱尔兰盖尔语 Nollaig Shona Dhuit 苏格兰盖尔语 Nollaig chridheil huibh 马恩岛盖尔语 Nollick ghennal as blein vie noa
空间文章之 百度知道应该知道的 续 百度知道应该知道的 续2006年08月09日 星期三 上午 10:29《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游戏属于制作公司作品,不应该未经允许提供下载。 所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百度应当制止。 第四条 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游戏破解即属于破坏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采取的技术措施。 同样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百度应当制止。 第十四条 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从这一条上看,游戏制作、发行公司如果向百度提出交涉,百度知道应当删除要求非法下载及游戏破解的提问。 知道原则里说 -------------------- 凡符合下列任何情况的提问、回答或评论,都将被删除 G. 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 ·其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盗版下载、游戏破解侵犯著作权) ·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 (盗版下载连接,破解技术网页链接) -- 对“知道”用户和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有可能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权时,不要把相关内容复制刊登到百度知道上来。 ----------------------- 删除要求盗版下载、破解技术的提问和给盗版下载连接、破解技术支持的回答是符合指导原则的。
空间文章之 关于游戏版权 关于游戏版权2006年08月03日 星期四 上午 11:11有人发消息“揭露我的虚伪”:“你自己不是说包括片头动画 游戏主题音乐都属于创作公司吗 要享受这些就必须购买正版 伪君子 BS 没想到连自己的意见都赖 我看你不仅是伪君子 更是癞皮狗”是的 我说过这话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369025.html后来就有人说我提供游戏动画、音乐下载链接是伪君子、癞皮狗。。。我该怎么办?不怎么办,人家仙剑联盟上提供这些东西都有也没见软星怎么抗议怎么的,都默认了,我还是以宣传反盗版游戏下载为原则,至于音乐、动画,我也只能提供仙剑联盟主页上的东西,且带上些“普法”宣传。----------------------------在仙盟有这样一个朋友 临流问月 他有一次说 关于版权的一些疑问仙盟对于发帖侵权的处理力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可是有一件事我不太明白。。在仙剑三的说明书P48有份版权宣告,在授权合同里有个第5条,现在摘抄如下: 5.依本合同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书面同意,使用者严格禁止有下列行为(无论事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1)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他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4)对本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组译、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5)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6)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7)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内容的行为,本产品的授权合同立即停止,并可能引起法律诉讼。 按照这个的说法,那么我们要是用仙剑的素材做个图片啊动画啊之类的东西,岂不是也属于侵权了?既然论坛上其它网友作品的版权不可侵犯,那么软星的版权呢。。。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啊?枫蓝 回答了很多 恩……说点个人的看法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争议性,首先必须承认软星公司对此享有的著作权,这个原则问题也是对此进行解释的基础。第一,现在各类围绕仙剑主题进行的创作(这里关键的问题还是修改后的图象、音乐、视频)并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且也并没有在事实上侵害软星公司的利益。第二,该类创作在过程和结果中并没有否认和掩盖软星公司的著作权,对于游戏本身包含的若干要素只是以“借用”的手段进行适当程度的再创作。第三,该类创作中凝结了作者本身的劳动因素,作为改编和汇编作品体现了劳动的独创性,因此在软星公司对素材本身享有著作权的前提下作者本人的劳动应该得到承认。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软星公司本身的态度。大宇(包括其子公司软星)按照法律享有仙剑系列游戏及其中包含的各类视听要素的著作权,有“授权”他人使用的权利。当然我们都知道软星没有对大家的再创作进行授权,但是其中包含“默许”这个概念,或者说“不反对”。对于这个概念,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日本同人界的发展,其中有一定相似之处。从严格意义上讲,如果软星不同意的话大家的行为的确有侵犯其著作权的性质,但是大家的创作及传播并没有侵害软星的实际权益,反而在事实上扩大了游戏的影响并为其带来了意义。因此软星“默许”大家创作,这与其说是授权,不如说是一种双赢的默契。第五,软星公司的态度毫无疑问对于大家行为性质的定义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软星非要跟我们较真,按照法律大家恐怕是没什么办法的,但这样做对软星并无好处所以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发生。如果发生了,那么我上面所列举的一到三条理由皆为无效。个人是这么觉得的,如果有错误望纠正。我也同意这么说,这里的确有默许的成分,既然以游戏动画、音乐为素材制作MV都被默许,那么提供动画、音乐下载不也可以被默许么?前者还进行了改动呢。跟我没什么好吵的,我在回答里已经说了“普及点法律知识 听不听自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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