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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定说的三个人 1、黄健翔:一个远离主流媒体,在公众面前日渐消失、官司不断的前著名主持人。 2、李承鹏:一个反复无常、锱铢必较、说话如放P一样的客居北京的前一线记者。 3、朱 骏:中国足协最为反感、有足坛宋祖德之称、网游起家、事业日渐惨淡的上海海归。 黄健翔,你做的节目有几个人看?人气不行了吧。不在央视了,远离公众视线里吧?离开央视,你什么也不是,也只能定着央视前主持人的身份来,再有让人关注也就是宫外孕、抚养费一类和女人纠缠的官司里了。 李承鹏,去年你说什么来着?什么不写中国足球了,然后又整出个10篇文章来,10篇文章过后又腆着脸复出了?自我解释说什么,你一复出,中国足协就怕了?何止中国足协呀,各级政府都怕你,你的文章多犀利呀,你问责的多大义凛然,你的粉丝多万众一心,你昔日和董、马对战是多么小肚鸡肠、唧唧歪歪、锱铢必较。简直怀疑你跟人谈话都带着录音笔,回家再整理一遍加深印象。不跑一线,得靠新浪的广告费生活了吧?博客的点击率很重要,对了,你还有小说,不过网络流行的小说没几个比你的写的差吧?所以你还得靠足球混饭吃吧? 上海媒体剪辑出申花受到委屈,洗牌们你们去哪儿了?戴林借尸还魂你们去哪里?要说中超15支球队希望谁倒霉,中国足协希望谁倒霉,不是申花是谁?活该。朱骏龌龊在,明知道为什么受委屈,还非得转移视线,扯到国安身上,貌似申花受委屈和国安有关,申花直接影响国安争冠似的。可笑、可恶。跳梁小丑,四个字很配你。
国安绝杀球毫无争议 一幕凸显朗征头射必定过线 国安绝杀球毫无争议 一幕凸显朗征头射必定过线 2009年09月26日18:28 [我来说两句]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飘飘话话      搜狐体育讯 凭借郎征的一粒头球,北京国安客场获得3分,继续憧憬着冠军之梦。但围绕本场比赛唯一入球,却因为电视画面镜头等原因,引发了到底皮球是否越过球门线的争议。虽然从画面上此球难以判断,但综合球场上球员表情,不难得出,此球的确得分有效,而在赛后,包括桑尼在内的青岛将帅也没有对朗征的入球提出异议。      本场比赛进行到第11分钟之时,郎征接徐云龙传球高高跃起头球攻门,击中立柱反弹。通过慢镜头不难发现,皮球第一次落地清楚的显示尚在球门线之外,但是反弹之后球朝着球门内飞行。而就在皮球移动过程中,青岛中能队门将刘军侧身飞扑将球击出门外。而问题的焦点恰恰出在这一刻,球的整体究竟有没越过球门线,这正是判断是否入球的关键。而因为镜头角度的问题,这本一慢动作应该能分辨清楚的问号,却成为本场比赛最大争议之所在。那么,就将镜头切换到主裁判判定入球有效之后的场景。      在主裁判判定入球有效之后,青岛中能球员对于这个判罚似乎是默认,甚至在中超中经常出现的质问主裁场景也没出现。而做为事件的当事人之一青岛中能门将刘军更是一声不吭。如果用球员突然转性一说来形容青岛中能失球之后表现,显然说不通。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中超冠军“内定说“甚嚣尘上,而当事主角北京国安千夫所指的今天青岛中能无端放弃申辩的权利,殊为可疑。与主裁申辩也许不能改变最终的判罚,却能表明青岛中能此球含冤受屈。无端放弃,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青岛中能球员心知肚明此球确实越过球门线,进球无可争议。      本场比赛从全场看判罚基本公正,谈不上袒护任何一方。而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吹罚入球有效,也需要一定的勇气。当值主裁判究竟看清是否入球,需要打上一个疑问。但从球路运行轨迹做出判断,迅速裁定,单此一点就应该受到鼓励。而围绕北京国安的内定冠军一说,是是非非已经让很多简单清晰的事实,被人为戴上有色眼镜看待。所谓争议球一说,也被现场的情形证明纯属子虚乌有。(搜狐体育 飘飘话话) 我艹,sohu风格变了?
足协争议罚单激怒中超 业内人士:明显照顾某些球队 记者金文北京报道      9日,中国足协纪委会对上轮中超的罚单出炉,比原来传出的的要轻不少。涉案人数众多的申花,最重球员只有陈涛一人停赛;向当值主裁判扔鞋的王宏有也只停赛4场,倒是日夫科维奇仍然是可怕的8场。这一罚单在遭到诟病的同时,也难以树立足协的权威。不少俱乐部以及业内人士惊呼,“太搞了,明显是狠打部分俱乐部,而照顾另外一些俱乐部。”      一些俱乐部对于罚单不服有着确凿的理由。一个老总在谈到对申花的判罚时说,“申花自己都对外公开了,当值主裁判何志彪写了6条报告,其中涉及到的球员有3个,录像中显示对裁判不满的更多。可为何最后只罚了一个陈涛?何志彪写道,陈涛骂了多句脏话,杜威骂了两句脏话,戴琳试图推搡,这都是申花曝出来的。可处罚结果证明,纪律委员会的准则就是骂了多句的陈涛该罚,骂了两句的杜威不该罚。这是什么标准?这不相当于杀了一个人没事,杀了多个人才有事吗?当初对泰达是怎么罚的,还不是涉及到的球员都罚了!”      另外,绿城球员王宏有向当值主裁判谭海扔鞋,许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证据确凿。可到了纪委会处罚时,居然毫不理会,只是称指责和谩骂裁判员。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因为“扔鞋”的性质套到《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中,要么是第52条第二款,要么属于第53条第一款,处罚结果无疑不止禁赛4场。      对此,纪律委员会的解释是:“不会只根据电视画面和外界报道,还要看比赛监督报告和裁判报告。”这更遭到了一些俱乐部的不满,“不看电视画面?山东的崔鹏和国安的大格里菲斯是怎么罚的?当时裁判漏判红牌,事后不是通过外界的报道和电视画面,才确定他们肘击而漏掉红牌的吗?这时候又说不只根据电视画面了?纪律委员会的这些律师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做不到一视同仁就是严重失职。”      通过这次处罚,有人还谈到了国安队陶伟躲过的那次处罚。通过录像显示,陶伟对汪强绝对有恶劣的动作,外界反响也非常强烈。不过,足协纪委会对这事甚至连会议都没有开,就直接判定陶伟的动作不是恶劣的。相反,对有的俱乐部球员以及对深圳事件的处罚上,足协却毫不手软,宁愿冒着逼走一支队伍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一位老总表示,“周挺骂人禁赛了6场,其余球员呢?纪律委员会怎么来区分骂人的轻重?这样下去,大家害怕的不是他们的权威,害怕的是他们可以随便掌握处罚的尺度,来针对不同俱乐部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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