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萌的考拉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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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公示 重庆开元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梁平区屏锦镇渝江路112号,占地面积97900m2(约146.8亩)。项目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R2)、中小学用地(A33)。 2019年5月,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并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函件(渝环函〔2019〕693号)。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地块锰、铜、汞、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确定修复目标值为:铜2000mg/kg、锰1600mg/kg、汞8mg/kg、苯1.0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茚并[1,2,3-cd]芘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初步估算出项目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总量为20600.6立方米,其中锰修复体积4303.9立方米,铜修复体积696.8立方米,汞修复体积6594.9立方米(与有机污染土壤混合),有机物(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污染土壤体积约15599.9立方米。同时,该风险评估报告指出,场内存在建筑渣土堆存情况,堆存量约为3000立方米;地块地下水氨氮、硫酸盐、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待场地实施治理修复完成之后,场地地下水水质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2020年7月,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地块污染土壤的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经鉴别地块内污染土壤不具备相应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出具《重庆市开元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并于2021年7月取得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批复函件(渝环固函〔2021〕134号)。 2021年4月,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污染地块修复设计和施工总承包(EPC)。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地块的前期技术资料,对现场进行复勘,核定地块污染状况,对锰修复目标值依据最新标准进行调整,核定后锰的修复方量约4165.8m3,总污染土方量约20462.5m3;核定地下水污染程度、人体健康风险及环境风险,确定地块内地下水不存在健康风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后期加强监测即可。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开元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通过了重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备案意见。根据技术方案,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污染土壤中筛分出的大粒径现场冲洗经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值后,原地堆存;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交屏锦污水处理厂处理;场内遗留的3000m3建渣运送至梁平区双桂街道千明弃土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2023年5月,修复单位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内转、筛分、外运、大粒径冲洗、施工废水处置及外运等工作。共计外运筛分后污染土壤13813.39m3(21727.03t)至重庆市丰都县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7195.45m3筛上物(大粒径石块)冲洗验收合格后原场地暂存;外运3100 m3遗留的固废(建渣)至梁平区双桂街道千明弃土场进行安全填埋;转运1886.6kg修复车间尾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41-49)至重庆广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施工过程产生965.40 m3车辆和石块冲洗废水,其中循环利用损耗707.42 m3,剩余257.98 m3经现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外排至屏锦污水处理厂进行下一步深度处置;污染土壤清挖过程产生2177m3的基坑积水,117m3检测满足回用要求后原场地洒水降尘,2060m3检测满足外排要求后外排至屏锦污水处理厂进行下一步深度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6.8m3(10.88t)底泥,转运至重庆市丰都县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修复施工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修复地块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并对修复工程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重庆沐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于2022年11月根据修复技术方案制定了效果评估监测方案,计划对清挖后的基坑、疑似污染土堆体、大粒径石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开展采样工作。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及样品检测由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效果评估采样工作于2022年12月21日正式开始,2023年5月28日结束。共采集基坑样品171个(另采集24个平行样),大粒径样品36个(另采集4个平行样),疑似污染土样品20个(另采集2个平行样),二次影响区样品81个(另采集9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2个(另采集2个平行样)。监测结果表明,最终各土壤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通过对修复治理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重庆开元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场内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场地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同意竣工验收,并报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建议将该地块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南岸区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南岸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白沙沱正街银家湾,调查总面积为65890平方米(约98.8亩)。调查区域中心坐标为:东经106.609086°、北纬29.609056°。调查区域东侧、北侧为荒地,南侧靠近腾龙大道二期工程,西侧紧邻渝航大道。 评估地块原属于银家湾、杉树湾村民小组集体用地,2003年前作为农用地使用,2003年后陆续被南岸区人民政府征收,地块内居民2010年~2015年分批陆续搬迁完毕。调查区域历史上存在重庆南洋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建华驾校两家企业。重庆南洋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成立于2002年7月,2016年年底关闭;建华驾校经营时间为2011-2017年。两所驾校主要进行驾驶培训,不涉及生产活动。2009年8月,盘龙村合作社将部分区域出租给浦辉集团用作土石方堆填,主要堆填南岸区弹子石腾龙大道与腾滨路路口的国际社区小区建设所挖土石方,2013年左右停止,堆填深度约20.4m,方量约51万方。2017年~2021年,渝航大道、腾龙立交修建时,土石方从现腾龙立交位置向北部渝航大道位置运输,B15-6地块西北侧堆填了来自腾龙立交的土石方,堆填深度约11.6m,方量约13万方。目前,地块处于荒置状态。 根据业主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地块规划资料,B15-6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A4S4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2022年7月,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单位(重庆沐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B15-6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我单位编制了《南岸区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评审,并于2023年1月18日获得《南岸区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书》(渝(南岸)土调查[2023]3号)。初步调查阶段共采集两次样品,第一次布设45个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点位,采集了160个土壤样品(另采集17个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第二次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94个土壤样品(另采集10个平行样)。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部分土壤样品苯并[a]芘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88个土壤点位,9个地下水点位(含3个初步调查点位)。送检了764个土壤样品(另采集79个土壤平行样品),9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2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基本45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综合前期及本次调查检测结果:评估地块内送检的部分土壤样品中苯并[a]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1.53倍。地下水检出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苯并[a]芘污染土壤以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苯并[a]芘 1.5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结合污染空间分布,以最终确定的修复目标值作为划定污染土壤范围和方量的主要依据,估算出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41.7~271.6平方米,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1062.75~2037立方米,最大修复深度为7.5米。 项目地块内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在“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地块涉及行业类别”内,地块已规划为体育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A4S42),且地块污染因子(苯并[a]芘)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规定的商服、公用设施等第二类用地管制值。地块污染土壤在后续的治理修复阶段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方式进行处置,均不用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相关规定,项目组认为评估地块受到苯并[a]芘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需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对该地块进行治理修复,保障地块的再开发环境安全。
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等地块效果评估公示 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等地块效果评估公示
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等地块效果评估公示 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K17-3-2、K20-2、K20-3、K22-1-1、K22-1-2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土壤修复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建新东路260号,占地面积为97864.848平方米(合约147亩)。项目地块主要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公园绿地(G1)(不作为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使用)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2022年11月,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六价铬、石油烃(C10-C40)、钴、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含量超过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依据 HJ25.3推导的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样品中的磷酸盐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限值。风险评估确定的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5.7 mg/kg),石油烃(C10-C40)(4500mg/kg),钴(70 mg/kg),镍(900 mg/kg),苯并[a]蒽(15 mg/kg)、苯并[a]芘(1.5 mg/kg)、苯并[b]荧蒽(15 mg/kg)、二苯并[a,h]蒽(1.5 mg/kg)、茚并[1,2,3-cd]芘(15 mg/kg)。风险评估阶段估算出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为3623.91平方米到6356.79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5685.16立方米到9963.06立方米,修复深度为0-4.0m。其中有机污染土壤方量约1266.37立方米到2064.51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约4178.21到7449.54立方米,有机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240.58立方米到449.01立方米。污染水修复体积约165立方米(包括涂装前处理期间地下池体内存在约150立方米的污染水体,冲压车间南侧用吨桶收集存放设备基坑清理的含油废水约15立方米),危险固体废物(沾染矿物油的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约50吨。 2023年4月,受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治理修复工作,进场后,经复核风险评估报告提及的遗留废水和危废已被业主先行处置,现场无遗留废水和危险废物。根据本项目地块的现场条件、治理修复工期要求、污染物类别和特征等,从技术成熟度、修复效果、修复工期和成本等方面对现有的修复技术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了修复地块主要采取的修复模式和修复技术路线。通过比选,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污染土壤转运至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水泥窑协同处置;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检测达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直接送至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港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污泥,转运至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2023年7月5日,修复单位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内转、筛分、外运、大粒径冲洗、施工废水处置及外运等工作,共计外运筛分后污染土壤11267.76吨,其中外运7966.14吨至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运3301.62 吨至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外运危险废物2.0吨(其中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11吨,废水处理污泥(HW49 772-006-49)1.89吨)至重庆中明港桥环保责任公司处置;累计转运86.63吨施工废水至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港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修复施工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修复地块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并对修复工程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重庆沐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于2023年5月根据修复技术方案制定了效果评估监测方案,计划对清挖后的基坑、疑似污染土堆体、大粒径石块、废水、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开展采样工作。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及样品检测由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开展。效果评估采样工作于2023年5月30日正式开始,7月6日结束。共采集231个基坑土壤样品(另采集28个平行样)、3个疑似污染土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12个大粒径石块样品(另采集2个平行样)、1个废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2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2个平行样)、60个二次影响区样品(另采集9个平行样)。监测结果表明,最终各土壤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通过对修复治理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K17-3-2、K20-2、K20-3、K22-1-1、K22-1-2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场内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场地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同意竣工验收,并报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建议将该地块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O38-1-1地块中学工程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O38-1-1地块中学工程(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湖云街东侧,占地面积91246.3m2(约136.87亩)。目前,修复地块已规划为中小学教育用地(A33)。 2022年5月,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2年8月取得了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渝(两江土风评〔2022〕2号))。风险评估结果显示:监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限值,关注的污染物石油烃和其他污染物均达标。通过进一步调查明确地块原生土及周边外来回填土的土壤类型为石灰(岩)土,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中第一类用地砷的筛选值注解a“土壤中砷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小于或等于评估地块土壤背景值的,不作为污染土壤”,以及附表A.1石灰(岩)土砷背景值为60mg/kg。故将土壤中砷含量超过60mg/kg的区域作为污染土壤,以砷含量60mg/kg作为修复目标值。估算出项目地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为1929平方米,污染土壤总方量约为3724立方米。 2022年11月,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O38-1-1 地块中学工程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以下称“修复方案”)通过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根据修复方案,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将污染区域的污染土与石块开挖后装车,直接转运至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冀东水泥璧山有限公司备选)污染土壤暂存库暂存,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处置本项目污染土壤;施工现场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检测达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直接送至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桥B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置,若检测不合格则加入絮凝剂处置至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后再转运至该污水处理站处置。 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1日,修复施工单位按照修复方案完成了污染土壤清挖、外运、施工废水自检测及外运等工作。项目污染土壤理论清挖方量3724立方米(不含上层清洁土),实际清挖基坑方量5295.6立方米,其中污染土壤方量3832.3立方米(实方)(含污染土壤和大粒径),清洁土1463.3立方米。污染土壤全部外运5901.73吨转运至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完成了施工废水自检测及外运等工作,项目实际产生施工废水为11.88吨,转运施工废水2车,经检测达到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运至重庆诚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桥B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修复施工单位自验收结果表明(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修复地块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并对修复工程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我单位(重庆沐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于2022年12月根据修复技术方案制定了效果评估监测方案,计划对清挖后的基坑、清洁土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开展采样工作,计划采集145个样品,其中基坑采集114个样品,包含9个剖面点位,清洁土堆体采集6个样品,潜在二次污染区采集25样品。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及样品检测由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效果评估采样工作于2022年12月26日正式开始,12月31日结束,进行了3个批次效果评估采样,共布设了76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145个土壤样品(另采集16个平行样),其中潜在二次污染影响区因实际施工调整,采样点位有所调整。监测结果表明,最终各土壤样品均满足修复目标值。 通过对修复治理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我单位认为O38-1-1 地块中学工程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场内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场地土壤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同意竣工验收,并报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核,建议将该地块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南岸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南岸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白沙沱正街银家湾,调查总面积为65859.14平方米(约98.8亩)。调查区域东侧、北侧为荒地,南侧靠近腾龙大道二期工程,西邻渝航大道。 调查地块原属于银家湾、杉树湾村民小组集体用地,2003年前作为农用地使用,2003年后陆续被南岸区人民政府征收,地块内居民2010年~2015年分批陆续搬迁完毕。 调查区域历史上存在重庆南洋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建华驾校两家企业。重庆南洋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成立于2002年7月,2016年年底关闭;建华驾校经营时间为2011-2017年。 2009年8月,盘龙村合作社将部分区域出租给浦辉集团用作土石方堆填,主要堆填南岸区弹子石腾龙大道与腾滨路路口的国际社区小区建设所挖土石方,2013年左右停止。 2017年~2021年,渝航大道、腾龙立交修建时,大量土石方从现腾龙立交位置向北部渝航大道位置运输,B15-6地块西北侧堆填了来自腾龙立交的土石方。 2019年7月,腾龙大道二期二标段开始施工,腾龙大道二期二标段主干道和1#、2#转换车道开始施工, B15-6地块东部部分区域被清表平场,清表平场过程涉及大量土石方的开挖及回填,多余土石方堆填至1号公路中部区域。 根据业主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地块规划资料,B15-6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A4S4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45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并分析了160个土壤样品(不含17个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不含1组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45项,以及pH、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类。 监测结果显示:地块J23点位土壤样品J23-3、J23-4、J23-5苯并(a)芘含量(分别为3.8mg/kg、1.7mg/kg、3.0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标准中未列出的石油类因子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附表A.1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限值。 经判断分析,J23点位属于异常点位,针对J23点位启动异常点位排查工作,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94个土壤样品(不含10个密码平行样),监测结果显示:点位S06、S07、S09苯并[a]芘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该异常点位无法排除。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南岸弹子石B分区B15-6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要求,建议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南岸弹子石B分区1号路及其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南岸弹子石B分区1号路及其周边地块(B2-1、B3-1、B4-1、B15-1、B15-2、B15-3、B15-4、B15-5地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渝航大道东侧,调查总面积约101953m2(153亩)。调查区域东侧为荒地,南侧靠近腾龙大道二期工程,西邻寸滩大桥、渝航大道,北接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五期道路。 调查地块原属于银家湾、杉树湾、团结社集体用地,2003年前作为农用地使用,2003年后陆续被南岸区人民政府征收,地块内居民2010年~2015年分批陆续搬迁完毕。 调查区域内存在重庆美心实特建材有限公司、南岸区鑫磊塑料制品厂、建华驾校、钢管租赁站、铁厂五家企业。重庆美心实特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荷兰砖及透水砖系列环保产品,于2004年11月建成开始试生产,2018年底停产;重庆市南岸区鑫磊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塑料加工,生产管材、片材等,2013年时企业搬迁拆除;建华驾校经营时间为2011-2017年,主要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钢管租赁站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钢管及脚手架租赁,于2013年拆除完毕;铁厂主要从事铁铸件生产,成立时间较早,2013停产拆除。 2009年8月,盘龙村合作社将部分区域出租给浦辉集团用作土石方堆填,主要堆填南岸区弹子石腾龙大道与腾滨路路口的国际社区小区建设所挖土石方,2013年左右停止。 2017年~2021年,渝航大道、腾龙立交修建时,大量土石方从腾龙立交位置向北部渝航大道位置运输,B3-1、B4-1、B5-1地块堆填了大量来自腾龙立交的土石方。 2019年7月,腾龙大道二期二标段开始施工,腾龙大道二期二标段主干道和1#、2#转换车道开始施工,B15-5、1号路部分区域被清表平场,清表平场过程涉及大量土石方的开挖及回填,多余土石方堆填至1号公路中部区域。 根据业主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地块规划资料,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按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4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并分析了390个土壤样品,3组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45项,以及pH、铁、锰、锌、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铁、锰、三氯甲烷、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氟化物、石油类。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所有检测因子含量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锌、铁、锰含量未超过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第二类用地条件下反推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所检测因子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IV 类标准限值,标准中未列出的石油类因子低于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附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限值,标准中未列出的二苯并(a,h)蒽因子低于采用风险评估推导的筛选值。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南岸弹子石B分区1号路及其周边地块(B2-1、B3-1、B4-1、B15-1、B15-2、B15-3、B15-4、B15-5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规划用地的要求。
关于《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8-1-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关于《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8-1-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观音桥组团E分区E4-8-1-3/01地块位于渝北区黄泥磅片区、龙越路与紫薇支路交界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34895°、北纬29.598793°,面积约442平方米,西侧靠近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E4-8-1-1/04地块,东侧紧邻城市支路龙越路,南侧为黄金堡•宫,北侧为丁全商贸办公综合楼。 调查地块(E4-8-1-3/01)与毗邻地块E4-8-1-1/04最开始属于E4-8-1地块,1994年前,调查地块(E4-8-1-3/01)属于国有用地,未进行任何生产活动。1994年,龙溪镇经济开发办公室把E4-8-1地块部分区域划拨给新华金属配件有限公司使用(包含部分E4-8-1-3/01地块),把E4-8-1地块另一部分出让给重庆耀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包含部分E4-8-1-3/01地块),均作为工业用地使用;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原渝北区龙溪镇乡镇企业园区购买了重庆新华金属配件有限公司、重庆耀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块土地。2009年4月20日的《重庆市建设用地规划公告函》(渝规地函(2009)北龙字第0001号)把E4-8-1地块拆分为E4-8-1-3/01(调查地块)与E4-8-1-1/04等地块,E4-8-1-3/01地块用地类型为公共绿地(G1)。2007年-2012年,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对地块内建筑进行陆续拆迁,拆迁后进行了平场,部分填土堆积在E4-8-1-3/01地块。2012年-2019年,E4-8-1-1/04地块与E4-8-1-3/01地块(调查地块)一直荒置,2019年后,E4-8-1-1/04地块与E4-8-1-3/01地块(调查地块)被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做停车场使用。目前,调查地块(E4-8-1-3/01)北侧土壤处于裸露状态,未进行硬化;地块中部修建了门卫室,地块南部铺设了砖块。 根据业主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渝北区观音桥E分区E4-2-3等地块(龙塔紫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控规修改》资料可知:调查地块(E4-8-1-3/01)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按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送检了11个土壤样品(包含1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以及pH和锰。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所有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锰含量未超过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第一类用地条件下反推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8-1-3/01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规划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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