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来 路人来
关注数: 44 粉丝数: 35 发帖数: 479 关注贴吧数: 204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流丸是啥呢?流就是滚来滚去的意思,那丸呢?就是混蛋的意思,流丸引申为高热摇头这类的滚来滚去的混蛋。止于就是“停止在”了。瓯臾是说低洼的犄角旮旯。“流丸止于瓯臾”就是说高人摇头这类管来滚去的混蛋之流,滚到阴沟旮旯里就找到归宿了。 “流言止于智者”就是所有话只要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早晚都会被智者分辨出来。 四处喊着要法办谁谁的,都是置身事外,看热闹的嫌火小的一群人。 在我们生活里这类人比比皆是。从以前的两个自行车撞车,到现在撞车乃至碰瓷的,都有这类人在搅局,唯恐天下不乱。 所以当流言四起的时候,是真正需要冷静下来分析,散布流言的目的和立场是不是与广大投资人的利益相违背的? 这是一个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也是一个符合广大投资人普遍利益的负责选择。 我最近老是听到“我不要钱了”的流言开始抬头,这是流言的特点,出发点和立场和广大投资者很不统一的现象。 如果我真的不想要钱了!我告诉各位我的想法:那就是我连贴吧、qq群、私募这类事都不在关心了。我投资失误我认赔了。这不是我自己的态度,是很多中国人的一贯做法。 如果四处狂喊“我不要钱了.....”这些人就不是不要钱了,实际上他不但没投钱,还想让别人多损失钱,这是典型的仇富心理所支配的混淆视听行为。 流言止于智者,各位投资人,能够创造投资财富的都是智者。过去有句话“发财靠朋友,倒霉遇勾手”现在大家投入的都是亲朋好友介绍的投资项目。但是现在想搅乱我们投资人心的都是这些流言。 勾手呀,这些制造流言的勾手才是我们真该防备的祸患。
高热摇头(摆尾)你又贱的想被抽来抽去了? 你骂街都不走走脑子吗?你脑子里都是你自己排出的粪便吗?莫非你的直肠直接通到你的大脑?然后粪便顺着嘴到处狂喷!现在知道你为啥看谁都不是好人了!你眼里是屎,眼角是蛆,鼻子是污水排放器官,嘴和**长一块了,嘴边还有一颗美人痣疮!每月总有那么几天,在你不舒服的日子,还要狗血喷人! 你骂尴尬贱的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你呢?你贱的都白让人家搞,加上倒贴都没人要!最后白搭了一车粪才把你这蛆豆子给送出去!你这辈子做蛆都没做明白,还自以为是的瞎嚎?做了这么长时间的蛆,想借着点沼气混个粪头,唧唧歪歪半天全白费。下回我在再用尿给你洗淋浴的时候,别老顾着喝,你顺便低头看看:你也就是个蛆豆子,连成虫都不算!混出息了也就是个绿豆蝇,天生就戴着绿帽子四处显呗你和王八是同色系! 你老是和别人说别用排泄器官和你说话?那是你听的明白,理解的透彻,人家才拿排泄器官和你对话,是出于对你的体恤和关怀。因为我们不指望你能听人话,懂人道天理。为了你能够理解所以不得已而为之,你就将就点吧 劝你以后再想问题的时候,千万别用力,你头部涌动的快一点,就产生“高热”,那会把满脑子的屎尿都顺着五官挤出来了。像你这样喜欢“摇头”“摆尾”的还不甩得你那个wc里面满处壁画,白白把口粮摇出去太浪费了!你还是不要思考,思考就会“高热”不要摆尾就会把**的排泄物摔倒脑袋里,更不要摇头,一摇头的话,wc管理员又该那洁厕灵给你洗澡了! 不会提投资者说句人话,就憋在wc里面自己吃自己得当永动机吧!
群里的雷疯--高热摇头(摆尾)决定替大家出头要钱大家快来呀 高热摇头(摆尾)既然这么为贴吧里的投资人“馋死竭力”着想,有处处想把事情搞大搞坏的使命般热情。让我们感激到做了鬼都不放过他!贴吧里的雷疯非它莫属呀~! 现在这位雷锋决定帮助大家:替大家找卓远要钱!不要担心,高热摇头(摆尾)先为大家垫付卓远所欠款项,然后在凭借单据由高热摇头(摆尾)找卓远要钱。 您不用担心,高热摇头(摆尾)要不要回来钱,都和您没关系,只要你是投资人,他就先把您投资的钱替卓远还给您,然后他去找卓远要钱。如果要不回来钱,那说明高热摇头(摆尾)是头叫驴,是高热摇头(摆尾)掀门帘---嘴把式。 从明天开始,高热摇头(摆尾)在贴吧宣布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和存款账号和家庭住址,方便大家查询账户余额,保证垫付投资人的钱款能够马上给大家。 如果高热摇头(摆尾)明天不能宣布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和存款账号和家庭住址,那他是所有投资人的孙子。 如果高热摇头(摆尾)宣布的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和存款账号和家庭住址有任何虚假成分的话,他是地球所有生物的孙子。 请大家为贴吧里新犯得雷疯热烈鼓掌! 明天恭喜我们投资人都有一个不肖子孙了,我们都是亲戚啦~ 后天它就成地球的孙子了~ 呸~到了后天,这tm玩意就啥东西都不是了
来看看:不是您报了案倒霉的就是企业一边,投资人也跑不了呀 凡不是以诈骗(凡是不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行为,不能定性为诈骗)为目的,未私分,未潜逃,未挥霍应按非法吸収公众存款罪论处。 “非法吸収公众存款罪的认定   (一)对因受存款方的勒索而非法吸收存款者的定性与处理   实践中,有的存款大户头常常以“搬走”存款要挟其入款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其尽快提高自己所存款项的存款利率;或者先行给付部分息差抑或提供若干台汽车或房屋使用权等等。在处理方式上,至少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双方均定罪、且均定性为本罪,亦即双方构成共同非法吸收存款罪。此种犯罪的实质为有身份人实施本罪,因而对其中吸收存款人因其具有法定身份,应定性为主犯;而存款人因其无法定身份理应定性为从犯;   第二,存款方定性为索贿罪、吸收存款方因为被索贿而“行贿”无罪。 第三,双方均定罪,但将双方设定为对合犯。亦即双方虽仍属共犯,但不是构成同一罪种的共犯而是互为犯罪对象的会合共犯中的对向犯(又称对合犯)。此种会合共犯中,各方所触犯罪名往往不同。例如本罪的场合,吸收存款方犯了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索贿人款方则犯了单位(或个人)索贿罪。” 如果投资人以搬走(撤款)为要挟的入款行的行为,在最后定性的时候都可能因被要挟方(企业)的认定而是投资者沦为共犯或是从犯。到那时真正是血本无归了,企业和投资人是一对公担丰县和利润的搭档,要是投资人都去报案。企业一翻脸,那么这事还真不好界定到底是不是事实,起码办案人不喜欢界定的太明白,如果界定的双方都有罪,那各打五十大板,上千亿的基数呀。呵呵!到时候肯定吃亏的是企业和投资人,国家无非是调动调动公检法,上千亿呀,太诱人了!所以是通过报案把自己和企业捆在一起下油锅,还是通过国家审核还投资者一个健康的企业!这都取决您是否选择了报案和撤案。 报案就可能同归于尽!撤案就可能柳暗花明!还是斟酌一下厉害吧,投资人!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