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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傍美定律:战后新兴国家的成功秘诀 辉格 2008年1月31日 1. 什么是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二战以后,大部分前殖民地国家、传统社会、部落地区都经历了显著的政治和社会变迁,打着各式旗号的党派、组织、政客、将军轮番登场,虽然各有所谋各怀鬼胎,但其中有一个共同指向却是清晰的:建立富裕而稳定的现代国家。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些努力在一些国家成功了(就上述指向而言),但在多数国家却失败了。在成功的地方,诞生了像韩国、新加坡、以色列这样的新兴富裕国家,而在失败的地方,留下了贫困、战乱、饥荒和暴政。 作为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的一个永恒主题,现代化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观察和研究,对于哪些因素影响着它的成败,有各种不同看法,下面一些因素是经常被提及的: 民主制度:是否(或多大程度上,下同)建立基于普遍选举和党派轮替的民主制度。 法律制度:是否建立保障人身和财产自由的法律制度。 政府效率:是否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和文官系统。 权力结构:是否形成相互制衡的多元权力结构。 政治传统:是否存在有效表达各方利益的政治组织,以及它们达成妥协与合作的能力和习惯。 殖民地历史:是否具有英美的长期殖民或托管统治历史。 宗教传统:是否存在拥有大量信众的、与权力相分离的、成熟而温和的宗教,尤其是基督教。 文化传统:是否接受西方文化,特别是英语文化。 贸易条件:是否执行开放的贸易政策,以及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机会。 被提及的因素还有很多,但除上列各条之外的因素,在我看来要么是无关紧要的,要么只是其它因素的结果,所以没有必要加以罗列。 我承认,所有上面这些因素都是重要的,并且的确在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起了作用。但是,一套理论如果涉及的变量太多,而每个变量在方程中的地位和分量又模糊不清,就难免在解释和分析中失去效力。那么,能否找出一个或一组决定性的因素,具备了它,现代化就成功,缺了它,就失败? 听上去这有点幼稚,有人会说,社会变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不可能由单一变量决定其走向。而且很容易举出例子说明,上面所列的各变量中,的确没有一个是决定性的。 可令我自己也惊讶不已的是,的确存在这样一个决定性因素。 在仔细回顾了战后各后发国家的条件和历史之后,我得出如下结论:
【转】兼听则明 患白血病那孩子的爸爸发表的微博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sh.iyaya.com%2Ftalk%2F30%2F1466302-1-0&urlrefer=7a5833cc48d26be2f7a1d9fde9e584cf 天堂有知,爸爸祝帅帅一路走好!10月22日 17:27 2012年10月17日00点56分,这个时刻我会终生难忘,这一刻,我心爱的宝贝儿子帅帅走完了短暂的人生,相信他是带着众多的关爱走的,相信他幼小的心灵没有太多的遗憾,孩子你走吧!爸爸会永远记得你的笑脸、你的痛苦、你的可爱、你的聪明,和在爷爷奶奶身边的美好时光。希望天堂有知,你给爸爸爷爷奶奶拖个梦吧!诉一诉你的委屈!我知道你不会怪我,没有送你最后一程,你走的这样匆忙,也不愿让她们再把你当工具,诋毁父亲的名誉,欺诈爷爷的钱财!让她们的阴谋一次次落空!相信淅沥沥的雨,不是你的眼泪,因为天堂不会有欺诈!别怪我没有能力保护好你!如有来生,希望你不要再托生到这么不负责任的妈妈手里!! 我和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屈辱和悲伤,正是《夜线》这个不负责任的栏目歪曲事实真相的报道把我们家推向了风口浪尖,遭到了众多不明真相的观众网民的谴责,鉴于孩子病重,我们没有心情做过多的解释。也希望李洋洋能将全部精力放在照顾孩子身上!现在我可怜的孩子已永远的离我们而去了,在他幼小生命的最后时光遭受了巨大的病痛,想到这些我和家人悲痛至极!!而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愚昧无知的李洋洋及其家人,由于她们的独断专行愚昧无知,错过了去年11月份和今年3月份两次最佳移植时机,5月9日那次所谓的“最佳移植时机”简直就是送孩子去送死,如果当时进仓给孩子移植,孩子早就没了。当时的主治医生都不建议让孩子进仓,这些都有孩子的检测报告为证。 在此我诅咒李洋洋这个王八蛋不得好死!!!!你害死了我可怜的孩子,还在公众面前装可怜博得同情。你一定会遭报应的,你欺骗了众多爱心人士,利用了人们的善良。 在此我和家人想特别感谢一下所有关心帅帅的爱心人士,谢谢你们给孩子的最后时光创造了更多的我无法给予的条件,给孩子的精神带来了极大的安慰,这也是我感到欣慰的一点。 针对李洋洋对我的污蔑,以及广大网友对我的质疑,我将做以下澄清,以还原事实真相。 一.关于治疗费的问题: 李洋洋说我一分钱没出,谎言说千遍终究是谎言!我们用事实说话!实际上我和家人前期给了李洋洋3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8月23日开庭时,我们在有证据证明先期已经给了李洋洋28万元的情况下,她们当庭承认20万(我父亲交的两次6万元押金,因休庭没有在庭审记录中显示,有录音为证)。更别说平时给她一些小钱! 她们利用媒体先声夺人,陷我于不仁在先,恶意诉讼、讹诈我父亲钱财在后。她们利用孩子敛财,有网友为她们在网上公布慈善捐款账号,不仅败坏我们的名声,还利用社会善良,借机敛财!想必这时候没用完的钱,也该是回馈社会的时候了!二.关于5月9号放弃“最佳”时机进仓问题: 当时移植科的主治大夫说,“孩子的肝指标是从355降到162,而且是靠药物控制的,(这些情况都可以通过调取孩子病例获得)进仓后大剂量化疗会造成肝硬化,如果顾忌肝的承受能力,化疗剂量也会受到影响,癌细胞杀不光就会复发,达不到移植的效果。不是你们找了(某)主任,就是你们要冒这样的风险我们也不会陪你们冒这种风险。孩子很可能在这一个月移植过程中出现肝硬化致死,而且隔一天一次骨穿遭受巨大的痛苦。”
【转】『辉格』讨论持枪权与对抗暴政的几篇文章 持枪权的制度意义 辉格 2012年7月27日 上周末造成12死58伤的丹佛枪击案,又引发了人们对美国的枪支管理和持枪权问题的讨论,不过这次或许是选战正酣的缘故,两党候选人都声明不主张通过新立法强化枪支控制,虽然罗姆尼此前曾表示赞同此类立法,这大概也反映了美国选民对持枪权的执着,政治家轻易不敢得罪。 当代关于持枪权的争议,多半围绕着它对个人的防卫价值展开,枪支是否真的能帮助个人捍卫其人身和财产权利?能有效震慑罪犯?学术研究也多以此为主题;然而在早先,人们为持枪权辩护时更多提到的,则是用它来组织民兵,保卫自由和防范暴政,从第二修正案的字面看,立法的本意显然也更多在于此,那么在当今条件下,持枪权在美国究竟还有没有政治和制度意义?真的能起到对抗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作用吗? 在反对者看来,个人和组织松散、缺乏训练的民兵手持轻武器去对抗拥有大炮坦克甚至核武器的现代军队,这种念头是十分可笑的,所以对持枪权的制度意义,他们甚至懒得理睬;不幸的是,这种看似毋庸置疑的看法,其实是浅薄的,政府权力的扩张和个人权利的捍卫,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以各种具体而微的方式发生,权利是被权力逐步分散蚕食的,并不会从一开始就发生大炮与手枪的对抗。 假如个人缺乏有效的自卫手段,就必须仰赖政府治安机构的保护,他选择居住地的能力便受到了限制,只能在已经建立警齤察局的地方生活,而无法像许多美国人那样,在遥远荒僻的地方建立他们的自治社区;一个开放社会的价值观是多元的,总有些人会拒斥主流文化,或者希望远离都市喧嚣,去寻找自己的乐土和所向往的生活方式,但如果没有持枪权,这么做的难度就很大。 权力对自由的侵蚀常会以各种暧昧的面目出现,而很少以秘密警齤察半夜敲门把无辜者拉去枪毙的方式发生;它可能表现为执法机构对权贵的袒护,在弱者受前者欺凌时拒绝提供保护,此时,假如弱者有枪,局面就大不一样;权力的滥用也可能以代理人的方式进行,当他们需要使用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时,常会伪装为平民暴徒。 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暴齤力拆迁,夜间突袭很少让正规执法者出手,而是雇佣流氓;在执行各种缺少合法性、执行者自己也觉得心虚的规章条令时,雇佣代理人和“临时工”是常见手法,一旦事情闹得不可收拾,遭遇舆论抗议谴责,当局就会抛出代理人做替罪羊,这种时候,持枪权就是有效对抗手段,因为既然执行当局政策的人不是合法正规的执法者,个人武力对抗其强制措施便是合法自卫。 而且,个人自由所面临的权力侵蚀,并不总是来自中央政府,或得到后者支持,相反,假如个人缺乏对抗手段,这种侵蚀将更多的来自日常接触更频密的地方政府,而我们知道,像乡镇一级的基层地方政府并不拥有现代军队那样的武力,若得不到更高级政府支持,公民自发组建的民兵组织完全有能力与之对抗,如果地方政府的政策很不得人心,也拿不上台面,那就得不到上级政府支持。 关于民兵组织如何影响地方政治,对抗政府干预,生物学家贾瑞德·戴蒙德在《崩溃》一书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90年代发生在蒙大拿州拉法利县的真实案例,当时一位县政府官员召集了一个公共会议讨论土地问题,提议要对土地用途进行规划和管制,结果由当地土地主组成的民兵组织持枪进入会场,阻止会议继续,在他们看来,由政府对私人土地的用途进行统一规划是完全不可接受的,是对私人财产权的赤裸裸践踏,想都别想。 美国人在面对国家权力时所表现出的自信和自尊是十分罕见,他们所拥有的深厚社区自治传统也在抵御权力向私人生活全面渗透上起了关键作用,这些都离不开他们自我防卫的能力,而持枪权正是这一能力的基础和象征;面对权力的侵蚀和蚕食,必须在它初露苗头时便予以反击,所谓防微杜渐,正是一步步的容忍退让和逆来顺受,才会最终导致秘密警齤察半夜敲门的恐怖局面,也才会将矛盾和怨恨压制堆积到必须用机关枪和坦克来解决。
【转】『辉格』讨论持枪权与对抗暴政的几篇文章 持枪权的制度意义 辉格 2012年7月27日 上周末造成12死58伤的丹佛枪击案,又引发了人们对美国的枪支管理和持枪权问题的讨论,不过这次或许是选战正酣的缘故,两党候选人都声明不主张通过新立法强化枪支控制,虽然罗姆尼此前曾表示赞同此类立法,这大概也反映了美国选民对持枪权的执着,政治家轻易不敢得罪。 当代关于持枪权的争议,多半围绕着它对个人的防卫价值展开,枪支是否真的能帮助个人捍卫其人身和财产权利?能有效震慑罪犯?学术研究也多以此为主题;然而在早先,人们为持枪权辩护时更多提到的,则是用它来组织民兵,保卫自由和防范暴政,从第二修正案的字面看,立法的本意显然也更多在于此,那么在当今条件下,持枪权在美国究竟还有没有政治和制度意义?真的能起到对抗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作用吗? 在反对者看来,个人和组织松散、缺乏训练的民兵手持轻武器去对抗拥有大炮坦克甚至核武器的现代军队,这种念头是十分可笑的,所以对持枪权的制度意义,他们甚至懒得理睬;不幸的是,这种看似毋庸置疑的看法,其实是浅薄的,政府权力的扩张和个人权利的捍卫,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以各种具体而微的方式发生,权利是被权力逐步分散蚕食的,并不会从一开始就发生大炮与手枪的对抗。 假如个人缺乏有效的自卫手段,就必须仰赖政府治安机构的保护,他选择居住地的能力便受到了限制,只能在已经建立警齤察局的地方生活,而无法像许多美国人那样,在遥远荒僻的地方建立他们的自治社区;一个开放社会的价值观是多元的,总有些人会拒斥主流文化,或者希望远离都市喧嚣,去寻找自己的乐土和所向往的生活方式,但如果没有持枪权,这么做的难度就很大。 权力对自由的侵蚀常会以各种暧昧的面目出现,而很少以秘密警齤察半夜敲门把无辜者拉去枪毙的方式发生;它可能表现为执法机构对权贵的袒护,在弱者受前者欺凌时拒绝提供保护,此时,假如弱者有枪,局面就大不一样;权力的滥用也可能以代理人的方式进行,当他们需要使用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时,常会伪装为平民暴徒。 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暴齤力拆迁,夜间突袭很少让正规执法者出手,而是雇佣流氓;在执行各种缺少合法性、执行者自己也觉得心虚的规章条令时,雇佣代理人和“临时工”是常见手法,一旦事情闹得不可收拾,遭遇舆论抗议谴责,当局就会抛出代理人做替罪羊,这种时候,持枪权就是有效对抗手段,因为既然执行当局政策的人不是合法正规的执法者,个人武力对抗其强制措施便是合法自卫。 而且,个人自由所面临的权力侵蚀,并不总是来自中央政府,或得到后者支持,相反,假如个人缺乏对抗手段,这种侵蚀将更多的来自日常接触更频密的地方政府,而我们知道,像乡镇一级的基层地方政府并不拥有现代军队那样的武力,若得不到更高级政府支持,公民自发组建的民兵组织完全有能力与之对抗,如果地方政府的政策很不得人心,也拿不上台面,那就得不到上级政府支持。 关于民兵组织如何影响地方政治,对抗政府干预,生物学家贾瑞德·戴蒙德在《崩溃》一书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90年代发生在蒙大拿州拉法利县的真实案例,当时一位县政府官员召集了一个公共会议讨论土地问题,提议要对土地用途进行规划和管制,结果由当地土地主组成的民兵组织持枪进入会场,阻止会议继续,在他们看来,由政府对私人土地的用途进行统一规划是完全不可接受的,是对私人财产权的赤裸裸践踏,想都别想。 美国人在面对国家权力时所表现出的自信和自尊是十分罕见,他们所拥有的深厚社区自治传统也在抵御权力向私人生活全面渗透上起了关键作用,这些都离不开他们自我防卫的能力,而持枪权正是这一能力的基础和象征;面对权力的侵蚀和蚕食,必须在它初露苗头时便予以反击,所谓防微杜渐,正是一步步的容忍退让和逆来顺受,才会最终导致秘密警齤察半夜敲门的恐怖局面,也才会将矛盾和怨恨压制堆积到必须用机关枪和坦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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