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骑百夫长 轻骑百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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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阶教程之高级弓战教程 by:美艳之瞳 高级弓战教程作者: bearbear5转之游侠网1. 对射步弓开散阵是必须2. 拉得越薄被杀伤的机率越低3. 火箭并不能增加任何杀伤率4. 开圆环阵开不开散阵与否影响不大5. 高级弓骑若不开圆环可用散阵勉强降低伤亡6. 弓箭不是消耗品但也不是决胜品而只是军棋游戏中的地雷是用于炸司令的弓箭的作用:1.杀伤对方的薄弱目标,从而实现其应有价值;2.杀伤对方的弓箭,从而保护己方薄弱目标;弓箭的使用:1.投入战斗射程并主动射击对方目标;2.在主射程之外保持被动射击对方出击目标;3.维持战略威慑而延缓对方薄弱目标投入战场的速度;弓箭的分类:1.高杀伤长弓用于有效杀伤对方高价值高盔甲目标,例如无盾重骑兵(铁甲除外),技巧:保持距离不被对方短弓杀伤2.低杀伤长弓用于维持弓箭威慑,并可杀伤对方高价值低盔甲,例如猎头、破斧等,也可以射击对方高杀伤长弓,技巧:保持距离不被对方短弓杀伤3.普通短弓一般+3攻使用,性价格比很好,但由于射程近,常用于杀伤对方前方的远程部队,技巧:见对方骑兵出击可先主动后撤,或全军上前威慑4.掷石有一定盾防,但普遍杀伤弱,往往用于杀伤对方弓箭及无盾无甲部队,技巧:远离中央区,用于包抄对方射击侧翼,对方骑兵追赶此兵种并不划算5.重弓骑有一定肉搏价值,有一定弓防,杀伤一般,但跑得慢,一般不开圆环阵,避免进入对方大量弓箭射程,主要用于控制战场,亦可用于反击对方轻骑兵,技巧:在削弱对方步弓后,可自由迂回到对方侧翼射击6.轻弓骑基本无肉搏价值,一般可开圆环阵,能自由接近敌方并挑选射击目标,迫使对方无盾兵种保持距离,亦可在肉搏白热阶段背后包抄,注意疲劳后士气下降的问题,到一定程度可退出战场停战休息,技巧:对方骑兵出击时要关掉圆环阵7.弓战车有较好肉搏价值,人数太少但杀伤较高,可用于杀伤对方高防御无盾目标,亦可起到控制战场的作用,有限的体力千万不要浪费在对方短弓的身上,技巧:找机会可以侧翼杀入肉搏实战使用1.战略上,判断双方薄弱部队的情况,确定是消耗对方弓箭还是杀伤对方目标,是快速投入决战还是拖延时间2.战术上,高杀伤弓箭应找机会招呼对方高价值兵种,低杀伤弓箭则应消耗对方高杀伤弓箭(如果己方有薄弱部队)3.若判断弓战吃亏,而对方薄弱兵种多于我方,则应该早用步兵压制对方,同时弓箭上前射击对方薄弱兵种,反之则是尽量保护薄弱兵种不被杀伤并拖延时间举例罗马对马其顿,罗马正确的打法应该是用步兵压制马其顿活动空间,并用弓箭杀伤马其顿同伴骑兵,但马其顿却找不到对方高价值兵种射击,只能骑兵后撤,同时弓箭射击对方弓箭;此时罗马骑兵将上前威胁两翼,最终马其顿骑兵只能上前被迫决战,或者被对方弓箭耍得团团转。此贴被美艳之瞳在2006-05-23 23:22重新编辑一直在想,用兵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古代军事资料 罗马军团史 从提比利斯河畔的都市国家到拜占庭帝国,长达2000年的罗马帝国史,同时也正是一部帝国的中流砥柱——罗马军团纵横驰骋的历史……   罗马,本是起源于提比利斯河畔的都市国家。到了公元前30年,以奥克塔维阿努斯(奥古斯特皇帝)平定罗马内乱和吞并普托雷迈奥斯王朝治下的埃及为标志,罗马名副其实地掌握了古地中海世界的霸权。   其后,在以罗马为首都的4个世纪和迁都君士坦丁堡后的10个世纪里,这个前所未有的大帝国不仅继承了从奥利安到古希腊的各大古代文明并使之流传后世,更起到了东西方文明交流桥梁的作用。   罗马恒久不衰的统治力,主要归功于它灵活多变、顺应潮流的政治体制。但作为政治的强力工具,打垮了难以计数的敌国、粉碎了异族的一次次入侵、镇压了对统治阶层所有反抗的强大军力,同样不容忽视。本文将主要介绍共和时期到帝国初期、帝国后期以及拜占庭时代罗马军制的变迁,供大家参考。   共和中期(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市民构成的重装步兵   与古希腊的都市国家相同,共和初期到中期的罗马军制的基本原则是由市民自备装具服义务兵役。兵役对罗马市民来说,与其说是一种义务,倒不如说是一种代表荣誉的高贵权利。尤其在共和初期,军队组织几乎是直接作为政治实体(军人会)发挥作用的。   当时,17岁到46岁的公民全都有义务应征入伍,并按照年龄和所持财产多少被分为4个兵种。   首先,年少者和无力自备重装步兵所需装备者充当被称为“维利特斯”的轻步兵。他们不着甲胄,仅靠头盔和直径约1米的小圆盾护身,以数枝轻投枪和剑为进攻武器。轻步兵在实战时一般展开于战线的最前方,充分发挥其机动力进行散兵战。   拥有一定财产的青年充当“哈斯塔提”、壮年则被称为“布灵吉佩斯”,这两者构成重装步兵的主力。他们的装备完全相同,都披挂全副盔甲、手持著名的大型四角方盾“斯邱托姆”,武器为宽剑身的双刃短剑“格拉蒂斯”和两枝投枪——大型重投枪“皮鲁姆”和小型的轻投枪“皮拉”。这些投枪的构造独特,一旦刺中目标枪头就会折断,以防被敌方反掷回来,除用于投掷外,它们也能充当普通长枪使用。   最年长者以及军旅经验丰富者则属于“托力阿里”,他们的装具与哈斯塔提和布灵吉佩斯相当,但不装备投枪而改为手持一枝被称为“哈斯塔”的长枪。   此外,47至60岁的高龄市民,虽不必服野战军的兵役,但有义务随时应召参加罗马城的守备部队。   除了上述的步兵(米利特斯)外,富裕的市民往往以骑兵或是骑士身份(埃克提斯)出战。但当时罗马人的骑术实在称不上高明(他们甚至连脚蹬都没有),因此骑兵一般不用于集群突击,而主要用于侦察和牵制敌人。骑兵和重装步兵一样披挂全副盔甲,武器为盾与骑枪以及比步兵用的稍长一些的双刃剑“斯帕达”。   这些装备,都是罗马从不断扩张中接触到的埃托利亚、萨姆尼姆、开尔特、伊比利亚等诸多民族的军事文明中吸收而来的精华。   由步兵和骑兵组成的多兵种混成战斗单位,被称为军团(LEGION)。一个军团由10个营(科霍尔斯)组成,每个营由3个连(玛尼布尔斯)构成。这3个连中哈斯塔提、布灵吉佩斯和托力阿里各占一个。每个连包括有两个60至80人的排(肯托利亚)。其中,营只是管理、编制上的单位,实战中的战术单位是各兵种的连队。因此,这一时期的罗马军战术,有时被称为“玛尼布尔斯战术”。   军团中的重装步兵数最多时可达近5000人,但一般情况下多为4000余人。除重装步兵外,轻步兵和骑兵同样被列入军团的正式编制。轻步兵与重装步兵一样以连为单位编制,军团骑兵则由各包含32人的10支骑兵队(图尔玛)组成,共计约300人。   到公元前3世纪为止,罗马还时常动员支配下的同盟诸国的市民按照罗马式的编制与*典组队参战。依照惯例,在野战军中,每个“纯粹的”罗马军团搭配一个同盟国的军团协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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