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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定义是什么? 实在受不了 小三是什么? 我认为小三是:破坏他人夫妻(情侣)感情;不论别人情深清浅,只要她/他勾搭了其中的一个,就算小三。 这个定义还算公允吧?不论婚否。 潮生和小四早就相互有情,在温氏进门前后,他们有过勾搭吗?没有吧 不论小四婚前婚后,潮生和他天天相对、机会大把,潮生有对他含情脉脉过吗?没有吧 后来温氏生不出孩子,要给小四纳妾,潮生跳出来了吗?没有 甚至,连小四都没说过一句或者暗示温氏:我喜欢潮生,你给我纳她吧?他也没有 潮生再喜欢小四,她也不打算给他作小。所以她在不知哥哥是谁的情况下,就毅然出了王府。而小四,明知自己喜欢她,仍然尊重潮生的选择。为什么?是他护不住她吗?我想不是,是他不愿委屈了她。 出府后,两人最终没捺住思念,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两人约定相忘于江湖。这时两人已是两情相悦了,但潮生去破坏温氏和小四的感情了吗?没有 如果这世上的小三都有这么高尚,一旦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有妇之夫后,便远避三舍,宁愿自己痛不欲生也不越红线一步,那正妻们一定会感动地大哭一场先。 最后,温氏被发现瞒病。 同学们:即便是现代,《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癫痫病在现代是不是属于不应当结婚,我不知道。但在古代,至少是此文中,肯定是不行的吧。 这个道理从古至今都是相通的。隐瞒重大病史结婚的,属于骗婚,可判为婚姻无效。 在小说里,温氏因为皇家脸面,不能被休。但实际上,她已和小四不再也不可能有任何关系了。 潮生嫁给小四,不论是否以侧妃的名义,她都绝不属于小三之类 难道,不赐死温氏,不废了她,就宁可让这两人各自男婚女嫁,也不能委屈了潮生这个身份? 身份是重要,但真是无比重要吗? 温氏是正妃身份,小四待见她么?甚至知道她有病后,也没对她寡情,还想给她份面子。 里子面子都有当然好,但若只能选其一,那么是只有面子没有里子好,还是只有里子没有面子好? 若要面子,潮生嫁给五皇子就是正妃了,不好么? 我们实在比古人还古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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