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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犬藏獒! 西藏獒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而仅存于世的稀有犬种,在古老的东方有关藏獒神奇的传说已被神话为英勇护主事迹的化身。他不仅漂亮、雄壮、威武、另人*的气势更使的宵小及凶残*动物如狮豹、野狼不寒而栗,而且他忠心护主的天性,不仅是游牧民族的最佳保护犬,同时也被认定是国王、部落首长的最佳护卫犬。藏獒又名蕃狗.多启.大狗.古称苍猊犬等等。产于西藏(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世界级珍稀种)。2000多年以前藏獒便活跃在喜玛拉雅山脉,以及海拔3000多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地区。标准的纯种藏獒多见于广大牧区,有狮头型.虎头型之分,有安多系.康坝系.青藏系的类别区分。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藏獒的足迹。藏獒犬对许多世界名犬的改良起到非常重要的做用,如圣伯纳犬等都有藏獒的血统。但多年来由于草原的特殊生活环境以及牧民薄弱的血统保护意识,造成原始藏獒与当地牧羊犬的血统融合,使纯钟藏獒越来越少。藏獒其体格高大.格刚毅.力大勇猛.记忆惊人.野性尚存.使人望生畏,是唯一不怕猛兽的犬种,被誉为犬中之王。(在牧区一只藏獒能守护四百只羊。一只成年藏獒能同时打败三只野狼)藏獒对陌生人有强烈的敌意,但对主人忠诚.亲热至极,作为护卫犬忠实可靠。都为能有一只纯种藏獒而自豪。藏獒以成为安全与富贵的象征。雪獒王
老婆和老妈同时掉在了水里了...终於有解了 老婆和老妈同时掉在了水里了...终於有解了... 这种问题终於有解了...; 看看古人是怎麼做的... 老婆和老妈同时掉在了水里,先救老婆老妈就会没命,先救老妈老婆就会没命。先救老婆还是先救老妈还是谁都不救呢 孟子: 从小死了老爸,老妈拉扯我不容易,为了让我健康成长,又搬了三次的家,给我吃好的穿好的为得就是让我有出息。 老妈和老婆落水当然先救老妈了,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嘛!老婆死了我可以再找一个,老妈死了可不能再找一个, 再找一个那就是後妈了。听说後妈没几个好的。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老妈,我来救你了」。扑通一声孟子跳下了水。 周幽王: 老婆和老妈落水了当然得先救老婆了。想当年俺为了逗亲爱的褒姒笑一笑,连江山都不要了,连自己的小命都不要了,何况是老妈? 再说这死老太婆在立太子的时侯老是偏向俺弟弟,害得俺差点都没当成太子。 —————「情深深雨蒙蒙,我对你的爱很深,褒姒我来救你了。」周幽王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刘备: 值苋缡肿悖掀湃缫路路粕锌裳a,手足断安可续?只要俺二弟和三弟没掉水里就行了,其它人俺可不管他。 —————「老婆,老妈。你们死的好惨呀!」刘备一头栽在河边上嚎嚎大哭起来。 曹*: 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管它是老婆还是老妈了,只要不是我掉水里就行了。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曹*哼著诗提著剑慢慢的走远了。 屈原: 这个世界太黑暗了,这个国家太腐败了,活著也没啥意思,不如都死了乾净,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投身于河水中倒是一个挺好的归宿。 —————「现在的一片天,是肮脏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老婆,老妈,我和你们一起死」屈原一边唱著一边跳进了水里。 庄子: 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 老妈和老婆死了就死好了,不过是从有形的元气状态回到了无形的元气状态,有啥好伤心的呢?救他们干啥呢?谁都不救啦!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庄子分开著双腿像簸箕一样坐著,手中拿著一个瓦缶,边敲边唱, 看著老婆和老妈慢慢地淹没在水中,满脸快快乐乐的样子。 和砷: 老婆和老妈落水就落水吧,反正我爱的是钱,钱就是我的老婆,钱就是我的亲妈。 我说老婆和老妈呀,你们就不能穿差一点的衣服再掉到河里呀,可惜了你们头上的那些金钗手饰呀! —————「有啥你别有病,没啥你别没钱。」和呻一边看著他老婆和老妈慢慢地沉下去一边叹息著。 王勃: 手心手背都是肉,老婆是自己最爱的人,老妈是自己最亲的人,怎么办呢?不管它,先跳下去,看看离谁最近就先救谁吧。 王勃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不好,我忘了自己不会游泳了。」王勃咕噜噜地喝了几口水,也慢慢地沉了下去。一代才子王勃就是因为此事溺水而死的。 孙悟空: 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老妈。所以不存在老妈落水的问题;俺是个和尚,没有老婆。所以不存在老婆落水的问题。 不存在老妈落水的问题,也不存在老婆落水的问题,就更不会存在老妈和老婆同时落水的问题。 这白痴的问题也不知道是哪个猪头想出来的,简直比俺师弟猪八戒还蠢。
林语堂的文化情怀 一部中国现代文学史,际会了形形色色的文人墨客;中国现代政治风云的变幻莫测,又把他们推入到斗争的漩涡、生活的熬煎之中。于是,不管他们是否愿意,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对现实作出自己的反应与抉择。其中,有呼啸猛进者,有恋旧怀古者,有血洒刑场者,有卑躬屈膝者,有热情洋溢者,有冷眼旁观者,有悲歌当哭者,有低吟浅唱者,有浪迹四海者,有书斋沉思者,有放浪形骸者,有温雅谦恭者,有青眼看人者,有白眼望天者……他们姿态各有不同,声音也是各异,汇成了多音部的中国现代文学的交响曲,也造就了多姿多彩的文化风景线。而有着“幽默大师”称号的林语堂无疑是其中一位非常耀眼的文化明星。其人其行也颇有值得述说的地方。  我们这一代的人知道林语堂,大多还是从鲁迅先生的著作里知道他的大名的,那时林语堂似乎还是个反面人物,在《鲁迅全集》中关于“打落水狗”或者是批判“幽默”的注释里,往往才露出他的名字。又因为那个时候我们一致认定:凡是被鲁迅先生骂过的人必定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林语堂就成了许多人心目中的“反动文人”,早期的印象是难以很快磨灭的,只有等待时间长河的冲洗。后来我开始陆陆续续地读到林语堂的幽默散文,才知道他也是一位文章大家。譬如在林语堂的《有不为斋文集》一书中,其散淡幽默的文字就很令人喜欢,他是这样写读书的情形的:“或在暮春之夕,与你们的爱人,携手同行,共到野外读离骚经;或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籍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  然而林语堂又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幽默散文作家,他还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与文化学者。不过这是他在1936年出国以后的事情了。而他后半生的活动与写作更是精彩纷呈——小说、学术论著皆开一时之风气,可谓是中西文化的最佳使者也。在国际文坛上,林语堂是一位知名度极高的作家,曾被美国文化界列为“20世纪智慧人物”之一。1975年,在国际笔会第40届大会上,林语堂当选为国际笔会总会副会长,并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林语堂的一位朋友说林语堂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林语堂对此颇为得意,并写了一幅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可见其自己还是比较自得的。林语堂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自己非常独特的认识,他在《生活的艺术》一书里这样写道:“一个民族产生几个大哲学家没什么希罕,但一个民族都能以哲理的眼光去观察事物,那是难能可贵的。无论怎样,中国这个民族显然是比较富于哲理性,而少实效性,假如不是这样的话,一个民族经过了四千年专讲效率生活的高血压,那是早已不能继续生存了。”  林语堂的文章很有自己的风格,其散文、随笔半雅半俗,亦庄亦谐,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可谓是独具一格。林语堂的这种风格同他对文字的见解有关。他认为:“世上有两个文字矿:一个是老矿,一个是新矿。老矿在书中,新矿在普通人的语言中。次等的艺术家都从老矿中去掘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艺术家则会从新矿中取掘取材料。”此话说的确实精辟,道出了文字的活力之源泉。林语堂曾先后将其散文、随笔整理成集,即《剪拂集》、《欧风美语》、《大荒集》、《我的话》、《俚语集》、《雅人雅事》、《有不为斋文集》、《无所不谈合集》等等,每一本都折射出不同时期不同心境的林语堂,从青年时期的激愤到老年的淡泊,他所走过的心路旅程都用文字记载着,时间的推移和思想的的沉积使得他散文风格日见个性分明,幽默而机敏、淡泊而深远。手捧他的散文,读到得意处不由会心一笑,幽默处会忍俊不禁,深远处则回味无穷。有学者云:“林语堂的散文没有绚词丽语,也没有丝毫的说教成份,仿佛是知心好友间的娓娓闲谈,谈生活谈思想谈艺术谈情趣,在不知不觉中犹如一汪清泉沁入人的心脾,让人心旷神怡。尽管他的散文风格看似闲淡,却也并非散而无形,他对散文创作是有自己的追求。林语堂认为理想的散文乃得语言自然节奏之散文,如在风雨之夕围炉谈天,善拉扯,带感情,亦庄亦谐,深入浅出,如与高僧谈禅,如与名士谈心,似连贯而未尝有痕迹,似散漫而未尝无伏线,欲罢不能,欲删不得,读其文如闻其声,听其语如见其人。从他的散文风格里我们不难看出,他在创作中是力求达到他既定的理想化。因而,文如其人,从他的散文中便活脱脱走出一位自自然然,亲切闲适,学者式的林语堂来。”
当爱已成往事 当爱已成往事 黑夜里看不见真实的你,所以喜欢了夜,也喜欢了你。 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你一直在我心里。   午夜的风吹过来,我又听见了你的笑语。告别童年,告别纯真,向往事挥手间,随风飘去了多少铭心刻骨的记忆。珊,还记得邻居家的那个时常一脸忧郁的男孩子吗?当如烟的岁月漫过了年少的梦,当成长的烦恼取代了欢快的童声,当我在茫茫的人海中找寻时,我失去了你。   一直不知道我的真爱在哪里,那时一段迷惘的岁月。天生的面容与原始的才智注定了我的不平凡,升入高中时,我一如既往地成为那个学校女生的话题。丽是我们邻班的班花,和我同为班上的英语科代表,我发现丽爱我的同时也发现了红(我们班的班花)也爱着我。注意红是因为突然的一天,我发现了她偷看我的日记,而且她总在课堂上走神,因为她老是看我。起初是同学们告诉我的,因为我上课总不爱睁眼,老爱趴着睡觉。后来,我果然注意到了红看我的眼神很特别,柔柔的,似乎有说不尽的落寞和忧伤,更有无尽的期待。   我没有朋友,我总是老远地蹬车去十几里路之外的一所师范学校去看我邻居小女孩(珊),那一刻我相信我是爱丽的,因为我总是想起她,我总是在珊的面前提起她。更因为我们之间在那个男女界限被老师划分的泾渭分明的私立学校里曾有过的亲密接触。丽经常主动帮我打水,在那个女权至上的文明监狱里,丽的做法让我深受感动。能让女孩子天天帮着打水的人,在那所学校里,我所能见到的也只有我一个,况且还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呢!于是萌动了一些不纯的念头。第一次约丽是在4月1日,在那个愚弄人的日子里,却把自己给愚弄了。   那是个有雨的日子,我一个人在雨中等了一个多小时,虽然我拿了把雨伞,却还是浑身淋漓。我并没有感到失落,因为我想丽一定是无法走出那所学校的大门。心中竟还有些得意,好象在与丽玩一场关于输赢的游戏中,我是赢家。在那个封闭式的学校里,我撒谎的本领让我如鱼得水,进出自由。跨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丽,她看我的表情仿佛是看了二十世纪以来世界笑话的经典。我的心里很平静,因为我知道丽的笑里不会有嘲弄,更不会有轻视。即使不去看她的表情,我也知道她会有什麽样的眼神。我清楚:她看我的时候,她的眼里会含有无限的柔情。我想,她的心也一定是柔柔的。她没有讲话,只是笑,不过与刚才的笑不同,换成了微笑,我也只是笑。   晚上的时候,收到丽托人送来的一张纸条,“对不起,今天是愚人节,我没有去,我怕你捉弄我。”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感觉很滑稽,自己竟笑了起来,难怪丽中午会笑的那样开心,自己果然开了二十世纪以来世界上最幽默的玩笑,只是开的时候,我并不知晓。   一切如常,我似乎淡忘了我和丽之间还有个未完成的约定,我总觉得红那柔弱的眼神怜怜的,我的心有些痛。期中考试的卷子终于发了下来,只是我并不知晓。初中结识的小妹约我去玩,义不容辞,走时留下了张请假条:大病在身,不容耽搁,走的莽撞,请多原谅。先斩后奏,简单利索。   回来的时候,那个表情僵弄如木乃伊,俨然一副学者派头的班主任正襟危坐,“你是向我请假呢还是向我下达命令呢?”“我走的时候,你不在……”。“你知道你这次考试考得怎么样吗?”木乃伊打断了我的话。我的心猛地一沉,他那股阴沉沉的表情给了我一股不详的预兆。“嗯,……不大好。”“噢!还算好。”他顺手把那份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统计表给了我。“自己看看吧!”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继之而来的是惊喜,数理化均居班里前三名内,英语也不错,只是地理考得太惨了些,心里想着反正高考又不考地理,尽力地为自己寻找着可以骄傲的理由。“这比你刚进校时已退了好几个名次,还需努力。”木乃伊又开始发话。“嗯,嗯……”我忙不迭地点头。
请你为我守住第二次贞操 一个女孩子被几个人QIANGJIAN了! 于是,她绝望了,她想给自己一个了断,可她舍不得她爱的人。于是她给她爱的人讲了一个故事,在电话里。男孩听完以后,明白了这个故事的内容和所指的人。可是他不能这么快接受这个事实,男孩告诉女孩,让他想想,给他12个小时的时间! 女孩想到了这个结果,她强颜欢笑地说,好,我给你,也给我12个小时。 天蒙蒙亮了,东方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一点粉辉。女孩子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了,认认真真的梳妆了一下,看着安眠药,准备拿起电话,她有许多许多的不舍和太多太多的无奈。 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是男孩打来的。 “我想了一晚上,我想告诉你。”他说。 “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可以再说一声‘我爱你’吗?”女孩子把安眠药倒在了手里,一百多片药把女孩子的小手撑得满满的。 “恩,我爱你,其实,这件事不是你的错,你也不想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男孩子声音很柔。 “你说吧,我听着,如果能在这个很短的时间里我能办的到,我一定答应你。” “在我们没结婚之前,请你为我守住第二次贞操,行吗?” “什么?”女孩子迷惑地看着窗外,贞操不是只有一次吗,怎么会有第二次? “是的,第一次不是你想失去的,也不是你用心交给一个人的,你可以把你的第二次贞操用心地交给我,行吗?” 啪!药瓶子和电话同时的摔在了地上,女孩子晶莹的泪水顺着脸庞缓缓地落了下来。 其实,每个女孩子都有自己的第二次贞操,第一次也许在你不经意、无奈或者还不明白贞操是什么的时候失去了,你完全可以保护好你的第二次,把她给你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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