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辣手 恶魔辣手
无可救药
关注数: 262 粉丝数: 337 发帖数: 6,116 关注贴吧数: 73
光速有没有可能滑天下了个大稽 如果把光源比作一把枪,光是子弹的话,波粒之争说到底无非也就是霰弹枪和步枪的区别,无所谓。在这个比喻中我就拿西瓜充当吃子弹的受光物,这个粗糙的比喻在不较真物理细节的情况下,我想还是能简单的形容光的运动顺序关系吧?开枪-飞行的子弹-吃子弹的西瓜对应光源-光子-受光物。我为什么要废话这么久描这个乏味的缺少喷点的比喻,因为我要在下面的内容中尝试推翻这个顺序,这意味着我做好变成爱看地摊文学的小学生的觉悟和准备了。肯定有这么严重,这个顺序是错的话,很多东西就都错了,其中肯定也包括宇宙吧超度民科的那几本圣经,所以不用愁没喷点,只希望耐心看完,过过脑子,找对角度,喷的姿势专业,先理论击溃再人身评价无妨。跳开论述只评价人的,一律视为连我在说什么都没整明白的小丑。 好了那么开始正题 就说如果,万一,万一如果人类目前为止所测算的光速,都只是西瓜被子弹穿透后爆炸的速度,而非子弹的飞行速度,甚至就只有开枪后炸裂的西瓜,根本就没有子弹,那会怎么样? 很荒唐是吗,知道那会怎么样吗? 会让一群人争论是霰弹枪还是步枪,吵到最后最后达成一致:子弹波粒二象 会让测子弹速度的人发现不管西瓜放多远,又或者在多快的飞机上射西瓜,子弹速度不变。 会让被外星球狙击的西瓜因中弹频率略低,而反推出外星球正在飞速远离地球。 这么多外星球都在飞速远离,宇宙应该是炸出来的 炸远的外星球还能速度越来越快,温度越来越高,肯定存在暗能量,是暗能量的作用。 说了这么多离谱的疯话,其实就一句话 至今所测光速,都未剔除西瓜爆炸。 万一呢,万一的话,那相对论就是真正封堵人类基础理论一百年,这本圣经超度真理变民科笑料。在量子领域,错误的理论完全可以用西瓜来验证,因为所有的测验对象都是西瓜,捧着西瓜就是一堆自相矛盾后自圆其说的别扭理论,只有逻辑思维才能剔除西瓜。
帮你们捋一捋读者为何会沦为诸侯 如果你无法对你的外卖订单进行差评选项,没有投诉窗口,甚至店家还有权力删你的评论禁你的言封你的号时 如果你坐的网约车或出租车,司机故意绕路,找堵,甚至反向目的地,而你唯一的权力只剩下结账下车滚蛋时 作为一个消费者,你是否会觉得荒唐和不可思议? 我特地仔细翻看了一下纵横的服务协议,没有一条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条例。 安敢如此?原来如此。 那么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呢?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三十三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建议一条条读一下,想一想充值纵横比是不是消费者,纵横提供的是不是服务,上架收费作品是不是商品。
浅析剑来目前诸多问题 首先,剑来是个好书名,足够噱头,整本书更新至今,也就噱了个开头。我想有大部分追书到今天的读者,对剑来的期待有很大一部分是期待那一声剑来,只是直至目前,内容与书名,名不符实。 书里的大部遇到打斗的情况,就像电视台节目中男女主脚滚上床单一样,下一个镜头就是第二天早上,我寻思是不是书中的暴力情节需要过审?但电视剧的名字好歹不会起成《某某素人出解禁吧》?所以书名《剑来》是怎么回事? 在我看来剑来就像是一部打着三级片招牌的伦理剧,封面名字明明是内味,快进没看到一个镜头,慢放还是一个镜头都没,一部把狼友骗进来刷播放量的文艺片,别问,问就是狼友不懂欣赏艺术。一部全是前戏的文艺片? 再来说说更新到目前,作者写作可能已经碰到的一些问题。 一些个被大家诟病已久老生常谈的问题就不重复牢骚,这是作者碰到问题后的态度问题,我想先分析分析作者碰到的问题。 首先烽火的文笔是还可以的,比较擅长旁白介绍,介绍山,介绍水,介绍人,介绍物,传说,典故,来历,出处,经历,这是烽火的强项。因为介绍不会影响剧情,可以随意编,同时也不受剧情影响,可以在书中随时 随地 的插入,这就很舒服。所以作者在自己的舒适区里徘徊太久,舍不得出来。 另一个舒适区就是对白,对白原则上不应该是舒适区,但当对白不是为了对白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剧情推进,A找到B聊了个C,聊完AB这场剧情OVER,这就很舒服了。所有剧情就可以通过人物对白用过去式省掉过程给结果,省力多了,顺势还能详细介绍一下A和B,岂不美哉? 这贴如果没被删,明天继续分析,不然码了白码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