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蝇子 愤怒的蝇子
每个人都是在这个像垃圾场一样的世界里寻觅食物的苍蝇,我对很多事不满,可我无能为力,因为,我只是一只弱小的苍蝇!!!
关注数: 129 粉丝数: 502 发帖数: 10,598 关注贴吧数: 44
【本地公告】河北新增确诊病例5例!邯郸新增1例疑似病例 原标题:河北新增确诊病例5例,累计18例!邯郸新增1例疑似病例 2020年1月26日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020年1月26日0-24时,河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例,其中,廊坊市2例、石家庄市2例、邢台市1例。廊坊市、邢台市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1例,其中,沧州市3例、邢台市3例、廊坊市2例、衡水市2例、邯郸市1例。   截至1月26日24时,河北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死亡1例。确诊病例中,石家庄市7例、保定市3例、沧州市2例、邯郸市2例、廊坊市2例、承德市1例、邢台市1例;死亡病例中,沧州市1例。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6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53人,均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廊坊市和邢台市首例确诊病例信息: 廊坊市首例确诊病例郝某,男,26岁,廊坊市霸州人。1月16日由武汉返回霸州。1月23日发病,1月24日入院隔离治疗。经省、市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省级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6名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均无发热等异常反应。   邢台市首例确诊病例邱某某,男,34岁,邢台市人。1月18日发病,1月23日到医院就诊。经省、市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省级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16名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均无发热等异常反应。 来源:邯郸发布
【举报警示+信息鉴别】不实信息举报,不明信息求证! 可通过跟贴进行举报或求证,有链接的请附链接。 紧急问题可 @有关部门 或 @在线吧务。举报谣言直接拨打110 【重要提醒】 疫情面前,遵规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应以官方媒体、各级政府、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 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严重的还构成违法犯罪。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网信办会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落地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网络谣言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1 刑事处罚的有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 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众筹捐赠】武汉市红十字会对社会公告(第三号) 根据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武汉市红十字会于1月23日下午开通5部向社会公开募集款物的捐赠电话。自捐赠电话开通以来,海内外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致电表达捐赠意愿。由于短时间内拨打人数剧增,造成数次通话线路堵塞情形,对此,武汉市红十字会向各界爱心人士表示深深歉意! 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社会捐赠工作,服务好各界爱心人士,现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公告如下: 一、市红会原有的接听捐赠咨询电话已由5部增至10部,24小时不间断接听,以缓解通话线路不畅问题; 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物资: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三、关于进出武汉问题。凡向武汉市红十字捐赠急需物资的运输车辆均可进入武汉市区,离汉时可由武汉市红十字会签发专用离城通行证。 四、捐赠方式: (一)物资捐赠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2号武汉市红十字会,邮政编码:430000,收货人:叶慧敏,收货人电话:027—82210181 (二)捐赠资金途径: 1,捐款账号: 账号一:4218 6015 8018 8001 18860 户名:武汉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账号二:17 0002 0104 0005 351户名:武汉市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胜利街支行 2,官网捐赠:登陆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wuhanrc.org.cn&urlrefer=507f5ff16cfc26f00185256a9157a64d),点击首页捐款链接。 。 4,现金捐款: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2号武汉市红十字会捐赠大厅。 感谢社会各界对武汉抗击新型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武汉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4日
首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