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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给哈迷父母们的一封信。必看 致家长的一封信--你的孩子曾经期待过一头猫头鹰    致亲爱的爸爸妈妈们:    十一岁的时候,我曾经期待过一头猫头鹰。    如果你听得懂我的梦想,那我必定可以奉你为知己。我相信这世界上是有很大一部分得孩子是拥有过这个梦想的。而且至今为止,这样的孩子还在增加。他们在十二岁生日前拥有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梦想;十二岁生日以后,这些孩子中的大部分人(你当然无法肯定的说是所有人)都以这个梦想的破灭为终点,结束了自己的童年,然后开始慢慢长大。    那么,如果你有一个这样的孩子,我肯定无法完全表达出要是你没有和你的孩子一起期待过这个梦想是多么遗憾的一件事。然而,我几乎可以肯定你们中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错过了或者即将错过这个如此美好的经历。那意味着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在十一岁开始的第一天你的孩子拥有过怎样神圣而郑重的期待,也将不会知道他在十一岁的最后一日里得到过甚于落选总统的失落。    正是因为你错过了或者即将错过,所以现在我写这封信,告诉你,你的孩子可能是怎样度过这样一段意义重大的日子。同时也解除你的孩子在十一岁的这一年(特别是九月前)里可能给你留下的疑惑。    十一岁的第一个夜晚是在兴奋中度过的。如果你曾经期待过奇迹,你就会了解那种心情:似乎有什么在心里呼之欲出。你可以兴奋的构想奇迹发生以后你将会如何的快乐,你的人生将变得那么的与众不同。不用怀疑,孩子与大人在这点上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找出什么不同那你的构想肯定比较缺乏想象力。) 这种兴奋将从凌晨十二点开始。之前他会在心里进行十秒或者更长一些的倒计时。接着,他会偷偷的从床上溜起来,赤着脚或X着拖鞋,爬到窗子下面,开始以一种近乎亢奋的心情望着夜空。他骨碌着大眼睛,屋顶上空的动静变得那样的清晰可见。此时他拥有一双可以穿透一切力量的眼睛:看得见空中的风,看得见夜色中的雾,甚至还有隐藏在城市中的精灵。飞机拖着尾灯悠悠的划过,可此时它们已经变得那样的没有吸引力。    孩子不想移开目光,可他必须腾出点时间来观察一下屋外的动静。因为不知道他正在进行的梦想有多么神圣的父母,是不会允许他在凌晨爬起来看星星的。那种一个人拥有秘密的感觉让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个英雄:孤独而伟大。当然,你们也不会记得做孩子时渴望成为英雄的感觉。否则你一定会知道,那种调皮里隐藏的,绝不止一种该被责备的虚荣,还有不为人知的你们以为不存在的东西。它们孤零零的被孩子们用笑或者泪洒在了空中,大人们只看得见那一点甜或者苦,却尝不出其中夹杂的还有不被陪伴的寂寥,和不被理解的寂寞。    现在,该继续说我们正坐在窗子下的孩子了。如今他已经在这儿呆了近半个小时。虔诚的目光开始蒙上了淡淡的雾气。(别误会,他绝不是在哭泣,他只是困了,毕竟一个孩子本就不该熬夜来守一头猫头鹰。)可孩子们此时拥有你难以想象的毅力。他揉揉眼,依然看着远方,期待一个黑点或白点从天而降,且正好落在自家的窗台上。他可以把自己放兔子的笼子让给这位客人,还可以把自己最喜欢的水杯让给它。天知道如今他愿意用多少宝贝来换取这头猫头鹰的到来。可夜空依然空空的,罕见的猫头鹰没有出现,而孩子终于忍不住慢慢的入睡了。他的耳朵里还一直回响着秒针“滴滴答答”走过的声音。他并没有失望。他只是在想,或许他该把自己的新腕表寄给他的猫头鹰,还要附上一张世界地图。毕竟,伦敦离中国,有好远好远。    所以,如果有一天早上,你在窗子下找到了正在熟睡的孩子,请不要责备他。他在窗子底下,期待了一整晚的猫头鹰。    过了生日,之后的亢奋期便会开始有些枯燥。孩子固执的认为英国离这儿实在是太远,猫头鹰肯定是迷路了。只要十一岁还在继续,就会存在迎接一头猫头鹰的可能。要知道霍格沃茨的猫头鹰,绝对会坚持不懈的完成任务。    这个时侯的孩子,可能在走路时也不忘望望天,下雨时也不想关上窗子。他害怕一个错过,那封信会被遗弃在一个他没有注意到的角落,任由狗儿叼了或是被雨水侵蚀。他害怕那个梦,会在风雨中招个幡儿,就趁着他没注意的时候,悄悄的随着日子一起溜走。    最后,十一岁终于即将在整年的期待中结束了。这几天的孩子的心情极差。他没剩下多少信心了。他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他开始意识到霍格沃茨今年那长长的新生名单上,并没有自己的名字。更甚至于,孩子终于开始明白,这个世界上或许根本就没有过霍格沃茨。这是件多么残忍的事。这意味着他不得不开始接收自己必须安安分分的在现实世界呆一辈子的事实。他当不了英雄,如同自己的父母一样,只是这个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凡人之一。    大人从来都不知道十一岁的孩子可以如此的愤世嫉俗。他们其实很早就开始这样了,至少从他们开始爱看童话故事的时候开始。那时他们已经明白现实永远没有故事书上写的那样美好。所以,这一切美好都只能依靠幻想奇迹来实现。其实大人们并不是从不期待奇迹,只是他们的梦太多次被化在了风中,以至于连自己也不敢承认自己曾经也守候过一头猫头鹰,以至于他们已不敢在让自己陷入幻想的陷阱,甚至于小心翼翼的护着自己的孩子,希冀他们将永远不再遭受梦想破灭的失落。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但我想它们都是事实。    好了,我的话已经说完了。请你们不要怀疑这些句子的真实。虽然我已经离十一岁很远了,但我仍然没有长大。我理所当然的拥有一个代表孩子们的权利。如今,我用我笨拙的表达词穷的写下这封信 ,只是想让那些梦想还在膨胀的孩子们,在等待成为巫师的这一年,除了接受现实世界的残酷,还能感受的到现实世界里来自你们的安慰。    如果到了这里,你依然完全无法理解我在说什么。那此时,我想我应该修改一下我的句子:我肯定无法完全表达出要是你没有和你的孩子一起阅读过《哈利波特》是多么遗憾的一件事。如果你愿意弥补,我可以告诉你,它们如今就摆在你的孩子房间里的床头上,里面密密麻麻的盛满了孩子的梦。虽然你的孩子从来没有说起过,但我敢肯定,他一定十分乐意和你一起分享。
【古月哥欠】【老大归来】首见胡歌 长沙之行 超祥 首见大胡之前一日: 昨天下午接到消息-我可以去长沙看大胡了。我很兴奋,很想一整夜不睡,但由于害怕明天带着一双肿猪眼去看大胡,颇有谋杀偶像之嫌,所以只好在幻想中晕晕入睡。昨晚我没有做梦,可能是因为梦就在眼前了吧。首见胡歌: 今天起床很早,昨天的事并没有一下子浮现在脑海里,可能还在怀疑是梦。想了想,跑到电脑前,发现昨天发的报名贴的确存在,我有点相信了。告诉好不容易说服同意我追梦的妈妈可能要在长沙停留两天,就这样,原本准备好的行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少了一半。原因是,妈妈不要我在陌生的城市呆一夜。在电脑前呆呆坐了好久,好像没有想什么,又好像一直在想着今天发生和要做的事。总之,就这样到了12点。 接我的车到了家门口,好像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却始终想不起来。也许那时我的心里只有大胡。一路上手机一直没有信号,我呆呆的摇着手机,好像希望能把信号摇出来,很明显,我失败了。翻过手机,偶然看见贴在背面的大胡。笑了笑,发现四格信号悄悄的溜回了我的手机,我想今天会是有趣的一天。 车渐渐接近了王府井百货楼,我想着自己的心正在与大胡的心拉近距离,那种感觉好奇怪。似乎希望路途能无限长,那样我就可以永远想着下一刻的幸福。真的,我害怕见到大胡,我害怕见到了之后,他还是他,我还是我。似乎没有任何改变,只是他已经从摇不可及的明星渐渐清晰成为平常人,一个可以说话握手的熟悉的陌生人。 可愿望终究是愿望,我没有七色花,也无法救醒能满足我三个愿望的仙女,所以我还是到了。没有想象中到处穿着的古月会服拥挤人群,没有大篇幅的宣传海报,只有一个孤独的说明栏默默地树立在入口。六楼,也许要开始艰辛的寻找了。 无意识或有意识的,我乘着电梯,一直乘下去,像是麻木的思想驱动着脚向上走。直到前面的电梯已经停了,上层的灯光已经灭了。我知道我走过了。返回六楼,找到了弘道书店。那只是个比较小的书店,隔开在一角。看见一群人拿着本书排着队,似乎不相信那便是签售地点。因为那群人的数量的确很少,而且并没有传说中的记者保安。低头看表,原来我早到了两个钟头。看来这是场艰辛的等待。支付了买书的28元,拿到书,看见大胡的坐席就在旁边 我开始痴痴的想,等下大胡就要坐这了。突然我灵机一动,我装作无知的来到座位旁,偷偷的坐到了上面。哈哈,大胡的座位我先做了他再座。这真是历史的一刻啊,但很不幸,幸福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天上掉下了一个大叔,无情的把我推开了。呜呼,悲乎哉?悲矣! 于是我只好开始排队。周围都是陌不相识的胡椒或旁观者。或两人或三人的站在一起来聊天。我突然觉得自己又被孤立了。发给朋友短信,他安慰我说要看偶像必须付出,我想是啊,我正在付出…… 入口处突然运来一批衣服,我想该是古月的亲来了。从排在很前的队伍里“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怎么说我站在那里已经一个小时了,只有地板陪伴我,想想也有感情了。和地板说了声88,于是我拥向了那个更大的集体。由于长期在歌吧,很少有认识的古月亲。刚开始领了会服,并没有勇气去和其他人聊天。就呆呆的翻看着大胡的新书和会歌乐谱。后来小琦要大家去排队,我也就跟了上去。Luckly, 我排在了一大群蓝色海洋的第一个。想着等下这个位子会派上大用场的。终于在队伍里,我和排在我后面的一位古月亲欢快的交流了起来,于是我们滔滔江水延绵不觉。她是专程从湖北赶过来的亲,我不得不认输。毕竟我还没有跨市。突然前方一片尖叫,我想坏了,可能是大胡出来了。为什么说坏了呢?我这才想起,我没带数码相机。包里长放的是傻瓜相机,有很强的闪光灯。大胡的眼睛刚好,怎么可以承受强光呢?于是心里做起了很激烈的斗争。当然正义的一方永远能胜利。我决定放弃拍照。在前行走的一方的一群人里,大胡是最高的,我一眼就看见了那鹤立鸡群的头。1米83果然不是吹的。站在队伍里,看见了大胡的头。我居然还在想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提醒自己,这很有可能!!不过我没掐自己,就算是梦我也认了。只要等我见晚大胡在醒就好。队伍慢慢近了。我已经可以看见那张我曾经做过的凳子了。小琦提着二十多本书站在我前面。我想着下赚了。我起码可以看大胡那个三五分钟了。到了我们,保安叔叔庞大的身躯有点挡住了视线。我看见中间坐着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年轻人。没有明星的闪耀,没有明显的帅气,就好像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平凡人,但我知道,那就是我喜欢了三年的胡歌。车祸的确带走了他好多东西,没有了阳光的笑容,充沛的活力。我看见的好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躯体。终于,我摆脱了那位大叔的的遮掩。胡歌就在我前面,真真正正的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这是我才发现,原来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我注意着他的坐姿,注意着他的指甲,注意着白得古怪的手,还有偶尔上扬的嘴角,每一个眼神动作,呼吸,还有很多很多…但我不敢面对他的疤痕。也许接受一个人的注目也是需要压力的。我害怕他发现,也害怕自己发现。我看见这影像,并不是通过显像管传给我的。甚至,我有冲动去碰碰他的脸。当然最终我忍住了,那,是奢望。小琦一直把一本本书递给大胡,我看着他签上一句句祝福的话语。也不时地回应着我们的提问与对话。几次他抬起头来,直直的注视着我,或许是我以为他注视。但当时我们之间的距离肯定没有超过半米。或许我可以索要一次握手,我终究没有勇气用从我嘴中传出的音波直接震动他的耳膜。我害怕拒绝,也害怕接受。不管我得到了签名,还是合照,或者握手,拥抱。他始终是我的陌生人。而自始至终,我似乎一点都不激动,也不兴奋。倒是,好想哭。好像有什么东西存在了,有什么东西倒塌了。由于幸运的位置,我们面对面的立了五分钟。本来我也想要大胡给我签句话,可担心大胡要签这么多很困难,便没有再索要了。当我说谢谢的时候,大胡抬头对我笑了,我好高兴好高兴。因为我见到了他真实的笑容,天上真的下蜜糖了。首见胡歌后:回家的路上,我想着他的每一个动作 每一个表情。或许我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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