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音 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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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为督师平反的史料收集 一些史料记载,南明政府早在乾隆帝下诏为袁崇焕平反前多年,就曾经为袁崇焕平反: 钱海岳先生的《南明史》详细记载了南明政府对袁崇焕的三次平反,层次不断提高。 史料之一 (崇祯十七年五月),安宗《登极恩诏》……又复袁崇焕、赵光抃原官。 明安宗即弘光帝,崇祯十七年即1644年在崇祯死后于南京即位登基。 袁公于崇祯三年冤杀, 赵光抃在崇祯十六年冤斩。 崇祯十五年,蓟州被围,光抃授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蓟州、永平、山海关、通州、天津诸军务。光汴治军严谨,作战骁勇,临危不惧。光汴至蓟州前线,率二骑冲破鬼子重围疾驰入城,城上欢呼“新督莅任”,满寇望而惊叹,蓟州之围遂解。光汴率部援南闯北,“不释鞍甲者七阅月,斩虏首千六百有奇”。十六年初夏,在截击满寇归路的螺山战役中,国军将领各保实力,互不协同作战而被敌各个击破。后来皇帝却逮捕光忭,作为替罪羊杀害。 南京中央政府恢复二人曾被崇祯冤枉剥夺的官职,相当于现代的“恢复政治权利”, 二公平反后,遗属就夺回他们作为无罪官员家属的正当权利;这对于死者也很重要,他们的墓碑上这时才可以刻写上生前的官衔,这是中央恢复死者名誉的大事。 史料之二 弘光元年二月,(安宗)予袁崇焕、王在晋祭葬。 弘光元年即公元1645年。王在晋在崇祯朝为兵部尚书,因张庆臻改敕书事牵连,被崇祯帝处罚过当,革职回家死去。 此时中央给予二人公款祭祀葬礼的待遇,可见当时人认为袁崇焕属于冤死,通敌之罪根本不成立。否则在鬼子压境的危急情况下,中央竟然为一个通敌的“叛徒”去追祭,这样岂不是鼓励大家叛变投敌?政府这样做,当然是为了通过平反冤案、厚待殉难功臣,以鼓励朝野上下齐心抗击满寇侵略者。 史料之三 昭宗以邝露言,谥袁崇焕“襄愍”。 明昭宗即永历皇帝。邝露在永历朝任中书舍人,在1650年清寇广州十二日大屠杀中遇难, “襄愍”解释为:“甲胄有劳曰襄”(见《正义.谥法解》);“佐国逢难曰愍”(见《经世大典.臣谥》,刘熙曰:志义未究,遇难而死,可闵惜者也,故曰愍”)。属于赞扬性的褒谥,用来表扬有军功但蒙冤遇害的大臣。 熊廷弼抗敌有功却被阉党杀害,崇祯为他平反后,赠给熊廷弼的谥号,也是“襄愍”。被阉党余孽陷害的袁崇焕平反后,因为他立功和蒙冤的情况与熊公类似,永历政府就赠予了同样谥号,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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