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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18洪灾,渠县流溪乡政府灾民登记费”的回复 亲爱的网民朋友:    我们真诚地感谢大家对流溪的发展给予关心、关注,也诚恳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监督。    “9.18”洪灾是我乡有记录以来最大的灾害,洪灾水位之高、涉及面之大、损害程度之重,均超历史记录。灾情发生后,我乡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团结带领全乡人民,众志成城,奋力攻坚,全乡无一人因灾死亡。    在全乡干部、群众正奋力抗战“9.18”洪灾的时候,网友发帖称:“9.18洪灾,雪上加霜,渠县流溪乡政府灾民登记交50元登记费”。我乡获悉后,立即展开调查,现将查明的情况向广大网民朋友郑重汇报:    9月20日,乡规建办从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出发,擅自要求乡党政办通知各村(社区)告知房屋垮塌户自备三张全垮或半垮的取证照片,以便房屋灾后重建批办手续时使用。通知发出后,瓜坝村一杨姓村民,自己请来流溪凤凰照相馆的老板,为自家的房屋以加快的方式照相3张,每张收费15元,另加收5元车费,共付照相馆50元。据调查统计,瓜坝村有9户、千秋村有12户村民用此种方式为自家房屋照相。我乡查清事实后,已责成照相馆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了灾民,相关费用直接由乡政府解决。    由于乡规建办、乡党政办在通知发放出未向领导请示,通知发出后也未向领导汇报,严重违反了工作程序,并客观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为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抗击“9.18”洪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乡已于9月23日晚召开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乡规建办、乡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此次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在今后工作中,我乡将谨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规范工作制度,更好更快地推进工作落实。    相信,有广大网友的监督,我们的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流溪的发展一定会更快,人民的幸福感一定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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